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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及推进策略

2022-04-09曾剑雄张国栋

大学教育科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培养质量博士生

曾剑雄 张国栋

摘要: 基于新制度主义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制度需求、身份合法和资源供给三个维度审视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以S校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為例,通过深度访谈和主题分析方法探讨其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研究发现:政策导向、质量需求、导师评价和社会期待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提供了动力基础。鉴于此,建议从优化政策设计强化制度供给、建立多样化的博士生全过程考核评价体系、构建完善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估制度、增强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的社会认同等方面促进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

关键词: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质量需求;导师评价;培养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2)02-0045-09

一、问题的提出

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高学历教育,是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培养质量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部于2013年开始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研究生教育政策文件,反复强调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制定各培养环节的分流、淘汰规定,畅通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这标志着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上升为国家意志,也意味着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作为一项应对博士生培养质量问题的制度正朝着管理精细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依据国家政策文件,从探索初期的遴选分流到发展中期的考核淘汰,再到目前的分流退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名称及内涵均在发生变化。本文把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界定如下:为实现博士生培养目标,培养单位在博士培养过程中对博士生的道德、学业、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将未达到质量要求、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博士生逐步分流、退出,使博士生培养活动得以运行并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而采取的管理方式。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作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管理和确保博士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秉持以生为本和质量提升理念,提倡多向分流与人性化退出,以此提高博士生教育的整体质量。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引起了学术界的积极关注,国内现有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主题开展:第一,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如有学者从经验支持、政策支持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支持等方面探究了改革研究生淘汰制的可行性;有学者认为严格把关博士生教育质量,实现“严进严出”十分有必要在培养过程中引入弹性宽松的淘汰制,淘汰制的推行有益于调动学生竞争性、积极性,消除存量并激活源头,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第二,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实践效果分析。有学者提出,研究生淘汰制流于书面和形式、实践效果差存在多方面原因,主要有传统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影响、利益相关者支持力度小、政策配套及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体制机制障碍、执行不严格等。针对传统的激进式淘汰制存在的问题,有学者从综合考量、操作事项以及新的思路等方面论证了“发展中淘汰”的构想,希望引导博士生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以及自主选择能力,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第三,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构建措施。在理念与文化层面,有学者认为,要正确认识我国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建良性的教育生态环境,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对淘汰制本质的认识,转变淘汰观念,使之与制度相呼应、以管理作保障有效地推动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的运行;树立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理念,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预防引导为主要手段的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建设思路,厘清主体责任,明晰培养环节。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研究者提出,应完善现行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出台和落实与淘汰机制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加强监督,鼓励和落实研究生培养淘汰制度。在机制体制层面,有学者提出,要不断完善高校制度和构建体制环境以推进博士生淘汰制改革,如改革招生机制、实施招生名额补偿制、鼓励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建立干预机制健全研究生淘汰后善后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分类嵌入分流淘汰制等。

从已有文献可知,学者普遍认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具有正向激励功能、有必要推行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但对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如何在博士生培养过程中有效运行的研究还不多。在国家政府助推背景下,已有不少高校为保证培养质量,相继出台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实施细则,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严把博士生培养的质量关。研究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对于促进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以S校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实践运行为例,试图解决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是什么?第二,如何更好地提升动力来激发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活力?对这些问题的剖析,有助于明晰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背后的运行逻辑,全面揭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并基于运行动力提出完善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相关建议,为实践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

二、理论分析框架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建构,其本质就是要实现博士生教育制度创新。新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动力提供了理论解释,有益于充分挖掘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制度优势。新制度主义理论不仅关注正式的规制性制度要素,更重视非正式制度因素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制度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其供给通常有限,且制度供给的调整一般比较缓慢。如果制度环境出现变化或个体认知产生新的需求,制度供需出现失衡,那么将促使个体创新制度,推动制度运行。新制度主义强调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改良和创新的一系列过程,制度变迁的同时也是实现制度创新的过程。制度不仅由复杂多元的要素共同构成,也是规范实施治理措施、治理行为和治理主体的基本载体。各个制度构成要素只有配置完备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够保障制度高效运行。一个制度能否有效运行,主要受到社会对制度的强烈需求、组织或个人对制度的理解与认同、资源对制度的运行保障等三个因素的影响。制度需求是指当行为者的利益要求无法在现有制度下得到满足时而产生对新制度的需要。如果社会普遍对某事项具有迫切的治理需求时,必定会催育出社会对正式制度供给的渴望,为制度的形成与运行供应基本动力。制度认同是指组织或个人如果理解和认同某种结构,就会赋予制度合法性和合理身份,为其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资源供给是维持和创造一种制度的能力,制度的运行主体越具有持续性资源输入能力或靠近资源中心,就越能够促进制度持久、高效运行。探索制度运行不可能绕开制度需求、身份合法和资源供给等基本元素。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作为政府或高校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制度着力点,并非单一因素促成其运行,应从制度需求、身份合法和资源供给三个方面审视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

