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在公安院校实训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以铁道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课程为例
2022-04-28王贝贝黄佩丽
王贝贝,黄佩丽
(铁道警察学院 治安学系,河南 郑州 450053)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中提出,公安本科院校应根据办学资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应坚持突出专业、贴近实战,健全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各公安院校积极推进本科课程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形势。“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就是在“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之下形成的一种贴近实战、符合“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1]。笔者拟从梳理“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方法的基本框架着手,以铁道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课程为例,深入探讨“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在公安院校专业课实训教学中的应用。
一、“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在公安院校专业课实训教学中的必要性分析
“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是层次化教学法和结构化教学法的综合运用。层次化教学法是现代教育常用的一种教学手段,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正确认识并区分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认知程度,从而根据不同层阶的学生调整并适用差异化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从而在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中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结构化教学法也称为系统教学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授课对象的学习状况,通过提前创设学习环境、学习资料、学习程序,系统化地组织学生按照预设的单元结构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公安院校专业课实训教学中,通过将层次化教学法和结构教学法有机融合,极大地改善了公安院校专业课实训教学方式,提升了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优化了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公安院校培养更多的优秀应用型警务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进而在更高水平上满足了平安中国建设的需要[2]。
(一)“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是新形势下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
为适应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要求,公安院校以培养不仅具备系统、扎实的警务理论知识而且能够主动理论联系实践具备从事公安工作基本能力的应用型警务人才为己任。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我们改变原有的“大水漫灌”、填鸭式的粗放型授课方式,努力解决学生理论知识与公安业务实践“两张皮”的问题。“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正是区别不同学生的学习程度,通过教师在实训方案的设计中给参训学生预设符合其学习程度的角色,使学生得到精细化训练的教学方法。在“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中,一次“精准滴灌”的训练,可以巩固学生的理论学习成果,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拉进理论与实战的距离,夯实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基础,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实效。
(二)“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是公安院校专业课程实战化教学改革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公安本科院校为了改变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动手能力和教学效果欠佳的现状,开始推动实战化教学改革创新。为了使公安院校的专业课程实训更加贴近实战,开展实训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科目的教学演练,更应贴近实战,注重对学生综合执法能力的培养。“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打破“课、科”实训壁垒。以笔者所在的铁道警察学院为例,为了推动实战化教学改革的创新发展,学院每学期都会从铁路公安机关选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俱佳的在职民警驻校担任实战教官。秉持“课课衔接,科科渐进”的实训目标,在综合实训中均采用“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根据实战过程设计实训流程,将不同的实训科目涉及的知识点有机串联整合,形成相对综合的实训,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实战教官的优势,根据学生的认知结构,预设最佳的、最贴近实战的知识结构和执法环境结构,进而构建出有序的教学结构,获得最佳的实训效果和学习效果。
