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蹄疾步稳迈向世界一流强港
2022-04-13
寧波舟山港董事会现有执行董事7名,非执行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比例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职,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进行审议,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公司董事会注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制定了专门的《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方案》,建立了公司与独立董事的日常交流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独立董事走进基层公司活动,对港口生产运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公司董事积极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定期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
在股东与董事会的引领和推动下,公司近年来加快港口一体化发展步伐。
2015年8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迎来了新的契机。2016年9月,公司完成定向增发收购了原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85%股权,并更名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到2020年底,宁波舟山港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头门港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同业竞争资产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嘉兴港口控股、嘉兴港务、温州港集团、义乌港和头门港等同业资产,进一步打造全省港口实质性一体化运行。同年公司完成百亿定增引进上港集团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实现了长三角区域港口资源的战略重组,加快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
2021年,宁波舟山港董事会积极推进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工作,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航运服务业。此外,为进一步发挥经营性协同效应,助力公司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强港,2021年5月公司董事会推进招商港口定向增发工作,于9月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材料申报工作,并于11月完成证监会第一轮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并对外公告。
宁波舟山港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要求每年至少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自2010年上市以来,公司延续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至2021年已累计分派现金股利112.77亿元(含税),且2012年至今每年实现现金分红比例均占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以上,充分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宁波舟山港董事会将继续不忘初心,勠力前行,到2025年把宁波舟山港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强港,世界一流港口运营企业,公司竞争力、服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