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证研究 *
——基于2013~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
2022-04-21陈晓东刘冰冰
陈晓东 刘冰冰
一、引言
人类社会正迈入由新一轮科技革命引领的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以其高渗透、辐射范围广、发展迅速等特点,引起人们生活和生产方式的深刻裂变,重塑社会经济形态,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出“数字中国”的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为建设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航向,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具有强大的韧性,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更显示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对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数字经济是各国争相发展的重要内容,各个国家纷纷抢占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地,将数字经济视作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美国、欧盟国家、日本、英国等纷纷制定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将数字经济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对象。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巨大,发展迅速,在世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可知,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5.4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38.6%,且数字经济增速是GDP增速的三倍多,三次产业数字经济渗透水平逐次递增,数字经济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根据中国信通院2021年8月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0年美国数字经济规模为13.6万亿美元,蝉联世界第一,中国位居第二;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的同比增速为9.6%,位于全球首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与美国差距较大,但是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的增长速度快,有望实现“弯道超车”。
我国各省(区、市)为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纷纷推出一系列数字经济发展策略。例如,上海发布城市化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推动“五型经济”的发展;浙江发布首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甘肃推出“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方案,目标是成为西部第一梯队;江苏旨在建设数字强省;广东着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但是目前对数字经济的研究尚不完善,不利于全面认识数字经济发展的全貌,制约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学者们对数字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数字经济内涵阐释、数字经济规模测算和国家间数字经济比较等,较少文献从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阐释。因此,本文从省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再认识我国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安排如下:(1)界定数字经济含义,制定各省(区、市)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数,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分析省域数字经济的发展情况。(2)基于空间计量模型分析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因素,并比较各因素对不同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程度。针对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制定推动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策略,从而为实现数字经济的空间协调发展提供借鉴。
二、文献综述
1996年,Don Tapscott在《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希望和危险》一书中,提出了“数字经济”一词,标志着数字经济最早进入行业文献。学者对数字经济内涵的定义与阐释众多,包括狭义的数字经济与广义的数字经济。狭义的数字经济主要是指数字化产业,即经济产出中主要或完全来源于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商品和服务;广义的数字经济主要包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即不仅包含狭义的数字经济,还包括数字技术与其他产业的融合部分。众多学者对数字经济内涵的阐释均基于上述两种数字经济的含义,只是定义角度各有特色。
各国对数字经济内涵的定义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不断得到深化。2016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2021年中国信通院发布的白皮书中都对数字经济进行了界定,虽然它们之间的定义存在较大的差别,但本质上均是从广义的数字经济角度进行的定义。俄罗斯、韩国等国家也均从数字经济的广义角度给出定义。俄罗斯认为数字经济是保障国家利益的经济活动,韩国则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通信产业为基础进行的所有经济活动(田丽,2017)。从数字经济的本质上讲,李长江(2017)将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字技术方式生产的经济形态;张鹏(2019)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重新定义数字经济,认为数字经济的本质是数字经济形态下技术、组织和制度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宏观涌现;另有学者从发展数字经济的视角,提出数字经济的本质在于信息化(孙德林和王晓玲,2004);也有学者立足国际比较的视角对数字经济进行分类,发现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分类口径上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各国数字经济之间的比较(刘伟等,2021)。从相关机构和学者对数字经济的定义角度来看,基本上可以达成的共识是数字经济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我国相关机构和大部分学者都是从数字经济的广义角度进行定义的。我国对数字经济产业化高度重视,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发展策略,这充分显示出数字经济的强大带动作用和作为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性。
