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
——基于央行的视角
2022-04-07卢珊珊
●卢珊珊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电子计算机的逐渐普及和密码学等应用的蓬勃发展,面向零售业务高效交易结算的迫切需求,在线支付系统在欧美发达国家开始萌芽,助推了基于加密合约的数字货币系统技术的发展成熟。 但由于缺乏广泛的银行及商家支持,以及自身难以克服的安全交易技术体制缺陷,很快无疾而终。 21 世纪以后,各类非官方机构创建的数字货币相继提出,围绕如何建立安全可信的中间媒介开展了大量尝试工作,直到2009 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作为分布式运行平台成功解决安全交易这一痛点问题,它采用开源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 几乎不可能被破解篡改,比特币的普及推动了数百种其他加密货币的发明。
随着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技术牵引和探索应用,数字货币正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大趋势。 截至目前, 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央行数字货币相关工作。 美联储近几年一直从多个角度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潜在益处与风险。 2021 年7 月,欧洲中央银行宣布启动数字欧元项目,并希望在5 年内使数字欧元成为现实。 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击非法、普惠金融、有效调控等多方面考量,我国央行也在积极开展法定数字货币试点研究工作,完全自主研发的“中国芯”数字货币钱包已通过相关测试。
一、法定数字货币概述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
1、法定数字货币的定义。 法定数字货币是指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化形式的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具备货币的五项基本职能:其币值稳定,可以作为一种“价值尺度”;具备无限法偿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不会因为“贮藏”而失去价值,是各国央行用于调节货币流通量的重要手段;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能拒绝接受,可以作为“支付”手段;能够衡量世界各国商品的价值, 可以作为“世界货币”。
2、法定数字货币的划分
(1)按路径选择划分。 法定数字货币按路径选择划分可分为批发型法定数字货币和零售型法定数字货币。
批发型法定数字货币是央行不面向公众发行的数字货币,其用户为商业银行,一般多用于金融系统的清算与结算等。 批发型法定数字货币主要是为了提高大额支付系统的效率,提升金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部分小额支付系统发展较成熟的国家选择发行批发型法定数字货币,如加拿大、新加坡等。
零售型法定数字货币是央行面向公众发行的数字货币, 其用户包括企业、消费者等,一般多用于日常的支付结算等。 零售型法定数字货币主要是为了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提升用户的消费体验感,增强金融的包容性。
(2)按运营模式划分。 法定数字货币按运营模式划分可分为单层运营模式和双层运营模式。
对于幼女的保护不是一时的,而是长久的,是保护其长远发展的身心健康权利,使幼女不在卖淫嫖娼的泥淖中无法自拔,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知道性权利对自己的重要性,而不是去习惯用卖淫来获取物质享受的生活方式,以促进其人格的完善,这也是世界上主要保护妇女儿童的国际公约所倡导的。
单层运营模式是指央行直接面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的运营模式, 中央银行需要负责法定数字货币从发行到运作再到赎回的所有工作。在单层运营模式下, 所有用户须在央行开立账户, 用户间的每笔交易均直接通过央行系统完成。 该模式下, 现有清算机构将受到极大的冲击,并产生较高的金融脱媒风险。
双层运营模式是指央行先将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兑换给公众,中央银行仅需要负责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赎回,商业银行则负责账户管理、系统研发、客户维护等一系列工作。 该模式下,现有支付体系的核心无须改变,商业银行能继续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等服务大众。
图1 双层运营模式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特征
1、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的区别
(1)信用基础不同。 法定数字货币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的货币, 其价值稳定, 波动幅度较小;私人数字货币是以商业信用为背书的货币,其价值则取决于社会对其的“接收认可度”。 由于影响社会认可度的因素复杂多变, 私人数字货币的价值不稳定,一旦遇到超级事件,资本趋利避害的本性将导致私人数字货币的价值出现暴涨暴跌。
(2)发行机制不同。 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心化” 货币, 仅以中央银行作为其唯一的发行机构;私人数字货币是“去中心化”货币,其发行无须依赖任何机构,仅须根据特定的复杂算法产生。
(3)可控程度不同。法定数字货币属于“可控匿名”,其每笔交易均上报到中央银行进行集中处理,尽管个人、商户以及未经个人授权的商业银行均无权限查看客户的交易信息, 但中央银行对客户的交易信息具备完全的查看权限。 中央银行可通过对交易信息的分析, 精准追踪洗钱等犯罪活动。 私人数字货币属于“完全匿名”,其任何交易均无法进行追踪,“完全匿名” 的模式在保护了客户个人隐私的同时, 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
2、法定数字货币与移动支付的区别
(1)本质不同。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是货币,世界各国目前对于数字货币是否应该计息尚无定论, 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为代表的不计息法定数字货币属于M0 (流通中现金)范畴;移动支付的本质则是交易工具,而非货币, 移动支付是通过各类支付平台, 如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完成交易,支付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充当了钱包的角色。
