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动资本化及其当代启示
2022-04-08张传友
张传友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3)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数据日益成为当代生产的核心要素之一。社交的数据化发展催生了数字经济这一新型经济形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词汇成为热门时代标签。人们处于成熟数据网格之中,在享受网络购物、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数据化模式带来的生活便利的同时,逐步开拓了又一全新场域——数字劳动,使人们的工作场所、劳动对象也随之改变了。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当代发达资本主义正加速迈入数据资本时代,平台经济催生的数字劳动成为了资本主义价值创造的新源泉。
一、数字劳动的基本特征
英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创新地融入数字技术这一时代因素,实现了对劳动概念的继承和发展。福克斯认为:“数字媒体技术和内容的生产中资本积累所需要的所有劳动都属于数字劳动。”[1]他指出,社交平台的用户在浏览、点击内容时无偿创造了数据商品的价值,而这一数字劳动正是互联网公司利润的来源。“数字劳动包含所有有酬和无酬劳动,它帮助创造那些作为商品出卖的数字技术、内容和数据”[2](P59)。
1.数字劳动本质是物质性劳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劳动是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马克思指出,“活劳动是指劳动者在物质生产资料过程中对脑力和体力的消耗”[3](P967),“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4](P290)。而数字劳动作为现代劳动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指使用者凭借大脑以及以数字信息为终端的社交媒介等劳动工具,通过书影音图文等形式来组织自身及他人的经历,从而生成出特有的符号来表征新的使用价值。在数字时代,社交媒体上的内容生产必然需要使用者的脑力与体力,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均离不开对自然和社会的消耗,因此在本质上,数字劳动仍归属于物质性劳动。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力组织形式的发展和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劳动过程中的分工协作逐渐常态化,生产性劳动与劳动行为人即生产工人的范围也随之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顺应社会化大生产,工人不必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工人总体的一部分,完成个人劳动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即可[5](P582)。数字劳动包含了硬件设备生产、社会内容生产以及软件生产者和使用者劳动等多重劳动,因而数字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6]。
2.突破时空限制的新型劳动
劳动作为人类所特有的社会活动,与时代发展、技术革新的联系紧密。科学进步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劳动终端即产品形态的更迭上,更渗透在劳动工具、劳动地点、劳动时间等基础劳动条件中的方方面面。在农业文明时代,祖先主要以钉耙水排为劳动工具,以田间地头为劳动场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工业文明时代,工人主要以机械机器为劳动工具,以工厂车间为劳动场所,朝九晚五、上五休二。然而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的劳动工具、劳动地点和劳动时间逐渐多样化,整体劳动氛围与环境日趋自由。数字平台使用者仅需一部支持接收互联网信号的移动设备,便使数据产品的生产突破时空限制,随时随地开展工作成为现实。比如,现在在咖啡厅办公、深夜编辑文案的数字劳动者比比皆是。资本不再强求劳动时间和劳动地点的统一性与规范性,而是更加迫切地寻求价值增殖。过去马克思眼中资本压榨劳动者的原始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将工人按照固定的时间地点集中限制在工厂劳动的时代不复存在,如今资本只规定劳动要求,看重劳动结果,以表面自由自主的劳动状态迷惑劳动者心智,进而攫取更大的剩余价值进行资本积累。
二、数字劳动资本化缘由
数字劳动的兴起绝非偶然现象,而是资本主义金融危机频发、数字信息技术革命以及生产消费模式变革等多重外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数据资本主义发展的市场逻辑来看,数字劳动的普遍物化,促使数据商品构成了数据资本主义的价值创造源泉。在《资本论》第一卷卷首中,马克思即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7](P47)进入数据资本主义阶段,数字劳动所代表的数据生产力成为第一生产力。在实践中,资本对数据资源的强制占有不断推动着数字劳动的商品化。
1.数据成为第一生产要素