对数字经济内涵的研究,有助于界定数字经济发展的范围,统计并分类相关的数字经济产业。除了对数字经济内涵的研究外,对数字经济规模的测算以及数字经济与其他经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是当前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对数字经济的测算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对数字经济规模的测算,有从国家数字经济规模的角度进行测算的(朱发仓等,2021;金星晔等,2020),有从省域数字经济规模的角度进行测算的(韩兆安等,2021),还有从国家间的数字经济规模比较的角度进行测算的(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二是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算,主要是通过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数来比较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焦帅涛和孙秋碧,2021;姚震宇,2020;刘军等,2020);三是对数字经济产业或数字经济增加值等方面的测算(朱发仓等,2021;向书坚和吴文君,2018;蔡跃洲,2018)。另外,对数字经济与其他经济对象的关系研究也是当前数字经济研究的重点。数字经济以一种全新的方式重塑社会的经济形态,并广泛地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为各个行业带来了发展的契机。这种广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影响对象,研究对其他经济对象的影响程度,如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链的影响分析(陈晓东和杨晓霞,2021a,2021b)、数字经济对劳动力配置效率的影响分析(丛屹和俞伯阳,2020),以及数字经济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研究(焦勇,2020)等;二是集中研究数字经济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数字经济反垄断研究(陈兵和马贤茹,2021;唐要家,2021a,2021b)、数字鸿沟的研究(郭娇,2021;陆杰华和韦晓丹, 2021;张呈磊等,2021)等。综合数字经济的研究内容可以发现,目前对驱动省域数字经济发展因素的研究较少,不利于区域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
学者们对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研究日趋成熟。西方学者对区域协调理论的研究始于对区域发展理论的研究,区域发展理论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的基础,可追溯至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等。随后出现注重从宏观角度解释空间要素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新经济地理学派,还有将政府纳入区域经济研究的区域政策学派,区域协调发展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以丰富和完善。我国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发轫于对经济协调的研究,党的十二大指出“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已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并被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尽管区域协调发展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我国学者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内涵等方面的研究却十分丰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区域协调发展本质的研究,如区域协调发展要解决东西失衡与南北差距的问题(陈晓东,2021a,2021b),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得出区域发展的目标是尽可能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陈健和郭冠清,2020),并且区域差距与区域协调存在着动态演进的关系(孙久文和张皓,2021),区域协调发展是涵盖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魏后凯和高春亮,2011);二是针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研究,包括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内涵解释与发展梳理(肖金成和安树伟,2019;王佳宁和罗重谱,2017),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如何应用与实践(李兰冰和刘秉镰,2020)等;三是对区域协调模式与机制的探索与深究(陈耀,2019;金碚,2019),另外还有区域协调发展与其他经济对象的关系研究等,如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研究(钟文和郑明贵,2021)。较少学者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对区域数字经济进行分析,因此本文将基于区域协调的角度,分析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异质性,进一步由实证分析得出驱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因素,从而为各区域实现数字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借鉴。
三、区域数字经济指数的构建
本文主要是构建区域数字经济指数。在界定数字经济范围的基础上,选取代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变量,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之后,运用测算方法得到区域数字经济指数。
(一)数字经济范围的界定
我国主要采用的是广义的数字经济含义,一个较大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体现出数字经济与其他产业的融合程度和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结合相关机构和学者对数字经济内涵的阐释,本文将数字经济定义为: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生产要素,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应用数字技术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根据数字经济的内涵以及各省份(1)由于本文内容涉及大量省级数据,为行文及阅读方便,此处及下文省份均指省(区、市)。数字经济相关数据的获得性,本文将数字经济指数的测算范围界定为三大部分: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和数字创新水平。
