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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倾向
——基于企业创新的中介效应的研究

2022-04-20李光勤

关键词:资本出口企业

薛 青, 李光勤

(安徽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一、引 言

出口贸易是拉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自我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剔除了价格因素影响,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6%[1]。但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开始呈现减缓势头,尽管在2017年出口贸易有一定回升,但仍面临出口长期可持续性的压力[2]。与此同时,我国的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互联网资本的普及率和使用率都显著提高。在出口贸易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引入,企业用于搜集信息和内外部沟通的成本也大幅下降,有利于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并提高经济交易成功的机率,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具有积极意义[3]。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推动“互联网+”的经济发展模式,对促进企业创新,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4]。

互联网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影响一直是学者们讨论的重点。Koutroumpis 通过建立企业宽带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微观模型研究互联网投入的作用,结果发现互联网的普及能够促进经济发展[5]。刘涛雄和徐晓飞则从互联网对经济增长的预测进行研究,并指出若利用适当的模型,则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行为来预测经济发展[6]。有的学者从互联网对创新的作用方面进行探讨,王金杰等指出互联网技术使得企业创新的交易成本和契约成本降低,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7]。霍丽和宁楠从区域创新的大视角分析,指出互联网可以提高区域创新效率,增强区域创新动力,已经成为加快创新技术水平的重要驱动力[8]。也有的学者从企业出口的角度考察互联网的作用,冯萍和刘建江[9]、何菊香等[10]、李兵和李柔[11]均研究指出互联网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出口贸易的发展。正是由于互联网对经济、企业的创新和出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成为当前发展的趋势,互联网与实体企业深度融合,引发资源要素的重组和整合[12]。企业将互联网运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过程,把互联网技术转化为驱动自身发展的内生力量,就形成了企业自身的互联网资本。也就是说,企业互联网资本的形成和积累源于企业对互联网的接入和运用,互联网技术转化为自身内在力量的过程是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内在影响机制[13]。

本文基于2012年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查数据,将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纳入统一分析框架,考察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文章可能的边际贡献有:(1)与已有文献不同,本文着重考察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倾向的作用机制,发现互联网资本在促进企业出口中的积极作用,并检验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其中的中介效应;(2)选取其他企业的平均互联网资本作为工具变量,有效地解决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

二、文献回顾

我国互联网技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得到迅速发展,互联网普及率从2005年的8.5%上升至2019年的61.2%,使用人数达到8.54亿。各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成果逐步显现,说明“互联网+”模式可以有效促进产业的发展[14]。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互联网资本应运而生。互联网资本是企业在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自身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动态能力,包括接入互联网和通过使用互联网和提高企业效用两个方面;而企业效用的提高表现为资源获取、资源整合、网络学习和战略调整等能力的提升[13]。互联网资本对提升企业创新力和增加出口,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15]。现有文献主要从互联网发展与出口关系、互联网发展与企业创新、互联网发展与创新及出口的关系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是互联网发展与企业出口的关系。互联网对企业出口影响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个:第一,互联网可以降低企业出口的贸易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出口倾向,增加国际贸易规模。施炳展指出,互联网的应用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出口倾向,还可以提升企业出口产品的价值,增强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3]。李兵和岳云嵩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够降低企业获取信息的各种成本,降低国际市场进入门槛,从而显著促进我国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16]。第二,互联网具有资源重置功能,能够促进企业资源合理配置,影响企业出口。韩会朝指出,互联网的应用可以帮助出口企业调整资源投入,实现其在国际上的市场占有率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竞争力[17]。戴美虹利用微观企业数据研究,也得出了互联网能够通过重新配置企业内的各种资源,达到促进出口的结论[15]。

其次是互联网发展对企业创新的影响。Koellinger[18]、Forman和Zeebroeck[19]研究指出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产品创新比传统技术的产品创新更有利于提高企业业绩。互联网技术虽然不能显著地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但可以增强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企业研发出新产品,进行产品创新[20]。从传统制造业的角度分析,Branstetter等[21]、赖红波[22]指出传统制造业增加互联网的使用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从互联网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来看,互联网技术能够激发企业进行创新的动力,提高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23]。李海舰等[24]认为互联网促进了企业间信息的流动,使大多数人掌握了所需要的信息,为个人创新能力的提高创造了条件。Barrett等[25]、Lusch和Nambisan[26]的研究均认为,以互联网为主体的信息技术能够促进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从而促进企业创新。王小磊和邓留保以47家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发现互联网技术显著地提升了其创新能力[27]。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降低了信息获取成本[28],其中通信和复制成本的降低可以极大提高企业创新的动力,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29]。