(三)“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必然选择
教育的首要目标永远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而非仅是让其获得特定的知识。这与《意见》中要求本科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和专科教育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不谋而合。在公安院校的传统教学中,学生学习负担非常重,每天平均上3门以上课程,每门课程讲授约90 分钟,学生几乎没有独立思考的时间,在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模式下,学生看似收获了一些执法必备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但工作后却发展后劲不足,面对一些新的警情依然束手无策,因为这种模式下培养的学生已经不会主动地学习、思考并发现问题。而“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可以通过知识的重建、课堂的建构以及知识结构的预设来引导学生自行再现违法行为发生的现场、警情的研判、接处警、违法行为后续的处置,进而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学知识、悟原理、熟技能、长才干。教师在实训中为不同层次的学生预设不同的实训任务和问题,不同层次的学生会在训练中获得成就感,再加上教师对课堂教学节奏的把控和引导,可以逐渐使学生从“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培养学生创造型的思维能力。
二、“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的实施框架
在“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模式下,教师和教官需要付出传统课程数倍的精力来进行课程的教学设计。即使经过设计,学生随机的情景再现依然使整个教学过程中存在变量,因此“分层次结构化”教学需要教师和教官自身具备较高的理论与实战素养,以应对教学过程中随时出现的各种变量。“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方法的实施框架如下:
(一)基于认知结构的学情分析
美国传播学者德弗勒认为人的先天条件和后天知识构成不同,导致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教育心理学也认为教师在授课时应承认、尊重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进而了解学生,发现学生的独特性,确认不同层次学生的兴趣和才能,创设有利于学生不同智力表现的教学环境,鼓励个性发展,这才是成功的教育。因此我们在不同单元的知识结构中根据学生的学情,对学生进行层次的区分,进而确定不同的训练任务是符合教育学的一般原理的。在公安院校的专业课实训过程中,我们可以基于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将学生概括分为三类:知道理论上怎么做、知道具体怎么操作、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对学生进行这三类的划分是符合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的。第一类,知道理论上怎么做的学生,说明在课堂理论讲授环节并没有真正的学懂、学会知识,急需在课程对应的实训教学环节以“观众”或“配角”的角色来旁观其他同学的具体操作,从而更直观地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这类学生占全部学生的20%左右。第二类,知道具体怎么操作的学生,属于授课对象中的主要群体,占比一半以上。这一部分学生前期已经有一定的实践积累,可以通过方案的阅读和教师的点拨,大致还原出民警的执法过程。第三类,知道为什么这样做的学生属于对训练的知识点掌握比较好的学生,这类学生占全部学生的20%左右,对这一类学生的挖掘和培养是实现“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效果的关键。在“分层次结构化”实训教学过程中,我们需要提前对这20%的同学进行培训,在对这一部分同学的培训中我们可以打破课程壁垒,利用课余时间请最专业的老师针对实训过程中的专业问题开展培训①如现场处置环节,在狭窄空间的擒拿格斗战术就需要其他系部教查缉战术的老师来进行专业指导。,进而将其培养成实训课程名副其实的“小教官”,这样不仅可以弥补实训课程分组训练教师数量不够的缺陷,还可以在实训过程中,让这20%的同学展现规范化的执法环节。
(二)课程知识的结构化设计
一堂优质的实训课程离不开课前精心的教学设计。这个教学设计分为两个方面:课程实训科目的逆向教学设计和单个实训科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如图1)。课程实训科目的逆向教学设计要求我们根据课程的预期培养目标,精准确定课程的实训科目和实训课时。单个实训科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在逆向教学设计的框架之内针对某一个具体实训项目进行实训目的、实训开展思路、实训步骤以及实训保障等环节的设计。受到课程总课时的限制和其他客观因素譬如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前公安院校的专业课实训大多采用校内案例教学、情境教学与诊所式教学相结合的实训方法,此时实训实施方案就是在学情分层基础上把训练内容结构化的关键。在实施方案中,教师应该预设好实训环境(包括案情设置)、实训分工(分层次后具体到人)、实训流程(分组预设)、实训要求、实训考核方式,进而构建起有序的教学结构,最恰当地改善实训过程中每个要素的组合方式,让每一个参与实训的学生都了解自己的责任分工,从而确保实训过程中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
图1 分层次结构化实训教学的设计框架
(三)以多向评价为导向的结构化演练
公安院校的专业课更应当注重贴近实战、服务实战,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初步胜任工作的公安后备力量是专业课实训的初心和使命。按照实训实施方案由学生分角色、分小组对实训内容进行结构化演练是实训课程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开展情境教学和诊所式教学的依据所在。在“分层次结构化”实训教学过程中因为有“小教官”的助力和实战教官的强力支援,我们在学生的结构化演练之后就可以开展多维度的演练评价,包括学生互评、教官评价、教师评价、“小教官”规范化演练指引,在多向多维度的评价中让学生立体化地感受到规范化执法的精髓和要义。