工业时代,囿于储存成本高、传输不方便,数据收集整合与分析处理能力均处于低水平阶段,较小范围、固定群体地应用于对口营销、会员制度、信用评级等日常层面。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推进,资本主义进入数据资本主义阶段,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对数字劳动成果的海量收集、存储和共享的成本持续大幅度降低,数据利用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数据商用促成了资本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提升了金融资本攫取剩余价值的抽租能力。从数据产品生产过程看,数据已然成为最基本的劳动对象,数字机器则是最具时代特质的劳动资料。
一方面,在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社会财富的增长离不开物质积累。只有对生产生活信息进行一系列重组加工,才能在信息时代做到细分市场、靶向施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数据资源作为数据产品生产的原料,具有易于复制、方便共享、无限繁殖的禀赋,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供给有限的制约,为自身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且,伴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数据产品结构升级,数据的生产性利用还呈现出要素收益递增的显著特征。另一方面,在数据标注、机器学习和算法匹配的合力作用下,海量数据转化为行之有效的“交易决策”成为现实。马克思早已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8](P210)从浏览器的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的好友圈提醒、网购平台的商品推介到热搜榜单、年度流行语等等,无一不是大数据算法助力。毫无疑问,数字机器的出场显示了这一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同时,源源不断产生的海量数据又成为“喂养”数字机器的“肥料”,促使数字机器得以持续吞吐、运转和生产。正如舍恩伯格和拉姆什所言:“新技术的产生似乎带来某种动力加强版的指挥与控制系统,关于员工、流程、产品、服务和客户的数据就是其动力燃料。”[9](P88)
2.资本对数据的强制占有
数据资源的分散性与非竞争性从一开始便决定了其作为生产资料,只有在共享状态下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效用,实现价值最大化。因此,当进入数据资本主义阶段后,信息时代积累下的海量数据也不可避免地沦为了资本觊觎的对象。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达到价值增殖的目的,资本主义“数字圈地”现象屡见不鲜,资本一直在抢夺数据的强制占有权。
在新一轮数字革命后,资本家打着“去中心化”“人是灵魂”的旗号吸引目标受众,以免费的信息服务“收割”了大批注册用户。同时,通过所处数字平台的默认授权、功能捆绑和终端定位等手段强制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浏览、搜索、点赞、评论、转发等线上足迹均被程序在后台强制收集整理,形成了指数增长的爆炸性垄断数据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谷歌搜索的日访问量最高达近40亿次;脸书的月活跃用户量甚至比中国人口总量还要多,每天产生4PB的数据,其中包含约100亿条消息,以及3.5亿张照片和1亿小时的视频浏览[10](P124-135)。在激烈的数据竞争中,少数掌握数字平台的资本巨头只需设置系统授权、机器学习编程、保证软件使用即可构筑看不见的数据壁垒,形成资本独享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数据流和数据池。尤其是5G时代的快速到来以及智能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生产生活实践的精确性与数字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数据“井喷”正在发生。资本不断迭代研发着数据监控技术,布下的全息传感网使无论是虚拟网络用户活动还是现实人机交互,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物质生产的各个方面,都形成了史无前例的“生命政治公共域”,以不断满足数字产品生产获利的原料之需。
3.数据由资料演化为商品
数据由资料演化为商品经历了一定的发展过程。在数据资本主义初期,数据及其附属产品还处于“蛰伏—积累”阶段,并不必然地被价值化而表现为商品形式。在资本逐利逻辑的主导下,谷歌、脸书、亚马逊等大型数字平台通过高度垄断的大型资源库为用户提供免费信息服务,从而为收割潜在用户群体、巩固现存用户价值做资源储备。在这一发展阶段,来自用户的数据资源首要用途并非增殖,而是充当了“培养基”角色,即利用日益丰富的海量数据不断改进平台服务,优化用户体验,进而圈定和吸引更多用户。随着用户规模的持续增长,基于数字平台主功能服务的双边市场日趋成型,高性能的平台服务与低收益的盈利模式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形成鲜明的“投入—产出”反差。在数据上行优势与资本下行压力的双重冲击下,资本家开始察觉到海量数据资源背后蕴藏的商业价值。得益于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数字科技,数字机器不断被开发、学习、升级从而更方便快捷地进行数据深度加工,以更细致的功能、更愉悦的体验来抢占数据产品市场尚未涉及的中间地带,通过电商产品推荐、精准广告投放等方式获得更大的利益上升空间。拿谷歌公司来举例说明。谷歌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广告销售公司。2018年,谷歌的广告总收入高达1163亿美元,这一数目超过了除美国以外所有国家的广告总支出额。而其中的数字广告收入占全球数字广告收入总额的32%。谷歌的关键词广告获得市场成功,开启了数据产品商品化的先河,极大地激发了资本的“数据淘金”热情。此后,基于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数字产品生产和交易,成为当代资本主义价值运动新图景。正如尼克·斯尔尼赛克所言:“面对制造业盈利能力的长期衰退,资本主义开始把数据的开发利用视作应对制造业停滞挑战、维持经济增长和恢复经济活力的新支柱。”[10](P124-135)
