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中村更新研究综述与展望*
—— 基于城市规划类主要期刊的文献分析
2022-04-09万成伟龙萧如WANChengweiLONGXiaoru
万成伟 龙萧如 WAN Chengwei, LONG Xiaoru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度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意味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核心载体——城市,也进入到了高品质转型发展阶段。然而,城中村是中国特大城市现代化发展最后的堡垒,对城中村进行空间、经济与社会功能的结构性乃至系统性再造不仅是特大城市未来发展面对的历史性挑战[1],也是大城市转型升级迈向高品质发展必须克服的难题。相较于最初把城中村看成是“脏乱差、毒赌黄”与“癌症”之地[2]的消极片面认识,如今辨证地看待城中村的价值不仅表明社会对城市的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还意味着城中村的内在价值与运作机制也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进入存量发展时代,城中村的更新改造越来越受到重视,以城中村为主题的相关研究猛增,不仅有城市规划、人文地理、建筑学等以空间环境为重点的学科研究,还有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独立或交叉的研究,极大丰富了对于城中村更新改造的规律性认知。除新议题、新方向探讨的文献外,还有很多关于城中村发展、更新治理等回顾与展望式的综述研究[3-5]。不可否认,不同学科的复合交叉丰富了研究成果,但也让传统学科的边界与范式越来越模糊,使得专业化的研究陷入迷途,尤其是既有文献的综述研究都从海量文献中进行筛选和提炼总结,大而化之的概况式研究往往过滤掉大部分信息,失去了专业研究的深度。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在城中村更新中起到战略性与统领性作用,总结城市规划学科对城中村更新的研究将更能把脉城中村发展的相关趋势。那么,城市规划学科对于城中村更新的研究主要关心哪些议题、既有研究存在什么变化趋势、有什么不足、原因何在?要回答这些问题,研究就需要突破传统文献综述的研究范式与思路,从城市规划专业视角出发,聚焦国内城市规划类期刊文献,总结回顾城中村更新的相关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文化、经济、空间、治理等特征的城中村,其发展与更新改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没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文章将其分为四个阶段是基于研究价值观的演替与相应的时代特征所作的理性划分,以便更直观地反映我国城中村发展与更新的演进规律。从可持续城中村更新改造规划视角出发,物质环境、产业经济、社会文化三个子系统是其核心,采取的改造模式是通过体制机制整合三个子系统(图1),使其重塑城中村的经济、社会、文化、治理环境,从而实现城中村健康持久的发展目标。因此,本文根据不同阶段的研究,从研究背景、物质环境、产业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改造模式等四个方面梳理文献,以期找到内在逻辑规律,同时针对发展趋势,提出针对性策略。下面将从研究方法、研究阶段、研究趋势与不足等方面展开论述。
图1 可持续发展内涵框架Fig.1 the connotation framework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1 研究方法
1.1 文章筛选
除早期有少数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城市里的乡村”与“城市的村庄”外,“城中村”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相关研究领域[3]。此外,我国城市规划研究领域并没有明显区分“更新”与“改造”,尤其是早期的研究,两者基本是混用状态。因此,基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本文圈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国际城市规划》《城市问题》《城市发展研究》《规划师》等六种核心期刊为检索对象。检索规则是文章研究主题或关键词包含“城中村”与“更新”或“城中村”与“改造”,经筛选,共有117篇文献符合要求。
1.2 选定文献分析
统计117篇文章发现,城中村更新研究数量总体呈不断增长趋势。除《城市规划学刊》《国际城市规划》文章较少外,其他几种期刊基本都有数篇文献且分布均衡(图2-3)。另外,从论文研究的案例来看,117篇中有93篇是有关珠三角大中城市的城中村研究,占比达80%。经同样的检索方法对中国知网CSSCI期刊库文献筛选分析,发现其他学科对此的研究也有类似的分布状态。
图2 每种期刊发表论文的篇数Fig.2 the number of papers published in each journal
1.3 研究思路
