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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改变中国贫富差距及消费差异的作用机制探讨

2022-04-08薛菲龙斧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工资收入贫富差距房价

薛菲 龙斧

〔摘要〕 工资收入既可用来衡量贫富差距又能测试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这个看似简单的收入—贫富差距—消费差异的决定关系,在房价作用下产生变化。本研究使用超大、特大、大城市1998—2016年的面板数据,建立房价—贫富差距—消费差异构成的变量体系,使用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以及MG估计模型的方法,分析房价对贫富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消费差异影响,探求房价与收入关系对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消费差异所形成的“双轨”作用机制。一方面,房价对居民收入进行强制性再分配,由此产生的贫富差距效应通常被收入差距衡量所掩盖。另一方面,房价从根本上改变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扩大本来由工资收入造成的社会阶层消费差异。可以说,作为单个因素,房价对贫富差距、消费差异的影响比工资收入本身更大。这个“双轨作用”不仅与习近平“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的理念背道而驰,而且对依靠“扩大消费内需”才能实现的“国内大循环”产生阻碍效应。因此,只有改变房价产生的这个结构性作用机制,中国贫富差距才能得到改善,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才能缩小。

〔关键词〕 房价;工资收入;贫富差距;消费差异

〔中图分类号〕F0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22)02-0100-13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贫富差距、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仍是两大痼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①,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提出,“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②面对中国实践,西方理论具有解释力吗?

首先,从贫富差距看,根据阿马蒂亚·森的经济公平性理论,经济和家庭收入的持续性增长应该减轻社会不平等,缩小贫富差距。[阿马蒂亚·森:《论经济不平等·不平等之再考察》,王利文、于占杰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313—326页。]然而,中国的持续性增长非但没有缩小贫富差距,反而不断扩大。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从工资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看,中国基尼系数已超0.4的国际警戒线。但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的贫富差距,扩大贫富差距的仅仅是工资收入差别吗?仅诉诸西方国家通常采用的提高最低工资、降低税收政策真能缩小中国的贫富差距吗?

其次,从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看,大量研究基于西方“收入—消费”定理,仍根据工资收入来解释中国不断扩大的消费差异。但这能真实反映中国各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吗,工资收入差别是消费差异的唯一作用因素吗,仅诉诸类似稳定价格、扩大投资、保证就业的经济政策真能缩小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消费差异吗?同时,收入—贫富差距、收入—消费差异这两个封闭系统方法论框架下的平行函数关系并不相关,但有什么因素可以同时作用于这两个关系,即它一方面使已经存在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而另一方面使已经存在的社会阶层消费差异进一步扩大呢?

第三,针对日趋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中国长期存在的消费内需不足,中共中央指出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1月3日,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 ,2022年1月7日。]一方面,消费内需不仅是反映经济发展和国民消费水平的一个指标,也是衡量社会平等、生活福祉的重要变量。[Orazio P. Attanasio and Luigi Pistaferri, “Consumption Inequality,”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30, no.2 (Spring 2016), pp.3-28;Richard Blundell and Ian Preston, “Consumption Inequality and Income Uncertainty,”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113, no.2 (May 1998), pp.603-640.]另一方面,房价又是中国消费内需不足的最大单个影响因素。[龙斧、薛菲:《房价上涨抑制家庭消费 淤堵国内大循环畅通》,《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20年第6期;龙斧、王今朝:《核心消费决定论——从市场与消费的结构性扭曲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王今朝、龙斧:《从消费结构扭曲与家庭收入分层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管理学刊》2014年第6期;龙斧、王今朝:《从中国房地产业与消费的机理关系看新古典经济学“四化”理论的问题》,《贵州社会科學》2012年第2期;龙斧、王今朝:《从房地产业与“内需不足”机理关系看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1期。]那么,房价与贫富差距、社会阶层消费差异的扩大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西方收入—消费函数关系看,当收入所引起的贫富差距被控制时,各社会阶层的收入增加应该引起消费上升,但为什么中国消费需求始终低迷呢?是因为市场推进(market promotion)不力吗,是因为中国普通居民在工资收入绝对增加后不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消费吗?从宏观经济角度看,这个反常的机理关系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

第四,从消费功能与性质看,住房消费具有“必要”“必然”、不可替代和无消费行为差异性性质。因此,从经济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角度看,它也就具有消费绝对性、市场社会性、收入控制性的垄断性质。那么,房价对工资收入所造成的强制性再分配会改变原来由工资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和消费差异吗?如果会,它又会达到一个怎样的作用程度呢,这个作用程度会高于工资收入本身的贫富差距和消费差异作用程度吗?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第五,英国著名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从后现代主义角度指出,现代消费社会中产生一种“新穷人”,他们“不是消费者,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的消费对于资本的顺利再生产来说无关紧要”[齐格蒙特·鲍曼:《立法者与阐释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洪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40页。转引自齐格蒙特·鲍曼:《工作、消费、新穷人》,仇子明、李兰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译者导言第16页。];他认为,正常的消费者生活应该是“为了快乐的感官和现场的经历而沉迷于琳琅满目的商品”[齐格蒙特·鲍曼:《工作、消费、新穷人》,仇子明、李兰译,译者导言第13页。],但大多数普通人实际沦为“有缺陷的消费者”;他们的生产能力不足以保障自己在资本主义结构优化过程中站稳脚跟。[赵丹蕾:《齐格蒙特·鲍曼新穷人思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2018年,第18页。]这些“新穷人”收入有限,仅为维持基本生计(如住房、医疗、教育等)而疲于奔命,没有急需或必要用品以外的消费欲望。如果一个社会、一个经济市场中的“新穷人”占据很大比例,那么消费不足必然成为社会常态。中国的房价对造成这种“为维持基本生计而疲于奔命,没有急需或必要用品以外的消费欲望”的经济社会学现象又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

