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对河南省上市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
2022-04-08陈琪岳靓
陈琪 岳靓
DOI:10.19699/j.cnki.issn2096-0298.2022.07.
摘 要: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步伐不一致,为督促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高质量、绿色发展转变,并为实现高质量经济与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的双赢局面开拓道路,中央深改组于2015年7月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5年底分5批对31个省(区、市)进行全面环境督察,在2016年7—8月进驻河南,全面调查生态环境情况。本文基于河南省86家A股上市公司2014—2020年企业数据,探讨环保督察事件对该省重污染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环保督察对河南省重污染上市公司财务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关键词:环保督察;环境治理;河南省上市公司;企业绩效;重污染企业
本文索引:陈琪,岳靓.环保督察对河南省上市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J].中国商论,2022(07):-121.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2)04(a)--03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十九大报告又指出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过渡至高质量增长阶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基本理念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必然要求,其中的绿色理念就指明了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中国一直在探索符合当前发展道路的环境保护政策。我国的环境政策大都以命令—控制机制为主,确实能够改善污染现象。由于对环境的治理在前期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与人力,但效果在中后期才能显现,这与地方官员对政绩的诉求相违背。尽管中央政府不断加大环境规制力度,但环保污染事件仍屡禁不止。
等待环境库兹涅茨曲線中的未知拐点已经不符合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如何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对于推进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8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环保案件18732件,已经办结6761件,阶段办结4119件,立案处罚的污染企业达到1901家,同时问责地方党政干部234人。由此可见,此次中央政府改善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现状的决心异常坚决。
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终极目标是实现价值最大化。迫于环保督察组的压力,其必然需要强化环境责任履行和信息披露。那么在这类环境规制政策下,企业经济绩效的表现如何?
针对这一问题,本研究以河南省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环保督察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法构建回归模型,讨论环保督察对河南省上市公司企业绩效的影响。本研究以当下时政热点政策,即环保督察对微观企业行为影响为视角,完成备受关注的强波特假说检验,丰富相关研究文献。
2 基本理论与文献回顾
在过去,重污染企业提升企业绩效的代价是将大量三废排出,污染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却并未采取相应惩处措施。随着政府加强对污染行业的管控度,使得企业增加了对环境破坏的成本,最终企业行为受到环境规制的影响体现到了自身绩效上。国内外学者在环境规制政策如何影响企业绩效方面已有大量研究,但影响结果目前尚未有统一结论,主要集中于传统假说、波特假说和不确定假说。
2.1 传统假说
传统假说认为政府出台的环境规制政策使得企业成本增加,进而降低企业绩效(Gollop,1983),该观点最早由新古典经济学家提出。原因在于企业为应对环境规制政策,会在生产环节增加应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性支出(Gray和Shadbegian,2003),这部分支出挤占了企业常规的生产经营性投资,从而使其绩效下降。
2.2 波特假说
波特假说并不否认传统假说中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成本的增加作用,但波特假说以动态观点,认为额外增加的企业成本最终会被抵消,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是效率与技术能力低的体现,适当的环境规制政策可促使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创新补偿”效应来弥补企业因环境规制政策产生的额外成本,在提高企业绩效、节能减排的同时提高其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Porter,1991)。
2.3 不确定假说
不确定假说认为受不同行业类别与属性、内外部环境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会有差异(Lanoie P.,2002)。Alpay等(2002)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美国食品制造业的企业绩效并不受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而墨西哥此类行业的生产率在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下逐年提高。Rexhauser和Rammer(2014)利用2008年社区创新调查有关德国企业绩效数据,将环境规制政策分为命令型与自发型,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并没有全部支持波特假说。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数据
本研究以河南省A股上市公司2014—2020年的数据为样本, 筛选过程如下:选取河南省所有A股上市企业,之后根据行业名称和代码筛选出所有重污染企业,在剔除金融行业样本与财务数据缺失样本后,最终得到86家样本企业,486个观测值。对连续型变量在1%和99%分位上进行Winsorize处理(研究相关数据全部来自国泰安数据库)。
3.2 变量选取
3.2.1 被解释变量
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绩效ROA,采用企业财务指标总资产报酬率表示,等于净利润除以总资产余额。
3.2.2 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为表示i企业第t年是否受中央环保督察影响的虚拟变量,为是否为重污染企业,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的时间。其中,督察组于2016年入驻河南省,当且仅当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始对河南省上市公司展开督察时,重污染行业上市工业企业取值为1,其他企业取值为0;样本观测期在2016年及之后取1,2016年之前取0。此外,本研究将结束督察后的河南省所辖污染密集型行业上市工业企业视为处理组,即保留CEPI为1的取值。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央环保督察建立长期的“党政同责”机制以及之后的举措,这样也可以显现中央环保督察对上市工业企业绩效影响的时间效应。
3.2.3 控制变量
根据已有研究,本文选取与企业绩效有关的一系列变量作为研究的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SIZE),为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LEV),为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股权集中度(SOS),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经营性现金流量比(OFR),为经营性现金流与总资产比率;应收账款比率(RCR),选取应收账款与总资产的比值;产权属性(SOE)分为国有与非国有企业;销售增长率(SGR),选取企业当年减去上年营业收入之差与上年营业收入的比率。
3.3 模型设计
