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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研究

2022-04-25李宁李增元

理论导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李宁 李增元

摘 要:农村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振兴中的短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现代化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农村环境治理发源于多元协同共治时代,统筹于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服务于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需从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治理制度的现代化与治理方法的现代化出发,在遵循环境正义的基础上,坚持共生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与智慧治理“四维治理原则”,通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绿色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治理演变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4-0072-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农村重大社会风险及其治理能力提升研究”(21AZZ009);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乡村治理新体系研究”(tsqn201909105);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研究”(2019RWB006)。

作者简介:李宁(1989-),男,河南商丘人,常熟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博士后,研究方向: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李增元(1981-),男,山东莒县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基层社会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生态宜居”作为其总要求之一,农村环境治理无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载体与重要抓手。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现代化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为化解农村环境治理困境提供了行动指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五年方案》)中明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难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較大差距[1]。农村环境治理领域中的短板不仅掣肘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振兴,而且影响农民充分享有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带来的益处。因此,构建现代化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不仅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进程,而且其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

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学界对农村环境治理展开深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提出了三种治理模式,为农村环境治理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首先,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该理论模式以自主治理理论与公共池塘理论为基础,认为村民自主治理能够规避“搭便车”的问题,主张对村民非生态环境行为给予约束管控,降低农村环境治理成本[2]。其次,农村环境治理政府主导模式。该理论模式强调环境资源的公共性使得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需要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履行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3]。最后,农村环境治理合作共治模式。该模式主张行政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力量与群众力量携手合作推进农村环境治理,达到环境合作共治状态,实现环境治理成果共享的目标[4]。然而,纵观已有理论研究成果发现,从体系化角度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展开研究的成果相对匮乏,缺乏对现代化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系统研究与反思,尤其是鲜有从乡村振兴战略的视域研究农村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本文在已有理论研究基础上,拟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以期助推农村环境治理的现代转型。

二、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的现实逻辑

国家治理的基础在基层,农村环境治理不仅关乎社会经济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乎国家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全局。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需要依托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具有深层次的现实逻辑,其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与关键,也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动力,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

(一)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关键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正是获得美好生活的基础。《五年方案》明确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的根本原因在于“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4。

构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前提,是保障城市与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基石。农村环境治理事关农村居民健康权、生存权与发展权,也是推进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农村地区的生态绿色有机果蔬在城市地区销售与消费,也关乎城市居民的生命健康权。与此同时,农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域,清洁的水源、清新的空气、肥沃的土壤与丰富的矿产资源是保障农村经济得以顺利发展的依托,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亟须关注的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中,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能够有效保护优质的自然环境资源与悠久的人文历史风貌,筑牢乡村振兴的生态屏障,让农村的青山绿水真正成为“乡愁记忆”的承载主体,不断吸引城市居民在农村地区创业发展与旅游消费,从而推动生态振兴与产业振兴。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就是在建设并维护好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农业产品安全优质的基础上,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的有机融合,这也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

(二)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石与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五年方案》指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目的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环境共治与共享是党和国家切实维护保障农村居民环境权益平等享有,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绿色美好生活需求的历史使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推动实现生态振兴的主要目标在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板块,也是在农村地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与共治共享理念的具体行动实践,更是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内容。

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能够在社会资本与产业发展方面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的发展契机与社会环境。农村的自然生态系统与人文历史文化相得益彰,是吸引工商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产业开发与生态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基础。通过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促使古村古镇、湿地耕地资源与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护,在促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同时推动体验农业、康养基地与乡村生态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农村环境治理不仅使得农村展现出最靓的“颜值”,而且可以因工商资本的引入激发生态环境资源中的经济价值,这正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核心要义。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追求就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以优质的环境资源为动能,以绿色产业发展为保障,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归宿。

(三)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保障

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基调,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城乡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农村环境治理难题正是其中的短板之一。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城市与农村实现融合发展,而城乡融合发展亟须予以关注的问题便是农村环境治理难题。城市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依托农村安全稳定的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关联性使得城市与农村成为唇齿相依的生态命运共同体。农村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环境污染便会跨越地域界限与社群界限向外扩散传播,城市地区最终难以独善其身。以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是促进城乡生态融合发展的支撑与保障。