基于上述五个方面的思考,本研究分析房价怎样改变以收入为衡量标准的中国贫富差距并使之进一步扩大,以及这个效应又怎样作用于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并使之进一步扩大。本研究将证实,在工资收入之外,房價本身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贫富差距、消费差异作用机制,通常被以工资收入为衡量标准的贫富差距、消费差异所掩盖。同时,本研究使用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以及MG估计模型检验房价的贫富差距、消费差异效应,证实这个效应甚至大于工资收入的作用,房价也因此成为中国贫富差别、社会阶层消费差异的最大单个影响因素。而房价产生的效应之大,使类似提高最低工资、降低中低收入税收等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手段无异于杯水车薪,也使类似稳定日常消费品价格、扩大就业等缩小消费差异的政策手段犹如隔靴搔痒。

二、文献综述

(一)贫富差距问题

研究表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由1998年的0.378上升到2019年的0.465。[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20),第391页。]据统计,中国1978—2015年期间,在全部人口的总收入中,占人口1%的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占比从6%上升到15%,占人口10%的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占比从不到30%上升到40%,而占人口50%的最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占比从1978年的27%下降到2015年的15%左右,与占人口1%的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份额相当。[江春、向丽锦、肖祖沔:《货币政策、收入分配及经济福利——基于DSGE模型的贝叶斯估计》,《财贸经济》2018年第3期。]显然,中国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一个特征。因此,有研究认为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要解决的一个新矛盾应是消除两极分化。[徐传谌、王艺璇:《国有经济比重、贫富差距与共同富裕》,《江汉论坛》2018年第7期。]

(二)房价与贫富差距

有研究认为房价上涨是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影响因素[任伟、陈立文:《贫富差距、房价与经济增长》,《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常雪、苏群、周春芳:《房价、住房支付能力与刑事犯罪——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吕康银、朱金霞:《房地产价格变化与居民贫富差距的关系研究》,《税务与经济》2016年第5期;李德智、李启明:《我国房价与城镇家庭贫富差距的长期均衡与短期波动:1987—2008》,《经济问题探索》2010年第11期。],龙斧等通过计量模型分析了房价对贫富差距的作用机制,指出房价作为具有消费绝对性、市场社会性、收入控制性的垄断性消费,加深了中国贫富差距、两极分化。[龙斧、王今朝:《核心消费决定论——从市场与消费的结构性扭曲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原鹏飞等也证实了房产溢价的利益固化是中国近年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原鹏飞、冯蕾:《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贫富分化——基于DCGE模型的房地产价格上涨效应研究》,《经济研究》2014年第9期。]程琦等利用微观家庭数据证实房价对收入产生差异性影响,高房价阻碍了阶层上升的通道,使得低收入阶层人数更多,中高收入阶层人数更少。[程琦、刘艳华:《收入差距、高房价与阶层流动——基于CHNS微观家庭数据的实证分析》,《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也有研究证实房价与贫富差距之间具有相互作用的关系。[赖一飞、李克阳、沈丽平:《贫富差距与房地产价格的互动关系研究》,《统计与决策》2015年第23期。]况伟大等使用GMM回归方法分析了收入基尼系数和财富基尼系数对房价产生单向正向影响,即贫富差距越大,房价越高。[况伟大、陈晶、葛玉好:《贫富差距、供求弹性与房价》,《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8年第3期。]郑军等证实了贫富差距会通过增加投资性购房而促使房价上升,高房价导致富裕阶层的资产性投资,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引起房价继续攀升。[郑军、胡蓉:《贫富差距与房价走势关系的实证检验》,《统计与决策》2019年第1期。]

从国际研究看,Peter等研究发现房价的上升增加富裕家庭的财富,却限制低收入家庭的支出,从而加大贫富差距。[Peter, D.Linneman and Isaac F. Megbolugbe, “Housing Affordability: Myth or Reality?” Urban Studies, vol.29, no.3/4 (May 1992), pp.369-392.]Henley通过分析英国家庭住房财富估算值发现,与总资产相比,住房财富的不平等更为明显。[Andrew Henley, “Changes in the Distribution of Housing Wealth in Great Britain, 1985-91,” Economica, vol.65, no.259 (August 1998), pp.363-380.]Kookshin对韩国20世纪70—80年代的收入规模分析得出,房价的高增长导致普遍相对贫困感,有房者可获得住房带来的额外收益,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Kookshin Ahn, “Trends in and Determinants of Income Distribution in Korea,” Journa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vol.22, no.2 (December 1997), pp.27-56.]Matlack 和 Vigdor使用美国大都市地区的住房市场数据分析显示,在缺乏弹性的住房供给市场,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增加会提高房价,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升高,收入差距扩大。[Janna L. Matlack and Jacob L. Vigdor, “Do Rising Tides Lift All Prices? Income Inequality and Housing Affordability,” Journal of Housing Economics, vol.17, no.3 (September 2008), pp.212-224.]Malerba和Marta利用欧盟25个国家15年(1995—2010)的数据分析表明,住房所有权通过“贷款”保有权对收入差距具有负面影响,且由于信贷市场的限制,拥有一栋房子对最贫困阶层尤为重要,对极端的穷人阶层(其受抚养儿童比例最高)更为重要。[Giuseppina Malerba and Marta Spreafico, “Structural Determinants of Income Inequality in the European Union: Evidence from a Panel Analysis,” Rivista Internazionale Di Scienze Sociali, vol.122, no.1 (Gennaio-Marzo 2014), pp.37-83.]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三)贫富差距与消费差异

