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的向度: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的现状与发展
——以武汉市为例
2022-04-15湖北大学陈卓肖楚晗王佳露
湖北大学 陈卓,肖楚晗,王佳露
城市文明是城市实力的重要彰显,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武汉市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城市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其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应有更高标准的要求。自1994年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来,当前武汉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仍处于发展阶段。武汉市约有各类残疾人4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86%。全市常住人口中,0岁至14岁人口占比约13.05%,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约17.23%。残障群体基数庞大、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儿童数量大幅增加,均对武汉市无障碍建设造成了巨大压力。如何不断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切实考虑残障群体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打造“包容且具有人文关怀”的无障碍环境,助力城市综合实力的增长与文明水平的进步,已经成为武汉市城市发展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城市文明建设:城市实力的彰显
(一)城市文明的含义
学者鲍宗豪提出,“城市的文明是指人类在推进城市文明的过程中,改造城市生存与发展条件,实现自身完善和提高过程中所创造及积累的所有积极的整治成果及其城市生产力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进步状态”。城市文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环境、教育等诸多方面,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形象文明、物质文明、素质文明是城市文明的基本构成,而经济实力、政治实力、科技实力、管理实力等各项综合实力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支撑。城市文明亦是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
(二)我国城市文明的建设
21世纪后,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20/2021》提供的数据,中国城镇化率在10年内提升了14.21个百分点,远超全球平均城镇化水平,居于发展中国家前列。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彰显城市实力,彰显城市个性化标签,吸引资金、劳动力、人才入驻,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等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各城市间竞争愈演愈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作为中国大陆城市品牌的最高荣誉,是展现城市综合实力的“金字招牌”,因其含金量高、创建难度大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4年11月,中央文明委首次颁布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5年开展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至今已完成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武汉市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第六届评选中获得全国省会及副省级城市第八名。这一称号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有助于武汉市广泛吸纳人才,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跃进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为了创建而创建,而是要全民共建共享,要创建为民、利民、惠民”。因此,“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价值并非止于一张靓丽的名片,更体现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本身所实现的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上,推进城市规划基准不断调整和完善,使得城市公共空间的基础设施与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相适应,让全体市民从中受益,感受到城市实力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城市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之一是现代化,现代化要求城市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发展,推动市民文明化、城市文明化,进而走向文明社会。现代城市是集经济、社会、物质三位一体的有机实体,城市综合实力是对一个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基础设施等的综合评估,可具体分为硬实力与软实力两个方面。学者倪鹏飞在对城市竞争力的研究中首次引入硬力与软力的概念,认为城市竞争力的要素、力量以其表现方式的不同可概括为两类,即硬力和软力,二者又由一些具体的分力构成。目前,理论界对于城市软硬实力的界定主要是从国家软实力与硬实力的概念衍生而来。城市软实力是指在城市竞争中建立在城市文化、城市环境、公共服务、市民素质等无形因素之上的,体现为城市文化影响力、政治吸引力、市民凝聚力、环境舒适力、形象亲和力等的一种力量。城市硬实力是相对于软实力而言的,具有物质形态的、能够直接作用于城市发展的显性力量。
无障碍设施指的是为了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和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停车位等。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提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完善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宜居宜行的无障碍环境,不仅是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更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
从硬实力方面来看,无障碍设施本身就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无障碍道路工程、无障碍建筑物、无障碍公用设施、无障碍交通工具、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建设回应了残障群体的社会需要,并且作为社会公共物品惠及全体社会成员,满足了人最基本的“生理需要”,为现代城市的主体——人类提供了有形的生活支持。从软实力方面看,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政府执政力的重要体现,是对“人性关怀,和谐发展”这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思想的遵循与实践。“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作为物质实体的无障碍设施,其建设能够直接、显性地引导广大市民关注“被忽略的”残疾人群体,改变公众对其长期以来固有的“因残而废”的社会印象,意识到自己同残疾人群体一样,都是无障碍设施的服务对象,从而增强城市群体间的凝聚力与社会和谐力,塑造平等、包容、普惠的城市形象。
三、个案分析:武汉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
(一)武汉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点调研
2021年4月,武汉市残联等多个单位共同发起2021年武汉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共推选出30处武汉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点”,涵盖城市绿地、城市广场、文化建筑、客运类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居住建筑、办公建筑、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等多种类型。
本研究参考了我国《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以下简称《规范》)所提出的公共建筑类型,对30个示范点进行分类,并在综合考量样本的人流量、知名度、代表性后选定了11个调研地点,分别为解放公园路、东湖绿道、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图书馆、武汉地铁徐东站、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武汉站、永旺梦乐城(金桥店)、武汉天地商业街、硚口区六角亭街聋人健康手语角、武汉“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及汉口文化体育中心。同时,本研究以《规范》所规定的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作为参考标准,充分考虑人文关怀,基于现实场景、模拟残障群体行为进行数据收集(各调研地点无障碍设施状况如表1所示)。