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就是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促使资源、产品与服务等要素向农村倾斜配置,弥补农村环境治理的短板。通过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促使环境治理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水平,推动环境治理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化配置,缩小城乡生态建设差距。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正是依托共建共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建主要表现为城乡环境治理投入的均衡化、城乡环境治理能力的互促共进、城乡环境治理责任的共同承担以及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同步发展,尤其强调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倾斜。构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在于实现共享,通过合理配置城乡环境治理资源,实现城乡无差别化,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是以城乡生态利益共生为价值引领,以城乡生态共治共享为行动支撑,不断推动城乡生态融合发展的实践进程。

三、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历史演变及其现代意蕴

对于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内涵的精准把握需要基于历史、现实与未来三重维度展开,在全面系统梳理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演变的基础上深度阐释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内涵。

(一)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历史演变

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历经深刻的历史演变,从最初政府管控时代的依靠行政强制手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再到改革开放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逐渐被纳入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我国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大致历经政府管控时代、制度管制时代与协同共治时代等三个历史演进阶段,农村环境治理有机融合于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进程中。

1.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政府管控时代:1949-1978年。1949到1978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农村环境问题主要依赖政府管控模式加以治理,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处于政府管控的萌芽状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城市化与工业化为发展导向,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未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农村地区往往沦为城市环境污染物的吸纳场。“大办钢铁”和“大搞群众运动”等使得矿产资源与森林资源被滥采与乱伐,工业产量得到提升的同时在开采与冶炼矿产资源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气与废渣,农村环境系统遭受破坏。与此同时,在“以粮为纲”的方针引领下,毁坏林木、打造人工平原与围湖造田等现象大量产生,由此导致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与耕地质量下降。197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拉开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序幕,党和国家在思想层面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一时期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仍未成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作为负责环境问题的主管机构,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处理主要以强制行政命令为主。这一时期着重强调工业化建设与粮食生产,许多制度举措违背了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前期缺乏充分的环境保护制度政策体系,后期虽然出台环境保护制度规章,建立环境保护机构,但是对于水土流失、荒漠化与过度开荒等环境问题并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处于一元治理时代。

2.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制度管制时代:1979-2012年。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国家开始出台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展开,此时国家对农村环境治理主要以制度管制为主。这一时期国家着重实施“三大環境政策”与“八项制度”等制度举措,为农村环境治理构建法律制度体系框架,农业农村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初步得到遏制。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初步确立,国家开始借助市场机制手段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广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政策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行政管制。从1979年到2002年,农村环境治理的方式逐渐从行政管控转向制度管制,依托制度体系与法律法规实现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有效处置。此时,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社会元素并未融入渗透其中,但是环保组织与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与环境治理素养逐渐提升,并在农村环境治理场域中付诸实践。此时,农村环境治理中呈现市场机制与制度管制双向互动的二元治理格局,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协同共治时代: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并对生态文明的内涵进行了新的概括与升华,充分表明国家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顶层制度设计中明确将党委、政府机构、市场力量、社会组织、科研机构与农村居民等多元主体纳入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各类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活动,在提升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制度与促进生态文明行为中发挥着推动作用[6]。政府不仅对农村环境治理给予高度重视,在政策与资金方面向其倾斜,而且把入村企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予以考核,不断推进企业实现生态化、低碳化与绿色化生产经营,严格约束企业环境污染行为。当前,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与农村居民形成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正式进入协同共治的治理新阶段。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环保督察制度、法律制度体系与环保信用评级制度相继纳入农村环境治理领域,我国农村环境治理进入复合型、系统性与全面型的治理阶段,协同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逐渐得以形成确立。

(二)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意蕴

基于对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基础的阐释,可从农村环境治理的理念、结构、方法与制度等核心要素方面深度剖析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意蕴。其中,治理理念、治理结构与治理制度等三种要素主要体现农村环境治理的系统结构,而治理方法体现的是农村环境治理的方式与手段。因此,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意蕴主要包含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治理制度的现代化与治理方法的现代化四部分内容。