首先,在制度需求上,制度收益是制度的需求源,若一项制度能够给行为者带来极大的收益,就会促使行为者产生對新制度的现实需求,为制度的形成与运行提供基本动力。任何一种具体制度的产生和维持都是制度供需互动的结果。制度供给是制度的产生,是对制度需求的反应。正式制度的供给取决于政治组织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由于制度结构的复杂性和制度种类的多样性,制度需求往往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制度需求主要受外部的制度环境、社会期待等要素以及内部的目标、认知和利益需求等要素的影响。这两方面的因素可以促成或阻碍某一主体采取某一制度行为,是主体制度行为发生的内外需求要素。具体到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它作为一种典型的制度质量治理行为,与博士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有着较为紧密的关系,如果国家或学校认为目前的博士生教育状况阻碍博士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就有可能采取制度行为,产生新的制度形式。

其次,在身份合法上,身份合法性是主体在正式制度结构中追求合法性的需要和结果,将制度上合法的理性要素整合进正式的制度结构,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合法性,并增强其资源获取和生存能力。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制度化程度是衡量制度运行效果好坏的关键要素。制度化过程是一个行为被他人和自我给予类似意义并多次重复的过程。制度化的必要基础就是对行为的共同认知和反复。当人们广泛对某一问题形成共识并且情愿为之配置资源解决问题时,制度化过程就已经开始了。人们对博士生培养质量问题形成的共识和相同的质量需求正是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能够施行和有效运行的必要基础之一,并且供应了相应的动力。因此,高校试图在现有的教育管理体制框架内以整合创新的方式将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嵌入博士生教育体制中,化解制度合法性问题。一言以蔽之,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有效运行的两大基础构成要件为制度合法性和制度运行力。

最后,在资源供给上,资源供给能力是确保制度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制度被视为是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文化认知性和意义的规范性要素,以及相关的资源和活动。由此可见,资源保障是保证某项制度能够顺利运行的核心构成要素。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作为博士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才能保证制度的完整性和功能可用性。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是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未来将会有更多的高校积极探索,并构建与完善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它如果没有长效稳定的资源作为重要支柱,将会处于低效运行状态,很难确保制度的实践效益。当然,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并不是简单地限制在制度落实上,依旧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去化解实践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复杂问题。因此,只有借助资源保障方式,激活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并使之高效运行,才有可能最大效率地激发制度功能。

总而言之,影响一项制度运行及其实践效果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对问题的质量需求和共同认知、资源保障和制度化过程的合法性。这就表明了决定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效果的核心要素主要是制度需求、身份合法和资源供给。制度需求、身份合法与资源供给分别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形成以及有效运行提供动力层面的源泉、身份层面的确立、资源层面的保障。因此,根据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分析理路,从动力层面(制度需求)、身份层面(身份合法)和资源层面(资源供给)三个层面的理论分析框架揭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可为优化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成效提供理论参考。正是基于这种框架和理解,本研究重点关注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并在推进策略上体现身份层和资源层的框架内容。

