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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本原、异化和回归路径

2022-04-16吉祥佩李宜江

山东高等教育 2022年6期
关键词:查重不端学位

吉祥佩,李宜江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2.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我国的学位制度始于民国时期从西方移植而来的学术制度,进而开始了一个本土化的建构过程。时至今日,学位论文成为了高校学生科研学习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更是高校授予学生学位的重要依据。国内高校学位论文制度的盛行,也带来了严重的论文抄袭之风。有学者指出,“用反剽窃软件查询,2007年的样本数据中,72%的文章为全文抄袭,24%的文章有部分抄袭现象,只有4%的文章不存在抄袭”。[1]这促使各大高校开始重视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2008年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同方知网公司联合开始推行国内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也被称为查重系统。2009年高校开始大规模引入查重系统,并对查重比率提出了严格要求,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高校检测文字复制抄袭的重要手段,并逐渐发展为学术界整顿学风、净化学术空气的有效措施之一。然而,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在使用过程当中,其作用和功能不断异化,一些高校甚至纯粹以查重结果判定学生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针对不同学科领域“一刀切”的查重标准日益僵化,这直接导致学生采取千奇百怪的方式降重,随之带来一系列的非法“查重产业链”。因此,我们必须精准厘定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发展给学术领域带来的双重效应,针对查重制度的异化制定科学的解决措施,以期回归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本原。

一、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本原

我国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肇始以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引入高校为标志,至今已十年有余,作为一种以网络软件为主要工具来检测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其本来目的是为了快速判断重复率,为导师的审阅提供参考依据;防止不当引用,禁止抄袭剽窃;保证论文质量,规范学术氛围。

(一)快速判断重复率,为导师提供参考依据

自上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之后,高等教育领域的论文抄袭之风开始兴起,学术腐败现象愈演愈烈。针对这一现状,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应运而生,高校纷纷引进并制定学位论文查重制度。查重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通过检测论文全文复制比来实现学术诚信检测,给学位授予单位提供一定的衡量标准。检测时将论文提交至学位论文检测对应端口,由系统进行比对,检测相同或相似句式和段落,以测量文字复制比。学位论文指导老师根据检测结果可以直接得知该论文的重复率,为下一步的论文指导提供基本的参考依据。并且帮助导师快速掌握学生论文的基本情况,将一些重复率过高的学术造假论文提前拒之门外,有的放矢地对符合重复率要求的论文进行指导修改。这加快了导师的审稿速度,使导师能在最短时间内对论文进行全局掌握,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1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4.4%,普及化发展程度不断提升。[2]接受高等教育群体的增长意味着学位论文的撰写体量也在逐年增大,这给学位论文的评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和压力,合理运用学位论文查重制度进行初步筛查可以提高导师的指导效率,把导师从参差不齐的论文中解放出来,让导师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于学生的学习指导。因此,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存在是时代进步的产物,但值得注意的是,查重制度实行之初,其目的只是为导师审稿提供最初依据,检测系统的结论只能作为导师的参考,而不能作为评判学生论文抄袭的唯一判断标准,最重要的还是发挥导师的主观能动性,根据导师的学术素养和学生的学习状态,来正确判断学位论文的水平和写作情况。

(二)防止不当引用,禁止抄袭剽窃

自2009年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系统被大规模引入高校毕业答辩程序中,论文查重制度成为各高校判定学术风气的重要风向标。同年,教育部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七种学术不端行为,其中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等。[3]学位论文查重制度是查询高校学生是否规范引用的重要手段,可以防止大篇章的不注明引用,遏制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行为。查重制度的严格落实,首先是提示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明确、合理地标注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不仅代表学术规范,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有利于提升学术道德。[4]其次是为了防止大篇幅地引用他人成果现象的发生,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抄袭、剽窃。最后是将一些高复制比的论文甄别并剔除,制止抄袭剽窃的学位论文流入学界,肃清学术领域的不正风气。可见,高校学位论文查重制度主要是依托查重系统的数据库,将学位论文稿件与数据库资源进行对比,通过根据相似文献字数来规范学术引用,遏制学术抄袭剽窃现象的发生。