根据历史发展脉络,对于不同时期的文献进行文本解读与归类,从“归纳—演绎—总结”的逻辑线出发,按照城市规划的学科思维,把城中村更新改造具体到物质环境、产业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促进上述要素融合发展的具体更新模式四个维度展开剖析,对不同时期的主要研究观点与研究特征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总结既有更新改造的发展趋势、不足与原因(图4)。
图4 研究路线Fig.4 studying route
2 研究四个阶段:“割裂”—“共生”—“一体”—“融合”
城中村更新源于20世纪90年代快速城镇化时期珠三角地区城市基础设施修建与城市功能提升的需要,以内城拆违重建为特征,而对于城中村更新的学术研究则始于1998年,至今20余年,经历了“城村割裂的起步期、城村共生的兴盛期、城村一体的稳定期、城村共荣的转型期”四个阶段(表1)。每个阶段因其时代背景差异以及面临问题与更新目标的不同,城中村的物质环境、产业经济、社会文化认知与要解决的问题相差甚远,采取的更新模式也有较大区别。
表1 我国城中村更新研究的四个阶段Tab.1 four stages of urban village renewal research in China
2.1 起步期(1998—2002年):从城村割裂视角探索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与主要特征
2.1.1 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后,在“三来一补”政策带动下,珠三角地区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使得城中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方面,政府为避免拆迁征地赔偿采用绕过城中村以迂回的方式建设城市[6];另一方面,村民通过以地引资发展非农产业,并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廉价的租赁住房,村民在巨大经济红利驱使下“选择主动性城市化”,拒绝“被动性城市化”,成为城中村生长的内在动力,量大面广的城中村亦成为城市再开发不可回避的空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因基础设施改扩建、城市环境美化的驱动,开展了以危旧破房整治为抓手的内城更新。城中村作为外来人口集聚的非正规空间,犯罪、卫生安全等社会问题频发,因内城更新之需,城中村及其改造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1998年城市规划类期刊首次出现城中村研究主题,由此拉开了城市规划学科研究城中村的序幕。根据研究特征,将1998—2002年称为研究起步期,相关论文共9篇,年均1.8篇。
图3 相关期刊每年发表论文的篇数Fig.3 the number of papers published annually in relevant journals
2.1.2 研究内容
物质环境方面,关注城中村的空间环境现状与成因。学者们注意到城中村杂乱的建筑空间环境特征是导致其与城市风貌景观相差甚远的原因[5-8];城中村道路狭窄,基础服务设施与城市脱节[2,9],消防安全隐患大,市政设施水平低[10],但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孕育了“窝棚经济”“夜间经济”[11-12],这些要素也成为此阶段更新改造关注的重点。
产业经济方面,仅对城中村一些常见的经济现象作描述性分析。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李志生[9],他认为城中村的粗放型经营既为村民带来了租金与土地出让金,同时聚居的外来人口繁荣了经济。这不但促进了城中村的商业活动与周围地区融为一体,又为村民与外来人口创造了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因此,改造城中村时应坚持经济与社会改造同步[13]。
社会文化方面,聚焦于福利差异与文化变化。有学者提出,管理体制机制差异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村民被排斥于城市正规就业和医疗等福利外[9];另一方面,延续的村民身份让其继续享有“宅基地、计划生育、人口迁移、享有分配”等权利,给人的“城市化”增加了困难[7]。文化方面,城中村具有城乡双重特征,都市文化与本地农村文化、外来文化与本地文化在城中村不断碰撞、冲突、交流与融合[14-15];同时,传统安于现状[11]、不思进取的观念[9,15]对改造决策也有影响。这种根植于制度与历史的现象得到了客观认识,但是此阶段研究注重的是物质环境的改造,无暇顾及这些根本性的问题。
更新模式方面,此阶段主要关注物质环境的改善,更新模式侧重于改造方法与理念的讨论。政策体制上,有学者提出通过产权改革、市场机制与规划管制的结合[16],给定农宅基地防止随意搭建[9],既要承认农民自建房的合法性,保障原住民的利益[17],又要统筹好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避免出现贫民窟[8]。改造技术方面,强调规划技术工具的引领作用[15],从改善、美化人居环境入手[12,18],但不能“划地为界”,应补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促进城中村居民融入城市发展[8]。总之,此阶段侧重于物质环境改造,对村集体经济、村民的就业等最终出路关注不够,缺少对更新后外来流动人口住房发展需求的思考,城村矛盾更加凸显[18]。
2.1.3 研究小结
