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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筝指法规范谈曹正的历史贡献

2022-04-29鲍子苑

当代音乐 2022年11期
关键词:指法古筝贡献

鲍子苑

[摘 要]

曹正是近现代古筝艺术承上启下式的关键人物,他毕生致力于近代筝乐教材编写、曲目传承、教学和演奏实践研究,而指法规范工作则是其上述研究中共同隐含的重要内容和线索,这是探究其贡献的重要抓手。从指法规范的视角出发,其显性贡献主要为指法符号设计“简化”、教材编写“系统化”、拓展理论研究方向等,而其隐性贡献则表现为奠定了20世纪筝乐完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转型的基础。

[关键词]曹正;古筝;指法;贡献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22)11-0088-03

曹正是近现代著名的古筝演奏家和教育家,同时他毕生致力于筝乐演奏技术的革新以及筝乐理论研究,对近现代筝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笔者在中国知网以“曹正”为主题并含“筝”检索,经过筛选后得到相关文献13篇,其内容主要涵盖两个方面:其一对曹正生平的追忆,其二对曹正艺术成就及贡献的理论性总结,这里需要区分的是在生平追忆中也会涉及对曹正成就的总结,但多数局限于具体事件的回顾,故需将二者区别对待。

另由于生平方面多为散记或追忆性的文章并未有明确的研究问题和观点,故笔者在此也不再赘述。

对曹正艺术成就及贡献总结的文献共3篇,分别为2015年刁珊珊的《曹正对当代中国古筝教材建设的贡献》[1]、2019年刁硕的《析曹正古筝艺术理论研究的历史贡献》[2]、2020年孙卓的《生逢其时 朝正道行——纪念曹正诞辰100周年》[3]。

上述文献中对曹正贡献的总结主要包括“理论研究”“专业学科的建立(包括教材等内容)”“民间音乐的传承”“古筝人才的培养”“形制改良”等方面。三位研究者一致认为“在这个转型(民间向学院)的关键节点上曹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引领的作用”(孙卓,2020)。

至于具体贡献研究,笔者认为,目前主要有以下方面有待补充。

四位研究者所提出的观点各有待补足之处。首先,刁珊珊文中将贡献归结为“传承”,但更偏向于“承”,如“记谱法的传承”“收集整理古筝民间音乐的传承价值”“编撰教材的传承价值”等,不可否认在对筝乐继承方面曹正固然有极为重要的贡献,但笔者认为,如果将曹正的贡献仅归结为继承,不免有些局限,应该关注到曹正将当时作为小部分人(民间艺人抑或是部分文人)专属的筝乐艺术推向了社会,推向了大众,这也是我们现今应该重点探讨和反思的问题。

其次,在刁硕和孙卓的文中提出的观点笔者认为更偏向于“影响”而非“贡献”。“影响”主要是指以间接或无形的方式来作用或改变人或事,“贡献”主要指以自身的某种行为直接推进了某事或人的发展。两词虽有相似之处,但需区别看待。例如“曹先生对古筝演奏法的提议与改革是极具远见卓识的,这种前瞻性的指引为现代古筝演奏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为古筝艺术更好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刁硕,2019),这里演奏法的提议与改革与古筝传承之间并有未直接联系,但却有着间接的影响。再如孙卓文中提到“保存传统筝乐区域风格的根脉”“实践中国筝乐体系的构建”(孙卓,2020)亦均为曹正所做工作对筝乐发展的间接影响而非直接贡献。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三篇文献中均有些许文字提到曹正的筝乐普及工作,但并未做过多关注和分析,笔者认为这一点恰恰是极为重要且值得反思的,在20世纪40-60年代之间,曹正所作的一切工作几乎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将筝乐艺术交给群众,使筝乐艺术大众化,这一目标始于前辈(魏子猷、娄树华、梁在平),兴于曹正。

另,结合上文笔者提出的这些工作之间又暗含指法改革的线索,故笔者在下文中将以指法规范为例,探究曹正对近现代筝乐发展的贡献。

一、曹正指法改革的显性贡献

曹正围绕古筝指法这一研究主题,从指法名称、符号、手势、运指范围等多个方面对近现代古筝指法做出了初步规范,从实用性、大众化、科学化等多个方面出发奠定了20世纪末至21世纪古筝艺术大发展的基础。他关于指法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之后古筝艺术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笔者认為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古筝指法符号的设计和使用原则