1.为何而治:治理理念的现代化。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治理理念是农村环境治理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引领着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与方向,农村环境治理必须以符合现代化发展取向的治理理念为引领。党和国家强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多元主体共商、共建、共治与共享的理念,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现代化的治理理念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了行动指南。农村环境治理中理念的现代化不仅要体现绿色发展理念与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价值导向,而且要体现治理的开放性、包容性与公正性,吸纳政府、市场、社会与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农村环境治理的成果要惠及农民群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治理利民、治理为民与治理惠民的发展目标,不断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

2.靠谁来治: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现代化的治理结构,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治理结构影响着农村环境治理成效。治理结构的现代化要求扭转政府行政管控与权责模糊的农村环境治理局面,积极调动多元主体力量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构建权责明确与协同共治的现代农村治理结构,这是推动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治理理念的更新与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动着农村环境治理结构的多元转向,这是农村环境治理的根基所在。《五年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与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构筑现代农村环境治理结构,引导群团组织协调整合价值偏好与利益诉求,化解农村环境治理冲突,正是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内涵的核心。

3.治理依据:治理制度的现代化。制度安排是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第一机制,也是实现农村环境正义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5]99治理制度是农村环境治理实现有序化与连续化的重要载体,农村环境治理多元主体间实现合作共治需要依赖系统完备、清晰明确的制度体系,依靠法律制度保障农村环境治理的有序推进。促进治理制度的现代化需要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的顶层制度设计,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有机结合的制度氛围,深度界定厘清政府、社会、企业与公众间的权责,建立对话机制与协同共治机制,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的经验解剖。与此同时,通过构建信息公开、环境监管与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给予环保组织与社会公众更多的支持,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4.治理手段:治理方法的现代化。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不仅依靠合理的体制机制架构,而且需要科学高效的治理技术手段。农村环境治理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推进治理实践、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成效。伴随着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形态正从“治理”走向“智理”[7]。治理形态的深度变革使得农村环境治理需要依赖数据信息整理处置海量环境治理信息数据,与之相伴的是农村环境治理决策思维、治理范式与治理方法的根本性变革。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促使环境治理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从而破除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农村环境治理信息的开放与共享、向农村居民传递环境治理政策制度、回应涉及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环境治理难题已成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依托现代化的治理方法是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系统化、科学化与过程化的重要手段,可极大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效力。

四、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的原则与路径

现代农村环境治理本质上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中的环境治理问题,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需要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应当以环境正义为价值引领,遵循共生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与智慧治理等“四维治理原则”,为实现农村环境善治提供基本依据,并通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绿色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

(一)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的原則

1.共生治理原则。农村环境治理的本质是以生态环境为中介,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治理,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生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指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8]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中坚持共生治理原则就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与共治共享理念为引领协调整合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农村领域中的生态环境风险与生态治理危机。共生治理原则要求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中促进发展,依托生态经济做到经济发展与绿色发展和谐共生,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融合。同时,共生治理原则要求在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中坚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价值理念,促使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同时,共享农村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成果。

2.依法治理原则。依法治理原则就是在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中发挥法治的稳预期与固根本的作用,化解风险,借助法治思维与法治手段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得以持续稳步推进的根本保障,促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达至和谐共生的状态,是环境正义的题中之义。农村环境治理需要在遵循生态系统基本运行规律、农村环境问题的爆发演化规律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生态权责与环境正义为核心构建农村环境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中的依法治理原则不仅要求保护农民的环境知情权、环境发展权、环境享用权、环境话语权以及环境救济权,更要求注重个体与群体、代际与生态之间和谐共生的自然权利。现阶段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原则,积极构建农村环境治理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对于缓和农村社会紧张的环境利益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

3.系统治理原则。系统治理原则是系统思维在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实践与应用,强调农村环境治理的整体性与联动性。农村环境治理是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和互动合作的过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中系统治理原则主要从政府、市场与社会三个维度展开。政府维度主要包括环境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政府注意力的分配、国家顶层制度设计、政府考核评价制度与问责机制等内容。市场维度主要包括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与融合,实现绿色生产与绿色经营,壮大农村生态经济与绿色产业。社会维度主要强调鼓励引导发展现代化的环保型社会组织,为其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引导农民投身农村环境治理中。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着重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方的整体互动与系统配合,以形成强大的系统合力。