数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数字基础设施具有普惠开放性,可以为数字产业的发展和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共性的技术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具有协同性,主要表现在硬件与软件之间的协作运转以及数据处理过程中的高度流畅与协作;另外,数字基础设施前期投资规模较大且更新快,所以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要统筹规划,避免数字资源的浪费和建设不足。
数字技术的内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得到补充和扩展,起初数字技术主要是指与电子计算机相伴的技术,后来数字化技术也纳入数字技术的范围,“大智云物”以及区块链技术都是目前新兴的数字化技术。数字技术应用具有渗透快、应用范围广、联动性强等特点。数字技术可以广泛地与三次产业结合,一方面以数字技术手段提高产业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数据要素的投入和技术的升级深刻地改变着传统产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使全产业链焕然一新。
数字创新是数字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可以理解为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创新的过程。数字创新按照创新的层级可以分为:数字技术本身的创新、数字技术引发的新的模式和形态的创新,以及各种数字化活动产生的创新成果(闫俊周等,2021)。按照创新的主体可以分为:数字产品的创新、数字过程的创新、数字组织的创新和数字商业模式的创新等(刘洋等,2020)。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数字创新,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各种成本,提升企业的运营收益,而且还可以加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为企业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二)数字经济指数测算方法的确立与指数的构建
在数字经济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选取代表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创新水平的变量,参考学者对数字经济指数的测算方法,对各省份数字经济指数进行计算,最终得到代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数字经济指数。
1.测算方法
各国相关机构对数字经济的测算主要集中在绝对量和相对量上,即对数字经济规模的测算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算。美国、欧盟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均对数字经济进行过测算,中国信通院自2017年进行数字经济的测算,涵盖全国各个省份。上海社会科学院在2017年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数,腾讯利用平台数据测算了中国“互联网+”数字指数。上述数字指数的构建虽然较全面,但是时间跨度小,不利于认识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历程。所以,部分学者分别采用投入产出表(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熵权法(夏杰长等,2021)、主成分分析法(黄群慧等,2019)等方法构建数字经济指数。
2.指标的构建
本文基于数字经济的界定范围,从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及数字创新水平三个维度,选取了14个代表变量。首先使用极差法对14个变量数据进行标准化,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获得指标的权重,采用线性加权的方法获得2013~2019年各省份的数字经济得分,为使不同年份的数字经济指数具有可比性,采取归一法得到数字经济指数的标准得分。鉴于标准化之后的数字经济指数较小,不利于省域之间数字经济水平的比较和后续的实证分析,所以将归一法之后的数据乘以100,得到最终的数字经济指数。
3.变量的选取
代表数字经济三个维度的14个变量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本文选取了2013~2019年30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数据。(2)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未包含西藏、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分析。数字基础设施中的电话代表移动设施水平,其余两个变量代表网络设施水平;数字技术应用水平主要选取了在互联网和通信方面代表数字技术应用水平的指标;数字创新水平主要选取了代表研发能力与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的5个指标。
表1 数字经济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四、省域数字经济指数分析
本文主要对区域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异质性进行分析。首先分析2019年各省域数字经济指数,大致了解目前30个省份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利用2013~2019年的年平均数字经济指数划分数字经济区域。通过构建数字经济指数的三大分指数内部变动情况,剖析不同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的来源,从而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一)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比较
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较大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突出。由图1可知,目前我国各省份的数字经济指数大小差别是十分明显的,广东省的数字经济指数最高,接近10,新疆的数字经济指数最低,不足1。各省份之间的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着“数字鸿沟”现象。并且数字经济指数较高的地区一般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且主要位于东部沿海地区;数字经济指数偏低的省份主要位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为此,依据区域数字经济指数的大小,将30个省份划分为数字经济发达区、数字经济较发达区和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由表2可知,有6个省份纳入数字经济发达区,13个省份在数字经济较发达区,11个省份在数字经济欠发达区。我国平均的数字经济指数为3.33,有9个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部分省份的数字经济指数在1~2之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较悬殊,区域发展不平衡较严重。我国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不充分问题显著,在经济基础、技术人才以及营商环境等方面均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中西部地区资源禀赋的浪费,难以实现数字经济的充分发展。要想缩小区域数字经济的差距,首先要推动欠发达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为欠发达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图1 2019年30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指数