最后是互联网发展对企业创新及出口的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动有利于企业开拓新市场、提高生产率、对产品进行创新,进而提高其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其出口表现[30]。Tavassoli通过研究发现,企业的创新产出显著地提高了企业的出口倾向及出口强度,并且呈现出强因果关系[31]。耿伟和杨晓亮认为,通过互联网技术提升企业DVAR的主要途径有两种:降低成本和研发创新,其中研发创新对于互联网增加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的作用更显著[32]。沈国兵和袁征宇发现互联网的应用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扩大企业出口的规模,并且可以通过企业的创新选择行为,间接地增加企业出口倾向,通过激励其创新能力来提高企业出口产品的质量[33]。

与本文最为相关的文献有戴美虹[15],沈国兵和袁征宇[33-34]等。和以上文献不同的是,本文着重考察互联网资本这一企业的动态内生能力对其出口倾向的影响。从该角度展开研究的意义在于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企业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程度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营销等活动,对该问题的讨论有利于丰富互联网与贸易相关的研究。因此,本文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因子分析法和熵权法测算出企业互联网资本,考察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同时建立中介效应模型,研究企业创新在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影响中发挥的作用,从互联网资本角度为促进企业出口贸易的发展提供建议。

三、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1.计量模型

为考察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本文采用温忠麟和叶宝娟[35]的做法,构建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exporti=δ+c×Neti+Xθ+cityi+ζi

(1)

inni=δ+α×Neti+Xθ+cityi+ζi

(2)

exporti=δ+c'×Neti+b×inni+Xθ+cityi+ζi

(3)

其中:i为企业;export为出口倾向;Net为互联网资本;X为控制变量;city是城市固定效应;ζ为随机误差项。为了进一步考察互联网资本对出口的影响强度,我们建立如下模型考察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规模的影响:

exsalei=δ+c1×Neti+Xθ+cityi+ζi

(4)

inni=δ+α1×Neti+Xθ+cityi+ζi

(5)

exporti=δ+c1'×Neti+b×inni+Xθ+cityi+ζi

(6)

其中:exp_sal表示企业出口所获取的收入占所获取的总收入的比例;其余变量与公式(1)-(3)保持一致。

2.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企业出口倾向(export)。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大致有三种销售渠道:国内销售、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本文关注的企业出口包括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因此将在问卷中“d3”问题为国内销售比例小于100的企业视为出口倾向export=1,否则为0;将100减去国内销售比重作为企业出口销售比重(exp_sal)。文章基准回归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出口倾向,稳健性检验的被解释变量为出口销售比重。

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资本(Net)。企业通过接入和使用互联网形成自身的互联网资本,互联网资本形成的前提是企业使用互联网,企业只有接入互联网,才能发挥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创新和出口的促进作用。而企业对互联网技术的使用和转化能力影响着互联网资本的形成,对企业创新和出口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借鉴王文涛和曹丹丹测算互联网资本的方法[13],将企业互联网资本的形成分为接入互联网和通过使互联网提高企业效用两个过程。借鉴其做法,本文同样采用因子分析法和信息熵权法测算互联网资本,加权后对指标进行赋值:

(7)

其中:FWi为使用因子分析法计算出的权重值;EWi为使用熵权法计算出的权重值;n为所涉及指标的个数;Wi为两种方法修正之后计算出的总权重值。因此,互联网资本指标Net可以通过加权得到的总指数进行赋值:

(8)

其中:Net为企业的互联网资本综合指数;Zi为无量纲化后的指标值。

表1 互联网指标评价体系

企业创新(inn):本文遵循徐建斌和朱芸的做法,以新产品的数量来衡量技术创新[36]。企业推出了新产品视为其进行了创新,没有研发出新产品视为无创新。我们根据问卷中对“CNo1”的回答,将企业划分为有创新的企业和无创新的企业。

控制变量:考虑到遗漏变量会引起估计偏差,本文借鉴张峰[37]、周开国等[38]的做法,将企业规模、企业年龄、外资属性、企业人力资本、高管的工作年限、高管性别、分公司属性、治理结构、融资约束、金融环境和员工培训作为控制变量。表2具体说明控制变量的设定方法。