4.智慧治理原则。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农村环境治理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智慧治理强调通过环境信息的收集、整合与应用让环境治理决策“用数据说话”。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与虚拟技术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应用可以打破各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同时提升农村环境治理中的创新能力与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数据时代的农村环境治理意味着环境治理决策思维与环境治理范式的根本变革,不再仅仅依赖直觉与经验,而是建立在对海量信息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与应用基础上的治理体制。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智慧治理着重实现从经验型治理转向智慧型治理,从“命令—控制”型环境管制转向多元环境治理,从被动型环境治理走向主动预防型环境治理,从人工治理走向数据治理[9]。

(二)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路径

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以环境正义为价值引领,坚持“四维治理原则”,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积极构筑共治与共享的治理格局。因此,现代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实践路径需要以社会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行动体系、以法治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制度体系、以智能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以绿色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文化体系。

1.以社会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行动体系。社会化路径强调调动党委、政府、市场、社会与公众等多元力量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打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局面。以社会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行动体系,必须坚持人本性、协同性与下沉性等原则。一是农村环境治理理念的人本性。农村环境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动员组织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环保组织与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力量积极投身其中,充分发挥公众的主人翁精神。二是农村环境治理主体的协同性。基于农村环境治理的现实,引导多元主体构建以共同的生态环境利益为基础、以共同的环境治理理念为纽带、以共同的环境治理行动为内容的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三是农村环境治理资源的下沉性。引导城市地区的资源、技术、产品与服务等环境治理资源向农村地区转移与倾斜,从而实现城乡环境治理投入均衡与城乡环境治理能力的协同共进。

2.以法治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制度体系。法治化路径旨在实现在农村环境治理中树立法治化思维,运用法治化方式化解环境治理难题,维护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强调农村环境治理过程的规范性。一方面,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立法。农村环境治理不仅要加强对资源保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立法,更要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对农民环境权的保护,承认并尊重农民的环境权益,将农民置于农村环境治理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依法授予农村村委会环保职权。农村环境治理中要在法律制度层面充分赋予乡镇政府必要的环境保护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同时依法确立村委会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法律地位,授予其环保执法权与环保监督权,更为重要的是赋予其代表村民提起诉讼的资格,保障农村与农民的合法权益[10]。

3.以智能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技术体系。智能化路径是指在农村环境治理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的能力,推动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一要构建农村环境治理预测系统。农村环境治理可以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对生态环境信息進行搜集、计算、分析与处理,其处理结果可以作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依据,为农村环境污染风险预测、防范与防治提供治理依据。二要构建农村环境治理监测系统。农村环境治理监测系统依托信息数据平台反馈环境治理信息,从而根据环境治理的时效性与可及性及时调整环境治理策略,破解农村环境治理难题。三要构建农村环境治理公共服务系统。通过公共服务系统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治理信息产品供给,实现信息与数据在治理主体间的共享,破除彼此间的信息壁垒,保障信息知情权。

4.以绿色化路径构建现代农村环境治理文化体系。“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11]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农村环境治理指明新的发展方向。为此,一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农村环境治理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其中,树立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把农村的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给予维护与保障,坚持人、自然与社会三者价值的内在统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融合,提升农村自然生态承载力。二要培育农村生态文化。一方面,农村地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坚持绿色兴农与产业生态化,以生态绿色文化为引领对种养业与加工业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农民树立绿色消费观念,根据自身消费需求与消费能力树立以“自然”与“自我”为核心的绿色消费观。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21-12/05/content_5655984.htm.

[2]李颖明,宋建新,黄宝荣,等. 农村环境自主治理模式的研究路径分析 [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1):165-170.

[3]曲延春.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责任再论析:元治理视域[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1(2):71-79.

[4]姚志友,张诚. 中国乡村环境合作治理的机制与路径研究[J]. 理论探讨,2016(5):155-159.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6]刘逢,王锐兰,楚俊.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生存现状及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06(1):50-53.

[7]洪大用.复合型环境治理的中国道路[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6(3):67-73.

[8]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EB/OL].http://www.gov.cn/xinwen/2021-05/01/content_5604364.htm?jump=false.

[9]郭少青.大数据时代的“环境智理”[J].电子政务,2017(10):46-53.

[10]于华江,唐俊.农民环境权保护视角下的乡村环境治理[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124-133.

[11]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N].人民日报,2014-01-01(01).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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