(3)使用方式不同。 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 即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无须借助网络, 只需打开数字钱包碰一碰即可完成交易; 移动支付则需要交易双方在联网状态下才可正常使用, 一旦网络中断, 交易便无法进行。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会计处理
法定数字货币作为新形态下的M0,是对传统M0 的补充与替代,短期内,法定数字货币将与现金共同构成M0;长远来看,法定数字货币将逐渐取代现金。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确认与计量
法定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具备相同的属性,其本身并不具备任何的价值,且币值波动极小,因此,应该按照法定数字货币的币值进行确认与计量。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科目设置
法定数字货币是具备货币基本职能的数字化形式的货币,其本质仍是一种信用货币,可以将法定数字货币看做是电子化形态的M0。 为了科学规范地管理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增设“法定数字货币”一级科目,或在相关会计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进一步细分“现金”和“法定电子货币”。
以中央银行的会计科目为例, 用于反映流通中货币量变化情况的“流通中货币”科目,用于反映本单位业务库以及商业银行向发行库交存或支取现金情况的“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用于核算发行基金出库、入库以及库存情况的“发行基金”科目等,均应分设“现钞”“法定数字货币”作为其二级科目。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会计核算
1、投放。 法定数字货币投放,指中央银行发行库的发行基金通过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投放到社会,即“发行基金”通过“投放”进入了流通领域,成为了“流通中货币”。 见表1。
表1 中央银行各级行会计分录(投放)
2、回笼。 法定数字货币回笼,指商业银行将超过业务库存限额的现金, 缴存至中央银行的发行库,即“流通中货币”通过“回笼”退出了流通领域,重新回到“发行基金”的形态。 见表2。
表2 中央银行各级行会计分录(回笼)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分析
目前,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采取的是一种“中心式”记账模式,即参与者以自身作为记账主体进行分别记账。在该记账模式下,无法看到每一笔经济业务资金流转的全貌,也无法保证每个记账主体账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法定数字货币的“分布式记账”则属于“去中心化”的记账模式,即每笔交易均会通过网络发布到各个节点,再根据“共识机制”确认每笔交易的有效性。“分布式账本” 记录了网络中每一位参与者的经济活动, 所有网络的参与者均可共享账本的副本。 法定数字货币带来的记账模式的变化,将对央行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会计监督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将完善央行的会计监督体系。 现阶段,央行的会计监督主要是通过会计手段重点审查各机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 究其原因,现行的“中心式记账”模式导致的信息不对称极大程度上妨碍了央行对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央行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确认机构的账实、账证是否相符,各机构之间的账账是否相符等,以防止机构篡改、伪造账本。 法定数字货币的“分布式记账本”中的每笔交易信息必须获得网络中所有主体的共识才能被记录,这种“共识机制” 保证了网络中所有主体账本间的一致性, 同时也加大了账本被篡改或伪造的难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因此,法定数字货币得到推广后,央行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无须耗费过多精力在审查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有效性上,而能将监督重点放在审查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上。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财务报表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将提高央行财务报表的质量。 现阶段,央行的财务报表一般按月、季、年进行披露,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且部分中央银行出于保密等因素的考虑,所披露的信息未必能做到真实、 完整。 法定数字货币的实时记账原则, 能够极大程度地提高央行财务报表的及时性,甚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够获取实时资产负债表。 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分布式账本”难以伪造、 篡改的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央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会计转型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将加速央行会计工作的转型。 现阶段,传统会计模式的低效性导致央行会计人员耗费大量的精力在记账、 对账等重复性高、难度低的基础核算工作上。 同时,为防止票据、账本等被篡改,央行会计核算资料均以纸质形式留档备份, 即便在电子支付盛行的今天, 会计电子化在央行系统的推进仍存在较大的阻力。 法定数字货币记账方式的实时性、严谨性能够将央行会计人员从繁杂琐碎的基础工作中解放出来, 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会计管理等新的工作中。 同时,“分布式记账本”的技术优势能为会计电子化的推进扫除大量障碍, 加速实现央行会计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
(四)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货币发行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将降低央行货币发行的成本。 现阶段,央行在货币发行过程中,印刷、储存、调运、清分、复点以及销毁残损币等环节均会产生较高的成本。 由于传统纸币的造假工艺在不断进步, 央行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研究如何提升纸币的防伪技术, 而随着防伪技术的不断提高,纸币的印刷成本也在节节攀升。 法定数字货币的成本则主要产生于研发阶段, 一旦研发成功,法定数字货币可反复循环使用,其在流通环节的成本极低。 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不断推广,央行的货币发行成本将不断降低。