(三)保证论文质量,规范学术氛围

严格的论文查重制度将查重系统所生成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作为学位授予参考,表明高校严厉打击学术不端分子的初心,保证了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的质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学位论文写作是否有质量,不仅体现在内容有无创新,更体现在论文撰写是否规范。[5]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进行论文查重,根据检测系统提供的报告单发现学生论文的问题所在,有利于指导教师更加准确地判断论文质量,有方向性地提出下一步修改建议。如此,阻止了问题论文的公开上网,尤其是硕博学位论文,同时帮助学校提升论文质量。此外,论文查重制度的重要性还体现在端正学生的学术意识、规范学术行为方面。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未实施前,学生的学位论文仅依靠导师丰富的知识储备来判断,导师在审核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度,这就导致大量学生钻空子,造成了大量学位论文抄袭事件。查重制度的出现对学位申请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引起了导师和学生对规范学术行为的重视。这促使学生在学位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必须关注内容的原创性、写作的规范性,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正面效应在高校、导师和学生之间广泛传播,其作用不断扩大,有利于良好学术氛围的建立。[6]

二、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异化

经过十年多的大规模实践应用,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在防止抄袭剽窃行为发生、提高论文质量、规范学术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成为了学位授予单位颁发学位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已经逐渐脱离其最初设立的本原目的,其作用开始异化,高校一刀切的查重标准、不断降低的查重比例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降重方式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术领域的正常活动。

(一)一刀切的查重标准

学位论文查重现已成为论文答辩前的第一道门槛,同时也是毕业生最为关切的门槛之一。在毕业论文送审和答辩之前,学生要先提交定稿论文进行检测,如若超出查重比率学校则做出相关处理。但是这种查重制度的规定已经远远偏离了现实情况,“一刀切”地统一划定标准上限。

首先,不同学科专业的论文选题、形式大不相同,即使同一专业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查重的结果也会大不相同。一般来讲,人文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更依赖现有的史料和文献,这对于提高文章的深度和广度起着重要作用。如历史学或教育史这类专业,学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引用相关史学资料作为论文的支撑和基础。而自然科学领域一般较多地依赖于实验结果,其创新程度相对较高。因此,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位论文查重率应给予适当宽松的要求,对于自然科学论文查重制度的规定不仅应该包含文字重复检测,更要关注实验数据的真实性。[7]然而,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却对这一区别视而不见。查重制度也会对同一研究领域内使用不同研究方法的学位论文产生不同影响,使用量化研究的方法(如问卷调查)通过分析数据撰写结果,不同的研究对象会有不同的回答,在查重时也会呈现较低的重复率。反观理论研究,更侧重于在考察已有研究基础之上做出新的思考,这就会呈现出查重率过高的表象。

其次,高校查重制度对同一论文不同的内容(文献综述和正文)的影响不一。《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定义文献综述为对某一时间内的某一学科领域有价值意义的学术资料整理归纳,并做出综合性的分析评论。可见,文献综述就是大量总结整合他人的学术观点,必然是整篇论文查重率的重灾区,所以文献综述部分应该剔除在查重之外。但如今的高校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均按统一标准执行,包含综述以内全篇查重,毫无疑问,文献综述的部分肯定会提高论文的整体重复率。

最后,“学术不端”事件的频发使得多数高校一味追求通过查重率检测不端行为,盲目追随名校查重制度标准,造成查重乱象。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不同层次和级别的学校是否应该采用统一标准呢?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4%,全国共有普通高校2738所。其中,本科院校1270所(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1所);高职(专科)院校1468所。[8]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水平不断提高,招生人数的增加使得学生质量差距在逐渐扩大,高校招收的学生质量不同,培养水平亦不同,因此普通高校不应该追求名校来“一刀切”地制定查重标准,查重标准的统一性使查重本来目的失真,使查重制度脱离本质而成为学术论文写作的绊脚石。

(二)不断降低的查重比例

查重制度的异化还体现在文字复制比例界定上。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的频频出现使得查重比例越来越低,这给论文的正常撰写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今许多高校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制定符合本校的查重规定,如辽宁师范大学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比例在30%以内(包含等于30%)视为合格,武汉大学将文字复制比在20%以内(包含等于20%)视为合格。[9]这样虽有利于快速筛选出问题论文,加快审稿速度,但是妨碍了学术研究成果的正常引用。2019年2月的“演员翟天临不识知网事件”引发强烈反响,成为严查论文作假的直接导火索。《环球时报》随之呼吁希望翟天临事件形成广泛的震慑力量,强调各高校加强论文管理,培养真正的科研人员和高端人才。[10]涉事高校积极做出检讨并公开调查,其他高校也随之加强对毕业环节的管理,纷纷做出降低论文重复率的决定。