Ye等利用1997—2006年中国城镇家庭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收入差距对家庭消费有负面影响,尤其對低收入者和年轻人。[Ye Jin, Hongbin Li and Binzhen Wu, “Income Inequality, Consumption, and Social-status Seeking,”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vol.39, no.2 (June 2011), pp.191-204.]Attanasio 等在研究幸福分布变化时发现,1980年至2010年间美国国内的消费不平等与收入不平等的增幅几乎相当,且高收入者较低收入者经历了消费的快速增长。[Orazio Attanasio, Erik Hurst and Luigi Pistaferri, “The Evolution of Income, Consumption, and Leisure Inequality in The US, 1980-2010,”April, 2012, https://www.nber.org/papers/w17982,January 7,2022;Orazio Attanasio, Gabriella Berloffa, Richard Blundell and Ian Preston, “From Earnings Inequality to Consumption Inequal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112, no.478 (March 2002), pp.C52-C59.]Richard 和 Ben的研究表明,在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收入不平等与消费不平等增长保持同步。[Richard Blundell and Ben Etheridge, “Consumption, Income and Earnings Inequality in the UK,”March 11, 2012,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41400760, January 7, 2022.]Aguiar 等根据美国富裕家庭和贫穷家庭如何分配商品支出来衡量消费不平等,发现收入不平等会导致同等幅度的消费不平等。[Mark Aguiar and Mark Bils, “Has Consumption Inequality Mirrored Income Inequalit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105, no.9 (September 2015), pp.2725-2756.]Fisher等使用美国消费者支出调查中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数据的研究发现,收入和消费不平等的趋势在1985年至2006年之间大致相似,但是在大萧条时期却存在差异,消费不平等在减少,收入不平等在加剧。[Jonathan D. Fisher, David S. Johnson and Timothy M. Smeeding, “Measuring the Trends in Inequality of Individuals and Families: Income and Consumption,”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103, no.3, 2013, pp.184-188. ]

以上西方消费理论框架中的实证结果表明,收入差异产生不同社会阶层,其典型特征之一就是消费差异。但这个消费理论无法解释中国的问题,即收入持续增加时消费率却依然低下。这是因为西方“收入—消费”定理没有包括特殊经济发展阶段出现的特殊消费结构及其因此产生的经济社会结构,而正是这种经济社会结构造成收入差别之外的消费影响,如本研究分析的住房消费影响。

(四)房价与消费

大量研究认为,因房价上涨速度高于实际工资增长速度,故而房价造成消费内需抑制。[龙斧、薛菲:《房价上涨抑制家庭消费 淤堵国内大循环畅通》;牛虎:《住房价格波动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分析》,《商业经济研究》2020年第1期;范超、王雪琪:《我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持久收入比研究》,《统计研究》2016年第8期;龙斧、王今朝:《核心消费决定论——从市场与消费的结构性扭曲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李春风、刘建江、陈先意:《房价上涨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研究》,《统计研究》2014年第12期;王云清、朱启贵、谈正达:《中国房地产市场波动研究——基于贝叶斯估计的两部门DSGE模型》,《金融研究》2013年第3期。]无论是中国的“房奴效应”[李江一:《“房奴效应”导致居民消费低迷了吗?》,《经济学(季刊)》2017年第17卷第1期。]还是住房的“负资产”效应[裴育、徐炜锋:《中国家庭房产财富与家庭消费——基于CFPS数据的实证分析》,《审计与经济研究》2017年第4期。]都对消费产生明显抑制。唐琦等通过QUAIDS 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得出住房消费的占比不断上升挤占了其他家庭消费,降低总需求。[唐琦、夏庆杰、李实:《中国城市居民家庭的消费结构分析:1995—2013》,《经济研究》2018年第2期。]周建军等使用系统GMM方法,实证检验房价在收入相同和不同时的消费差距,得出房价会直接或间接造成消费差距,而间接作用的中介变量就是收入差距。[周建军、孙倩倩、鞠方:《房价波动、收入差距与消费差距》,《消费经济》2018年第5期。]龙斧等侧重指出家庭核心消费一方面自身对日常和边际消费产生抑制作用,而另一方面通过对日常和边际消费品价格的市场机制作用再次增加居民消费负担,直接降低日常和边际消费需求的数量、质量、种类、频率等。[龙斧、傅征:《中国“核心消费”对供给有效性的机理关系决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辩证唯物主义与整体主义思考》,《当代经济研究》2021年第6期;龙斧、王今朝:《核心消费决定论——从市场与消费的结构性扭曲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龙斧、王今朝:《从中国房地产业与消费的机理关系看新古典经济学“四化”理论的问题》;龙斧、王今朝:《从房地产业与“内需不足”机理关系看中国经济发展模式》;龙斧、王今朝:《社会和谐决定论: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重大理论探讨》,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62—88页;龙斧、王今朝:《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非线性关系——对科学发展观的经济学思考》,《江海学刊》2009年第2期。]Li等从地区间收入与房价差异指标入手,揭示二者增速差异越大,消费越低。[Jing Li, Ying Xu and Yat-Huang Chiang, “Property Prices and Housing Affordability in China: A Regional Compariso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Asian Development, vol.13, no.3, 2014, pp.405-435.]Disney等根据英国家庭资源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房价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Richard Disney, John Gathergood and Andrew Henley, “House Price Shocks, Negative Equity, and Household Consumpt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vol.8, no.6 (December 2010), pp.1179-1207.]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与上述四个方面的研究不同,本研究分析房价对实际可支配收入之外产生的贫富差距影响,揭示基尼系数所掩盖的真实貧富差距,进而论证房价影响下的贫富差距又进一步扩大了社会阶层消费差异。

