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金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风险及措施
2022-04-22黄挥
黄挥
摘要:缴税作为企业应尽的义务,汇集成的庞大税务体量为国家公共事业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而国家也始终通过各种改革方式保障了企业自身利益与发展,随着国内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运营压力与日俱增。为了减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务负担,我国开启了营改增税务改制,以此为基础,金融企业在税务问题中的部分难题得到了解决,为企业稳步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经济条件。与此同时,营改增税务改制后广大金融企业仍面临相对更为复杂、更为困难的风险,面对种种挑战,金融企业应当从政策、服务、人才、技术、内部沟通等角度进行解决,积极做好应对风险的管理与解决工作。
关键词:营改增;金融企业;税务;风险管控
税收作为一种财政工具,本质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决定了其强大的经济职能。金融企业以经济作为运营对象,通过一系列运营对其价值进行提升。税收对于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对金融企业来讲更应如此,只有重视由税务问题而带来的种种风险,并做好完备对策才能够在混乱中尽量减少因税务问题带来的风险。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务史上的重大实践,在解决部分问题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作为金融企业面对种种税务风险应当积极应对,正确进行处置与管理才能够化解困难,助力企业稳定发展。
一、营改增税制概述
营业税与增值税作为我国两大税种已经在存在许久,营业税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针对所获利润需要缴纳的税种,增值税是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对价值增长的部分进行计税,这两大税种之间最大的问题是会出现重复征税情况,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为了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循环,我国展开了营改增税制改革,改革后三年期间为全社会减税共计超过5000亿元,小规模纳税主体缴税下降幅度平均达到40%。此次营改增税务改革,标志着已经实施60余年的营业税彻底退出税务舞台,实现了增值税对社会所有经济活动的全面覆盖,基本杜绝了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不仅有效推动各行业互利协作,还利于第二产业转型升级与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中的金融行业在改革开放后为我国国民经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金融行业不仅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人民日常生活有相当大的影响。营改增税全面实施后,一改往日金融企业较重的赋税情况,摆脱了因重复缴税而导致的收益低迷情况,提高了整体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良性发展。
二、营改增后金融企业税负问题影响
(一)积极影响
我国经济体量庞大,每年国家与各地财政收入中的税务部分的主力军几乎都是金融企业,营改增这一税制出台并实施帮助了金融企业避免了在纳税过程中重复缴税问题,将日常收入利润留给企业,仅对产品价值增长部分进行税务收取。实际上,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的一个部分,前者较后者更为主要,尤其在营改增实施后金融企业将通过提供的产品与价值增长部分缴纳税款,不再对日常营业额部分缴纳税款[1]。此时的增值税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流转税的主要部分,金融企业在日常运营期间推出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本身并不需要缴税,产生缴税行为的是金融活动中价值膨胀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这部分金融资金没有产生价值膨胀也就不需要缴纳税款,而不是像营改增税制改革前一样,即使没有产生价值膨胀也需要缴纳税款。此次改革大大减轻了金融企业在进行金融活动时的压力,在金融企业做大做强的道路上起到了推进作用,企业在进行税务流转过程中可以实行进项抵扣行为,这样能够做到税务与金融两大部门在运行过程中互相监督,减少缴税过程中可能出現的偷税、漏税甚至是腐败问题。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此部分税款大都由客户承担,新的增值税税率下降以后,还按原含11%税率的合同额,等于有效提高商家营业额。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指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这是增值税率下降给商家与消费者带来利益的体现。
(二)消极影响
营改增作为一项税务改革方式,利于金融企业长期发展,从短期来看会给金融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压力。就金融企业本身来讲,增值税纳税额是对金融产品价值膨胀部分进行收取,也就是说划入流转税的增值部分成为税款收取核心,企业进行增值税数额计算的结果往往会高于进行营业税数额计算的结果,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纳税过程中进税项与销项之间抵扣出现偏差,才会产生这一现象。另一消极影响在于,营改增开展后,对于金融企业税收难度会相应增加,不利于税务申报工作开展。金融企业以往开展税务工作期间因整个税务系统并不复杂,即使是新员工也能够在短期内掌握税务计算工作,在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金融企业在进行税务申报工作期间会遇到困难,这主要是由于税务计算问题与之前相比大有不同,增值税税务工作较比以往更为复杂。另外,在进行财务报表公开工作以及税负抵扣工作时,也会受到营改增影响,其中增加了大量细枝末节的内容,虽然这样能够让税务数额更加精确但却不利于税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格外注意虚假发票开具问题的发生,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慎重管理。从投资角度来看,增值税转型对投资产生了一定的刺激作用,应当有效防止投资过旺情况出现,避免出现无目的性投资与恶意通货膨胀情况,协调国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与投资行为的关系。从国家角度来看,减少税收项目与降低税率会让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短期内带来的财政压力不容小觑,尤其对于中小城市,以及以工业为主要产业的城市地区来说财政影响较为明显,如何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情况下维持财政收支,平衡经济政策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是一大挑战。
