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对可持续生计理论的深化与发展研究
2022-04-21郑国楠
郑国楠
摆脱贫困是人类发展面临的重要命题,直至今天,消除贫困仍然是诸多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任务。而如何减少甚至消灭贫困不仅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经验,也需要不断深化理论研究来更好地指导减贫实践。中国的减贫实践是世界减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提炼中国经验,形成更普遍的理论,是我国对世界减贫事业的重要贡献。可持续生计理论是目前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扶贫理论,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至今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实践,取得了一定的减贫效果。易地扶贫搬迁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中国国情,遵循贫困发生演变自身特点和规律开展的减贫工作,这一创新性的实践经验和做法深化了对人类减贫规律的认识,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可持续生计理论。把易地扶贫搬迁实践中的普遍规律总结成理论,并对国际社会广泛用于指导扶贫实践的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进行丰富和完善,有利于中国更好地传播扶贫经验成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扶贫实践提供理论参考和经验借鉴。
一、可持续生计理论和实践综述
可持续生计理论是国际上从事减贫理论研究学者、从事减贫工作的非政府机构等在理论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提出的旨在解决贫困问题的理论框架。在可持续生计理论及其分析框架的指导下,国际社会的部分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针对一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开展了应用项目,为国际减贫事业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可持续生计理论的提出和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起,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可持续”也成为扶贫工作的核心理念。“可持续”有以下两方面的内涵。一是“人”的可持续。主要依靠外界支持和帮助的“输血式”扶贫对降低贫困的效果不显著,而提升贫困人口的生存技能、使其拥有更有利的生计条件是实现持续减贫的重要手段,扶贫应该以“人”为核心,致力于提升“人”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在拉丁美洲、非洲和中亚等部分地区,人们靠掠夺式开发自然资源和环境获得生存资料,与此同时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又加剧了贫困,贫困与生态环境的掠夺式破坏是累积的恶性循环关系,亟须建立更加有效的可持续生计的发展模式解决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破坏和贫困问题。
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生计理论进入深入研究阶段。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减贫、消除贫困的视角对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进行定义,为贫困人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出台减贫政策,以提高他们自身生计能力、知识文化水平以及就业技能,促使其生计发展,从而实现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
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期,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逐步建立。Chambers和Conway(1992)对生计和可持续性分别进行了阐述,认为可持续的生计不仅要能够应对压力与冲击、维持或不断提升贫困人口能力和资产水平,还要能为其后代提供可持续发展机会。Scoones(2009)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可持续生计理论包含的核心要素,包括生计资源、生计策略、生计结果以及对生计产生重要影响的宏观背景和制度环境,尤其是对生计结果进行了界定。他认为,生计结果包含生计和可持续性两个维度,生计维度有就业、减少贫困、更好的生活及能力;可持续维度包括生计适应性、脆弱性降低、环境可持续性等。综合来看,不同学者、机构对于可持续生计理论及其核心要素的认知偏重不同,但总的来说可持续生计理论是由复杂多样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等方面的策略构建起来的。引申到贫困和发展领域,要想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就要帮助贫困人口重建可持续生计,发展个体、家庭和社区改善生计系统的能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生计理论在国际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当今世界,贫困仍是人类最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对于可持续生计理论研究的新进展主要集中在如何将不同的实践方案、实验做法落实和提升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能力。201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在减轻全球贫困方面的实验性做法”的研究,此研究认为贫困人口在脱贫过程中,受到制度、信息、金钱甚至认知方面的限制,无法尽最大努力改善自身状况,应设计合理政策以缓解这些限制。从理论构建上来说,201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理论成果依然是在可持续生计的理论框架下开展的研究方法的创新和实验,是“扶贫”这一重大国际现实问题帮助三位经济学家获奖。
(二)典型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
自可持续生计理论诞生以来,很多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始运用理论制定战略、目标和政策,可持续生计理论在应用中得到细化、总结和提炼,形成了不同的分析框架。英国国际发展部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SLA)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英国国际发展部成立于1997年,其工作宗旨是实现全球减贫,促进可持续发展。SLA既是一种理论及思维框架,又是一个可以在操作层面指导工作的工具,指导英国国际发展部在全球部分贫困地区的减贫工作。如图1所示,生计资本是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的核心,是个人或家庭为改善长远的生活状况所拥有和获得的谋生能力、资产和收入,可具体划分为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特定脆弱性背景下,贫困人口需要持续获得这五类生计资本的能力,才能实现摆脱贫困。SLA即探讨如何通过减贫项目的实施,促进贫困户生计资本结构和进程的转变,进而转化为贫困户内生的生计策略,最终实现理想的生计结果,摆脱贫困的状态。
图1 英国国际发展部的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 资料来源:Carney D. Implementing the Sustainable Rural Livelihoods Approach[R].Paper Presented to the DFLD Natural Resource Advisers’ Conference. London: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1998.
