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关系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社会责任的调节作用
2022-04-06李秀萍
李秀萍
(山东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0 引言
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吸纳就业、激励创新以及促进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功不可没,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9年4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促进企业创新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21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年底,并给予相关金融机构以激励。国家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方针表明了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可以看到,小微企业因其固有的体量和属性局限,其创新难度较大中型企业要困难许多,这也容易导致小微企业很难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鉴于此,考察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问题以及其背后的机制,对探索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与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关系”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助力企业的创新与发展,良好的政企关系能够帮助企业获得优质资源和缓解信贷约束(黄宇红和捷梦吟[1],2018;戴亦一等[2],2014)。小微企业不同于大中型企业,其固有的属性决定了创新与发展的难度要高很多,为此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甚为重要,这不仅能使小微企业走得更远,也能飞得更高。小微企业主动建立一些政企关系能够为其谋求一定的贷款、税收补贴、政策优惠等好处,对促进其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不少研究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帮助建立一定的政企关系(李姝和谢晓嫣[3],2014)。从整个宏观层面看,近年来随着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不断提升,以及信息化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企业更加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是极其重要的,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使得企业社会声誉得以提升,有助于吸引技术人才,创新人才的引进必然使得企业能够持续创新(Bhattacharya C B.[4],2008)。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建立一定的政企关系,为创新发展提供外部基础。创新对于小微企业来讲可以说是重中之重,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必然要创新、改进,而政企关系的确立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外部资源,如缓解融资约束等(于蔚等[5],2012)。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发现,目前的研究文献大多基于关系与企业创新的关系,而从社会责任角度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的相对较少,针对小微企业方面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试图指出一条清晰的促进小微企业创新的现实路径及其作用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创新和发展。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文将以企业所有者的行业协会关系作为政企关系的指标,试图研究政企关系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进一步从社会责任的视角来讨论这一过程的影响机制。
1.1 政企关系对小微企业创新影响
企业创新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想要实现技术创新必然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做支撑,保持良好的政企关系可以使得企业能够对市场变化及时作出反应,通过政府制定合适的政策来促进企业创新(李德山等[6],2021)。影响创新的一大约束为融资约束,良好的政企关系能为企业带来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等利益,进而促进企业创新(戴亦一等[2],2014;于蔚等[5],2012;罗党论等[7],2009)。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各方面的“微小”使得良好的政企关系显得更为重要,当前是政府大力鼓励万众创新的时期,建立政企关系可以使得企业能获得较多的创新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信息,也对创新产生助推作用。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1:良好的政企关系对于小微企业创新行为具有促进作用。
1.2 社会责任对小微企业创新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建立良好声誉向利益相关者传递正面信息,其中就包括诸如政府、金融机构等,进而能够获得更多地贷款和融资(孙回回[8],2010;Ju J[9],2015),为企业创新提供资金来源。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企业往往在获取新的知识上更加得心应手,能够获得更多的创新方面的信息(Benfratello L[10],2008),为企业创新提供必要的知识支撑。此外,企业履行诸如捐赠行为的社会责任,是在向社会传递企业价值文化,具有正向引导作用,有助于企业吸引核心技术人才,助力企业创新(Bhattacharya[4],2008;Cumming D[11],2016)。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2:履行社会责任对于小微企业创新行为具有促进作用。
1.3 政企关系、社会责任对企业创新影响
