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和有效政府支持好的市场经济
2022-04-15钱颖一
钱颖一
总体而言,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好,这是我们过去几十年已经达成的一个共识。但是,一旦我们确定要搞市场经济,而且把视野放到全世界之后,就会发现市场经济并不是都搞得很好,市场经济中其实也有好有坏。
市场经济搞得是好是坏,很重要一条取决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我们看到市场经济中有两种政府:一种是“支持市场的政府”,另一种是“摧毁市场的政府”或“扼杀市场的政府”——政府通过种种干预,或将已有的市场摧毁掉,或把即将出现的市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不同的政府,会产生不同的市场经济。观察世界各国的经济我们发现,支持市场的政府都是有限和有效的政府;而摧毁、扼杀市场的政府,或者是無限政府(即全能政府),或者是无效政府。
那么,怎样实现有限和有效的政府呢?
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甚至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目前人们所实践的、能够维持有限和有效政府最好的制度安排。所以,法治就成了如何实现好的市场经济这一问题的核心。
需要说明的是,法治的概念非常宽泛,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问题。我们这里集中讨论法治和经济的关系,探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和什么样的政府,以及如何应用法治来造就这样的市场和政府。
新古典经济学最初研究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分析价格机制在其中的作用。后来人们发现,价格固然重要,但经济运行的效果不仅取决于价格,还有深层次的产权问题。比如,产权对人的激励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好的产权制度,人们就没有激励去投资和工作,即使价格正确也没有用,甚至根本无法形成正确的市场价格。产权研究进一步深入,人们就发现法治和法律的重要性。有无法治、不同的法律体系,都会导致产权界定、执行、保护以及合同的实施,乃至市场秩序的不同。
这一学术上的演进过程,恰与我国过去40多年改革进程非常吻合。20世纪80年代初,当我们讨论经济问题时,比较普遍的认识是,企业搞不好的原因是管理落后。到了80年代末,人们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不仅仅是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产权问题。从那时开始,诺斯、科斯等人的著作被引入中国。到了90年代,认识又深化了,从产权扩展到整个制度环境。进入21世纪,我们的认识则已经深入到经济制度的法律框架和法治大环境了。
经济学家研究法治问题,并不是中国的特殊现象。在过去几十年中,世界各国不同领域的众多优秀经济学家,以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律和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是世界范围内的共性问题。
经济学家对法律、判例以及它们的历史演变的认知,可能不如法学家多,但经济学家在研究法治和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时,有他们的长处。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视角、分析工具,有助于将对问题的分析推向深入。
经济学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问题,容易理解在不同选择间应做的权衡取舍,因为任何一种选择都会有机会成本。比如,是通过法院监管好,还是通过行政监管部门监管好,就需要比较这两种机制的成本和收益而进行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