受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观念影响,此阶段的研究将“城—村”视为相互独立的空间,研究聚焦于城中村本体,重点关注珠三角地区大城市中城中村的特征、问题、形成机制等内容,有关更新改造的直接研究不多,但这为后期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学术基础。
2.2 兴盛期(2003—2007年):正视城中村的发展价值,探讨“城—村”互倚共生关系
2.2.1 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市场经济不断纵深发展,城中村接纳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社会现象越加复杂。同时,受现代市民文化熏陶,城中村村民的维权意识更加强烈,城中村的曝光度不断增多,有关城中村更新的研究也快速增长。2002—2007年是城中村研究兴盛期,此阶段相关论文共30篇,年均6篇。研究主要针对前一阶段的改造效果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研究注意到城村共生的重要性,提倡通过改善城乡关系来破除城中村的发展难题[18]。
2.2.2 研究内容
物质环境方面,关注如何通过改良城中村的空间环境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有学者注意到了城中村的空间价值,提出改造要保存有价值的文化载体与资源,使其成为传承本土文化最后的物质场所[19];应以人为本,保存城市的多样性[20],既传承传统文脉肌理,又促进城中村与城市相互交融[21]。针对城中村空间功能,学者提出不仅要满足房屋出租的需求,还要注意满足城市居民的文化、娱乐、休闲需求;此外,还应丰富城市的景观构成[11]。改造既要考虑村民的收入来源,又要顾及外来人口的住房需求[13,20];因此,微观上更新改造要注重住宅单元的标准与面积,宏观上要利于城市空间的优化[22]。
产业经济方面,关注城中村产业经济的运作模式及其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学者们注意到物业租赁对于集体经济发展、村财富增长、市政基础设施等自我供给均有积极作用。同时,人口聚居推动了工、农、商融合发展,形成二三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与城市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契合[18],由此孕育出的非正规经济创造出大量的非正规就业,成为吸纳劳动力、特别是乡村劳动力的重要阵地。上述内容都在此阶段的相关研究中得到重视。
社会发展方面,城中村对于城市发展的社会意义得到了认同和接受,外来人口的生存发展受到关注。“城中村”的深层社会关系网络、“类国有企业的单位制式”等村集体经济的块状管理[18],促进了管理与社会结构的稳定。“亦村亦城,非村非城”的半社区半社会形态形成的过渡社会空间模式[6,20]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社会流动与居住流动起着“中介”或“筛选器”的作用[22],为外来人口提供了落脚空间,弥补了城市政府行为的缺失[6,19]。改造既要从制度的根源入手[18],重视外来人口的社区融入及公共服务使用权等[23];又要针对原有居民市民化程度低的情况,强调教育、职业培训等使村民尽快融入市民[18,24]。
更新模式方面,推土机式的改造激化了社会矛盾,引起了学界反思,权衡各利益主体成为此阶段关注的重点。有学者提出,传统更新追求所谓“理性”与有序的视觉空间秩序,忽视了城市的历史与现状,破坏了各种收入阶层人群的生活就业空间并减少了就业机会,是不可持续的[20]。实际上,城中村更新是相关方利益再调整的过程[25],在土地收益和城市功能的博弈过程中,只有城市政府、城市发展要求和原村民三方利益得到合理保障的情况下,城市改造才能顺利进行[25]。因此,学者们提出,基于多方利益建立一种超越“零和博弈”的新合作和整合机制[6,26],兼顾原住民与外来人口的利益,通过补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法解决农民的出路问题[11,22],最好实现“自我原位塑造”[27],而不是拆除异地重建。
2.2.3 研究小结
相对于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突破了城中村本体,研究范式也不再局限于城中村的物质环境,开始剖析城中村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引入社会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对村民的利益分配以及外来人口的居住与就业等问题进行了思索。正如学者们提出的,城中村被视为是有序的、自组织的“类单位制”的社会经济运行系统[23],“城中村”的问题是环境、社会与经济三大问题共同造成的。要将“城中村”真正转变为城市社区,无形的改造胜于有形的改造,即不仅要改变“城中村”的物质面貌,更要改变城中村原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28]。
2.3 稳定期(2008—2012年):从孤立的本体研究转向“城—村”一体研究
2.3.1 发展背景
党的十七大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观深入人心,城乡差距、城市内部差距带来的社会问题引发广泛关注,维护弱势群体的发展利益、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差距成为主要目标。因此,追求均衡发展的城乡统筹战略呼之而出,就城中村论城中村的研究已不能满足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城村一体发展是历史大势。在复杂的城市问题面前,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手段显得力不从心,跨学科的融合研究成为新的研究方向,促进了城中村治理范式研究的发展。2008—2012年以“城村一体化”为方向,研究进入稳定期,此阶段相关文献共31篇、年均6.2篇。