三、研究设计

(一)背景材料

在国家政策背景下,S校为解决以往缺乏正式制度导致的博士生延期滞留问题,制定了《S校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涵盖学校、学部(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生的四级培养质量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了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正式以制度形式规范博士生培养。根据这个文件,S校解决了一部分博士生延期滞留导致的历史问题,对无法完成学业的博士生进行了清退。截至目前,共公示清退了3批在校博士生(清退公示信息包括学生和导师姓名),累计42人。S校执行该制度清退第一批博士生的时候,不管是学部(学院)、导师还是博士生刚开始心理上都有点抗拒,但通过制度宣贯和信息公开的手段,他们的抗拒心理慢慢得以消解,逐渐对博士生分流退出“习以为常”,最后基本上达成共识。具体做法是,学部(学院)严格地执行学校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导师同意的基础上,博士生根据学业状态、在学年限和论文撰写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业出口,包括退学、毕业、结业、肄业与分流等。从整体而言,制度实施后,S校在博士生学业进度监控、博士生导师指导行为改善和博士生教育质量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可见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效果良好。

(二)研究方法

从全国高校范围看,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效果参差不齐,这意味着剖析和解读运行经验有益于提升制度运行效果。本文以中国研究型大学S校作为案例高校,就S校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现状开展调研,在实践研判的基础上归纳了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以期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不断落到实处和深入推进提供有价值的借鉴。本文通过文本分析、定性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获取丰富资料,从而为呈现和剖析S校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的内在逻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运用质性研究的目的性抽样,按照信息饱和及能够为研究提供最大信息量为原则,共选取了20名访谈对象(3名自然科学博士生,3名人文学科博士生,6名社会科学博士生,6名博士生导师,2名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对访谈对象进行了一对一、开放式的深度访谈;通过录音形式收集参与者的叙述,每个参与者的访谈持续15~30分钟,其中部分受访者采用文字记录的形式回答访谈问题;使用主题分析方法对访谈数据进行分析,并解释研究主题的各个方面。

(三)主题编码

首先,对访谈数据进行多次读取和收听,并将其记录为文本,写下用于编码和分析的初步思路。用A1、A2、A3、B、C分别标记自然科学博士生、人文科学博士生、社会科学博士生、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和博士生导师的访谈资料,从而更好地识别和记录各编码的归属。其次,确定代码和更大的主题。在开放编码阶段,每个转录本都被逐节审查,确定标记对每个研究问题的主题回答,在每个主题中确定关键词或短语,并分配代码。在主轴式编码阶段,对先前开放式编码的数据进行进一步检查以找出离散的想法并分类,形成了22个主轴式编码,其中条目括号中的数字表示同样表达了这种或类似观点的受访者人数。再次,逐渐完善主题。这一步主要集中于与研究问题相关的主题类别,并详细分析其中的数据,形成4个主题编码。最后,对留作理论饱和度检验的6份访谈资料进行分析,结果未发现新的概念和范畴,由此基本判定在这项研究中接受访谈的博士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了详细的信息。这些信息被转化为四个更大的主题,即“政策导向”“质量需求”“导师评价”和“社会期待”,主题编码与理论分析框架十分契合(三级编码结果如表1所示)。这些发现提供了对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动力的综合理解。

四、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实施是高校执行国家政策要求和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行动,具有十分强烈的运行动力。本文通过深入分析20名受访者的访谈资料发现,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动力主要表现为政策导向、质量需求、导师评价与社会期待。

(一)政策导向

当某一特定的政策信号进入博士生教育政策时,会很快被高校所识别和察觉,催化或诱导其政策实现过程,激发其提高政策实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国家连续出台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文件,反复强调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退出,让社会各界看到政府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狠抓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决心,传达了一种鲜明的政策导向,为高校响应国家政策目标、优化内部政策系统、制定相关政策以及提高政策效力提供依据。其中,国家政策目标发挥着主导作用,既为培养单位指明方向,又为后续研究生培养工作提供行动指南。高校的政策行为是国家政策目标的延伸,高校执行国家政策是将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唯一途径,体现了目标的导向性、内容的务实性、行为的能动性以及手段的权威性等特点。政策导向对博士生教育政策执行和制度推行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和促进效应。一位受访的博士生导师说,“学校十分重视博士生培养质量,通过制度宣贯的形式反复强调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执行力度强,清退了一批无法完成學业的博士生;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有益于驱动学校博士生分流退出相关政策的颁布和博士生清退工作的开展。”而一位社会科学博士生也认为,“学校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的颁布,主要是响应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政策文件精神”。访谈证明,政策信号在向高校传达过程中激发了高校领导对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关注,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导向”,其在推动S校实施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通过纵向层级结构传递至学院、博士生导师直至到博士生,多措并举强力推动了博士生分流退出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二)质量需求

