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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六重向度

2022-04-08张正茂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法治

张正茂

(北京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做出明确指示,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1],这为我们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新时代有新要求,社会治理工作同样面临着新的时代课题,需要科学地回应好处理好各类问题,以期把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 道路指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

2017 年9 月1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2]。因此,我们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道路。

第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遵循,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利益的根本所在。”[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路径,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办好中国的事情之关键所在。所以,在新时代,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统筹规划和科学指导,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能力,严格选准用好党的干部和各类人才,不断加强党领导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加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整合力量,使社会治理工作行稳致远,不断取得新突破。

第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所以,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凸显人民价值取向。为此,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工作中,要树立人民立场,充分考虑人民这个因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路径,鼓励各行各业的人们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三,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当前一些社会领域问题不断显现,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造成困扰,如中等收入陷阱依然存在,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依然较大,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等。我们要深刻把握当前的国情,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依靠法律、依靠科技、依靠人民,坚持协商民主,坚持全过程民主,以此来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进行,同时积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精准研判形势,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推动社会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 方式选择:推动专项治理与“四个治理”有机结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做出了明确指示,那就是必须坚持“四个治理”的基本原则。2016 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治理问题再次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4]由此可见,专项治理和“四个治理”是当前党和政府关于社会治理的基本方针,这为我们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明确了新方法。

第一,专项治理应与系统治理协同推进,互为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5]专项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促进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去稳定社会秩序,其效果必然十分有限,因此,应当充分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进而形成系统治理。同时,系统治理并不是放弃政府主导,而是通过政府合理配置社会治理资源,加强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的协同推进,形成互为条件、互相支持的治理新格局。

第二,专项治理必须在依法治理的前提下开展。《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5],凸显了法治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社会治理改革的中心。坚持依法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而在专项治理领域必须要健全法律法规,必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也必须使政府和其他各社会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遵循既有法律法规,善于用法律解决问题,以此推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化发展。

第三,专项治理必须通过综合治理以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决定》指出,“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5]。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我们需要依法治国,使得人们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另一方面,还需要利用包括道德约束在内的综合治理手段。因此,专项治理必须要坚持“两手抓”,既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又要通过道德约束等综合治理手段将违法乱纪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

第四,专项治理必须与源头治理紧密结合,治标治本。《决定》指出,“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5]。各类社会问题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深究其根源,必须既治标又治本。源头治理为专项治理提供了治本之策。社会专项治理必须加强对社会问题源头的治理,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理顺体制机制,消除政策梗阻,清理不合时宜的文件规定,从而在源头上把问题消灭掉,让社会问题没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三 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也进入了新阶段。与此同时,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接踵而至,需要我们不断深化和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以破解治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6],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社会治理体系。

第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管理与培训,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使党建贯穿于社会治理事业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要完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和路径,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机制,不断探索富有成效的矛盾解决方式方法,确保社会治理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

第三,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防控工作卓有成效。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预防预警机制的建设,提高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必须提升群防群治水平,增强治安防控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多方协同,推进社会整体防控体系建设。

第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广大人民参与基层决策管理的新型制度化道路,不断加强城乡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不断推动社会治理的服务重心下移到基层,把丰富的资源更好地用于基层,精准地服务于大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第五,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坚持把人民安全作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完善国家安全的制度与法律体系,不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四 重点场域: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社会环境

网络社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人将网络社会形象地称之为人们的“第二生存空间”。根据2021 年2 月发布的第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 年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高于全球平均水平”[7]。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反映。随着现实社会的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不仅会在现实中直观地表现出来,而且在亿万网民中也会有所反映,甚至会造成网络社会中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群体、不同利益追求的人们之间的激烈冲突。因此,对网络社会开展切实有效的治理,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社会环境显得极其迫切。

第一,积极引导网络舆论正向发展。互联网正日益成为各类信息的集散地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因此,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是做好网络社会治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就必须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等新兴数字媒体,通过对话、引导、解释等手段做好网络社会治理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各大信息交流平台加强舆论监督,帮助广大网民正确识别舆论客体,提高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社会治理还必须把握互联网文化的主旋律,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科学真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对于网络中出现的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西方宪政民主理念等偏离主旋律的文化,要做坚决的斗争。