2.3.2 研究内容
物质环境方面,相较于第一阶段的问题与特征描述与第二阶段的改造反思,此阶段注重“城与村”的空间互动关系,以推动改造的纵深发展。城中村的空间特征是在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原村民和外来人口等多股社会力量的合力下形成的[29],生产、生活、商业高度混合,呈现出低质、无序但又具活力的复合空间形态[30-31],这为外来人口、刚毕业大学生以及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低门槛创业基地与栖居地[30]。从城市整体空间形态和结构来看,城中村空间分布具有圈层式特征,从城市核心区到城市外围区域,城中村的数量逐渐增多,并且越是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城中村,建筑和人口越是密集,对于城市空间形态和土地利用景观的影响越明显[32]。
直译是指一种常用的翻译方法--既忠实于原文内容,又忠实于原文形式。在某种颜色在英语和汉语中的语用意义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直译法。
产业经济方面,研究不只聚焦于城中村的经济模式和村民收入来源,还从“城市—村庄”互动的视角阐述了城中村产业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运作机制。有学者提出,相对较低的成本使得城中村不仅成为低收入流动人口的生活场所与其进入城市的通道和创业平台,还是原住民赖以生存的非正规经济收入来源。城中村在依赖城市经济获得机会的同时,也为城市的就业与创收等做出了贡献,成为城市经济的必要补充[32]。因此,绝不能就城中村论城中村,而应从城市整体功能布局和产业社会发展来统一谋划城中村的发展。
社会发展方面,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出台后,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得到政策关注,外来人口市民化、社会融合等问题在城中村更新中逐渐受到重视。刘晔等人发现城中村更新可以促进城村居民融合[31],如改造后的广州猎德村吸引了高素质人员居住,不仅重构了原有均质的社会网络,推动了村民的市民化,还有利于消除社会隔阂。同时也有学者认为,“村改居”等一系列城中村更新措施的实施将削弱村庄资源处置、发展决策以及和城市平等对话等权利,弱化其能动性和积极性,村庄改造应该保持相对独立对等的伙伴关系[32]。
更新模式方面,此阶段强调通过城乡统筹来平衡公共利益,尤其是外来人口的利益。纯粹市场化的城中村更新模式容易忽视大量弱势群体公平的发展机会,丧失多样化与充满活力的城市社会生态环境。要“正视村民土地权益—规范其权益(包括生存与发展权)—正视大量合法租客的社会作用与基本权益—延续、凝聚并提升(或更新)原有的空间经济、社会和生态文化综合绩效”[30],以利益平衡为切入点,通过城中村更新促进社区转型与社会融合[29,33],实现失地农民向城市居民彻底转型和集体经济的大发展,是平衡公共利益最彻底的办法[34-35]。此外,还需考虑外来人口利益,将大量的廉价住房供给纳入城市住房建设体系,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保证城市公共利益并保持对历史与民意的尊重[35]。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下,城中村更新的内容已经超出传统城市规划的范畴,需从更高的公共利益角度综合设计城中村治理机制。
2.3.3 研究小结
此阶段开始关注城乡统筹发展目标下城中村的相关研究议题,聚焦于“城中村更新”中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分析尤其是各主体的利益协调,并且突破了传统的三元主体论,扩张到四元主体论。此外,还关注改造后居民的市民化尤其是外来人口住房等问题[31,33,36-37],把城中村更新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进行统筹考虑。同时,此阶段的研究视角空前扩宽,社会学、政治学、地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都关注了城中村议题,极大地丰富了城中村研究的范畴与方法,为更加科学、全面地研究城中村开辟了新路。但是利益协调仍没有突破传统非此即彼的思维,如何为外来人口提供廉价住房等关键问题停留在浅层分析,缺乏系统性方案。
2.4 转型期(2013—2020年):国家转型升级发展背景下的“城—村”共融
2.4.1 研究背景
伴随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病引发社会反思,传统外延扩张式的只见物不见人的城镇化路径已不可持续。党的十八大后,国家提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由此开启城乡规划建设新时代。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演变后,城中村的空间社会形态已基本定型,如何促进农民市民化、解决外来人口住房问题、提升城市环境空间品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城村融合发展等,是这一时期必须回答的课题。此阶段的研究文献是几个阶段中最多的,共47篇,年均5.9篇。