表2 2013~2019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续表
(二)区域间“数字鸿沟”逐渐缩小
由图2可知,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差距在逐渐缩小,发达区域的数字经济指数变动较大,较发达和欠发达区域的数字经济指数变动较小,在低水平徘徊。数字经济发达区的数字经济指数逐年下降,2013年最高,2019年最低。数字经济较发达区的数字经济指数基本上是逐年递增的。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数字经济指数呈现两种变化状态: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和广西是2015年数字经济指数最低,2017年最高;其余省份是呈现逐年上升的变化趋势。
图2 部分年份30个省份数字经济指数变动情况
为进一步分析区域数字经济指数差距缩小的原因,本文对三大区域数字经济的分指数变动状况进行了分析,如表3所示。从数字基础设施分指数的变动来看,数字经济发达区的数字经济指数下降最多,数字经济较发达区和欠发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指数下降较少;从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创新指数来看,数字经济发达区的指数上升最多,较发达区次之,欠发达区最少。说明数字经济较发达区和欠发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的进步,这也是区域数字经济差距逐渐缩小的主要原因。但是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数字经济较发达区和欠发达区发展动力仍然不足,与数字经济发达区的较快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陷入了低水平发展的困境。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指引下, 我国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强了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营商环境得到改善,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壮大了西部地区的产业基础,为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
表3 2013年和2019年数字经济分指数的变动情况
五、区域数字经济现实驱动因素分析
(一)数据和模型
1.模型设定
在对区域数字经济指数进行可视化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由于数字经济存在明显的时空效应,所以本文引入空间权重矩阵以更准确地衡量各因素对数字经济的驱动程度。模型的基本形式如下:
digi,t=α+Xi,tβ+μi+γt+εi,t
(1)
其中,digi,t表示第i个省份的第t期的数字经济指数,Xi,t、β分别代表核心解释变量和回归系数,Xi,t为N×K矩阵,β是K维列向量,μi、γt、εi,t分别表示空间个体效应、空间时间效应和随机误差项。
2.变量说明
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因素较多,参考已有的文献,本文选取了数字经济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城镇化水平、政府参与度、对外开放水平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4所示。模型所用的数据为2013~2019年30个省份的数据,来源于2014~202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以及国研网数据库,所用软件为SPSS 26.0和Stata 15.0。
(1)被解释变量。
数字经济指数(dig):基于界定的数字经济内涵,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创新三个维度构建了数字经济指数。
(2)核心解释变量。
经济发展水平(gdp_pro):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根本性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一般拥有较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较高的经济支持;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地区首要任务是脱贫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可能较小,从而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本文采用的是各省份的GDP与30个省份的GDP之和的比值来表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upgrade):产业结构高级化主要是指产业向更高一级方向演进的过程,具体表现为产业结构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再向第三产业方向演进的过程。借鉴干春晖等(2011)的做法,用第三产业产值占第二产业产值的比重表示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程度。
城镇化水平(urban):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一般基础设施较完善,并且城镇人口较多,消费市场较大,便于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本文采用各省份的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比值(按常住人口计算)表示城镇化水平。
政府参与度(gov):政府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参与可能会阻碍当地市场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参与对数字经济的发展的内部机理是复杂的,需进一步验证。本文采用政府预算支出与地区名义GDP的比值来表示政府参与度。
对外开放水平(lnforeigntrade):一般来讲,一个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越高,对外资吸引力越高,对新理念、新技术接受较快,这些为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另外,地区出口量大,有利于拓宽数字经济的市场,推动数字产业的发展。本文采用取对数后的进出口贸易总额来表示一个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
表4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模型构建与权重矩阵的确立