三、数字资本异化
数字技术日臻成熟、数字经济来势凶猛,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的运行。作为新型经济增长点,数字劳动能够高效连接用户与市场,带动经济结构转型和传统产业升级。但与此同时,一系列发展矛盾也逐渐显现。
1.数字劳动者被异化
马克思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中系统阐述了异化劳动的观点:“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1](P58)置身于数字经济时代,人类被自己编织的数字网所裹挟。原本为人所创造的数字技术和数据产品正在演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支配和掌控着人类生活。福克斯强调,数字劳动正是被异化了的劳动,它包含着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异化、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异化、与自身之间的异化这四个方面[12]。数字劳动者即平台用户的异化正是如此逐步形成的。一是用户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平台用户耗费人力财力,在无形中生产的劳动产品即数据均为数字资本无偿占有,作为资本完善数据结构、提高运转效益、获取剩余价值的潜在商品。而与平台合作的广告资本则通过分析既得数据达到细分市场、定点投放广告的目的,从而进一步控制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期间所能接收到的视听信息,潜移默化引导他们的网络消费取向。此时的平台用户彻底沦为“产销一体者”,所生产的数据产品完全被资本侵占、自主思想完全被数据产品掌控。二是用户与劳动工具的异化。随着信息技术对人类生活的日益渗透,人们对数字产品的依赖性急剧增强,社交平台的使用时间越来越长,无处不在的数据触角影响着人们的衣食住行。作为劳动工具的电子科技所扮演的角色原本是为人类服务,人类却在不知不觉中让从工具的掌控者变为被掌控者。三是用户与劳动对象的异化。人类耽溺于虚拟的数字世界中无法自拔,仿佛永动机一般无休止地生产着数据。无论是平台用户、数字资本还是广告公司,都被圈禁在数字技术和产品所构建的狭小空间里,一切实践活动变成谋生手段,人们在劳动过程中丧失了自由、自尊、自我,失去了社会生产生活原有的鲜活。人类对于自身关系的考量全部依赖于数据的投射,作为真实存在的人的形象被虚拟的网络牵制着,人的主观能动性被数据的力量控制着,个体的人类本质特征被不断削弱,人类最终走向了与自身之间的异化。此时,数字劳动终究成为异化的劳动,劳动者终究成为异化的人。
2.资本剥削极度强化
马克思指出,资本家的资本增殖离不开对工人的剥削,只有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才能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其方法无非两种:延长劳动者的个别劳动时间以生产绝对剩余价值,或缩短全行业的必要劳动时间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当资本瞄准了数字空间的那一刻,一场没有硝烟的“数字圈地运动”便悄然兴起了。无论是人抑或是人所产生的数据,都无法逃离资本的“魔爪”。数字技术的无界性强化了资本在时空的剥削程度,这印证了马克思所言:“机器从一开始,在增加人身剥削材料,即扩大资本固有的剥削领域的同时,也提高了剥削程度。”[13](P270)一方面,新时代数据资本雇佣的数字劳动者并未被明确规定延长工作时限,看似人性化的弹性上班制度,绩效考核与同行竞争这些潜在压力却让劳动者更加不敢松懈,不得不过度劳动以生命换生产。同时,一些线上宣传、沟通对接等工作也在碎片化地侵占着劳动者的空余时间,数字劳动者的工作时长被最大化地利用与消耗了。“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14](P53-54)另一方面,数字平台用户也在无形地为资本价值增殖做“嫁衣”。数字平台不断推出多样化的使用功能,表面上是一站式服务、改善用户体验,实际上是用户在休闲娱乐中上传的一切文字、图片、视频等等资源均被数字机器捕获并打包给广告公司,线上冲浪所生成的一切产品都成为资本牟利的工具,在线浏览的时间早已被资本偷换成无偿的剩余劳动时间了。“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置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必需的间断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还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15](P61)。资本无处不在的剥削模糊了人们工作与生活的界限,人类特性一步步被扭曲。因而伴随着数据资本主义的时代到来,“万千的社交媒体用户都成为受剥削的创造剩余价值和货币利用的数字工人”[16](P24)。
3.被技术压缩的自由生活