2.4.2 研究内容
产业经济方面,作为城中村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非正规经济得到进一步重视。有学者发现城中村的产业经济提供了大量低技能工作岗位,有强大的社会效益,既保障了村民的收入,又为外来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42,44]。因此,城中村改造应以产业发展优化功能业态,加快外来从业人员的市民化进程[45],尤其应注重文化产业升级,利用文化产业实现环境优化、产业发展、社会和谐的城中村再生综合效益[46]。
社会发展方面,此阶段的研究关注城中村的社会组织结构特点,探索如何利用社会资本推动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相对于城市社区松散的社会组织方式,城中村富有凝聚力的社会组织力量应利用自组织能力,争取设施配套、空间发展的权利;此外,要通过改造实现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市民化,推动国家城市化[38]。改造需加强非正规住房的供给及其主要利益主体的管理[46-47],完善主体责任及其职能[48-49],着力培育社区情感,以文化振兴和社会网络为切入点,加强社区资本建设[39,50-51]。
更新模式方面,此阶段城中村更新上升为推动城市整体发展的重要手段,强调系统性更新,注重理论、体制机制与技术的创新。理论上,叶裕民教授提出中国特大城市迫切需要建立包容性城中村更新模式,并提出改造的理论架构和实施机制,特别强调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可支付健康住房纳入城中村更新规划[1],联动解决城中村更新与公共住房问题[1,52]。此外,还有学者从社区治理视角提出包容性治理理念[53]、城中村多元改造模式[54]等理论。体制机制上,从城乡统筹视角出发,解决城中村二元土地管理冲突,以片区统筹、整村改造为策略[55],实现城中村利益和城市发展共赢的综合解决方案[56]。通过制度创新、政府责任和市场机制建立起基于系统思考的疏导和改善策略[57],保证各方利益相关人的博弈均衡[58-59],实现利益分配规则与过程的公平公正[60-62],最终实现从单一空间设计改造向综合政策设计的转变[63-64]。
2.4.3 研究小结
在前几个阶段研究的基础上,这时期的研究探讨城中村的本质问题与系统解决策略,以城村融合发展为目标,关注土地、物业产权、村民的可持续收入、外来人口的城市权等议题。研究对象上,从以珠三角为主扩大到福建、北京、浙江等地区,甚至关注了武汉、太原等内陆地区的城中村更新;研究方法上,注重实地调查访谈,量化研究明显增多;研究案例上,从明星村发展到一般村,从中心城区扩大到城市边缘区,研究的代表性更强。这种变化趋势体现出城中村更新研究的一般化与常态化,城中村不再是某几个城市的事情,而是我国城市发展普遍面临的时代难题,把城中村与城市视为一个整体,研究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3 研究五大转变趋势
从上述四个阶段可以看出,城市规划学对于我国城中村更新改造的研究发生显著转变,这种变化是我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变迁与城市治理理念及模式变迁的体现。在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从增量向存量、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的转型发展中,20余年的城中村更新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研究议题、研究地域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转变。
趋势一:研究视角实现了从本体独立的“城—村”割裂向“城—村”共生、“城—村”一体、“城—村”共融的转变。这折射出学界对城中村发展角色的认识从消极片面向积极全面转变,肯定了城中村更新对于整个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而决定了城中村研究的内涵与其他方面的转型。研究的转型背后实则是20年来我国对于城乡关系、城市化以及城市发展与治理的认识更为科学的体现。
趋势二:研究范式从现象解释向理论建构逐渐深入。早期城中村相关的研究强调现状与发展特征以及成因机制分析,到逐步注重建构新的更新理论与系统方案;从以传统的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地理学等学科为主的研究逐渐向外延伸,借用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知识进行跨学科研究解释,以期获得科学、系统、全面的认知,从而掌握城中村更新演变的规律。
趋势三:研究方法从定性的经验解释向定性定量复合的理性分析转变。受益于不同学科交叉融合、数理统计方法互相引荐、大数据智慧化等技术的发展,城中村更新研究从数据获取与方法思路上得到丰富,从过去简单的田野问卷调查分析、定性研究发展到如今标准化的数理分析与严谨的实证研究,实现了定量与定性的结合。