博士生教育作为最高层次的人才培养阶段,承担着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以及服务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的重任。目前,我国博士生教育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阶段,质量已成为博士生教育的生命线。博士生培养质量反映着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水平。然而,高校存在长期无法毕业却未能及时及早分流退出的博士生,占用了大量教育资源,导致一些服务于博士生培养的要素没有及时配套,如师资队伍、宿舍资源、教研室、实验室设备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博士生培养质量。这意味着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求与博士生培养实践之间出现了缝隙,而这种缝隙与博士生教育发展规模日益扩大有着紧密的关联性。S校就由于过度关注博士生教育规模而忽视了内涵式发展,博士生培养质量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博士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在博士生培养质量被反复强调的情境下,S校为了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效率,势必会有意识地采取一些行动解决现实问题。随着博士生教育规模、结构、体制等的持续完善,S校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手段和形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在明确、有力的政策支持下,其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行为日渐具有以政策为依据的依法规制的特点,不再是喊喊口号的运动式应付,而是真正地关注博士生教育困境,采取多种手段或方式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两位受访博士生先后坦言,学校“堆积了太多未毕业的博士生,存在培养质量问题,需要加强博士生质量管理”;“博士生毕业年限有点长,大多数博士生学业进展很慢,延期毕业现象日趋突显,急需提高博士生培养的质量和效率”。由此可见,S校对博士生教育形成了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的共识,期望通过构建分流退出机制的“制度行为”,优化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和效率。

(三)导师评价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本质上是一种责任制,即博士生培养目标责任制。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运行有赖于管理实践过程中的“责任”驱动,但它带有浓厚的压力型体制色彩。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可以看作一种具有负向激励性质的压力传导机制,分流退出的压力既传导给博士生,也传导给导师,给导师产生了一定的培养压力。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首要责任人,博士生被分流退出直接关乎导师招生名额、学术声誉,甚至还会影响到学科发展。导师尽心尽责的指导动力表面上来自其所应承担的博士生培养责任,事实上主要来源于学校的考核压力。没有导师考核压力的存在,导师问责制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应。导师面临的考核压力是自上而下逐步增加的,不单单只是自身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学术能力等业绩考核压力。它呈现两方面特点:

第一,质量指标量化下压。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是高校主动回应社会需求,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而采用的一种因应策略。高校根据博士生教育整体发展情况制定博士生培养质量各项目标要求时,为了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也为了让导师切实履行培养责任,常常会将其量化为具体指标层层下压至导师。博士生培养质量指标在下压过程中会逐步细化,主要表现为越到下级单位指标数量越多,内容越具体。对此,两位受访的博士生导师称,“除了学校规定的量化指标外,还要考核博导资格,主要涉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以及学生培养等”;“如果学生迟迟无法毕业,自己压力很大”。而两位社会科学博士生先后谈到,“学校会考核导师,如果超过5个学生没有毕业,那就要停止招生,直到有学生毕业才可以招生”;“对导师来说是一种压力,能够更好地规范、监督与考核导师指导行为”。可以说,指标考核压力对导师行为具有双重影响效应。一是指标层量化分解提高了导师行动的针对性,指标考核压力倒逼导师采取行动完成博士生培养任务。二是指标任务完成对导师具有正向激励作用,驱动导师为谋求激励结果而积极主动落实政策要求,加强博士生培养力度。

第二,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S校在博士生分流退出的具体管理实践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结果导向”倾向,即以完成量化指标视作考核的基本依据。博士生分流退出的压力传导机制是以培养结果倒逼培养方式和培养过程的改善,以分流退出的压力调动博士生导师的动力。一位博士生导师说,“只要博士生培养质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就可以,不管你怎么培养,只看培养结果”。而一位社会科学博士生表示,“博士生分流机制间接地考核导师培养能力,促进了导师指导方式的改变,导师对博士生学业进展的关注明显比以前多了。”S校在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推进过程中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发广大导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与育人育才的积极性,确保博士生培养取得实效。鉴于我国博士生教育体制的结构安排,导师的行动贯彻一般要与学校或学院要求保持一致。正如一位受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所说,“导师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博士生分流退出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培养博士生”。一位受访社会科学博士生证实,“不管是校领导还是院士的博士生,只要没达到学校博士生培养要求,到期照样清退,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学生和导师的信息。这不仅对所有在读博士生产生无形压力,也对导师产生培养压力”。也即,学校或学院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质量指标并强化考核,但怎样完成指标实际上赋予了导师更多明示或默许的选择权,呈现了较为典型的压力型驱动特征。