三、理论基础与模型

(一)理论基础

1.新穷人理论

鲍曼的“新穷人”理论[详见齐格蒙特·鲍曼:《工作、消费、新穷人》,仇子明、李兰译,第1—205页。]揭示了后现代时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典型经济社会特征,即把普通人群从商品制造者变成“有缺陷的消费者(flawed consumer)”。尽管此时人们生存形式上有别于资本主义大工业时期,但本质上与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资本决定普通人群(无产者)生活方式、生存价值和生命意义的特征一样。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出现相同问题吗?一个特殊商品(如商品房)可以扩大贫富差距、消费差异从而产生工资收入衡量以外的“新穷人”吗?本研究从经济学、经济社会学角度,针对这些问题的实证检验试图证实,住房消费一方面加大了工资收入所造成的贫富差距,另一方面加大了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可以说,这两大特征是后现代资本社会性、市场社会化的工作(收入)、消费和“新穷人”关系的一个集中体现。这种制造“新穷人”的消费方式本身就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即便不考虑富有阶层可通过“住房消费”来“炒”高房价、“炒”出利润。

2.核心消费决定论

根据龙斧等构建的“核心消费决定论”[龙斧、傅征:《中国“核心消费”对供给有效性的机理关系决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辩证唯物主义与整体主义思考》;龙斧、薛菲:《房价上涨抑制家庭消费 淤堵国内大循环畅通》;龙斧、王今朝:《核心消费决定论——从市场与消费的结构性扭曲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龙斧、王今朝:《从中国房地产业与消费的机理关系看新古典经济学“四化”理论的问题》;龙斧、王今朝:《从房地产业与“内需不足”机理关系看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在GDP连年增长、物价相对稳定、就业不断上升、工资持续提高条件下,造成中国消费内需长期不足的正是“核心消费”。核心消费指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消费,具有“必要”和“必然”消费、不可替代、无消费行为差异三大本质特征。日常消费指日常生活必需的消费,既有“必要、必然”性质又受到价格、种类、数量、频率、偏好等消费差异性影响;边际消费,指满足前两种消费后具有选择性的奢侈、享受型消费等。根据这个理论,核心消费决定日常消费的“可多可少”和边际消费的“可有可无”。

首先,本研究分析贫富差距、消费差异的房价效应不仅因为在核心消费中住房消费的家庭支出比重远远大于教育、医疗、社保,而且因为它是中国消费内需不足的最大单个作用因素。[龙斧、薛菲:《房价上涨抑制家庭消费 淤堵国内大循环畅通》;龙斧、王今朝:《核心消费决定论——从市场与消费的结构性扭曲看中国内需不足的根本影响因素》。]

其次,住房消费因其“必要、必然”性质而具有“消费社会性、市场垄断性、收入控制性”特征,但对不同社会阶层产生的消费影响却截然不同。对于中国少数富有人群来说,价格与收入效应趋近于零。当核心消费的尖端市场以满足极少数极为富有的人群为目的而制定价格时(如高档房、高档医疗、精英教育等),核心消费所有档次的“商品”价格都会受到影响,产生明显经济社会学特征;当这个高端市场价格(如房价)效应直接影响中低端市场价格(房价和其他商品价格),客观上增加中、低端市场消费压力,加上核心消费本身的“必要、必然”性质,价格又在这种刚性需求作用下再次受到上升刺激。当这两个价格效应产生作用时,中国消费者实现自身核心消费需求的唯一出路就是在日常[这使得中国食品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不是简单的西方的恩格尔规律。]/边际消费上采取削减、放弃的方法,采取把收入增加部分全部或绝大部分放入储蓄的方法。

“核心消费决定论”的计量模型表明,一方面,贫富差距作为中介变量使住房消费对中国内需不足产生更大影响;另一方面,住房消费又反过来加重贫富差距——住房消费对日常/边际消费的影响越强,贫富差距就越大。二者的双向影响形成中国经济结构中另一个恶性循环。

3.结构功能主义

罗伯特·金·默顿指出社会系统中并非所有组成部分都发挥正功能,当其中某一单位阻止了整个社会或其组成部分的需求满足时,它产生结构性反功能(dysfunctional)作用。[Robert K. Merton, 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68, pp.23-58.]正是因为住房消费的“必要、必然”性质,它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住房既是人类最基本生存条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个基本功能。因资本利益和市场作用而产生的住房消费嵌入经济、社会结构,对原本基于工资收入衡量的贫富分层结构产生了作用,体现了经济与社会结构的相互关联性、相互作用性。而住房消费对贫富差距的结构性功能又进一步拉大了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形成了分化更加明显的社会结构。

综上所述,中国“房价”的经济结构性、市场社会性与收入“再分配”强制性,综合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经济社会结构功能,对“经济持续发展、收入持续上升引起社会公平性上升”具有“反功能”作用,产生贫富差距、消费差异扩大的“新穷人”特征。