数字经济发展可能存在着地区之间的空间关联,因此考虑地区之间的溢出效应,本文将建立空间计量模型。同时,考虑地区之间数字经济联系的性质,将分别建立三种类型的空间权重矩阵来对比分析各影响因素的大小。
1.模型形式
(2)
其中,W为N维的空间权重矩阵,ρ为空间自回归系数,φ为空间自相关系数,θ为空间滞后解释变量的系数,均为K×1维向量。若θ,φ均为0,则是空间自回归模型;若ρ,θ均为0,则是空间滞后模型;若φ为0,则是空间杜宾模型。本文主要基于以上三种形式的模型进行数字经济驱动因素的空间模型分析。
2.权重矩阵的选取
参考部分学者(詹锦华,2021;刘军等,2020)的做法,考虑到数字经济发展不仅受到邻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还可能超越地理空间限制,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了三种空间权重矩阵进行对比分析。
(1)地理距离权重矩阵。
设矩阵W1为地理距离空间权重矩阵,元素Wi,j性质如下:
(3)
其中,i,j=1,2,3,…,N。d为区域i与区域j之间的地理中心之间的距离,可根据经纬度数据,利用球面距离公式测算获得。(3)假设地球是一个规则的球体,所以计算所得的地理距离与实际距离有偏差,但对研究结果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2)经济距离权重矩阵。
因为数字经济的发展超越了原来的地理空间的限制,还会受到非地理邻近元素的影响,如经济发展因素,所以选用不同区域的人均GDP之间的差距代表区域间的经济依赖性,两地之间的经济差距越小,空间依赖性越强。
(4)
(5)
设W2为两区域之间的经济距离权重矩阵,矩阵中的元素是两区域的人均GDP的差值的倒数,因此,两地之间的经济差距越小,经济依赖性会越强。式(5)表示的是区域i和区域j在研究年限内的人均GDP的平均值。
(3)经济地理距离权重矩阵。
考虑到数字经济发展受到邻近区域的影响和非地理经济因素的影响,所以建立基于地理和经济两方面的空间权重矩阵W3。为了提高经济因素占比,将W2中元素进行平方,之后与地理空间权重矩阵点乘。(4)为了使矩阵的元素与省份相对应,经济距离矩阵和地理距离矩阵采用点乘的方式,将两个矩阵的对应元素相乘。
(6)
(三)实证分析
1.空间相关性检验
数字经济发展具有空间相关性,是应用空间计量模型进行分析的前提。检验空间相关性的常见方式有莫兰指数检验。变量的空间相关度与莫兰指数的绝对值成正比。莫兰指数为正和负,分别代表变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或负相关。利用Stata 15.0软件计算获得2013~2019年的莫兰指数,如表5所示。各年度指数均为正,且十分显著,所以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着正向相关性。
表5 2013~2019年数字经济发展空间相关性检验莫兰指数
2.模型选取策略
本文经过一系列的相关检验以确定适当的空间模型。首先进行了LM检验,结果显示,使用空间滞后模型解释力要优于空间误差模型。之后进行Wald检验和LR检验,结果显示(见表6),空间杜宾模型不会退化为空间滞后模型或空间误差模型,所以选用空间杜宾模型是合适的。确定为空间杜宾模型之后,使用Hausman检验,在1%的水平上拒绝随机效应,决定使用固定效应。进一步地,通过比较固定效应类型,最终选用双向固定效应。综上所述,本文决定使用双向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7所示。
表6 适配性检验和选用随机固定效应检验
表7 使用经济地理权重矩阵的模型估计结果
续表
3.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基于三种空间权重矩阵进行估计,得到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其中地理距离空间权重模型和经济地理空间权重模型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经济距离空间权重模型为时间固定效应模型,限于篇幅省略了估计过程,估计结果见表8。为方便表示,分别将三个模型进行编号。模型(1)有较多核心解释变量不显著,说明使用的地理距离空间权重矩阵不太合适,这也验证了之前提出的数字经济联系已突破地理空间限制的论断。模型(2)和模型(3)的估计系数较为相近,个别变量显著性存在差异,但是除对外开放水平变量外,其他变量的系数符号相同,说明模型估计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表8 基于三种空间权重矩阵的模型估计结果
续表
在模型(2)和模型(3)中,人均GDP对数字经济的驱动力是十分显著的,这也说明,地区的经济水平越发达,越有能力发展数字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府参与度系数均为负,可能的原因是政府深度参与会阻碍市场的自由运行,可能会造成资源配置低效的问题;另外,由于使用预算支出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表示政府参与度,也有可能是政府预算支出投向数字经济方面的支出较少导致系数为负。城镇化对数字经济的影响显著为正,可能是由于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新型城镇化产生的需求会拉动数字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和对外开放水平对数字经济的影响在这两个模型中只是单个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变量对权重矩阵的选择比较敏感,所以应综合来看这两个模型。在模型(2)中,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显著为正,说明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越高级,数字经济水平越高。可能的原因是一个地区产业化水平越高,说明该地区第三产业占比较高,而数字经济中有相当一大部分产业属于第三产业,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过程也推动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越高,说明地区产业基础越雄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的平台和环境也会越有利。在模型(3)中,对外开放水平显著为正,说明地区开放程度越高,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的市场越开阔,创造的市场需求也更多,越有利于数字产业的发展。
在考虑各解释变量的空间滞后项之后,在这三个模型中,人均GDP的空间滞后项系数均为负,说明邻近的地理区域或邻近的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越有负向作用。可能的原因在于,周边地理或经济邻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各种资源、要素的吸引力越强,对其他地区数字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周边地区城镇化水平越高,数字经济发展越好,说明城镇化的辐射效应较广,带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较宽。邻近地区政府参与度越高,对本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起着正向作用,可能由于地区政府预算支出产生的溢出效应推动本地数字经济发展,也有可能是邻近地区的政府深度参与使市场配置资源受阻,使得一些要素和资源流向了本地市场。另外,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在模型(1)和模型(2)中显著为负,在模型(3)中不显著,邻近的地理区域或经济区域的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越高,对本地区数字经济越产生负向作用,原因类似于对人均GDP变量系数的解释,即在某种程度上,周边和本地区存在着对资源、要素的竞争使用关系。如上只是基于三种空间权重的数字经济驱动因素的初步分析,且上述变量的系数并不代表边际效应,因此为分析解释变量的影响程度的大小,进行了边际分析,结果如表9所示。