曹正指法革新最重要的影响即推动了近现代古筝指法符号的统一,并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关于近现代筝乐指法符号的统一,1961年在西安音乐学院举办的中国古筝发展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古筝教材编选座谈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次会议中一项重要的议题就是探讨古筝的记谱及指法符号的统一,并在会议结束后发布了《统一指法符号草案》[4],其中明确了关于指法符号涉及的原则、经过和意图等内容。曹正主持了此次会议并撰写了《古筝教材座谈会辑要》[5]。可以说此次会议迈出了中国古筝指法统一的重要一步,而从笔者所搜集的资料显示,曹正所创建的指法符号成为古筝指法统一的重要依据并为而后数十年筝乐符号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笔者以曹正于1961年撰写的《关于古筝指法符号的设计和使用原则种种》[6]一文为例,曹正积极吸收座谈会经验,文中对于指法符号的设计做了进一步思考,提出几点重要的建议。

其一,“指法符号要醒目易读、便于书写及不与音符等其他符号混淆[7]”。这一要求实则是对筝乐记谱法提出了一个宏观的原则,笔者归纳为简单、明辨。现今无论是指法符号还是记谱也都始终遵循这一原则。

其二,“使用指法符号要以记音为主,标记指法为辅的基本原则,并说明各种情况的记谱方法”[8]。这一点是要求在记谱时要明确主次,音为主符号为辅,在现今简谱记谱中多将指法符号置于音符上方辅助标记。现今诸多创作曲目中会大胆运用新技巧,作曲家则通常会在曲目前后对相关指法进行必要的说明。除此以外,大部分古筝教材均会在书本后附录书中涉及的所有指法说明。

其三,“废弃旧谱偏旁字母体系的符号,保留沿用旧谱的指法名称”[9]。这一点体现在现今日常教学和教材中,首先传统偏旁字母体系符号从20世纪60年开始在教材中就已弃用,其次“托”“抹”“勾”“打”等传统名称至今仍在使用。

其四,“使用各类线条的指法代号”[10]。线条指法代号指的就是本文第一章第一节中分析列举的简化后的各种指法符号,在现今的各类教材中这些符号的使用得以延续,并且各类新创的指法、技法符号也遵循着这一传统,例如在《溟山》《幻想曲》《西与随想》《逐日》等现代创作作品中作者就选择采用了线条类型的符号表示一些新技法。

其五,“在记谱方面,采用简谱与正谱(即五线谱)并存,记谱时均用此符号”[11]。此处“此符号”是指简化后的线条类指法符号,曹正是期望这种符号要广泛运用于简谱和五线谱等多种记谱方式,现今已是如此。

(二)推动古筝教材朝“系统化”发展

之所以说是进一步推动古筝教材编写“系统化”发展,而非使古筝教材编写“系统化”,是因为早在曹正之前近代古筝教材的编写已经呈现出“指法介绍——练习曲——乐曲”的教学程式,例如梁在平《拟筝谱》的编写就是建立在这一程式基础之上。而曹正主要的贡献则是在于通过对指法的规范,进一步完善古筝教学的这一过程。

以曹正《古筝弹奏法》为例,该书始于对基本指法介绍中采用简化符号、文字和图片结合的方式,较前人而言显得更为清晰形象。而后加入了对各手指指法的运指范围的解析,对演奏提出了更为规范化的要求。进而又逐渐深入至相关指法的组合练习,练习曲的安排亦是从易到难,先“勾托”“抹托”再“勾托抹托”循序渐进。练习曲训练结束后书中从浅入深列举十二首古筝独奏曲。

通过“指法——运指——练习曲——乐曲”四步走的方式完善了近现代古筝教学的基本过程和方式。这一过程也充分体现了教学中“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客观规律。而这一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指法,无指法则运指就无从谈起,也就不存在指法练习曲,乐曲的准确演奏更是无从谈起,在之后的古筝教材编写中绝大多数一直遵循着这一客观规律。

二、曹正指法规范的“隐性”贡献

上一节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指法规范给20世纪筝乐自身带来了怎样的技术性突破,而笔者并不认为曹正的贡献仅仅局限于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强调个性和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上述几种贡献即是“个性”,而这些“个性”的背后必定有着一个“共性”,而这一共性恰恰是其真正深层的贡献,笔者称之为“隐性贡献”。