同时,对于高校群体之外的人员来说,认为论文查重应该“严之又严”,他们并不会考虑到较低的查重率将会影响论文的正常创作。有新闻记者认为:“论文关乎学术界的学风,严格的论文查重制度有利于整顿高校学术不端,净化学风,必须完善制度,让论文查重制度发挥真正的作用”。[11]国家和社会的双重压力以及高校为确保学术纯洁,查重率大幅降低,据调查,2019年少数学校查重率下降至10%以下,这已经大大干扰了正常的学术研究,不能保证学术论文的理论基础。再者,严格的查重制度违背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妨碍了文献的正常引用,从而对学术创新造成影响。学术研究的创新是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重新整合配置资料来实现,对以往资料高度依赖,对文献的引用程度取决于论述的实际需要,而非查重限定的标准。[12]查重制度是学术规范的保障,但低标准的查重率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限制理论的正确运用,促使学生减少引文甚至通篇白话以通过标准,远离了查重制度防止不规范引用的初衷,进而导致学生脱离文献做学术,这就是越来越低的论文查重制度延伸出来的负效应。正如周雪光所讲:“抄袭和剽窃虽然有悖于道德伦理,但并不以提供假冒伪劣信息为目的,而那些建立在学术沙滩上的空中楼阁式的创新学术,则无疑将成为一堆需要后人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加以清理的学术烂尾楼”。[13]76

(三)乱象丛生的降重方式

从近十年查重制度实施的情况来看,引发了乱象重生的降重方式,学生为规避查重风险,想方设法寻求应对策略。首先表现在将论文改头换面、偷梁换柱。查重系统主要是对论文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其缺陷为不能检测出同义词替换,同时检测系统无法检测英文翻译文献复制。因此有些学位申请人“钻空子”,将他人论文词句改写或重新翻译后再提交检测,如此通过率便大大提高。词句改写主要表现为更换同义词、扩充句式、颠倒顺序或将文字改为图表式等;翻译是将外文文献转译为中文添入论文中,且不加任何标注引用,或者将他人成果通过翻译软件进行双重翻译,如此差异较大,易于查重通过,[14]但是对论文如此“包装”、“拼接”,导致论文逻辑混乱、层次不清。更有甚者会将论文偷梁换柱,即检测论文与送审论文、答辩论文不一,检测提交的学位论文是经过提前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删减复制内容的版本。

另一方面,高校过度依赖查重率,导致学生对论文检测忧心忡忡,绞尽脑汁降重,这无疑给了不良商家可趁之机,查重、降重、反查重技巧黑色产业链愈演愈烈。目前网上查重方式五花八门,有知网小分解或大分解、万方查重、Paperpass等网络商家的不规范检测,每年毕业季交易火爆。而降重更是一大笔生意,《北京日报》曾指出如Paperpass降重服务按照重复率阶梯性收费,总重复字数8000的论文,降到10%,每千字收费130元,需要花费1040元。[15]由此可知,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助长了学术造假行为,进而扰乱了“象牙塔”的学术秩序。

三、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回归路径

在学术研究多元化的时代,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在防止论文抄袭剽窃、规范了学术研究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其实施过程中,本原不免出现偏差,高校“一刀切”地降低查重率,过分依赖检测结果,导致学生想方设法规避查重风险,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学术研究,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该如何辩证看待查重制度,回归查重制度的本原目的,还“象牙塔”一份“清白”。

(一)区别对待不同学科领域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表示,“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和不同层级的学位,应该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16]查重制度要顾及学术研究本身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专业学科领域、不同层次的学位论文划分不同标准区别化对待,[17]设置多标准体系。自然科学领域类论文多以实验结果为基础,论文中理论文字叙述相对较少,多为对实验的介绍,查重比例要求可稍稍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位论文多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积累而成,以已有资料为积淀研究形成观点论述,这类论文基础理论较多,查重率应稍稍降低。

此外,高校也应该依据学位论文的不同部分做出不同调整。对于学位论文中的文献综述部分,高校是否应该将其去除出查重范围,这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文献综述是建立在众多相关理论、实践研究的基础之上,然后对已有研究进行整理和述评,重复率显然很高,然而查重系统并不能对此部分做出有效判断,均“一刀切”对待,导致学位论文整体重复率呈现出“虚高”的表象;同时查重制度对参考文献和引用部分也不能区别对待,这是查重制度的漏洞,对于合理引用和不当引用不能很好区别,均视为重复字数。因此“文字复制比”并不能等同于真实的“引用率”,不能简单地以较高的“引用率”来判定抄袭行为。[18]高校应该厘清查重制度的弊端,根据不同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制定不同的要求,充分发挥查重制度的优势,正确对待查重结果;理清不同学科领域的“背后故事”,明晰学位申请者对论文的独特见解和创新之处;同时完善和规范查重程序,将论文查重制度作为“裁判”的角色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二)完善学术规范化制度