表2 控制变量说明

3.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的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2012年中国企业调查数据,问卷由世界银行负责编制,共对2848名企业的样本进行随机抽样,得到25个城市2700个企业数据。调查问卷主要对企业所面对的竞争程度、创新水平、融资能力、与政府关系等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以及企业的个体特征情况进行调查。吴陈锐[39]、焦豪和杨季枫[40]、王莉娜[41]等均已使用该数据进行了不同方面的研究,证明了该数据的权威性和可行性。

本文共选择了2700家企业的数据研究互联网资本、创新与企业出口之间的关系,表3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

表3 描述性统计表

4.互联网资本特征分析

本文研究的样本包括25个城市2700家企业,为了能够直观地显示互联网资本异质性分布特征,本文从企业规模、外资属性、创新水平、区域分布四个角度展开分析。其中,以企业规模的平均数为均值,将样本分为大规模企业和中小规模企业;以企业是否有外资持股,将样本分为外资企业和非外资企业;以企业是否进行创新将样本分为有创新企业和无创新企业;以企业机构所在地将样本分为东部地区企业和中西部地区企业。此外,本文以企业互联网资本均值分析企业互联网资本的异质性特征,好处在于能够简单直接地进行对比。

由图1所示,不同企业的互联网资本分布呈现以下特征:相较于中小规模企业,大规模企业的互联网资本均值更高,原因在于大型企业有着更多的合作伙伴,因此会形成更高水平的互联网资本。互联网资本水平在外资企业比非外资企业更高,原因在于外资企业需要与国际企业有更多的经贸往来,因此对互联网需求要高于非外资企业。

图1 企业规模、外资属性的异质性特征

由图2所示,相比没有进行创新的企业,有创新的企业在形成互联网资本中更具有优势,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资本的形成有助于企业获取更为前沿及高质量的行业内信息,从而有助于企业展开创新活动;另外,企业创新活动也会加剧互联网资本的使用,形成两者之间的互相促进和依赖关系。地区异质性的结果显示,中西部地区企业的互联网资本均值比东部地区企业高,这一结果似乎与直觉相悖。经检查原始调查样本,我们发现2012年世界银行调查样本中,共计25个城市仅有5个城市属于中西部地区,且其中4个为省会城市。这不难理解,相较其他地级市,省会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更高,互联网发展程度更高。导致它们的互联网资本反而较东部城市更高,显然这是由样本选择造成的结果,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出入。

图2 企业创新水平、区域分布的异质性特征

本文研究的主题为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倾向的影响,为了更为直观显示出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之间的相关性,本文从出口倾向和出口比重两个角度分析企业的互联网资本均值分布特征。将样本先分为出口企业和非出口企业,观察互联网资本在两类企业中的分布差异;再对出口企业进行细分,分别以小规模出口、中小规模出口、中规模出口、大规模出口表示出口比重小于20%、20%-40%、40%-60%和60%以上的企业,观察互联网资本在不同的出口比重企业中的分布情况。

由图3可知,从企业出口倾向的角度看,出口企业的互联网资本水平明显高于非出口企业近10个百分点,说明互联网资本更多地分布于出口企业,出口与互联网资本间存在密切的相关性。从企业出口比重的角度看,随着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互联网资本也不断增长,企业互联网资本和出口规模基本呈现正向相关关系,即随着企业出口比重的提高,企业的互联网资本水平也会逐渐增长。可见,出口企业以及出口比重越高的企业其互联网资本水平要明显高于非出口企业以及出口依赖度低的企业。

图3 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

四、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分析

本文采用Probit二元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1)-(2)列的结果显示,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和创新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855和1.909,计算出的边际效应分别为0.082和0.036,说明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和创新的系数都显著为正,互联网资本每增加1%,企业出口倾向将提高8.2%,企业创新水平将提高3.6%。将创新作为中介变量,利用中介效应模型计算的结果为1.909×0.243/(0.855)=0.543,得到中介效应为54.3%,说明创新具有部分中介效应。

表4 基准回归

续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企业为了更好适应市场,会增加互联网资本的投入,互联网资本的积累有助于企业获得更低成本、更高质量的信息,促进企业创新和出口决策的效率;同时,互联网资本的增加还会促进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提高企业创新效率,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量。关于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耿晔强和常德鸿[42]、刘宏等[43]已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了创新对企业出口倾向的促进作用。相较于创新能力弱的企业,拥有高研发投入的企业出口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更高,产品竞争力更强,更倾向于出口。