(二)变量体系构建与模型设立

基于上述理论基础与分析,本研究以房价(HP)为自变量;以贫富差距(ID)分别为因变量和交叉影响变量;以消费差异(CD)为因变量,以除去住房消费的所有居民消费(C)为衡量,并设居民年工资收入为W,依此建立一个房价作用于不同工资收入阶层的变量体系。

1.房价对贫富差距的衡量与决定

基于基尼系数的贫富差距衡量并不考虑工资收入以外的作用因素。然而,鉴于住房消费的“必要、必然”性质,房价却会改变不同社会阶层的工资收入比例并进而拉大基尼系数所反映的贫富差距。鉴于此,设立假设命题1:房价越高,不同社会阶层收入差异就越大,贫富差距也就越大。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1)不考虑房价的贫富差距

设模型子集为普通居民阶层A与富人阶层B,A的税后年收入为W1,所买住房大小为D1,B的税后年收入为W2,所买住房大小为D2。国际上基尼系数是由最低到最高收入累计人数和累计收入份额相关数据计算来的;为简便计算和比较,在不考虑房价作用时,本研究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以ID=W2W1表示。

(2)将房价纳入之后的贫富差距

本研究以等额本息方式计算房贷。假定不同收入阶层居民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相同为γ,则贷款本金为(1-γ)·HP·D;设月利率为r,房贷10年付清,则还款期数为120期,则年房贷额为YMHP=12(1-γ)HP·D·r(1+r)120(1+r)120-1。因r(1+r)120(1+r)120-1为不变参数,设其为δ,故住房总支出THP=γ·HP·D+10·YMHP=γ·HP·D+120(1-γ)HP·D·δ。A、B两者减掉房价支出后,10年后所剩工资决定的贫富差距为:

ID=10·W2-THP210·W1-THP1=10·W2-γ·HP2·D2-120(1-γ)HP2·D2·δ10·W1-γ·HP1·D1-120(1-γ)HP1·D1·δ(1)

假设不同收入层次居民购买同样价格的房子,即HP2=HP1=HP,由公式(1)可知,ID'>0,ID是房价HP的递增函数,即房价HP越高,纳入房价后的贫富差距ID越大。

以上模型表明房价越高,它占工资收入比例就越大,不同社会阶层工资收入差距就越大,贫富差距也就越大。住房对工资收入的强制性、结构性再分配产生了重新组合的社会分层结构。鉴于此,房价对贫富差距的约束定理为:

ID=f(HP,W),IDHP>0(2)

2.收入衡量、决定的贫富差距、消费差异

根据收入—消费定理,收入决定消费,即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会导致其消费的不同。本研究根据这个定理,设立假设命题2:收入衡量下的贫富差距越大,居民消费差异越大。鉴于此,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约束定理为:

CD=f(ID,W), CDID>0(3)

3.房价衡量、决定的消费差异

本研究测试支付房价后居民所剩的用于日常消费的可支配收入對比,从而决定控制工资收入的条件下,房价本身对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影响。本研究依此设立假设命题3:房价越高,由收入衡量的居民消费差异就变得更大。鉴于此,房价对消费的约束定理为:

CD=f(HP,W),CDHP>0(4)

4.房价是中国贫富差距、居民消费差异扩大的最大单个影响因素

工资收入决定的贫富差别影响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那房价造成的贫富差距是否相对应地扩大这个原本存在的消费差异呢?鉴于此,本研究设立假设命题4:房价越高,房价作用下的贫富差距造成的消费差异越大。

综合命题1、命题2、命题3可知,房价、贫富差距、消费差异三者之间既产生两个不同的作用关系又相互交叉影响:房价越高,贫富差距越大;房价越高,消费差异越大;房价越高,贫富差距被进一步扩大的结果之一就是消费差异扩大。由此得出房价、贫富差距、消费差异三者关系的约束定理为:

CD=f[HP,ID(HP),W],CDHP>0,IDHP>0,CDID>0,(5)

本研究假设命题与模型展示了房价对贫富差距的扩大作用,揭示了被以工资收入衡量的基尼系数表示的贫富差距所掩盖的真实贫富差距,也揭示了被房价掩盖的真实的贫富之间的消费差异。可以说,房价看似公平,物价看似公平,收入差别看似公平,消费看似公平,而看似公平的房价实际上加大了贫富差距,这个被房价扩大的贫富差距又进一步加大了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变量之间的具体作用机制及结构性变化见图1。

图1 房价影响贫富差距造成更大消费差异的作用机制

四、研究方法

(一)变量说明

1.房价(HP):指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

2.收入(W):指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各城市最低收入20%居民的可支配收入IL20与最高收入20%居民的可支配收入IH20。

3.贫富差距:一是指基于工资收入差别基础上的贫富差距(ID),以欧西玛指数来表示,即各城市最高收入20%居民的可支配收入(IH20)与最低收入20%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之比(IL20),即ID=IH20IL20;二是指被掩盖的房价纳入后居民可支配收入所代表的贫富差距(ID),设最低收入20%居民与最高收入20%居民的住房消费支出分别为THP1和THP2,则ID=IH20-THP2IL20-THP1。