著名经济学家和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曾说过:“值得怀疑的是,一切已有的机械发明,是否减轻了任何人每天的辛劳。”[17](P427)在正常情况下,科学进步带来的是工作效率提高、社会财富增加等一系列正向效应,人类的自由程度应当与技术的发达程度成正比。然而事实却是,由于生活节奏加快、时间被无限切割等一系列原因,工作与生活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化导致个人可支配范围的不断减少,身体与精神的束缚感不断强化。在生活中体现为,即是“电子产品分离焦虑症”现象的蔓延。在资本的竭力鼓吹下,当代人把电子产品视为安全感的来源、身体的一部分,离开电子产品便会焦虑心慌。这类心理状态反映出信息技术对人精神的影响,电子产品俨然成为了21世纪的“鸦片”。人们沉沦于数据网编织的虚拟世界中,碎片化信息的持续冲击降低了大脑的逻辑能力,单一片面的网络内容使得事实变得扁平而肤浅,个体的自主意识和价值选择等主体能动被蚕食殆尽。当精准投放成为常态,认知固化逐渐形成,人们变成装在“数据套子里”的人,失去理性看待与深度思考的能力。然而,科技发展的本意是为了人类更美好的生活,为了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性人,并非被机器绑架成为“工具人”。人类需要物质富足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需要充分地支配时间,才能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四、数字劳动浪潮与中国
截至2021年,全球数据总量预计超过了44ZB。而我国作为数据资源大国,数据总量的全球占比接近20%。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特别是5G、工业互联网和区块链的深入发展,数据作为最具时代特征的新生产要素,其重要地位日益突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一重大政策的落地实施必将重塑当代数据“生产关系”,通过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进而加速推进中国由数据资源大国迈向数据资产大国的进程。数字技术已然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网络是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情感的重要工具。然而在使用社交媒体时,人们往往会忽略数字平台的商业属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反思平台用户的网络使用,审视中国数字劳动的现状,理性看待国内互联网,使我国的数据资源能够作为核心资产接受管理并合理应用,实现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1.建立数据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数据在法律上尚未被赋予资产属性,数据人格权、数据财产权以及数据使用权、管理权和交易权等数据主权还没有被相关法律明确界定和充分认同。在数据的一系列流通过程中,数据价值是由数据的生产者、整合者、分析者和使用者共同创造。基于我国网民人数众多、数据规模庞大等优势,尽快释放数据红利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加快数据权属明晰化进程,兼顾数据效率与数据公平,构建以数据交易为基础、数据估值为关键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从而推动我国数据资源集成、数据市场开发与数据产业管理的健康良性发展。
2.重视加强数字劳动权益保护
近年来,互联网“零工经济”正日渐兴起,并逐步成为推动就业形态变革的重要力量和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与传统产业不同的是,新时代数字劳动者的雇佣形式灵活多样,行业规范尚未完善,在“有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的制度模式下,其收入的不稳定性与失业的可能性也极大增加了。面对这一挑战,为充分迎接我国的人口红利、实现更充分就业,必须立足我国数字劳动现状与数字经济实际情况来加强数字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要确保平台企业与数字劳动者的有效沟通,厘清多方利益主体在数字劳动权益保护中的责任与义务,以和谐的数字劳资关系为着眼点,不断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市场公平和数字劳动权益保障。
3.明确信息主体责任与义务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第一,要明确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在信息处理应当遵循操作流程合法合规、正当必要、透明和诚信原则,必须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且行为与目的产生直接因果关联。第二,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与处理流程应公开透明。比如,对当事人构成风险时应提前告知,同时规范个人信息影响评估等级,并做好风险评估与安全保障工作。第三,要清晰界定授权合法化的基本要素。授权同意必须是主体在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就其个人信息处理所作出的明确、具体的授权,默认勾选不构成同意;增加“被遗忘权”,赋予主体要求已获得其个人信息的数字平台删除相关内容的权利[18]。第四,以立法形式明确信息处理者的法律责任。将信息处理流程纳入法律监管范围,保护主体的个人信息自主权不受侵犯。
4.提高数字平台用户媒介素养
随着信息技术的准入门槛逐年降低,数字媒体早已深刻影响着人们生活。大数据公司极光发布的《2021年Q2国内移动互联网报告》指出,当前国内移动网民人均每日APP使用时长为5.1小时。为了避免“技术成瘾”导致日常生活与网络世界的脱轨现象,数字平台用户必须强化自身的理性思考与判断选择能力,谨防沦为技术所操控的对象。一方面,用户应对互联网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熟悉互联网运用、掌握互联网技术,在使用数字平台的同时提升自我、调节生活,做到志趣相宜、劳逸结合;另一方面,提高网络信息的辨别与整理能力,理性听取、谨慎发声,强化自身保护隐私与反窃取意识,了解并学习相关网络管理条例,能够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