(三)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国际应用实践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论,一些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研究人员在非洲、南美洲、亚洲等贫困地区组织了扶贫项目,这些项目在减少贫困、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给其他地区的扶贫带来了启示。这些实践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精心的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监控和效果评估等环节。亚洲开发银行对阿富汗的可持续生计援助项目是目前可持续生计实践中的典型项目。阿富汗是世界欠发达地区之一,2016年贫困发生率高达55%。亚洲开发银行设立了日本扶贫基金,向阿富汗提供1850万美元的专项资助,用于开展针对阿富汗中部地区的可持续生计项目。(1)Afghanistan: Enhanced Agriculture Value Chains for Sustainable Livelihoods (Financed by the Japan Fund for Poverty Reduction)[R]. Asian Development Bank, 2018.具体采取的做法有:一是在提高农业生产技能方面,累计开展1万人次的技术培训(其中有10%是妇女),提高这些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能力,增加农产品产量;二是共建设422家分布在不同社区的蔬菜储存设施,以降低1300家农场土豆和洋葱等蔬菜作物的储存损失和成本;三是通过建设食用油精炼设备,使得部分食品加工设施能够生产高质量食用油,提升此地区的产业竞争力。此次扶贫项目实践从2012年11月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项目取得了较大成功,获得了当地民众较高的满意度。
近30年来,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在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下实施的扶贫项目实践,采用更精准的分析方法、更细致的减贫项目和策略,使扶贫工作逐渐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由“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转变,取得了较好的减贫成果,受到贫困地区政府和人们的好评。尽管可持续生计理论在国际实践中越来越精细化,注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制度设计,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下的项目不能解决因为生态环境脆弱和自然资源局限导致的贫困问题。深度贫困地区无法摆脱贫困往往是由于发展权利和环境保护之间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当前一些扶贫项目都遇到了“发展权利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在项目组织方现有的组织形式、技术和资金实力下,无法组织生态移民活动,而若不能跳出“时空”局限,不走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根本困境,就很难赋予当地贫困人口真正的可持续生计能力。二是实施的项目具有“短期”和“静态”特性,难以保证减贫的长期效果。如上述亚洲开发银行对阿富汗开展扶贫项目的案例,是在一定时间内(2012年11月至2017年12月),涉及少数农民(1万人)的项目,具体的援助方法依然是蔬菜种植培训,工业培育项目是改造两家食品加工厂。可以说,这种“静态”“小范围”的扶贫援助活动,相对于当地庞大的人口和贫困发生率来说微不足道,无法解决区域范围内的贫困问题。根据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更符合可持续生计的扶贫做法,应该是更加积极的、更加富有创造性的,通过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带动当地整体经济的增长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升民众长期生计能力和生活幸福感。
二、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的耦合关系和创新发展分析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重要举措。易地扶贫搬迁蕴藏了“可持续生计”的大智慧,是可持续生计理论在我国扶贫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同时它又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壤,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背景下又开拓了扶贫的新方法和新手段,进一步充实和拓展了可持续生计理论,丰富和发展了世界减贫理论体系,为更多发展中国家加快摆脱贫困提供了实践和理论经验。
(一)我国易地扶贫搬迁的实践及成效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参与的贫困人口的迁移活动,旨在通过人口的空间转移,打破贫困陷阱的内生性及资源型系统的封闭性,破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发展困境,帮助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贫困人口搬迁到有生存与发展条件好的地方,以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扶贫模式。由于生态环境资源的脆弱性与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具有较大的矛盾,政府在实现贫困人口从生态脆弱地区搬迁到资源承载力较好的地方后,引导贫困人口由农业生产向非农业生产转型,这一方面提高了贫困人口的自身可持续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了其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依赖程度,实现了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修复和保护。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尝试将甘肃定西、宁夏西海固等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地区人口迁移到河西走廊、西海固黄河沿岸等生存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开发性建设;90年代起又在贵州、广西等西部省区先后实施了以工代赈扶贫移民试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等,且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5年底,国家结合过去30多年的实践经验和脱贫攻坚总体需要,启动了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总搬迁人口960万人,全国累计建成集中安置点约3.5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套。为了生态脆弱地区的群众彻底“挪穷窝、拔穷根”,避免对脆弱环境的再次破坏,贵州、四川、湖北等中西部山区省份,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山地城镇化发展结合考虑,将500多万贫困人口在城镇集中安置,搬迁人口最多的省份——贵州省城镇安置率超过90%。