表9 基于三种空间权重矩阵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
直接效应表示的是解释变量对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平均影响,间接效应是解释变量对非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平均影响,总效应是上述两者效应之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在模型(4)和模型(5)中的间接效应为负,即对邻近地理和经济区域影响为负,这与表8得到的结果一致;在模型(6)中,产业结构高级化影响系数不显著。人均GDP在模型(5)和模型(6)中系数符号一致,即对本地区是促进作用,而对周边地区是阻碍作用,并且也可以得出人均GDP的影响作用是最大的。政府参与度在模型(5)和模型(6)中系数也一致,即对本地区影响为负,对非本地区作用为正,且对非本地区的影响程度更大。城镇化水平在这三个模型中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均十分显著,且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作用较大。对外开放水平在模型(6)中对本地区影响为正,对周边地区影响不显著,在模型(5)中对周边地区为正向影响。说明对外开放水平有明显的溢出效应,可以拉动邻近经济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同时,也可以发现,使用地理距离空间权重矩阵与其他两个矩阵得到的结果差别较大,也验证了数字经济发展及其影响因素之间已突破传统的地理距离,与经济距离联系更为密切。
4.稳健性检验
由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省域分析可知,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着较明显的区域差距,因此,为分析不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的影响因素的大小,基于表2的数字经济分类进行分区域分析,将数字经济发达区和较发达区的省份为一组,欠发达区的省份为一组。鉴于每组省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大,且在经济水平上差距也较小,因此不再使用空间计量分析,采用了系统GMM进行分析。系统GMM方法可以有效减弱模型的内生性,并且考虑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基础性,在模型中引入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进行解释,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10所示。
表10 数字经济分区域GMM估计结果
由表10估计结果可知,数字经济指数的一阶滞后对数字经济发达区和数字经济较发达区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发达区、较发达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有很好的延续性和基础,能够助力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数字经济欠发达区L.dig的系数并不显著,有可能是因为该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缺乏良好的基础,并不能形成较好的延续性。人均GDP对两大区域的数字经济影响显著为正,并且对发达区域和较发达区域的影响更大。这说明经济实力强的区域不仅可以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在其他方面也具备数字经济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如发育程度较高的市场、优质的人才资源等。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对数字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区域的影响为负,对欠发达区域的影响系数为正,说明数字经济欠发达区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潜力较大。城镇化对两大区域的影响都显著为正,并且对发达、较发达区域影响较大。政府参与度对数字经济发达、较发达区域影响不明显,对欠发达区域影响为负,可能是由于欠发达区域政府的预算支出会先集中投向其他公共领域,对数字产业方面投入较少。对外开放水平对数字经济发达、较发达区域影响为正,而对欠发达区影响不显著。就地域分布来看,发达区和较发达区分布一般在对外开放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而欠发达区一般是身居内陆、经济欠发达且对外开放水平也较低的西部地区。综上分析,影响数字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区域的因素主要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和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等;影响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因素主要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和城镇化水平等。在一定程度上,这可以证实建立的空间计量模型结果的稳健性。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界定数字经济内涵的基础上,由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创新三个维度建立省域数字经济指数,并且通过建立空间计量模型对区域数字经济驱动因素进行了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分化明显
区域数字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是构成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的主要部分,主要体现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差距较大。区域内部的差距自东部向中西部递减,且数字经济发达程度的地理位置与我国经济发达程度的区域存在较高的一致性。我国数字经济发达区的省份主要包括北京、广东、浙江、山东、上海和江苏,主要位于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数字经济较发达区主要包括湖北、湖南、重庆、安徽、陕西等地,主要位于我国的中部地区;数字经济欠发达区主要包括新疆、青海、宁夏等地,主要位于我国的西部地区。由此也可以得出,区域的经济基础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条件。东部地区在发展数字经济的外部条件上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所以,要想实现区域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补齐欠发达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条件的短板是关键一步。
2.三大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逐年缩小