三、营改增后金融企业税务风险
(一)纳税成本高
实体经济作为金融企业运营的依附主体,实体经济发展前景影响了金融企业的收入,由于目前我国实体经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正进行大规模升级与转型,导致金融企业收入减少,并且价值增长幅度与难度与日俱增,这就要求金融企业不得不增加物力、人力、财力来维持运营。在营改增后取消了营业税款项缴纳,同时对税率基础进行调整,依据营改增相关规定,金融企业需要在6%的税率基础上缴纳增值税。从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即使是纳税数额与往常相同,所需要的成本资金要高于原先的成本资金,为了缴纳同样的税款需要更多的纳税成本,或者说纳税成本相同但税款却远不如以前,从侧面来看也是企业收益缩减的一种表现[2]。究其原因,金融企业不断下降的盈利能力是导致纳税成本高的根本因素,加上对金融企业服务价值增值部分进行税收,综合导致了金融企业纳税成本提升,种种因素给金融企业带来了一定风险,也成为金融企业在进行运营期间做大做强的阻碍。
(二)企业抵扣能力弱
在进行增值税缴纳额度计算期间,所采用的方式是“销项税-进项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非金融行业使用这种额度计算方式是有利的,例如服装零售、百货、餐饮等实体行业。实体行业中,运营流程中的原料采买、人力资源等必要开销都可以进行税款抵扣行为,而对金融企业来说利润获取的方式是:进行投入后,人为操纵资本跟随社会行进,最终获取利润与本金,也可以理解为是资本进行自我价值提升而不基于在市场中进行某些活动从而提升价值。由此可见,在金融企业发挥其价值属性期间,很难获得税制规定中的抵扣权限,也就是说金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难以获得这一优惠,应缴税款抵扣数额较低,由此使得金融企业较比其他行业中的企业缴纳更多的税款[3]。综上所述,从进项税角度来看金融企业税款抵扣能力较比其他企业低得多,与上一条中所述的纳税成本高共同对企业构成不利因素,致使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纳税负担增强情况出现,原本是利于企业发展的营改增变成了企业不应承受的负担。
(三)纳税筹划缺位
纳税筹划并不是逃税避税的一种行为,而是通过对涉及纳税的业务进行一系列规划从而形成一套操作方案,起到节约缴纳税款的目的。在我国税务领域内,对于纳税筹划有许多种操作方法,例如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但由于纳税筹划本身存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界限不清问题,因此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作为金融企业,其工作核心在于开发并推广理财产品,情况允许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相对应的金融服务。在营改增税制下,金融企业应将资金投入到实体产业当中,这是由于实体产业需要第三方对自身进行投资,以此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提高产业自身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而依附于实体产业的金融企业才能够实打实的获取回报,并产生良性循环促使双方更好发展下去[4]。需要始终注意的是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作为一种既定性质的手段,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金融企业需要适时对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进行管理,绝对不能将其单一理解为少缴税或钻漏洞行为。
四、营改增后金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对策
(一)加大增值税缴纳方式研究力度
为了应对以上情况,需要金融企业中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自身经验与专业技能仔细研读当地税务部门下发的各种税务文件。既然难以通过“销项税-进项税”方式获得抵扣额度情况,则可以通过降低销项额的方式降低缴税额度,也就是说重点在于如何以月为单位降低缴纳额度。自营改增实施以来,企业不断在探索与实践如何降低缴税额度,提升自身净利润,在这其中发现金融企业对利润获取能力与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关联性,企业能够利用这一规律对销项税与进项税进行调节,进一步减轻自身税务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缴纳存在优惠政策,通过对优惠政策加以利用能够帮助企业进行发展,以纳税优惠政策为出发点,以金融企业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目前发展情况等,制定出企业如何做才能利用好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助力。投资业务作为金融企业主营业务,需要根据所在地税务部门公布的优惠政策为依据,统筹规划企业整体税务工作,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基于此,只要金融企业专业人员能够对增值税缴纳方式以及系统中的优惠政策展开精心研究,必定能为企业运营带来巨大利益。
(二)提升金融企业智能服务水准