4.居民消费:指除去住房消费之外居民可用于其他消费的实际收入。

5.消费差异:指不同收入阶层居民在消费数量、频率、种类、质量等方面的不同。首先,对单纯的工资收入造成的消费差异,以各城市最高收入20%居民的消费支出(CH20)与最低收入20%居民的消费支出(CL20)之比表示:CD=CH20CL20;其次,设房价纳入后的消费差异为CD,即CD=CH20+THP2CL20+THP1。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基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与“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样本为超大、特大和大城市共72个城市的城镇居民。因数据可得性[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列出了超大、特大城市,故本研究的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分类而来。为了数据稳定与分析的准确度,样本中删除了时间数据中小于12年的城市数据。]以及样本的全面性、典型性与区域代表性,样本量含全部超大城市7个,全部14个特大城市中的7个,全部51个大城市中的11个,即超大、特大、大城市共25个城市的数据。因大部分城市的城镇居民的分层收入数据只收集到2016年,故本研究所有数据均来自各城市1998—2017年的统计年鉴,具体数据年份按各城市年鉴收集情况为准。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本研究选取以下城市并以其1998—2016年度[大多数城市按收入/消费五等分/七等分的数据截止2016年,因此本研究选择1998—2016年期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数据为各类关系检验的面板数据:

1.全部超大城市,共7个,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成都。

2.特大城市中的7个,即武汉、沈阳、东莞、大连、济南、郑州、长沙。

3.大城市中的11个,分别为东部——苏州、石家庄、无锡、宁波、温州、福州、南宁;中部——合肥、南昌;西部——乌鲁木齐、贵阳。

(三)变量关系检验方法

本研究控制其他条件性变量,并在证实房价—贫富差距、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消费差异、房价—消费差异这三个单向关系的前提下,揭示房价、贫富差距、消费差异三者的机理关系。具体步骤如下。

1.可靠性、合理性测试

本研究使用动态面板数据,首先对变量进行数据平稳性测试,然后对数据进行协整检验,以保证变量关系的可靠性;再对变量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以证实变量关系的合理性,最后进行变量之间的因果分析。

2.实证检验

本研究首先展示基尼系数衡量的贫富差距,然后對房价—贫富差距的关系进行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分析,揭示二者的作用关系。在此基础上的图示分析将分别呈现只考虑工资收入与纳入房价后的贫富差距的逐年变化,从而证实纳入房价后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其次,对于房价在工资收入差别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不同社会阶层消费差异的关系,本研究通过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分析,分别说明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作用,以及房价对消费差异的作用。

最后,使用MG估计模型检验房价与贫富差距的交叉变量关系对居民消费差异的作用,即验证房价作用下,贫富差距与居民消费差异的因果关系,从而呈现房价对贫富差距产生作用,并因此进一步扩大工资收入基础上的社会阶层消费差异。

五、实证检验与研究

(一)基尼系数显示的贫富差距

调查中心如CFPS、CLDS等计算的基尼系数均高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值。[根据《中国的基尼系数是多少? 》(2020年5月13日,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306685&s=fwzwyzzwzbt,2022年1月7日),调查中心提供的基尼系数高于国家统计局,是因为二者在相同群体的样本中,调查中心所包含的千万元以上资产家庭数量多于统计局。]以2016年为例,统计局提供的基尼系数为0.465,CLDS为0.595,CHFS为0.545。本研究使用统计局提供的基尼系数,图2分别比较几组基尼系数:①统计局《中国住户调查年鉴》的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②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2020)的三组基尼系数,即中国基尼系数、中国城镇基尼系数、中国农村基尼系数。

由图2可知,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基尼系数都呈上升趋势,而且所有的基尼系数在2002年之后都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说明中国贫富差距较大。总体来看,中国贫富差距处于0.4—0.6的收入差别扩大区间。

图2 中国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20)(2013),《人类发展 报告》(2020)

(二)模型的合理性检验

本研究数据源于各城市统计年鉴,因年鉴中收集的按收入层次分类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年份不一致,故本研究数据为非平行面板数据。先进行数据稳定性检验。

1.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首先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为防止异方差,对房价进行对数处理,设为LHP。本研究主要考察房价作用下的贫富差距,以及这个贫富差距对居民消费差异的进一步影响,故生成贫富差距与房价的交互项,设为IDHP。以△LHP、△ID、△CD、△IDHP分别表示房价对数、贫富差距、消费差异、房价与贫富差距交互项的一阶差分。鉴于数据非平行,选择ADF检验,见表1。

结果显示,仅HP拒绝面板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ID、CD、IDHP都无法拒绝面板包含单位根的原假设,但所有变量均一阶平稳,说明各变量的一阶数据稳定性极好,适合格兰杰检验。

2.协整检验

表1平稳性检验表明所有变量同阶单整,可对它们进行协整检验以考察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关系。为检验准确性,本研究选择基于误差修正模型的加常数项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中四个统计量原假设为:不存在协整关系。Gt的备择假设:至少存在一组协整关系,且不考虑截面内的序列相关;Ga的备择假设:至少存在一组协整关系,考虑序列相关;Pt的备择假设:整体上存在协整关系,不考虑序列相关;Pa的备择假设:整体上存在协整关系,考虑序列相关。表2检验结果显示,无论是否考虑序列相关,贫富差距和消费差异整体存在协整关系;贫富差距与房价的交互项同消费差异整体存在协整关系。当不考虑序列相关时,房价与贫富差距之间存在一组协整关系,房价与消费差异之间整体存在协整关系。