(五)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支付清算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将助力央行支付领域反垄断工作。 现阶段,跨境支付体系是由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导建立的, 属于一种高度中心化的支付体系, 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主权, 并逐渐成为了发达国家用以制裁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手段。 当前的跨境支付体系一方面凭借其近乎垄断的地位, 收取全球使用者高昂的费用,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竞争,技术进步尤为缓慢,至今无法解决其安全性差、效率低等弊病。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为央行重建跨境支付体系带来了契机。 法定数字货币能够通过区块链网络在跨境贸易中直接连接交易双方,实现点对点跨境支付, 彻底摆脱对清算组织的依赖,其在交易过程中,展现的实时性、安全性等优势,恰是目前跨境支付体系所需改进的方向。各国央行有动力基于法定数字货币重建跨境支付体系,以全面提升跨境支付体验,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打破美国在跨境支付领域的霸权。
(六)法定数字货币对央行反洗钱工作的影响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将提高央行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 现阶段,央行的反洗钱工作主要是通过系统上报可疑交易再进行人工分析, 一方面,央行为了避免疏漏,反洗钱系统的触发条件设置偏低, 导致系统上报的可疑交易精准度较低,后期人工分析的工作量大,难度高。 另一方面,犯罪分子在掌握了反洗钱规则后,能够通过各种或难或易的操作, 规避反洗钱系统的触发上报。 法定数字货币的用户在后台均为实名制,央行能够掌握全部用户的真实信息。 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天然具备可追踪性, 每笔资金的流向都会传至央行后台, 而分布式记账的特点也保证了交易信息的真实性。 央行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 对法定数字货币交易系统后台海量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追踪, 能够极大地提升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
四、政策建议
(一)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只有保持适度的独立性, 才能从专业的角度出发, 不受政府干扰地制定并贯彻执行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和政府所处的位置不同,其目标很难时刻保持一致。 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维持本国的币值稳定, 而政府若从维系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则与央行的目标一致,需要抑制通货膨胀; 若从弥补财政赤字的角度出发, 则需要加大货币供应量, 从中获取“铸币税”。 法定数字货币在流通中的便利性将加速货币的国际化,货币的国际化又将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财政政策把控的难度,政府极易从短期利益出发,选择过度增发法定数字货币。因此,各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避免超发的法定数字货币引发全球范围内的通货膨胀。
(二)及时修订会计准则,规范法定数字货币的核算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记账方式等均与传统货币截然不同, 在现行会计准则框架下,法定数字货币的会计确认、 计量等规则并不明晰,法定数字货币价值的准确性受到严重影响,需要及时完善现行会计准则,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环节的会计处理规定,只有健全、规范的会计准则,才能够为下一步制定相关会计制度提供重要依据。
(三)合理优化设计机制,维持支付体系的稳定
中央银行在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时,应根据推进进度,不断优化设计机制。 在法定数字货币推行的初期, 中央银行应该优先选择双层运营模式。 在该模式下,商业银行等机构仍担任与现在相似的角色, 传统支付体系在该模式下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 同时,在该阶段,中央银行应该选择推行不计息法定数字货币, 避免强大的冲击造成严重的金融脱媒现象。 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普及阶段, 中央银行应该逐步推行计息法定数字货币,并将其打造成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由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安全性远高于银行存款,因此一旦法定数字货币开始计息,其利息便决定了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央行则可通过调整法定数字货币的利率,调控银行存款的利率。 在法定数字货币应用的成熟阶段,中央银行应该合理制定数字货币钱包管理费。 数字货币钱包管理费的收取,能够打破零利率下限的约束,即能够实施负利率政策。 负利率政策的出现,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投资、居民消费,是对传统货币政策工具的丰富。
(四)充分利用共享数据,展开数据监测分析
中央银行作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机构,能够在系统后台获取全面准确的海量数据,央行利用这些数据,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适当开展数据的监测分析,将有助于推进全面工作。 央行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能够全面精准地掌握资金的流向,分析判断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为下一阶段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据。 央行在监管过程中,运用大数据分析,能够快速判断数据的真实性、账务的准确性、交易的目的性,从而精准打击涉黑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央行在指导商业银行过程中,适当共享数据,能够助其客观准确地判断企业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从而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