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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书稿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2022-04-29童银燕

关键词:法律

童银燕

摘 要:法律类书稿具有时效性强、专业性强的特点,并且隐藏着政治导向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和法律风险等,这向编辑的编校能力提出了挑战。因此,编辑应持仔细、谨慎的态度,善于利用工具书、数据库等查核相关问题,确保书稿内容的专业性、准确性,规避书稿中的法律风险以及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编辑还应通过各种途径积累知识和经验,提高自身编校素养,满足新时代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版高质量图书。

关键词:法律;法律类书稿;编校素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新形势、新要求必将推动法学研究更加全面和深入发展,产生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而促进法律类图书出版业的繁荣。但是法律类图书内容有自身的专业性,法言法语有一定的抽象性,一些法律概念晦涩难懂,因此在编校中往往会遇到诸多问题和挑战,这就对编辑的编校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关于法律类图书出版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选题策划、主题出版、营销技巧以及法律类图书的特点和演变等方面,而对法律类书稿的具体编校问题论及甚少。本文立足于编校工作实践,把编辑法律类书稿时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并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探讨编辑编校素养提高的路径。

一、法律类书稿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类书稿是指诠释、介绍、论述法律思想、法学理论、各类案例、法律法规的专著、教材、工具书和普及性读物。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书稿,法律类书稿有自身的特点。一是内容的专业性,即法律类书稿主要研究法律思想、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实践案例等。二是法律类书稿的语言表达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读起来可能会感到晦涩难懂,甚至不知所云。三是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书稿,法律类书稿具有更强的时效性。如新法的颁布会导致旧法失效,新问题的出现和法律的不断完善,也会导致一些法学研究理论过时,等等。四是法律类书稿涉及的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更多。

由于法律类书稿的以上特性,在编校过程中,编辑遇到的挑战更大。法律类书稿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普遍性问题和特殊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同其他类型的书稿中存在的问题是一样的,如错别字问题、语法问题、知识性错误等。特殊性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语言缺乏专业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每一门学科都有本学科的专业用语,法学也不例外。法律语言是法学所特有的,与日常用语或者一般性表述相比,法律语言具有专业性、准确性、嚴谨性,以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咬文嚼字”,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为了表达简洁,一些法律用语比较抽象,往往一个四字短语就包含了丰富的内容,但是这样的法言法语只有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更易读懂,对于外行来说,往往会显得比较抽象、晦涩,难以理解。

目前,笔者在编校法律类书稿的过程中发现一些书稿内容的表述不够严谨,例如,对法律概念使用不准确、对法律条文的表述不严谨,等等。法律概念,往往一字之差就会造成不同的意思表达,有时相似的法律概念,却表达截然相反的意思。比如,在民法领域,“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概念。但是一些作者写作时不够严谨,随意使用法律用语或者错用法律概念。还有的作者引用法律条文时,没有严格录入,出现缺字、漏字、错字等问题。

(二)引用的法律条文、理论过时

社会是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可能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导致出现立法空白,这也是法律滞后性的表现。为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国家立法部门需要根据新的现实情况制定新的法律。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原来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使用新科技手段而解决了,就会导致相关的法律理论因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而过时。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多部新法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产生一些新的规定。比如,民法典规定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接受赠与;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等等。这些最新的法律规定,导致以前相关的法律研究理论过时了。但是,完成一部书稿需要作者倾注很多心血,书稿形成周期较长,一些书稿可能是作者几年前就开始写的,直到近期才完成,但近年来有一些法律更新,导致书稿中存在所引用的法律已被废止,或者法条过时,或者法律研究理论过时的问题。

(三)侵犯他人人格权

法律类书稿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人格权问题。关于侵犯著作权问题,其他类型的书稿中同样存在,在此不赘述,主要讨论侵犯人格权问题。

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律类书稿,特别是法律类教材、以案例为主的书稿或者穿插有案例分析的论文集等,容易存在侵犯他人人格权的问题。比如在法律类教材中引用一些真实案例时,没有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做相关的技术处理,就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姓名权或隐私权。并且法律类教材发行量大,造成的影响也就更大。又比如,以案例为主的书稿,作者为了更加真实、生动地展现案件发生经过,在书稿中插入案件现场的图片,图片中可能会有案件当事人的肖像,但案件当事人并不知情,此时就会侵犯案件当事人的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图书出版后是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发行的,因此未经案件当事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构成侵权。

(四)隐含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

法学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很强的学科,与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学科存在交叉。因此,法律类书稿的内容也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并且一些法律类书稿与历史、政治、民族、外交等联系较为紧密,导致与其他类型的书稿相比,法律类书稿涉及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的可能性更大,而且许多都是隐蔽性的。

这些问题主要有几类:一是过度推崇、赞美西方的法律。一些法律类书稿,特别是法律专著,作者在介绍西方法律渊源、法律理论时,大篇幅阐述西方法律的优越性,或者在说明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时,对西方的法律制度过度赞美、肯定,而批评、否定我国的法律制度。二是不能客观分析社会问题、描述社会现状,而是带有个人的主观情感因素,导致评价不客观,过分夸大事实,一些观点和评论有失偏颇。三是在比较法律制度、法系时,错误地把我国归入大陆法系国家,或者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并列,等等。囿于篇幅,在此仅列出三类笔者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比较典型的问题。这些问题散落在书稿中,需要编辑在审读的过程中严格把关。

二、法律类书稿问题的处理

(一)善于利用工具书或者其他渠道认真查核

编辑在审读法律类书稿时应持认真、谨慎的态度,遇到不熟悉或者相似的法律专业术语时,不可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随意改,而是要做到改必有据。前文提及,法律语言具有抽象性、晦涩性等特点,并且一些法律概念的外观具有相似性,但意义却可能完全相反,所以编辑一定要勤查工具书,或者利用网络数据库来查核确定。