表1的单位根检验显示变量之间的一阶差分平稳。结合变量之间的协整检验结果,本研究对整体数据建立误差修正模型:Y=C+β0×(β1×X1T+β2×X2T+β3×X3T)+β4×X1T-1+β5×X2T-1+β6×X3T-1+εT,其中Y为因变量,X1、X2、X3为自变量,T为时间项,C为常数项系数,β0为长期误差修正速度,β1、β2、β3分别反映了X1、X2、X3与Y之间的长期关系,β4、β5、β6分别反映了X1、X2、X3与Y之间的短期关系,εT为干扰项。本研究变量关系的检验都以此模型为基础。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变量之间的平稳性检验表明,本数据符合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要求,检验结果见表3。

表3的检验结果显示,房价与贫富差距互为格兰杰原因,贫富差距与消费差异互为格兰杰原因,房价与消费差异互为格兰杰原因,贫富差距与房价的交互项是消费差异的格兰杰原因,但消费差异不是贫富差距与房价交互项的格兰杰原因。检验结果说明,房价对贫富差距、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房价对消费差异、贫富差距与房价的交互项对消费差异这四组变量之间都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这一格兰杰检验结果理想,说明本研究具有学术意义和价值,变量体系设立与研究问题也保持高度合理性。

(三)实证分析

1.房价对贫富差距的作用

本研究前文已经证实了基尼系数衡量之下的中国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那么除了工资收入造成的贫富差距,房价本身对贫富差距产生影响了吗,影响程度又如何?本研究比较以下三种估计方法:混合效应的误差修正模型、MG估计模型以及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结果显示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模型相对最为合适[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量是假设长期误差修正系数和短期系数都为常数,不随个体而改变。],房价对贫富差距的作用结果如下。

表4顯示,模型长期调整速度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模型存在误差修正机制,本研究估计方法有效。房价对贫富差距的误差修正模型为ID=4.024+0.417×0.638×LHPT+0.271×LHPT-1。房价对贫富差距作用显著为正,说明房价越高,贫富差距越大,证实了假设命题1。

图3、4显示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与纳入房价后的贫富差距。[因曲线形状主要根据具体工资、房价与不同收入层次购买住房时的房价与购买住房大小等因素决定,此处是根据本研究样本数据拟合出的两条贫富差距曲线,能从根本上说明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情况与房价纳入后的贫富差距情况。]图3显示在工资不变条件下,纳入房价之后,房价越高,贫富差距越大。图4[图4的时间与房价值是各时间点所对应的25个城市的平均房价。]显示随时间变化,仅由工资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也在加大,而在纳入房价之后,贫富差距被拉得更大。

图3、图4中,a线是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曲线,即a=ID,等同于基尼系数衡量的贫富差距。b线显示出工资收入控制下,房价单独对贫富差距造成的影响,即b=ID。b线表明:①不仅房价极大地拉大了贫富差距,而且是作用于贫富差距的单个最大因素,房价越高,这个贫富差距与工资衡量的贫富差距的距离越大(即a线点与b线点距离越大),甚至可以说,②在贫富差距的作用因素单独测试中,房价比工资本身的作用还要大;c线是根据a线斜率对b线的虚拟切线,它说明③房价作用于贫富差距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房价越高,贫富差距拉开的幅度就越大(房价越上升,对富人和穷人收入的影响差别就越大,在收入差别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图3、图4还综合表明,④纳入房价之后,房价对贫富差距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房价纳入后,(短时期内)贫富差距会随即显著拉大,其程度是仅以工资收入为衡量、不考虑房价时贫富差距的几倍;另一方面,房价不断上涨时,贫富差距在原来已被拉大的基础上进一步拉大,且这个拉大程度也随房价的上涨而增长。尤其在时间的加持下,同样价格的房价对贫富差距的影响比短时期内更大(房价为10000元/平方米时,贫富差距由原来图3中的15变成图4中的24;房价为20000元/平方米时,贫富差距由原来图3中的22变成图4中的37)。这一检验结果验证了本研究房价—贫富差距关系的理论模型,再次证实了假设命题1,而且作为单个因素,房价对贫富差距的影响比工资收入本身更大。图3、图4与表4更加证实了命题1,也使 “核心消费决定论”中“房价占收入比例越大(房价越高),贫富差距越大”的理论命题的科学性得到证实。

2.房价、工资收入、贫富差距与消费差异的机理关系

前文的实证检验已证实,相对于收入差别本身造成的贫富差距,房价造成了更大的贫富差距。那么收入差别本身对消费差异的作用程度如何?房价本身对住房消费以外的消费差异的作用程度如何?房价作用下产生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作用程度又会如何变化?对此,本研究建模检验:机理关系(1)为收入本身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影响,机理关系(2)为房价本身对消费差异的影响,机理关系(3)为房价影响下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影响,是(1)和(2)的综合效应和机理关系产物。本研究对上述三个机理关系分析建立误差修正模型:CD=C+β0×(β1×IDT+β2×LHPT+β3×IDHPT)+β4×IDT-1+β5×LHPT-1+β6×IDHPT-1+εT。

比较三种估计方法,结果显示机理关系(1)和机理关系(2)使用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更加合适,而机理关系(3)使用MG估计[MG估计量是假设所有个体的长期误差修正系数和短期误差修正系数都随个体而改变,即完全的截面异质性。因此使用MG估计量是分别估计N个时间序列(这里的N是截面数),取它们误差修正系数的平均值。]的方法更加合适。表5展示了各变量对消费差异的作用结果,三个机理关系的长期调整速度都显著为负,说明三个机理关系都存在误差修正机制,本研究估计方法有效。机理关系(1)显示,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误差修正模型为CD=0.795+0.779×0.468×IDT-0.059×IDT-1,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有显著正向影响;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越大,消费差异越大,符合西方消费函数理论,证实了假设命题2。