第二,着力培养精于网络社会治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水平的复合型社会治理人才显得尤为重要。现如今,网络社会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其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正不断加深,因此我们必须“从法治和网络信息技术两个层面来培育网络社会治理的高端人才”[8],夯实和提升在职人员的网络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人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三,健全网络社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依法规范网络行为”[9]。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健全和完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首先是坚持科学立法。针对网络社会领域的重点问题完善立法工作,如在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开发共享、平台治理等方面完善法律规范,充分协调各方关系。其次是坚持严格执法。针对网络社会中违法的行为主体或组织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最后是加强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治理合作。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等在最近十几年屡见不鲜,但网络社会领域的安全工作仅凭一国之力是无法有效应对的,为此需要借鉴国外关于互联网立法、技术治理、网络社会行政监管、网络社会自律等方面的有益经验,为网络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防火墙。

五 文化塑造:汲取中华优秀治理文化精髓

优秀文化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正确的导向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包含了很多关于治国理政的精华,如民本思想、法治思想、德治思想等,这些思想蕴含了中国古代政治家和思想家在治理国家与社会方面的思考与智慧,为后来的管理者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滋养,是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

第一,继承和发展民本思想。民本思想,顾名思义就是以民为本。民众是国家和社会的根基,任何执政者都必须做到关注民生、体恤民情。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一直坚定不移地把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把人民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新时代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按照治理为了人民、治理依靠人民、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其次,必须始终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树立以民生为重的理念,坚持以民生为先,努力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加大民生事业的保障力度。最后,必须不断拓宽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充分运用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听证会、决策公告等形式,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线上”“线下”参与相结合,以保证群众充分参与社会治理。

第二,继承和发展法治思想。法治思想强调要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一思想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如先秦时期,管仲指出“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10],意为国君办事处理事务,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可肆意践踏、无视法律。这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启迪。首先,我们必须从思维上树立法治的理念,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充分满足人民合理合法的各类要求,正确回应和处理好各类法律诉求,以良法带动善治,以善治提升社会的现代化水平。其次,必须坚持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处理社会治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纷繁复杂问题,以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最后,必须推动自治与法治协同发展。社会治理的有序发展,既离不开每一名社会成员的自治,也不能缺少法律的规范约束。通过推动群众自治与依法治理共同发展,把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法治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紧密结合在一起,可以构建良好的社会治理氛围。

第三,继承和发展德治思想。在中国,德治教化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如孔子提出“为政以德”思想并为后世传承发展,对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必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作为德治体系的内核,充分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发挥社会、学校、家庭在德治教化中的独特作用,培养全面发展的公民。其次,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自律是依靠自觉来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以约束行为,他律是依靠法律来规范行为。只有把这两者相结合,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全社会形成以德促法、以法立德的良好局面。最后,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道德引领社会积极向上的作用,在基层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的道德基础。

六 经验借鉴:学习国外先进有益的治理经验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历史表明,对外开放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被实践证明的大有裨益的重要举措。只有实行对外开放,积极同世界其他各国开展交流互鉴,才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各方面不断向前发展。

第一,明确学习借鉴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人类社会是在各国家各民族的相互学习交流中不断向前发展的。中华文明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能够兼收并蓄,汲取外来先进文化的养分,并不断向外输出先进文化,以此实现五千年赓续不断的辉煌局面。放眼全球,各国的社会治理存在共通之处,在新时代“他山之石”对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事业具有借鉴意义。美欧国家及新加坡、日本等先发国家围绕社会治理的主体构成、策略理念、体制机制、保障系统等方面做出了先行的探索。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同这些国家的交流,对于其中一些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治理理念和手段,我们要加以学习借鉴,对于其在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我们要汲取教训,注意避开弯路错路,在借鉴过程中实现新的创造,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促进中国的社会治理走上快车道。

第二,必须增强辨别能力,提高思想敏锐度。如上文所述,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治理经验是必要的,但世界上有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各国文化复杂多样,各国不同的治理体系治理策略均有不同,其中糟粕与精华并存。西方国家强调“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去中心化”,认为治理是“无需政府的公共管理或者是社会共治”[11],但这些观点是对“治理”本身含义的误解,是与中国实际相悖的。中国的社会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强调各社会治理主体通过合法方式正确途径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中,以此不断推动治理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提升对西方治理文化的鉴别能力,在学习借鉴西方治理经验的同时,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不能强制性生搬硬套,更不能不加鉴别就照着葫芦画瓢;必须警惕西方的文化入侵,采取有力举措防范化解风险,避免西方意识形态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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