学术道德规范是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活动必须要遵循的行为规范准则,面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及学位论文制度的异化,我们应该从源头和过程进行治理,构建和完善高校学术道德规范体系。

第一,高校要从源头抓起,做好学生入学教育。坚决贯彻执行入学手册中学术研究内容,告诫学生要遵循学术规范,警示学术不端带来的严重后果,并通过各种学术讲座、学术宣传活动等科普学术研究要求与规范,将学术道德规范具体化,及早培养高校学生严谨的学术作风,要严格执行学业过程规定,认真落实学习的各种环节。第二,将学术诚信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中。近年来,学术抄袭、造假事件的持续曝光,引起了国内高校对学术诚信前所未有的重视。学术诚信教育是高校进行学术研究的基础,2016年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指出“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并对处理学术失范行为做出规定”。[19]这表明国家开始重视学术诚信教育,并规定将其纳入学生教育体系中,以期从思想源头上起到预防作用。学术诚信教育活动有助于该校学生学术诚信意识的“内化”和学术诚信行为的“外化”。[20]第三,高校应该重视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教育,开设论文写作课程,指导学生规范化写作。在写作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内容具体化,以直观的写作实例让学生清晰了解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并通过实践写作指导学生,不断纠正学生不规范行为,使学术失范学生形成敏锐的警觉意识,切实提高学生论文写作质量。高校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完成,把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于学生心中,营造良好纯洁的学术环境。[21]第四,健全学位授予单位的论文评审体制机制。分类制定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细化并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责任”。此外,高校还可以探索学位论文校际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同行的监督。近日,教育部颁布文件明确规定,“论文重复率检测等仅作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22]

(三)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导师是高校学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的关键一环,对学生学术诚信、学术规范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应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23]2016年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都强调教师对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检查指导,切实明确了导师在学生论文写作中的职责和重要性。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导师的职责,提出“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投身教书育人,教育引导研究生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24]

因此,导师是学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关键,在学生入学之初首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并帮助学生认清学术不端行为,关注和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激发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做学生科研道路上的领路人。同时导师也应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有效指导学生论文,及时发现学生论文的不规范之处,并时刻谨记导师是学生的第一负责人。最重要的是导师要以德施教,全程性地培养学生的科研行为习惯,树立师生科研共同体的理念,明确学生与导师是一体化的存在,荣辱与共,因此导师在学术研究中,首先应当树立正确的学术观,以严谨的学术态度、诚信的科研道德为高校学生树立榜样,以德育人、以诚信育人,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和规范学生的学术研究。

(四)坚持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统一

论文查重系统基于计算机语言程序,可以识别出论文文本与数据库内已有文献重合的部分,能更快识别学术不端,提高了论文评审效率。但是对一些作者修改或融入作者思想的语句和创新表达不能很好的识别,且数据库的论文刊载具有滞后性,检测结果范围局限,所以应该充分发挥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人工审阅。然而反观我国大多高校,过分依赖重复率检测结果,将查重制度置于不可动摇的地位,这已经远远偏离制度本身的规范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查重制度的本来优势,高校理应将机器查重与人工识别相结合,坚持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合理运用查重结果,清晰认识到查重制度只是学位授予的保障和参考,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学术不端问题极其复杂,只依靠查重制度万万不可,更重要的是依托于发挥导师的主观能动性,凭借导师常年的学术累积来甄别和判断。[25]对于超出重复率的学生,不应该先入为主,直接判断其存在抄袭行为,而应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分析揣摩,针对特殊情况导师应该分析文章是否急需这些理论支撑而不能对其直接“处以死刑”。这种情况的出现需要导师或专家凭借多年经验判断引用的合理性,如此一来既实现了学术规范,又保障了学术自由。[26]此外,高校还可积极实施同行专家评阅制度,学术专家对不确定论文进行进一步诊断,辨别伪装度极强的不端行为,严厉打击和遏制学术造假,以此来震慑学位申请者,使其自觉遵守学术规范。

学位论文查重制度实行至今已十余年,成为我国高校毕业答辩的先决条件,但在运用过程中其功能不断异化。因此必须认识到查重制度只能起到警示学生的作用,只能作为学位论文审阅的辅助工具,并不能根除学术不端行为。基于此,高校在落实查重制度时应该针对不同学科领域制定相应的查重规范;完善学术规范化制度,重视学术道德体系的构建,从源头、过程教育抓起;注重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导向作用;充分发挥人文学术机制作用,坚持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从道德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上鞭策学生,以此来回归学位论文查重制度的本原,以期推进良好学术氛围的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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