(四)社会期待

社会期待是指无论在何种类型社会里都具有契合个体特征的一系列角色期待。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会期望饰演一定的社会角色,并且社会又会运用分配和奖励系统来保障角色期待。社会期待体现社会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博士生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高层次化的体现,担负着培养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的重任,是体现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博士生教育始终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慧引擎。因此,社会对博士生教育具有较高的期待,普遍认为高校所培养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能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积极贡献。如果高校培养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无法解决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问题,也就没有达到整个社会的期望度。现阶段,我国博士生培养还不能较好地满足社会不同领域对于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与社会所期待的博士生教育相比仍有差距。在一定程度可以说,博士生教育的社会化是大势所趋,博士生教育也一直为社会各界所重视,当博士生供给相对充裕时,整个社会势必会特别关注博士生教育质量。博士生教育作为社会系统的子系统之一,其发展过程与社会的关系日趋紧密,必定会受到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需逐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判断博士生教育是否适应社会发展,要看它在结构或规模上与社会的期待或需求的匹配度如何。如果匹配度较高,那么博士生教育质量就比较高,反之则比较低。一位受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称,“博士生培养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结构和科技发展水平,为了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旨在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分流退出机制就应运而生”。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对博士生教育质量的期待是促使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的催化剂,起到了正向推动作用。

五、推进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有效运行的相关建议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作为博士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笔者以为,要推动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有序运转、走深走实,需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持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等方面多措并举。

(一)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指导作用,优化政策设计强化制度供给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推动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有序运转,需深入领会国家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指导作用,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准确把握要点,谋划、推进博士生培养管理工作。在政策宣传层面,要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主动送政策到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实现信息全覆盖,提高知晓度。在政策落实层面,首先,要紧紧围绕政策落地落实,尽快制订相关配套细则,发挥研究生院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责权划分,承担起政策供给、综合试点的宏观统筹推进职能,确保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落地并顺畅实施。其次,从政策层面明确多元主体职责,满足不同主体间的教育需求,促进学校、学部(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生等主体间的有效衔接与合作,凝聚教育合力,拓宽开发路径,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运行注入活力。第三,要以质量治理理念为导向,使用行政权力出台规范制度与政策:一方面,强化制度安排的引导性、规范性和系统性,创造有利于政策实施的外部环境,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规范有序运作起到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学校作为制度的供给者,要充分发挥政策供给作用,拓宽制度供给多元化来源,提高制度供给质量与效率,不断规范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最后,要树立系统思想,强化政策优化的全局性,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之间的协调关系;要不断优化政策,注重政策评估与总结,主动加强与政策执行主体的互动,收集、跟踪信息,及时总结提炼有益的经验,推进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的完善。

(二)注重培養过程管理,建立多样化的博士生全过程考核评价体系

对博士生培养这个完整的系统工程而言,明确科学合理的培养环节标准是进行过程监控和预警管理的前提,博士生不同培养阶段的考核均应严格遵循衔接标准。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既要厘清博士生培养环节,明确培养主体责任,注重培养过程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也要对博士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并辅之以有效的预警和预后措施,如提前以通知、公文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学院、导师和博士生以引起他们的重视,采取相关举措消除或减少因分流退出机制可能出现的不良结果等。学校要客观、公正、准确地开展博士生分流退出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科学地设定学科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动态监控博士生培养质量状况,强化质量评估的全程性——博士生只有在培养过程考核中达到规定的学业标准,才可以进入下一个培养阶段,反之则必须退出培养过程。构建规范、常态的博士生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是切实提升培养质量和管理能力的有效手段。具体而言,学校要针对不同的学科设计多样化的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首先,必须明确评价目标,形成评价标准。其次,要强化过程监控,密切关注博士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包括课程考核、资格考试以及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和答辩等重点培养过程环节。最后,要根据各学科博士生培养的特点和需要,在博士生培养过程的一些关键要素与环节中设置若干选择性要求,以保证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总之,多样化的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考核评价体系要以规范化、人性化、公正化、信息化的运行方式,充分集聚各培养要素力量,调动博士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服务。