为了让搬迁人口获得更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开展搬迁工作之前,按照“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的原则开展了扶贫工厂、现代农业设施等产业设施建设,并在组织实施搬迁之后实施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后续扶持措施,围绕安置点建设,配套建成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多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扶贫车间1万多所,全面改善了贫困人口的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保障搬迁贫困人口具有相应的可持续生计能力。(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伟大成就与实践经验[EB/OL].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021-06-30.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实现了住房条件质的飞跃,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就业能力不断加强,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二)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关系
1.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的耦合关系
易地扶贫搬迁是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我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是国际社会广泛应用于扶贫项目的重要理论指导,两者都是为了解决贫困问题,对解决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问题而言,两者具有理念和内容上的一致性。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具有理念上的一致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两者都强调“人”的可持续发展。人的生存技能的提升,是可持续生计理论以及国内外所有扶贫实践的核心。易地扶贫搬迁的最终目的也是致力于人的可持续发展,这与可持续生计理论是完全耦合的。另一方面,以可持续的思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持续生计理论产生的重要背景是国际社会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避免掠夺式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抓住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这个“人与自然”“发展权利与保护环境”的根本性问题,坚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通过移民搬迁,在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给予贫困人口发展的权利和能力,这与可持续生计理论的本意相一致。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具有内容上的一致性。虽然不同学者、机构对于可持续生计理论及其内容的认知偏重不同,但总的来看,各界可持续生计理论包含的核心要素具有广泛的共识,主要包括生计资本、生计策略、生计结果以及对可持续生计产生重要影响的宏观背景和制度环境等。贫困所要解决的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相通的,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通过长期反贫困理论研究和实践,统筹考虑生态环境脆弱性对贫困人口的冲击,通过空间的挪移来解决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问题。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观背景下,通过中央和省两级高层级制度设计,加之一系列政府、社区、企业和搬迁群众等多维度参与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在政策制定和实践的过程中全面践行了重建贫困人口生计资本,构建贫困人口新的生计能力等具体内容。从理论总结上来说,可以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中的制度设计、构建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本、生计策略及取得的可持续生计结果等内容相统一,这是对可持续生计理论内容的继承。
2.易地扶贫搬迁对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易地扶贫搬迁与可持续生计理论具有理论上的耦合性,但易地扶贫搬迁又与其他已经开展的可持续生计理论指导下的扶贫实践有所不同。它以一种全新的、彻底的方式改变环境脆弱性带来的贫困问题,在组织实施上不再是一项某机构组织的有固定期限的扶贫活动,而是在政府强有力的组织下,通过系统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对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本重构、生计能力再造、生计策略选择以及可持续生计目标实现的全过程都施加重要影响。作为精准扶贫的典型代表,易地扶贫搬迁可以纳入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下进行理论构建,并对分析框架进行了内容拓展(见图2)。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在治理贫困的实施主体上深化拓展了可持续生计理论,创新了可持续生计理论治理机制。在贫困治理实践开展以前进行全面的制度设计是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的首要环节。国际上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实践大多是以国际组织为主体,开展相关减贫方案设计。而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政府主导、涉及近千万群众搬迁的系统工程,它的搬迁规模之大、任务之艰巨,不同于任何一次国际上已经开展的扶贫减贫实践,其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与实现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的目标有着直接的关联。在治理形式上,采取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了强有力的政策顶层设计作为保障,也有了“五级书记抓脱贫”的扶贫工作实施主体,为易地扶贫搬迁的成功提供了重要保障。这是我国扶贫工作的首创,也是对可持续生计理论中治理和实施主体的重要拓展。
