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治理”: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实现范式
2022-04-29陈艺洁
陈艺洁
摘要:乡村治理共同体是承接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载体。文章以荣昌区WB村为例,对“新风小院”运行机理进行了探究:通过党建引领创建小院治理载体,实现村民组织化;以家户为量化考核单位,通过积分激励实现集体利益聚合;借助“小院+”表达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通过部门资源下沉推动治理主体协同。并进一步提出“新风小院”助力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现路径:从村民组织化与治理制度化两个维度出发,以“院落”为基本治理单元,缩短治理焦距;以内部自治制度与外部共治制度的协同实现共同体的持续运行,以期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
关键词: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院落治理
文章编号:1674-7437(2022)12-0048-03 中国图书分类号:D422.6 文章标识码:A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和微观缩影,建设协同共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难点在乡村。
1 问题的提出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乡村治理共同体呈现出多主体沟通、博弈、妥协、合作并最终实现集体行动的特性,本质上是基于价值认同和利益驱动的治理联合体。集体共识、公共利益被认为是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动力之源[2];党建引领、激励机制为乡村治理共同体存续与发展提供外部保障[3];技术赋能和数字化转型则成为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创新路径[4]。有关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虽已取得初步成果,但研究多以中国整体乡村为考察范围,忽视了不同地域治理共同体的适应性问题。因此,针对特定地域中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020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上升为国家战略,学界对成渝城市群、区域内生产要素流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但对成渝腹地广阔的村域空间关注较少。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构建更具创造性、灵活性、适应性的乡村治理格局,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基于此,文章选取成渝主轴黄金联结点上的荣昌区WB村作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新风小院”的创建及运作,集中阐明如下问题:“新风小院”构建的运行机理是什么、“新风小院”怎样助力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现两大问题。文章所采用的案例材料皆来源于笔者实践调研,此研究对于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有现实意义。
2 “新风小院”运行机理:组织构建-利益激励-行动协同
2019年荣昌区推进“新风小院”建设,以传统的乡村院落为治理载体,吸纳院落周边散居的村民参与,结合当地特色,创建不同主题的小院。WB村隶属荣昌区直升镇,通过“新风小院”勾画了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协同共进的乡村振兴图景,2021年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其运行机理对于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具有参考价值。
2.1 组织建构:党建引领创建小院治理载体
乡村治理场域中,强有力的现代化基层组织体系的缺乏是乡村治理内卷化问题长期存在的症结,解决的关键是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将村民重新组织起来[5],
激发其加入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内生动力。2019年6月,WB村开始推进“新风小院”建设,创建初期面临选址与群众动员两大难题。经过村“两委”多次实地考察,WB村第一批“新风小院”试点选址在村干部、中共党员高某家所在的水口院子,该院落村民相对聚集,有花椒产业40hm2。2019年9月,水口院子被正式命名为“椒香小院”,通过多次政策宣传会及村内无职党员的入户宣传,院内12户村民自愿参与小院建设 。2019年11月,“椒香小院”召开第一次院坝会,选举产生“1长3员”(小院院长+新风文明指导员、产业发展引导员、矛盾纠纷协调员)管理委员会。“椒香小院”成立后以治理清单的方式,逐项处理了长期悬而未决的乡村路灯安装、村民房产证办理、院落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项公共议题,初步构建了“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村”的治理格局。
WB村“椒香小院”成功创建的关键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将离散的村民凝聚起来,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组织基础。把党支部建立到“院落”中,“椒香小院”院长直接由村干部、党员高某担任,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同时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达到统一思想、凝聚民心、实现价值引领的目标。在小院申报、人居环境整治、服务资源下沉等公共事务决策的过程中,党建引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通过院坝会等形式推进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乡村治理从“替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
2.2 利益激励:积分管理实现集体利益聚合
利益构成人们行动的内在动力[6]。在乡村治理场域中,利益有效聚合能够促成集体行动,而利益分化则可能导致集体行动瓦解。WB村作为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型乡村,乡村社会异质性并不强,公共意识淡薄、集体行动缺失。“新风小院”创建过程中,村民个体与集体之间也经历了利益分化、纠纷、聚合的过程,促使分歧走向共识的关键在于以家户为单位的积分激励机制的创建。以“椒香小院”为例,小院管理条约规定从“忠党爱国、生态环境、家庭整洁、勤劳致富、文明家风”五个方面对院落中的家户进行积分量化考核,每三个月对院内家户进行积分集体评议,评议中获得的积分不仅可以兑换当地特色农产品,也可以入股村集体经济并参与分红,还可以优先获得集体产业工作岗位。除物质激励外,每年底对积分评议前20%的成员进行统一表彰,授予“五色星家庭”称号,颁发证书并制作家庭纪念日历;对得分较低的成员督促整改,并在每季度院坝会上进行公开“批评”,通过激活村民“面子观念”,凝聚共同体意识。
WB村将离散的利益重聚,形成一个整体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推动村集体经济再发展,从利益分化到利益聚合的过程中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激活家户驱动力,二是实现公共价值引领。积分量化考核制度将家户直接纳入院落治理体系中,家户利益整合为集体利益并与政策目标相衔接,推动院落治理坚实根基的形成和集体行动的达成,有效化解了政策执行中的群众动员难题。