另外,对于书稿中涉及的法律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部门以及法律条文等,也应通过权威网站或者法律类工具书查核。例如可以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来查核。有的情况下,特别是法律论文集类书稿,一些法律的废止和新法的颁布,可能会导致整篇论文的内容和观点都失去价值。所以,在编校法律类书稿时,查核相关内容的意义是非常大的,切不可因法律名称或者法条没有文字性错误就不去查核,这样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编校质量问题。

(二)规避书稿中侵犯人格权的问题

前文述及,法律类书稿中可能存在侵犯他人人格权问题,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往往采用删除或其他规避方法。

对于法律类书稿中侵犯他人肖像权的问题,处理办法有两个。一个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作者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委托书。但是在工作实践中,这个方法的可行性不强。因为很多时候肖像权人是不特定的,寻找起来比较困难。另一个是与作者商量,进行删除处理。

与侵犯肖像权相比,侵犯隐私权的内容相对比较隐蔽,需要编辑在审稿过程时处处留心,对书稿中出现的真实个人信息、个人未公开的事件等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否则就会放过这些问题。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问题,向作者说明情况,进行删除处理。

(三)规避隐性的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

编辑要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熟练掌握编校技术,并经过长期的实践训练,才能精准发现书稿中的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对于书稿中涉及的历史、民族、疆域、外交等问题一定要紧绷出版导向这根弦。因此,对前文提到的第四类问题在审稿时要特别注意。

例如,对于过度推崇西方法律制度而贬低我国法律的内容,在做好上下文衔接的情况下,应进行删除处理。对于描述社会现状不客观的内容以及以偏概全片面描写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内容,应与作者充分沟通,请作者站在事实的基础上,客观、中立地评价,修改书稿内容。对于把我国归入大陆法系国家或者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并列的做法,应根据书稿的具体情况,做技术性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因此,编辑在审稿过程中一定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和处理书稿中隐藏的政治导向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编辑编校素养提高路径

编校工作是图书出版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决定着图书的内容质量,因此该工作对编辑的编校素养提出了很高要求。通过前文对法律类书稿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的论述,笔者认为编辑应该从以下三点出发,提高自身的编校素养。

(一)重视编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

编校素养的养成并非一日之功,而是在长年累月的工作中,经过点点滴滴的积累而成的。因此,编辑要重视编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对一些常规性的编校技术要烂熟于心,对书稿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具有代表性的例子进行记录,并时常翻阅,这样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便可从容应对。

重视编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能让我们厚积薄发,在往后的工作中更容易做到信手拈来,提高工作效率。

(二)养成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

有人用“板凳一坐十年冷,为他人作嫁衣裳”来形容编辑这个职业,即是说要静下心来,不焦躁,不浮躁,才能把书编好。在编辑书稿的过程中,一是要整体把握书稿的框架结构、思想内涵;二是要认真审读书稿内容。遇到自己不熟悉的内容时,要勤于动手,认真查核,不可随意修改,也不可马马虎虎、粗枝大叶,而是要持认真、谨慎的态度,改必有据。比如法律类书稿,一些法律概念可能只是一字之差,其内涵就千差萬别。而且法律条文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因此在引用时必须精准无误,编辑应仔细核对。

出版无小事,有时一个小的错误,就会给整本书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认真、谨慎是编辑应有的工作态度和素养,也是出版物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不断学习,以积累与更新知识

学习是不断获得知识、丰富知识、更新知识的重要途径。因此编辑要重视学习,并善于学习。

一是重视跨学科学习。很多书稿的内容都会涉及其他学科知识,比如法制史方面的书稿会涉及历史知识、教育类的书稿会涉及法学、哲学方面的知识等。因此,编辑除学习自己专业的知识外,也要涉猎和积累相关学科的知识。

二是重视新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政策、法律等不断发展变化,各学科的前沿成果不断涌现,促使理论、知识不断更新。因此,编辑应关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这样才能了解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要了解各学科的前沿成果及理论。这样在审稿时才能立足时代背景,站在学术前沿,更好地把握书稿的内容、观点。

三是善于通过新途径进行学习。编辑传统的学习方式,一个是阅读纸质图书进行学习,例如编辑方面的工具书,另一个是前辈的经验传授,以老带新或者编辑培训会的方式实现。新时代,大数据技术和“5G”技术的应用,为编辑的学习提供了更多的路径和平台,也改变了传统的学习方式。编辑要善于利用新技术提供的新平台不断学习,例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平台进行学习。

四、结语

新时代,党中央把宣传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出版事业蓬勃发展,并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编校作为图书出版的重要一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出版物的质量。因此,出版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的编辑队伍做保障。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新科技、新知识不断涌现,对编辑的知识更新与积累、对新技术方法的应用以及理念的更新提出了新要求。编辑要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着眼社会前沿热点、学术理论前沿,不断提高自身编校素养,以适应新的形势。并且编校内容要与国家相关政策相一致,确保政治导向正确。

编辑应立足时代背景,秉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定文化自信,打造过硬的编校技能,把握时代机遇,出版思想内涵丰富、内容质量高的图书,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注 释: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邀约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文献:

[1] 吕志红.论法律图书的时效性[J].大学出版,1998,(3).

[2] 邰利琪.法律图书的特点解析[J].编辑之友,2005,(4)

[3] 王西光.图书出版行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7-04-21(004).

[4] 谭炜麟.书稿中“隐性”政治性差错问题的成因及规避策略[J].传播与版权,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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