表1 武汉市部分样本无障碍设施建设调研情况
根据实地调研结果,样本各项无障碍设施基本符合要求,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问题:
1.城市道路
严重缺乏提示音响、警示信号的设置;无障碍公交线路较少,未实现全城覆盖;部分道路盲道铺设杂乱无章,终止处没有铺设停步块材,存在被井盖、消防栓阻断的情况。
2.无障碍出入口
部分坡道坡度设置较陡,轮椅使用者使用吃力;部分出入口处无法与室外盲道相接;部分缘石坡道及密集石桩有阻碍。
3.无障碍电梯
部分电梯没有设置语音提示及安全扶手;部分位置楼层按键偏高,不便于轮椅使用者设置楼层;部分电梯未设置盲文按键,且存在被广告遮挡、破坏的情况。
4.无障碍厕所
人为杂物堆放成为影响无障碍厕所正常使用的首要原因。无障碍厕所由于长期无人使用,常被用于堆放清洁工具及杂物,造成轮椅活动空间不足、关键设施无法使用等问题。
5.无障碍标志
无障碍标志存在被遮挡的情况,也出现了在未建设无障碍设施处设置无障碍标志的情况,滥用无障碍标志,对使用人群造成误导,甚至有应付检查、弄虚作假之嫌。
6.无障碍服务
大多公共场所和服务机构未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服务台未设置低位装置,无法为特殊人群提供无障碍服务。
7.信息无障碍
无障碍设施未充分利用智能技术,部分政府、残联相关的门户网站未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二)武汉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面临的困境
1.无障碍顶层规划缺乏“因地制宜”思想
2021年,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武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将“完善无障碍建设”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明确指出从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信息无障碍建设、公众无障碍意识、家庭无障碍常态化改造四个方面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并提出了无障碍服务重点计划。在《武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仅将“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视为主要任务“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且停留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未触及无障碍意识层面,这一政策上的改变,体现了武汉市对于无障碍建设重视程度的增加。
然而,“十四五”规划仍存在明显问题,其对于武汉市无障碍建设的具体要求照搬国家标准,缺少地区针对性,未能体现出对武汉市实际情况的细致考量。同时,被纳入具体规划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数量也十分有限。
2.无障碍设施建设覆盖率较低
武汉三镇地广人众,但无障碍设施覆盖范围较小,部分公共建筑建设初期缺乏无障碍设计,仅满足大部分健全人士使用条件,没有设置坡道、盲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等设施,致使部分残障人士望而止步。例如,绝大部分电影院未考虑肢残人士观影需求、全市盲人图书馆数量较少等。
3.无障碍设施设计、建设及改造环节均存在缺口
在武汉市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中,存在部分不规范的现象,如坡道过陡、台阶过高。同时也出现了无障碍设计不灵活甚至不合理的情况,如安全门前门槛过高、公园入口标有无障碍标识,轮椅却无法通过,台阶彩绘过于复杂、不利于视障群体使用等,这些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建设未充分考虑残障人士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建设、改造环节均存在缺口。
4.无障碍设施基本普及,但新老建筑间差异明显
自2019年10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作为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将“建筑无障碍设施”纳入了基本规定。目前,武汉市新建建筑的无障碍状况基本符合国家标准,但老城区内仍有明显的历史欠账。部分老旧建筑由于建设时缺乏无障碍理念以及设备老化、线路管道复杂等问题,在后续改造过程中多采用“缝缝补补”的方式,导致部分公共建筑的无障碍配套设施不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较低且成果不明显。
5.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不到位
武汉市无障碍设施监管和维修环节薄弱,对已建的无障碍设施监管不到位,缺乏及时的维修和养护,部分设施损坏后没有及时维修,降低了无障碍设施的实际使用率。大量无障碍设施损坏、废弃或者被侵占,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对残障群体造成伤害。在市民层面,无障碍设施“占用”“抢用”现象屡见不鲜,无障碍卫生间常出现杂物堆积、锁门不开放等问题,盲道经常被非机动车、杂物占用。
四、武汉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公共无障碍设施系统规划,推进精细化施工
在城市道路建设方面,持续推行《湖北省市公用工程细部构造做法》,加强路段、路口、天桥、通道、公交车站无障碍设计以及有障碍物路段盲道精细化设计;在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以及居住区建设方面,推进编制细部做法设计规定,按设计要求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时,重点加强对老旧公共建筑的无障碍改造,提高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规划的系统性和人性化设计。
(二)运用新技术,打造有温度、人性化的无障碍设施
在无障碍设施的研发与设计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与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合作,发挥武汉市高校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尝试引入人工智能、5G、VR等新技术,打造有温度、人性化的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
(三)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共建无障碍环境
在无障碍设施的修建与改造过程中,政府、各建设部门及残联提高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能力,可以将相关项目纳入武汉市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争取信贷支持、并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四)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
根据《武汉市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城市道路、公共建筑、交通工具等维护责任单位,确定维护责任,各单位应对管辖范围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责任部门应定期巡查,制定罚则制度,对被占用、损坏的无障碍设施情况进行整改和规范,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无障碍通道通畅、正常使用。
(五)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工作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通过网络、媒体、报纸等各种媒介,提升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针对“助残日”策划一系列活动,加强健全人和残疾人的参与度;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定点、定期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各部门设计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积极呼吁各单位合力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更便利、更人性化的服务。
(六)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
社区是社会公众生活的重要场所,其治理需要发挥心理抚慰的作用。社区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建立业主群、开展线上活动等方式,为残障业主创造彼此交流沟通、参与社会的机会。宣扬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科学的观念,重视无障碍相关问题,建设便于残障人士参与互动的公共空间,共创“残健共融”的和谐社会,推动武汉市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建设。
五、结语
无障碍设施的完善客观上可以为残障群体的再社会化提供可能,从不能出行到可以出行、渴望出行,让残障群体有了选择权。同时,无障碍设施的使用者并非局限于残障群体,老人、妇女、儿童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频次极高,每个人都可能是无障碍设施的潜在受益者。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宜行、宜居的公共空间,不仅是残障群体的共同心愿,更是文明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