趋势四:研究内容从传统的物质环境空间优化向政策机制设定等综合系统目标转变。受学科认知限制,早期研究关注城中村的空间环境特征以及如何通过规划设计方法优化物质环境,以期改善城中村的环境面貌。改造所带来的利益矛盾、空间分异、文化断层、产业就业发展失衡以及外来人口流失等问题引发了对传统简单粗暴模式的反思,转为关注通过修正更新模式,以实现社区和谐、安居乐业、环境更新、文化传承、经济繁荣等城市发展目标,进而实现由空间改造向系统政策调整的整体设计转变,强调更新时空发展关系与全要素有机协同发展的“生长性”[65]。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居住权、弱势群体社会利益分配、物业产权、外来人口市民化等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这些关系到城市长远发展的政治性、管理性议题已成为近年研究的主流[66]。
趋势五:研究地域从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城市扩大到内陆中小城市。沿海因开放早,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城镇化步伐快,城中村量多面广,矛盾尖锐,成为我国城中村更新实践与科学研究最早涉足的地区。随着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相关地区的城中村更新需求与实践增多,相关研究不断增加。分析文献发现,前三阶段非珠三角区的案例一共7篇,第四阶段有17篇,其中内陆城市的案例有5篇,这极大地丰富了我国不同地域的城中村更新研究,研究成果更具代表性与推广性。
总之,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背景下,对于城中村的研究愈加重视,方法与内容愈加丰富,这种变化趋势会随着社会经济格局的演变而不断变化。
4 研究四大不足与原因
不可否认,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相关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首先,现有研究注重更新前的对策方法的研究,缺乏更新过程、更新效果的评估研究。现有研究对更新的政策、模式与操作方法的探索较深,但有关更新给城市发展带来的社会与经济成效的研究不多。其次,注重于结果导向研究,而缺少连续跟踪的过程研究。因动态数据获取难、研究对象复杂多变、不好测度等现实难题,使得研究多以截面式、片段化的研究为主,过程化跟踪式研究较少。第三,多现象解释,缺理论建构。受制于城市规划学科发展水平,研究以城中村发展机制、特征、演变动因等现象解释较多,且多借用相关学科的理论,对于自身原创性理论的研究建构不足。第四,重个体微观技术,轻整体宏观政策研究。现有研究多以某个具体的研究个案为例,得出看似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性建议,由此制定出的宏观政策往往实施性不高。同时,因缺乏整体性、宏观性的政策视角研究,城中村更新在城市整体发展中的地位也被弱化。
研究不足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点:一、缺乏跨学科融合。城中村更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基本涵盖了城市所有的发展要素,这不是某个学科或专业能应对的,而当前的研究仍然局限于某一特定学科,彼此孤立,互融较少,造成研究的整体性、突破性不够。二、学科基础局限。孕育并长成于建筑工程设计学下的城市规划学偏重技术性与工程性,技术工具理性强于政策科学理性,对城中村宏观政策的研究不足;此外,规划学科原创性理论较少也是出现以上不足的原因。三、发展阶段限制。长期增量发展导致学界注重结果导向,较少关注体现公平正义的程序性、过程性的研究,加上我国城市更新刚刚起步,相关研究自然也就不多。如今进入存量发展时代,城市更新将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城市规划建设活动,城中村更新无疑是其中的重点与难点。
5 结 语
在以高质量为导向的发展新时代,我国城市面临的主要矛盾是高质量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城市承载空间之间的矛盾。城中村一方面是城市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构成部分,更是实现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最具挑战的部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城中村的多元活力和韧性,看到它在城市化进程、城乡要素流动中的独特作用。加快城中村更新改造,兴利除弊,促进城村融合,既是城中村自我改造的现实需要,也是城市面向现代化以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要实现城中村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通过更新改造实现城中村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全面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储蓄动力。城中村更新实践和研究证明,只有坚持物质环境、产业经济、社会文化协同共进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才能转变长久以来依赖自上而下的被动“给予”改造,尊重自下而上式的能动“赋予”创造,实现上下融通、协调更新。
图表来源:
图1-4:作者绘制
表1:作者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