所谓智能服务,主要是基于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科技化服务。既然金融企业需要面对各种金融风险,就需要企业本身扩大服务方式并提升服务内容,金融企业可以将自身业务进行信息化与智能化改革。除了互联网以外,大数据也能推动企业智能服务进程。这种大容量快速信息计算服务能够协助企业拓展自身业务,还能够对营改增后纳税问题应缴数额进行计算,提升了企业整体算力。智能服务还能通过人工智能得到实现,对既定内容进行反复学习与运算,协助金融企业开展精准服务。总得来看,以金融企业智能化服务为目标实际上就是进行信息化与智能化改革,在此基础上对员工开展全流程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还能够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开支,增加进行税数额,减少增值税缴纳税款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大纳税筹划人才培养力度
金融企业实行纳税筹划就需要拥有相关人才,并以企业整体业务为基础,以主要业务为引领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实际上进行纳税统筹人才培养也就是对该机制进行风险控制。在对纳税统筹人才进行培养首先要培养员工对基本業务的熟悉能力,不仅要重视缴纳税款的过程,更重要的是税务收取过程,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企业因经营而产生利润,因利润而缴纳税款,因此纳税筹划重点在于谋划,全面降低税务数目[5]。对纳税筹划人才进行培养还应该对税收政策学精学透,这里所指的是整体性的税收政策而不仅是一个部分,因为纳税筹划本身是一种非违法行为,企业需要在合法前提下利用税务法律规定降低税务负担,以提高净利润收入。培养税收筹划思维也是重要部分,从大环境来讲,税务筹划在我国并未形成完整成熟的理论体系,值得企业庆幸的是具体操作方法非常丰富,因此需要培养专业人才将零散的操作方法集合成筹划体系,形成筹划思维。企业还需要培养相关人员合理应对统筹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有能力的需要提前对这些风险进行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等内容,更好的协助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例如企业可以选择与税务事务所专业人员进行合作的方式开展纳税筹划人培养计划,税务事务所专业人员还能够协助金融企业财务人员共同对风险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通过实践能让财务人员更好的应对财务风险,在风险与危机中构建符合企业利益的纳税筹划框架。
(四)充分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
金融企业中的税务工作人员如不对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充分认识,将会严重导致在工作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企业税务人员由于自身缺少对税务工作更加深刻的了解,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甚至违规操作。因此金融企业需要引导财务工作人员充分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全面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起来。企业可以采取对税务工作人员展开培训以达到目的,同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开展实际应用训练,政策培训内容要始终围绕政策展开。进行税收政策学习是为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在此之前应当进行理论考核与实操测验,了解工作人员具体学习情况,并针对产生的问题开展进一步学习。在引导员工掌握政策过程中,让能力强的员工帮助落后员工,提高整体水平与能力。
(五)加大企业内部部门沟通力度
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漫长的工作,尤其对于金融企业这种以资金运营为主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在经营过程中涉及众多职能部门。金融企业为了更好地对隐性危机进行防范,需要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通过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体系,在面对风险到来期间能够进行有效部署,以快速、准确、真实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在构建企业内部沟通集体期间,始终需要所有员工意识到增强沟通的意义与重要性,有条件的可以不定期召开风险应对会议,对近期遇到的和预测到的风险开展讨论,并形成解决策略。金融企业中的财务人员与非财务人员都需要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认识到风险防范与管理的重要性,即使是非财务人员也要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
五、结束语
面对金融企业可能遇到的税收风险,首先对税收政策本身开展全面学习,了解政策内容、明确税收方式、运用税收功能,在此基础上通过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为企业减税降费。当今时期金融行业发展势头前进,为了全面提高金融企业整体效益应当完善企业税务风险问题,更要从人才、分析、预警、应对等多个角度下手,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与内部沟通工作。新时期,金融企业的服务方式也要符合先进理念与先进科技,合理运用计算机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对金融企业进行数据分析,保障税收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春瑜."营改增"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J].地方财政研究,2016 (01):66-71.
[2]程志爽.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探析[J].中国民商,2020 (04):2.
[3]王增田.探究金融企业税务风险管控措施[J].商讯,2020 (13):124+126.
[4]吉佩林.实行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税收风险识别浅析[J].经营者,2021 (01):257-258.
[5]李昕鹏.营改增背景下金融行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J].纳税,2020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