图2 易地扶贫搬迁对可持续生计理论的拓展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在贫困治理的制度设计上深化拓展了可持续生计理论,创新了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制度环境。搬迁贫困人口在追求可持续生计目标过程中,首先把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作为该过程的起点,以政府为主导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贫困人口搬迁到新的环境。政府采取制定政策、制度,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强有力的手段,重建了搬迁群众的各种生计资本,这些生计资本的不同组合又影响搬迁群众生计策略的选择。由于有良好的政策、制度的保障,搬迁群众可以采取优质化生计策略,生计能力增强,使得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进而促进可持续生计资本的保值、增值。在可持续生计资本的保值与增值过程中,政府制定的生计政策、制度也对搬迁群众的人力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增值提供制度性保障。通过这些环节的运作,搬迁群众实现可持续生计结果。整个过程是循环往复的、可持续性的,脆弱性在不断减弱,最终实现可持续性的生计目标。
三、易地扶贫搬迁的可持续生计效应
在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实施下,易地扶贫搬迁重塑了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本,促进了贫困人口可持续生计多样性。从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实践已经取得的成绩来看,易地扶贫搬迁实现了以下可持续生计效应。
(一)发展效应——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初见成效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走出了一条“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良性循环路子,贫困户的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农民的“承包地、山林地和宅基地”(以下简称“三块地”)是其拥有的核心自然资本。搬迁前,三块地无法为贫困农民提供必要的自然资本保障。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探索形成了一整套盘活三块地的运行机制,通过合作社、扶贫公司等组织方式对土地打包开发、规模经营,不但破解了易地搬迁和城镇安置与原有三块地利用难的矛盾,还让原有的土地资源真正变成了可长期利用的资本,让迁出地的三块地继续成为搬迁群众稳定的收入来源。例如,贵州省惠水县在其县级平台公司下成立了移民后续扶持发展有限公司,鼓励搬迁农户以承包地入股,按照“一兜五年、每亩300~400元”的流转收储标准,对搬迁农户的耕地统一进行外包流转、开发经营和生态修复;对有流转价值的林地,则是按照每亩30元价格进行流转收储。(3)易地扶贫搬迁的“贵州奇迹”[EB/OL].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2019-12-26.劳动技能是可持续生计之本,迁入地政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方式的扶贫扶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使人力资本得到迅速提升。在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共有500万贫困人口城镇化安置,从从事农业生产转向在城镇就业,生计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社会资本不断丰富,搬迁群众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改善,这为搬迁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与此同时,搬出区的资源环境得到了彻底的修复和改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强。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之一就是修复荒漠区、石漠地区的生态环境。易地扶贫搬迁将生态脆弱的搬出地的人居旧房进行拆旧复垦,生态修复,共完成复垦复绿面积100余万亩,搬出地的生态环境更加可持续。
(二)重构效应——重构了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让每个贫困个体从原有的生活场域中走出来,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模式与文化传承方式,在传统和现代之间谋求平衡,追求人、自然和社会的全方位和谐统一。很多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这实现了脱贫发展与城镇化的相互联动、相互促进,也使得贫困人口逐步摆脱了传统上仅靠农业生产积累生计资本的单一方式,实现了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与发展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向下延伸相结合,充分利用搬迁群众在迁出区的土地承包权、林权等资产,探索拓宽贫困人口可持续生计资本,同时使得贫困群体的生计空间得以扩大,土地流转、外出务工、建立专业合作社、就地经营特色产业等新的多样化的可持续生计策略逐步建立,生计资本得到重新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十三五”期间共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成各类配套产业项目2万余个,其中农牧业产业基地或园区8534个,扶贫车间和工业园区1万余个,商贸物流园区或冷链仓储基地508个,旅游产业发展项目998个。2020年,已经有395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务工就业,基本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1人以上就业的目标,劳动人口就业率达90%以上,外出就业的搬迁劳动力230万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0492元,大幅超过脱贫线。易地扶贫搬迁重构效应凸显:从务农、打工为主的季节性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工厂化、定时性的工作日时制,由原来的砖瓦、木瓦甚至泥瓦住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大为改善,生活方式从村庄向社区转变,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务得以拓宽,彻底告别了“靠天吃饭”的脆弱生计环境,拥有了更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本、更高的生计能力、更好的对抗贫困的公共服务保障,可持续生计有了质的飞跃,实现了贫困人口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重构。
(三)阻断效应——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