(三)强化导师培养责任,构建完善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估制度

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作为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制度保障,理论上有益于唤醒导师对博士生培养过程的重视。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首要责任人,承担着博士生学科前沿指引、科研训练、学术规范指导的重要职责。具体来说,博士生导师承担的培养责任,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监督和管理博士生学业进展;二是提供全面的学术支持;三是提供必要的精神支持和就业指导。目前的博士生导师考核存在考核维度简单、考核标准单一、考核形式单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博士生导师职责的履行。实际上,高校对博士生导师的考核缺乏体现导师职责的考核评估指标内容,主要来源于导师的自我报告,未涉及对导师指导和培养质量效果的评价。高校应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作为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估的出发点,评估结果应用于奖励表现卓越的导师,激励更多的导师将博士生培养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和职责。为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博士生导师培养责任意识,要切实将导师的博士生培养“首要责任人”的要求落到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估制度上。博士生导师的考核评估与反馈,能够强化导师的培养责任,发挥导师的育人作用,改变导师的指导方式,促使导师积极主动地做好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工作。总之,在构建完善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估制度时,高校有必要将监督博士生学业进展、博士生培养管理等体现导师指导行为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以期真正体现导师职责,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的社会认同感

由于历史文化因素,不同的国家和社会,会对特定群体提出不同的、带有明显偏见的社会规范性标准。社会舆论常常会影响人们对某些事物或群体的看法。而社会认同是社会个体对社会治理者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措施或社会盛行观点的普遍认同。因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的社会认同感是保障分流退出博士生合法权益,促进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良好运行的重要方式。为了防止社会对分流退出博士生的片面看法,需要创建一个健康宽容的外在客观环境,用具体的策略去消减并改变公众把分流退出博士生视为教育失败品的偏见。我们要让公众认识到,博士生分流退出是博士生培养重视教育质量提升的结果显现,其真正目的不是“分流退出”,而是“提质促优”;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不仅是推动我国博士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方式,也是为了培养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管理手段。高校作为博士生分流退出机制最重要的实施主体,要最大化地减小其实施阻力就必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夯实社会对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的认同基础,以一种强大的理性认知力量将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置于公众视野,求得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总之,高校必须真正地做到以生为本,着眼于博士生培养质量,不仅要不断地加强社会对博士生分流退出制度的认同度,化社会阻力为动力,还要以正确态度和恰当方式处理分流退出博士生善后问题,做好思想沟通和心理疏导,切实维护分流退出博士生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社会舆论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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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riving Forces and Promotion Strategy for the Diversion and Withdrawal Mechanism of Doctoral Students

ZENG Jian-xiong   ZHANG Guo-dong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of neo-institutionalism,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diversion and withdrawal mechanism of doctoral students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institutional demand, identity and resource supply. Taking the diversion and withdrawal mechanism of doctoral students in one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it discusses its mechanism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s and thematic analysis. The study found that policy orientation, quality demand, supervisor evaluation and social expectations provide the driving force for the operation of the diversion and exit mechanism for doctoral students. In view of this, it is suggested to promote the diversion and withdrawal mechanism of doctoral students from the aspects of optimizing the policy design and strengthening the system supply, establishing a diversified whole-process evaluation system for doctoral students, constructing and improving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doctoral supervisors, and enhancing the social recognition of the diversion and withdrawal system of doctoral students.

Key words: doctoral student; diversion and mechanism; quality requirements; supervisor evaluation; cultivation quality

(责任编辑  黄建新)

收稿日期:2021-06-05

基金项目:全國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博士生教育分流退出机制的研究”(BIA200194)。

作者简介:曾剑雄(1991-),男,广东陆丰人,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生教育研究;张国栋(通讯作者),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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