为探究这一隐性贡献笔者认为首先要从人的角度出发,即是什么观念和思想促使曹正做出上述贡献?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首先明确指法符号的设计和使用原则,是由于曹正考虑到筝乐最终要面向各个文化层次、各种音乐文化背景的受众,旧式减字记号也难以适应筝乐曲目简化的要求,于是提出简化符号的相关原则。线条类指法符号广泛适用于各类曲谱,无论是简谱、五线谱还是工尺谱等,这一原则极大地降低了习筝的入门要求,从而使得各个音乐水平层次的受众拥有了统一的指法标注方式。

其次推动古筝教材朝“系统化”发展,是曹正考虑到学习筝乐必须强调系统性和延续性,考虑到如何使得习筝者在学习的各个阶段既独立又有着统一性的问题,故以指法为线索编写古筝教材,以指法串联练习曲和乐曲的方式,让广大的习筝群众能够有逻辑并始终保持兴趣的学习筝乐,这一逻辑也在之后的古筝教材编写中得以保留,并广泛应用。

最后关于拓展古筝理论研究新方向,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的是曹正起初并非为了理论研究而从事指法改革,而是从改革的实践中总结了一些经验,这些经验使得后人持续关注古筝指法研究,使得古筝指法的发展被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推陈出新,使得筝乐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其目的终究是为了筝乐能够为这个时代所接受,能为群众所接受。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曹正在指法革新和筝乐探索的过程中始终以群众为出发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念,正是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他才最终致力于使筝乐得到更广泛的普及。

在曹正及其相关的不少文献中也验证了这一观点。1950年曹正撰《〈大众筝谱〉撰写的经过》一文[12]提到其在皖北农村文工团任职时,团中政委曾这样对其说“根据筝的历史,确信它是来自民间的器乐。我们文艺工作者,应该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意旨,把它交还给人民大众;尤其希望郭缉光同志(曹正原名)……”[13]曹正本人也直言,此正是其编写《大众筝谱》的一个动机。

1950年娄书华先生在得知曹正于东北鲁艺任教时,在其回信中对曹正嘱咐道“你能得到机会从事兴趣的工作……推广筝道的领域,尽量使筝大众化,是正确的!”[14]此处的“大众化”笔者认为亦是指“到群众中去”,将古筝这一艺术推广开来。

笔者认为这一观念源于曹正本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深刻理解。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曾创造性地提出了“群众路线”的方针,这一方针在文艺领域亦是影响颇深。高尚全先生的著作中将这一观念简言为“人民本位论”[15],旨在“以人为本,以人民的利益为核心,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分享。”[16]它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的一般规律”,其核心观点是坚持“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是由他决定并以他为转移”[17]。

古筝属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上层建筑,那么它就受制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直接决定它的发展。而20世纪50、60年代筝乐艺术仅仅在部分民间艺人和少数文人之间流传,并没有受到群众广泛的关注。这一问题魏子猷、娄树华、梁在平等人也先后认识到,但是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将筝乐归还于群众,而曹正则在诸位老师和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的影响下,将筝乐艺术归于群众,使得筝乐艺术得到了更好的发展,故笔者认为其隐性贡献可以理解为将当时仅有少数人掌握的筝乐艺术,归于人民,奠定了筝乐艺术完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转型的重要基础。

结 语

由于在前人的研究中并未关注到曹正指法规范对于教材编写、曲目传承、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等内容的重要性,且仅关注到曹正所做相关工作对筝乐发展的间接“影响”并未落实到直接的贡献,故本文基于对曹正相关文献的整理分析,旨在探究曹正本人在近现代古筝发展中所做的贡献。

随着研究的深入,笔者意识到这些贡献的背后深刻地体现了曹正以群众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在其各项改革和研究工作中,始终将人民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践行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念,最终使得筝乐艺术于20世纪末在人民群众中广泛传播。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指法规范的分析得出曹正的显性贡献主要体现在指法符号、教材编写和理论研究方面,隐性贡献表现为奠定了筝乐艺术在20世纪完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转型的重要基础。

注释:

[1]

刁珊珊.曹正对当代中国古筝教材建设的贡献[D].中国音乐学院,2015.

[2]刁 硕.析曹正古筝艺术理论研究的历史贡献[D].中国音乐学院,2019.

[3]孙 卓.生逢其时 朝正道行——纪念曹正诞辰100周年[J].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20(01):139—143.

[4-14]林 玲.曹正古筝艺术年谱[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7:132.

[15]高尚全,傅治平.人民本位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

[16][17]高尚全,傅治平.人民本位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

(责任编辑:韩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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