三、“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的实际运用——以治安学专业课程为例
2021—2022第一学期,铁道警察学院治安学系2019 级治安学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有治安案件查处、铁路乘警勤务等。治安案件查处课程是国家公安部政治部确定的公安院校课程改革示范课程,铁路乘警勤务课程是极具铁路特色的课程,这两门课程都是实践性较强的公安专业核心课程。为了实现课程的培养和教学目标,每学期开课之前授课教师都会反复研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实训教学大纲,根据课程目标逆向设计实训内容,确定好课程的实训知识结构,进而确定实训科目。在每一个实训科目正式训练之前,授课教师和实战教官都会提前一周讨论、确定该科目的实训方案,组织布置实训场地并培训参训学生。笔者以治安案件查处课程中“治安案件受理实训”和铁路乘警勤务课程中“处置旅客列车上霸座警情”的综合实训为例进行展开。
(一)课程实训科目的选取
受案是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法律程序中的第一项工作,也是治安案件成立的程序性要件。治安案件的受案来源众多,且很多情况下受案环节需要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依法、稳妥、果断的现场处置。考虑到受案工作在公安业务实践中以及联招考试中的重要性,我们将治安案件的受理作为课程实训的科目之一。
(二)学情的分层方法
治安案件受理的实训是在本章内容的理论讲授之后开展,此时教师与授课对象已有一个半月的相处时间,对授课对象已经较为熟悉,但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学生对受案知识点掌握情况,会借助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东风,在线上学习平台发布章节测验和问题讨论。章节测验的命题也要分层次展开,难、中、易题目占比恰当,借助线上学习平台统计出学生的学情层次,而问题讨论主要为一些主观性、综合性题目。通过观察学生的讨论和测验结果,综合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客观评价我们可以相对准确地做好本次实训的学情层次分析,进而为每位同学预设合适的训练环境和训练角色[4]。基于实训过程中预设的六种不同案件来源(见表1),我们将学生分为“6+1”组:6 组中的案例情节再现学员(以下简称“情现员”)和非中心处置的民警由学情测试中学习效果不理想的同学担任;负责中心处置的民警由学情测试中学习效果一般的同学担任;多出来的这“1”组就是通过学情测试挑选出来的“小教官”。
表1 治安案件受理实训实施方案
(三)实训方案的确定
在旅客列车上强占他人座位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俗称“霸座”)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正常秩序,也是当前铁路乘警值乘中常见的警情之一,对此类警情,铁路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地进行处置。铁路乘警勤务课程在学生已经学习了其他课程,譬如防卫与控制课程中的徒手或警械制敌技能和本门课程中警情就近报告、站车交接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旅客列车上‘霸座’警情处置”的实训,打破了学生理论知识点的点块状分布,培养了学生处置列车常见警情的能力。而这次形式上的“单个实训科目的实训”实际上串联了防卫与控制、治安案件查处和铁路乘警勤务至少三门课程的知识点,这些均离不开课程组教师和实战教官们实训方案的确定,下面笔者以流程图的形式展现一个优秀的实训方案应当包含的内容:
(四)实训前的准备
实训实施方案确定之后,就需要进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场地、器材、文书表格等的准备,以及召开有各实训组组长、“小教官”、实训教官、铁路乘警、勤务课程组教师和防卫与控制课程教师(防卫与控制课程教师只要带领“小教官”演练在旅客列车车厢的狭窄空间内对于“霸座”旅客一招带离的动作要领)为主体的实训碰头会[5]。在该碰头会上,教官、教师会进行实训要求和内容的说明,带领各小组组长梳理实训结构化的流程,通过各组组长的辐射带动作用,让每位同学做好参训的准备。会议后,教官、教师会对“小教官”进行提前培训,让其熟练掌握旅客列车“霸座”警情的规范化处置流程。
(五)实训后点评和展示
旅客列车“霸座”警情处置实训中,首先,任课教师带领同学利用5分钟左右的时间简单回顾相关理论知识。接着,“小教官”进行演练,任课教师和实战教官进行点评,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同时对易出错环节进行强调。接下来是其他同学进行分组演练,这一环节中任课教师、实战教官和“小教官”进行流动观察、指导和现场点评,对每一组的演练过程进行完整拍摄,形成展示实训成果的视频。为了让学生铭记规范化的执法方式,在每个小组展示、点评完之后会有“小教官”或实战教官进行规范化的操作展示。在该起警情处置的反复演练、展示、讨论、总结中,学生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铁路乘警在狭窄空间(旅客列车上)和警力受限的情况下现场处置、警情就近报告、站车交接的规范化流程,拉近了理论与实战的距离。
总结
作为一名从事公安专业课教学的教师,笔者经常在教学过程中反思现有专业课实训教学的弊病。2020 年以来,在实战化教学改革的推动下,在来自一线实战教官的大力帮助下,在课程实训教学的反复实践中,笔者及所在团队总结出了在实训教学过程中的“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方法。虽然该教学方法要求授课教师在实训过程中付出数倍的时间和精力,但参训学生在实训过程中一张张因为有收获而洋溢着幸福的脸庞会使我们由衷感慨“分层次结构化”教学法绝对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研究和应用。我们唯有通过不懈的教学改革,才能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才能应对公安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才能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