2.3 行动协同:“小院+”推动治理主体协同共建
中国分税制改革后,项目负责制逐渐成为公共预算的核心,职能部门主导的各类项目构成乡村公共资金输入的重要形式。但囿于条块分割,职能部门治理资源通常难以高效整合与利用。而各地也因项目争取、部门协调等原因挤占了大量精力,弱化了对村庄内部事务的回应,带来“治理悬浮”问题。为了将职能部门治理资源落到实处,实现乡村治理场域中多主体“齐抓共管”,荣昌区组织部统筹宣传、政法、民政、司法、住建、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等八个部门,联合各乡镇、街道,把涉及到乡村治理的资金、项目精准投放到各个小院中。每年年底,八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主动申报的“新风小院”进行验收,推行“一次申报、全年创建、一次验收”的工作机制,对验收合格的“小院”给予项目及资金支持。通过“新风小院”创建统筹资源,在实践中衍生出“小院+”的治理模式。以“椒香小院”为例,“小院+”衍生为“小院+需求+部门”,即以院落共同体创建需求及村民公共物品供给需求为出发点,对接各区级部门,通过“小院讲堂”实现治理资源下沉与治理主体协同;通过“5+X”的运作模式,开设“理论宣讲、德法育人、新风进家、田间联盟、红色传承”等5个固定讲堂和“群众点单”的灵活讲堂,以讲堂向下联系村民,向上对接部门,强化区委统筹与部门联动,实现村民自治与部门参与,使党的各项政策和各级资源有效向小院聚集,推动了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夯实了“院落治理”共同体的根基。
3 “新风小院”助力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3.1 村民组织化
“将农民组织起来,以农民为主体,让农民自己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与条件”[7]。近代以前,成渝乡村自然形成的“林盘”“簇居”是村民社会实践的主要场域。鸦片战争后,成渝村庄治理共同体因乡绅阶层的衰落与村庄边界开放日趋瓦解。人民公社时期,成渝村庄内的个体及家庭被纳入以生产队为治理单元的公社中,公社成员统一参与劳动,产出集体分配,由国家进行集中管理,成渝乡村以公社为单位构筑了特殊的单位治理共同体[8]。改革开放后,成渝全域推动撤社建乡,1984年,99.3%的生产大队改为村,建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渝乡村治理进入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乡政村治”格局中[9]。农业税费改革后,乡镇政权汲取资源的任务大量减少,但公共服务职能急剧增加,成渝乡村治理聚焦逐渐转向网格。实践中,网格划分往往以传统村民小组为单位,治理面积较大,治理对象通常涵盖数百人以上,群众动员难度大,治理“悬浮”,效果欠佳。
构建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要从根本上激发村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缩短治理焦距,探索连接性更高、内生性更强的组织化路径。荣昌区“新风小院”把治理单元从传统村民小组转移到农家院落,建立了“家、院、村、镇(街)”纵向四级组织网络,破解了“最后一公里”的治理困境,实现了乡村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成渝自然形成的乡村“院落”,向上对接村“两委”,向下直接联系村民。在乡村治理单元中“院落”规模较小且不容易再细分,同一院落的村民有一定公共生活和利益连接,“院落”既是村民能够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最大单元,也是从上到下能够解决公共问题的最小单元,可以作为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实现的空间场域及组织场域。
3.2 治理制度化
3.2.1 院落自治制度
在荣昌区的“新风小院”实践中,围绕小院、村民、村集体之间的互动逻辑创建了一套正式自治体系。“小院”是自治平台,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党员与村民构成,通过院坝会等村民议事形式集中商议院落公共事务。村民公约则形塑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主体身份,村民一旦加入乡村治理共同体,则应遵守公约要求,表现出与院落治理场域相符合的状态和行为模式。积分评议制度与“小院治理清单”相结合,以家户为基本治理单元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将村民的私人利益与院落集体利益绑定,实现个人利益、家户利益和村集体利益之间的长效互动。“新风小院”所构建的由村“两委”牵头、小院管理委员会带头、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院落自治制度,在治理内容上涵盖了邻里关系调节、公共物品供给、公共文化重塑、集体价值重构等方面,符合村民的现实治理需求,能够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
3.2.2 协同共治制度
一方面,2005年国家开始进行新农村建设,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投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相较浙江、上海等地,成渝地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程度滞后,“党建引领+项目治理”依然是乡村撬动资源、实现协同共治的重要形式。在WB村的实践中,生成了“群众点单、小院接单、大家解单”的资源下沉路径,通过“小院+部门”强化区委统筹和各部门联动,使涉及到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各项政策、资源落实到小院,构建起协同共治合力。另一方面,因成渝乡村社会治理迭代,传统乡村社会中村民之间的长期博弈变成单次博弈,成渝乡村治理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例如,老人赡养、土地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由此,荣昌区以“院落”联动部门,通过“小院讲堂”“法帮义工”定期对村民开展普法宣讲,直接参与调解村内民事纠纷;在人口多、乡村产业相对发达的院落设立巡回法庭,进行分级审理,降低村民诉讼成本,实现司法力量参与院落治理,实现协同共治。
4 结束语
在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上,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能够重塑乡村社会公共秩序,推动实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章通过对荣昌区WB村“新风小院”样本的研究,阐释了“乡村治理共同体”在组织构建、利益激励以及行动协同中的运作机理,从组织构建与制度建设两个方面论述了“新风小院”助力成渝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现路径:村民再组织化是乡村治理共同体实现的起点;在制度构建的过程中,院落自治与协同共治共同推动实现公共利益的聚合和集体行动的协同,以期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人民论坛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EB/OL].(2022-10-26)[2022-10-26].http://www.rmlt.com.cn/2022/1026/658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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