数字经济指数在发达区域是逐年缩小的,在较发达和欠发达区域基本上是逐渐递增的。从数字经济指数的三个分指数的变动情况来看,在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创新两方面,数字经济发达区的表现最优,发展速度快,发展水平高;欠发达区和较发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步较大。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是区域数字经济差距缩小的主要原因。由于东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较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拥有众多的创新人才和广阔的市场需求,所以在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的表现突出。显而易见,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分别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不同,对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条件也存在不同,各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容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3.多种现实因素驱动数字经济发展
三种空间权重矩阵的模型估计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发展已突破传统的地理距离限制,与经济联系较为密切。人均GDP、城镇化以及对外开放水平对本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有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人均GDP、城镇化水平越高,地区综合实力越强,越有能力发展数字经济,对外开放水平越高,越有利于推动数字贸易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政府参与度倾向于抑制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而对邻近地区具有正向溢出效应,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政府参与度过高会阻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伴随着数字经济发达中心区域各方面成本的上升,如土地租金成本、用人成本等,发达中心区的成本上升以及政府政策会形成强大的推力,促使部分数字企业转移到成本较低、基础设施较完善的邻近地区,从而对邻近地区产生正向溢出效应。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作用不太明确,待日后对此另行研究。
4.数字经济驱动因素具有区域异质性
按照数字经济发展程度将省份进行分区域并使用系统GMM方法进行估计,结果显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等对数字经济发达区和较发达区的影响显著为正;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城镇化水平对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影响显著为正。经济发展水平是基础,无论在数字经济发达区、较发达区还是欠发达区,经济基础都是数字经济发展最坚实的保障;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会产生一系列的需求,这些需求会推动区域数字产业的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可有力地推动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层次的提高;深入推进数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可为其数字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各驱动因素对区域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挖掘出各区域最有利的驱动因素将最大程度推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进程。
在省域数字经济指数分析和区域驱动因素实证分析的结论基础上,为加快实现数字经济的区域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加快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
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较大的进步,缩小了与数字经济发达区的差距,但是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不足,数字经济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加快数字经济欠发达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将为中西部地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第一,合理规划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局,分阶段有序推进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巨大、更新周期短,因此要统筹规划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与进度。一方面,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地区经济承受能力合理选择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地方政府可能会出于政绩考虑,盲目出台动辄数万亿元的基建项目,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和地方债务问题,反而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根据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区域发展条件,坚持适度原则来确定分阶段建设任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较长,更新周期较短,“一哄而上”式建设路子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挤占了其他产业的发展空间,合理确定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规模和分阶段建设目标,使其与其他产业可以产生较强的联动性,增进产业间的协同发展力,才会减轻数字基础设施的“割裂感”。第二,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巨大,单纯依靠财政资金的投入会对财政收支产生较大的压力,加重政府债务负担,不利于财政在其他方面作用的发挥。可以采取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如政府专项债模式、“EPC+F”模式、“PPP”模式、特许经营模式等,以实现其资金来源多元化,减轻财政压力。同时,要推动形成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推动国企资本、民企资本等共同参与到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第三,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制度供给,提高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效率。我国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融资风险等。因此,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初期阶段,应建立起完善的投融资激励与研发补贴、税收优惠等制度;在建设的中期阶段,强化建设主体的责任机制,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监管制度的严格执行,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转保驾护航。