由于不同规模的企业生产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年份、地点之间也可能因为发展水平和政策波动而影响企业生产。为了排除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异质性对本文核心结论的干扰,本文采用固定效应面板模型来拟合数据,将重污染企业与非重污染企业分别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研究使用双重差分法构架回归模型,具体如下:
(1)
其中,为i企业第t年的企业绩效指标,为i企业第t年是否受中央环保督察影响的虚拟变量,为是否为重污染企业,是为1,反之为0;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的时间,在此不区分月份,统一认定为2016年,2016年及其以后为1,之前为0。为所有的控制变量,为个体固定效应,为年份固定效应,为误差项。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回归分析的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通过表1可知,中央环保督察对污染企业绩效产生相应影响。可以发现,中央环保督察变量的系数均为正,其回归系数分别是0.017、0.023、0.029,均在10%水平上显著,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对河南省重污染企业绩效产生了正向影响。考虑到受样本差异的影响,第(2)列加入了相应的控制变量以控制样本差异,结果显示为中央环保督察使企业绩效提升0.023个单位,同处于10%的显著性水平,相较于前者有所提升。第(3)列加入控制年份固定效应,企业绩效上升0.029个单位,仍处于10%的显著性水平。因此,从经济意义的角度而言,中央环保督察对河南省重污染企业绩效的作用是显著的。
上述结果表明,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符合波特假说,即适当的环境规制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中央环保督察对河南省上市公司的企业绩效具有提升作用。
5 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基于波特假说这一经典理论,选取2014—2020年86家河南省上市公司,采用雙重差分法,以环保督察这一准自然实验,针对当下热点的环境问题就河南省重污染行业企业展开了实证研究,为优化环保督察政策,推动河南省重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展提供建议。得出研究结论:环保督察作为环境规制手段之一,有助于河南省重污染企业绩效的提升,由此为支持波特假说提供有力证据。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在政府方面,应将环保督察这一科学合理的政策逐步常态化,创新合理环境监管政策与方式;设计环境规制政策时兼顾经济与社会因素,考虑不同行业企业的承受力,不应出现“一刀切”现象,可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环境规制措施,并通过执行结果不断改进相关政策;在企业方面,改善消极应对环境规制的思想,树立大局观,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在提升企业环保意识的同时,搭乘“环保”便车,提升自身研发能力与生产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实行绿色生产,在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也能够吸引各类资源,开拓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主动披露自身环保信息,在获得来自相关方信任的同时,凸显企业与产品差异化,扩大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Porter M E . America's Green Strategy[J]. entific American, 1991, 264(4):193-246.
Andrei S, Vishny R W . Politicians and Firms[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4(4):995-1025.
Alpay E , Kerkvliet B J . Productivity Growth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 Mexican and U.S. Food Manufacturing[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2002, 84(4):887-901.
王敏,黄滢.中国的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J].经济学(季刊),2015,14(2):557-578.
石庆玲,郭峰,陈诗一.雾霾治理中的“政治性蓝天”:来自中国地方“两会”的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16(5):40-56.
刘奇,张金池,孟苗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探析[J].环境保护,2018,46(1):50-53.
涂正革,邓辉,谌仁俊,等.中央环保督察的环境经济效益:来自河北省试点的证据[J].经济评论,2020(1):3-16.
陈迪,孟乔钰,石磊,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市场反应:基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J].中国环境科学,2020,40(7):3239-3248.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upervision on Performance of Listed Enterprises in Henan Province
Business School,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450001
CHEN Qi YUE Liang
Abstract: The current inconsistency betwee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in order to urge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l to shift from extensive to high-quality and green development, and to achieve win-win situation between high-quality econom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civilization, Reorganization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pprove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pection Plan in July 2015. At the end of 2015, 31 provinces are divided of five batches to carry out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inspections. The Plan stationed in Henan from July to August 2016 and survey comprehensively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2014-2020 corporate data of 86 A-share listed companies in Henan Province,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mpact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pection incident on the performance of heavy-polluting companies in Henan. The study finds out that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pection h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heavily polluting listed companies in Henan Province.
Keywords: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listed companies in Henan Province; corporate performance; heavy pollution enterprises
基金项目: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及传导机制研究”(21YJA630005)。
作者简介:陈琪(1973- ),女,河南郑州人,博士,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环境会计、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
岳靓(1996-),女,河南许昌人,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