控制变量中,size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规模的增加会促进企业选择出口。大型企业的综合实力更强,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都相对较高,比中小型企业所需市场更大,出口的可能性更高。age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企业的年龄会影响其出口倾向,但影响较小。foreign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有外资持股的企业出口的概率更大,其原因为企业存在外资持股,可以更容易获得国外产品的订单及国际市场需求,更容易选择出口的方式销售产品。human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企业人力资本的高低会影响其出口的意愿,企业的创新力与所拥有的人才紧密相连,员工的学历水平会影响其创新意识,创新力越强的企业其出口的可能性越大。execu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高管的工作年限对企业出口倾向的影响较弱。share和gender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独立性和高管性别对出口倾向的影响程度较弱。Branch和Fin_e的出口系数为正而创新系数为负,说明独立的企业处于良好的金融环境会增加出口的可能性,但这种影响并不显著。Fin_c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融资约束越弱的企业出口可能性越高。Train的系数为负,说明增加员工培训有利于企业创新和出口,员工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企业出口的可能性。

2.稳健性检验

为了增强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我们替换被解释变量重新检验。鉴于采用的替代变量是连续变量,我们采用OLS法进行实证估计,结果如表5所列。(1)列结果反映了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销售比例的影响,互联网资本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销售比例的提升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2)列为互联网资本对创新的影响,结果显示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3)列的结果显示,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不显著,即互联网资本不能通过创新对企业出口规模产生影响。原因可能在于:我们采用的是2012年的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查数据库,该数据采集时间为2011-2012年,调查的企业并非是规模以上企业,样本中大部分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提高互联网资本水平,可以让这些企业通过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从而增加其出口的可能性。但2011年后互联网技术水平才迅速发展,企业的互联网资本得到不断提升,2011年以前企业的互联网资本还相对较低,不足以显著提高企业的出口规模[44]。

表5 稳健性检验

3.内生性问题

(1)工具变量选取 本文的内生性问题可能来源于存在遗漏变量、度量误差问题以及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之间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反向因果关系形成的原因在于出口企业和创新水平高的企业大多数为国际化、高科技企业,其互联网资本水平也较高,企业的出口倾向和创新研发投入也会影响企业互联网资本的积累,两者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克服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借鉴郭平的做法,将企业所在城市除了该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平均互联网资本作为互联网资本的工具变量(Netiv),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内生性的问题。

(2)工具变量估计 表6为利用工具变量估计的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和创新的系数均为正,说明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创新和出口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与前文估计的结果基本一致。根据第(3)列的估计结果计算可知,创新依然存在56.63%的中介效应。将企业所在城市除了该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平均互联网资本作为工具变量考察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的关系并研究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发现,互联网资本能够提高企业出口的概率、提高企业创新水平。企业创新作为中介变量,能够发挥部分中介作用。

表6 工具变量估计

五、结论与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经济发展方式在各行业发展中的优势逐渐显现,互联网资本在促进企业出口、提高企业创新力方面存在的优势也越来越引人注目。本文基于2012年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查的企业数据,使用因子分析法和熵权法测算出企业的互联网资本,将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纳入同一分析框架,考察互联网资本与企业出口的关系,同时将企业创新放入这一框架中,研究企业创新在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影响中发挥的作用,得到以下结论:(1)互联网资本水平的提高对企业出口和创新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2)创新在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倾向的影响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但在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出口销售比例的影响中不存在中介作用;(3)为了解决内生性问题,本文将本企业所在城市除本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的平均互联网资本作为互联网资本的工具变量,结果仍然发现互联网资本对企业创新和出口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以及企业创新的部分中介作用。

本文研究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第一,政府应继续推动互联网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全面普及,并从政策上支持企业互联网化。“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有利于促进各行业经济的发展,政府要不断降低互联网的使用成本,在企业互联网化的进程中,从政策上给予企业更多优惠,进而能够促进更多企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最终促进企业创新和出口贸易的发展。第二,企业自身也应该树立“互联网+”的发展观念,通过增加互联网资本,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形成“互联网+创新+出口”的发展模型,走互联网化驱动创新,改善产品质量,促进出口贸易。第三,互联网技术需要不断升级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和企业都应当关注互联网资本的积极作用,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增加对互联网技术研发投入,实现互联网技术的升级改造。最后,提高企业的创新意识,构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开放式创新平台,促进互联网资本与创新的协同发展,以实现出口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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