2.推动数字经济发达区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层次向更高层次攀升
数字经济发达区的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的提升较快,并且两者构成了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数字经济发达区要保持数字经济发展“领头羊”的地位,就必须重点发展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抢占数字技术和创新的制高点。加强数字技术的应用要保证核心和关键技术的掌握、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技术对产业的联动作用。第一,着力攻克我国数字技术的“卡脖子”环节,打通数字技术的“堵点”,解决数字技术发展的“难点”。目前,困扰我国数字技术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在一些关键核心基础的数字技术方面与一流的技术和工艺相差甚远,使得在一些技术应用和核心部件方面都严重依赖进口,对我国数字产业链的安全性和自主可控性提出了较大的挑战。第二,发展以“大智云物”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抢占新型数字产业的发展高地,形成特色的数字化产业和专业化的发展领域。第三,发挥数字技术的高渗透和辐射范围广的特点,推进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数字技术的发展给传统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推进传统产业在生产、消费等领域的面貌焕然一新,在提升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方面发挥着较大作用。
数字创新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数字创新是推动数字技术、数字产品以及数字商业模式等全方位、全层次的创新。第一,数字创新需要颠覆式创新和渐进式创新的有效结合。以数字化产品为例,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和创新的过程是渐进式创新;突破产品的原有设计、能够开辟新的市场,一般会对原有产品产生强大的替代作用的创新是颠覆式创新。例如,手机的逐代升级是渐进式创新,移动支付是对传统现金支出的颠覆式创新。数字创新需要技术基础和研发投入的长期积累,正确处理好渐进式与颠覆式创新之间的关系才能够保证创新动力的持续输出。第二,数字创新的主体主要是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人员。保证研发主体的高质量投入才会产生高质量的创新成果。我国中高端的专业化数字人才匮乏,数字人才的供给速度落后于数字产业的发展速度,且随着细分专业化数字产业的发展,数字人才的培养周期较长,不能精准匹配当前数字产业的需求方向,会产生一定的人才错配问题。因此,完善数字人才的培育体系,对标数字产业的发展需求,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为数字创新提供高质量的数字人才。
3.立足数字经济驱动因素,多渠道、立体化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
数字经济驱动因素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这是由区域处于不同的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和区域自身禀赋等条件决定的。第一,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数字经济的高效融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开辟了发展空间和应用场景支撑,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例如,智慧城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与数字经济有效结合的范例,以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应用打造具有高联通性、高协同性、科学性和协调性的智慧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在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挖掘农村潜在的数字经济发展机会,如农村电商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的数字化销售,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第二,加快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转型,为数字经济发展建立坚实的产业基础。一方面,利用区域禀赋和原有产业,借助数字技术加快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链的纵深向发展;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应充分利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梯度优势,加强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承担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减少产业向东南亚国家的外迁。第三,政府在推动数字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政府要统筹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全局,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的发展政策。针对数字经济基础薄弱的西部地区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的东部地区,要推动其数字技术和创新的扩散带动作用,在数字经济梯度发展的基础上,以东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实现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 “一站式”服务政府的建设,推动政务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数字政府平台的高效运转,推动数字政府智能化建设,为数字经济发展赋能。最后,加强国家间的数字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数字贸易的多元化发展。一方面,在深耕数字技术的基础上,努力学习先进技术和工艺,全力补齐我国核心基础技术的短板;另一方面,鼓励我国企业和数字产品积极“走出去”,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博览会和贸易峰会等世界平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品,拓宽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