易地扶贫搬迁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和人地矛盾突出的实际出发,着眼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长远发展,不仅实现了当代人的脱贫发展,还彻底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搬迁、进城、“以产定搬、以岗定搬”等举措,意味着更多发展的机会,不必固守“一亩三分地”靠天吃饭。易地扶贫搬迁,改变的不仅仅是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更激活了他们的志气、梦想和创造力,改变的将是他们子子孙孙的命运。搬迁到城镇,尤其是县城和市(州)政府所在城市,资源要素大量聚焦,为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贫困群众得以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便捷可及的教育培训资源、医疗资源以及社会保障资源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提供了坚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要确保搬迁群众与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城市配套、同等公共服务、同等市民待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普惠化和便捷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数据,全国为搬迁人口新增配套建成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这些学校和医院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套相应有资质的教师和医护人员,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服务。在教育资源保障方面,很多地区推行协作办学模式,整合师资力量,将优秀教育资源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学校倾斜。探索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将安置点的幼儿园划入公办幼儿园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搬迁群众进城后,不仅能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更重要的是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与城镇孩子享受同等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四、易地扶贫搬迁对可持续生计理论的扩展和创新
易地扶贫搬迁用一种全新的、彻底的方式改变了环境脆弱性带来的贫困问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传统可持续生计理论的扩展和创新。
(一)将搬迁作为获得可持续生计的前提
“易地扶贫搬迁”是依据我国国情,创新性提出的解决贫困问题的方式,这一概念更接近于国际上的“生态移民”。我国多年的扶贫实践表明,对于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差的地区的贫困人口,最有效的扶贫方式是实行易地搬迁。由于扶贫资金规模、扶贫实施主体权限等条件限制,传统的可持续生计理论是以“原址扶贫”为前提。我国的易地搬迁跳出了传统可持续生计理论就地扶贫的原有框架,给了解决贫困问题一个新的前提,为贫困人口的后续可持续生计各要素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同时,易地搬迁也为迁出区的生态修复提供了空间,彻底改变了多年来生态脆弱地区“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贫困累积循环,实现了生态修复与脱贫的“双赢”。
(二)政府是强有力的组织实施主体
从世界范围看,扶贫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通过非政府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政府并不直接参与的方式实现减贫;另一种是以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代表采取的以政府为主导,通过直接实施扶贫措施来实现减贫。传统的可持续生计理论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采取非政府组织实施,更强调“实验”和“小规模”的带动作用。所以,国际上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和实践项目中的组织实施主体大多是公益性组织和招募的志愿者,他们在贫困地区调动资源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项目规模的有限性。而易地扶贫搬迁是涉及社会变迁、产业转型、治理转变诸多领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有力地统筹协调好资金筹措和使用、安置点建设、后续扶持政策实施、搬迁后社区重建等一系列难题,只有政府部门制定系统科学的政策体系做保障,发挥政府强大的组织实施能力,方能从根本上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长期发展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是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对可持续生计理论创新的重要方面。
(三)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可持续生计的坚实保障
传统的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的目标是增加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能力,以帮助他们在面临不确定性冲击时能够减轻自身或家庭生计的脆弱性,较快地从冲击中恢复正常生活,而不是再次陷入贫困。目前国际上开展的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实践项目都没有把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分析框架中。从实践来看,即使贫困人口在实现脱贫之后,当面对冲击时,仍然会面临较高的返贫风险。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是筑牢贫困人口可持续生计能力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他们面临不确定性冲击时降低脆弱性的重要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把健全搬迁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贫困人口可持续生计的重要环节,提出了要实行与城镇居民同等化的公共服务。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纳入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分析框架中,是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对此理论的重要拓展。
(四)获得了跨越式的可持续生计能力
国际上已经实施的可持续生计理论的实践项目大多是“短期”“静态”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资本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有所改善,但是很难实现较大的提升。与此同时,这些项目在拓展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生计能力方面,也大多是向原有从事的生产领域进行延伸,如对于从事农业的农民,通过实施一系列培训,提升农业技能,对于从事简单农产品加工的工人,通过引进新的工艺或设备,提升加工技能等。易地扶贫搬迁通过以一种超常规的方式促使贫困人口实现了其身份从贫穷落后地区的农民到城市市民的跨越,在生计策略的选择上,实现了从简单从事农业生产到从事工业、服务业等非农行业生产的跨越。这种超常规跨越恰恰是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它实现了贫困地区城乡人口、产业、社会的空间重构、形态再造,改变了贫困地区城镇化进程缓慢的历史轨迹,加快了农村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了产城双向融合。这种跨越扩展的可持续生计策略的深度和广度,为可持续生计理论做出了新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