机理关系(2)显示,在控制收入的条件下,房价对消费差异的误差修正模型为CD=2.216+0.486×0.19×LHPT+0.425×LHPT-1,房价对消费差异有显著正向影响;房价越高,消费差异越大,证实了假设命题3。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机理关系(3)显示在房价作用下产生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影响的误差修正模型:CD=8.9-1.133×(1.195×IDT-0.911×LHPT-0.183×IDHP)-0.923×IDT-1-0.392×LHPT-1+0.102×IDHP。从影响显著性看,①房价对消费差异有显著影响,加大了收入衡量的消费差异性,但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本身对消费差异的影响不显著了;②贫富差距与房价的交互项对消费差异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①和②的综合验证说明,③房价的消费差异作用明显大于并覆盖了收入本身衡量的消费差异,且房价越高,房价作用下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正向影响越大。同理,房价作用下的贫富差距越大,房价对消费差异的正向影响也越大。从影响系数看,机理关系(1)显示,不考虑房价时,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长期修正系数为0.779;而机理关系(3)纳入房价后的整体长期修正系数为1.133,证实了④房价产生的贫富差距比收入本身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影响更大。图3、图4、表4、表5综合说明,作为单个因素,房价对消费差异的影响比工资收入本身更大,不仅证实了假设命题4,也在变量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作用方式分析基础上证实了本研究的一个核心理论:正是房价扩大了原有收入所决定的贫富差距,并因此形成了一个收入决定以外的贫富差距影响消费差异的深层次机制,从而导致了社会阶层之间更大的消费差异。

六、结论

本研究检验了房价、贫富差距、社会阶层消费差异三者之间的机理关系,证明了中国房价作用下被掩盖的真实的贫富差距和消费差异,也证实了房价作用下的贫富差距对社会阶层消费差异产生巨大作用。

首先,尽管国内外基于工资收入的基尼系数衡量表明中国贫富差距不断加大,但这并未真实反映中国的贫富差距程度及其变化。因为除工资收入外,房价是一个被掩盖的重要贫富差距作用机制。本研究对25个超大、特大、大城市1998—2016年数据的实证检验表明,由于住房消费的“必要、必然”性质,房价对工资收入进行了强制性的再分配,使中国贫富差距被进一步拉大。本研究证实,房价越高,中低收入阶层实际可支配收入比例就越低,高收入阶层实际可支配收入比例就越高,实际贫富差距就越大。这一实证结果说明,在房价作用下,住房消费已不再是简单的商品消费,商品房也不再是简单的商品,而是一个加大社会成员贫富差距的经济社会机制。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个作用机制已经成为扩大贫富差距的单个最大作用因素。本研究的固定效应动态面板估计的误差修正模型测试表明,这个作用之大,以至于仅诉诸西方国家通常采用的提高最低工资、降低税收等经济政策远远不能缩小中国的贫富差距。

其次,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与消费差异存在因果关系,但也揭示出这个关系未真实反映中国不同社会阶层消费差异的程度及其变化,因为房价与消费差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收入差别、房价分别可以对消费差异产生影响,而且表明房价已经成为中国消费差异的单个最大作用因素。测试表明,这个作用之大,以至于仅诉诸稳定价格、扩大投资、保证就业等经济政策远远不能缩小中国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

第三,本研究实证表明,房价通过作用于贫富差距来影响居民消费差异;房价越高,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正向影响越大。具体看来,与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影响相比,房价作用下的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影响更大,以至于这个影响越大,收入對消费差异影响的程度反而会下降(在房价与收入衡量的贫富差距的交互作用下,贫富差距对消费差异的长期影响系数显著增大)。本研究对房价、贫富差距、消费差异的机理关系分析揭示了中国贫富差距、消费差异被拉大的根源所在,说明房价与收入分别对贫富差距及其因此产生的社会阶层消费差异形成“双轨”作用。可以说,作为单个因素,房价对贫富差距、消费差异的影响比工资收入本身更大。

根据森的社会福利理论[详见阿马蒂亚·森:《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胡的的、胡毓达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第43—48页。]和经济公平性理论[详见阿马蒂亚·森:《论经济不平等·不平等之再考察》,王利文、于占杰译,第301—326页。], GDP增长、家庭收入持续上升以后,住房消费比例相对日常消费比例应该下降,居民消费能力应该加强,贫富差距也应该因此而缩小。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房价”却产生了恰恰相反的具有结构功能性的经济社会效应。本研究发现房价在实现资本盈利、市场配置时,利用消费者解决最基本生存问题的必然性、必要性,形成了中国加大贫富差距、消费差异的一个带有垄断性的经济社会结构。而不改变这个经济社会结构,不消除“房价”这个造成中国贫富差距、社会阶层消费差异的单个最大作用机制,不解决集中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住房消费,中国要缩小贫富差距、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社会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中国“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的经济社会战略目标也难以实现。

(责任编辑:冉利军)

〔作者简介〕薛菲,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龙斧,武汉大学战略决策研究中心、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昆山杜克大学经济管理学教授,湖北武汉 43007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内需市场结构合理性与扩大内需政策效应性的机理研究——决策优化模式探求”(71071118)

①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2月25日,news.cyol.com/gb/articles/2021-02/25/content_qxajEfpdL.html,2022年1月7日。

②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年10月25日,www.qstheory.cn/dukan/qs/2021-10/15/c_1127959365.htm,2022年1月7日。23AA1D49-635F-42E1-BCAB-17FF3645FC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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