小微企业天然受到歧视,良好的政企关系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使得企业维持甚至提升政企关系。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更容易获得政府认可,有助于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资源,缓解企业创新的融资约束难题(顾群等[12],2019)。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H3: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的交互效应能够促进小微企业创新。
2 研究设计
2.1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数据库(CMES)来自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在2015年收集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小微企业数据,除新疆、西藏、青海、港澳台地区,样本囊括了全国28个省约6000家小微企业,样本指标涵盖财务、管理、投融资、政府补贴、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详细信息。本文在此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清理以求获得研究所需数据。
首先,本文先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筛选出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其次,在筛选出小微企业样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剔除了金融行业,并且清理了员工数、营业收入、总资产缺失以及非正的数值,剔除信息缺失的样本。
2.2 关键变量的设计与统计分析
考虑到本文采用的是CMES2015的小微企业数据库,创新有所以借鉴黄宇虹和捷梦吟[6](2018)的做法,创新变量包括是否有创新、是否有创新成果、创新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等。政企关系界定较为宽泛,包含企业和政府之间进行活动所需要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本文根据CMES2015调查问卷及李德山等[9](2021)的做法,采用“是否加入相关行业协会”作为政企关系的代理变量。关于社会责任变量的度量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定义,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通过捐赠以及缴纳税费可以向社会传递信号和正能量,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基于此,参照李姝和谢晓嫣[3](2014)的做法,本文主要从“企业是否进行公益捐赠”“公益捐赠总额”“企业缴纳的税费总额”三个方面测度社会责任。
此外,本文还探讨控制其他因素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
首先,控制了企业最主要所有者的一些特征变量。如最主要所有者的年龄、学历、受教育年限、过去是否有创业经历、过去是否有工作经历。从年龄上看,年轻的企业所有者预示着思想更先进且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更容易创新且创新的积极性更强,可以预见企业所有者的年龄和企业创新应该呈现负向关系。从企业所有者的学历和受教育年限来看,学历较高的企业所有者接受的知识越多,与创新成果利用和转化相关的能力也越强。因此,可以预见最主要所有者的学历和受教育年限与企业创新效果两者呈一定正相关关系。从主要所有者过去的经历来看,过去参加过创业或者有工作的企业所有者,往往具有更强的市场敏感度和更远见的认识,对于创新对企业发展的作用认识更为深刻,更能促进企业创新,可以预见企业最主要所有者的创业或工作经历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为正。
其次,本文还控制了企业层面的特征变量,包括企业的员工人数、资产、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所属行业等。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往往呈正相关关系,根据经典的内生增长理论,营业收入和资产较大的企业资金相对较充裕,用于研发的资金通常也较多,企业员工人数较多,进行科学研发的人员通常也较多,因此大的企业往往更重视创新,且更容易将创新转化为成果。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来看,由于企业创新具有风险大、周期长的特点,所需的资金投入较多,如果企业负债较高,创新就容易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创新夭折。由于数据可得性,本文所采用数据库无法识别所有负债,借鉴黄宇虹和捷梦吟[1](2020)的做法,采用银行借款和民间借款总额测度企业负债总额。本文还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CMES样本中关于行业的分布,将所有企业细分为23个行业。此外,鉴于研究样本的有限性,避免因哑变量较多导致模型估计结果不稳定,本文还采用了各省的人均GDP来控制地区之间的差异。
本文采用的主要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和表2。变量R&D、R&D output均值分别为33.3%、18.5%,说明在样本企业中44.4%的创新并未产生专利成果,即以失败告终。从企业政企关系的指标看,在小微企业中约有32.5%的样本企业存在政企关系,说存在政企关系的企业较为普遍。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来看,小微企业主动参与捐赠的比例达到28.2%,在企业的捐赠额方面,有些企业没有参与捐赠,而有些企业捐赠额的对数值达到14.91%,可见企业间的差异较大。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 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为了检验政企关系、社会责任与小微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本文构建如下Probit模型:
prob(rd=1)=α0+α1guanxi+α2control+εi
(1)
其中,被解释变量rd代表企业创新,当企业有创新投入时,变量rd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此外,借鉴黄宇虹和捷梦吟[1](2020)的思想,本文还进一步使用企业研发总支出rd_spend和是否成功申请到专利rd_output作为方程1的被解释变量,并用tobit模型进行重新估计。解释变量为政企关系、社会责任以及两者的交互项,本文将分别解释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控制变量包括企业层面的年龄、学历、受教育年限、既往经历、资产、员工数、资产负债率等和宏观层面各省份人均GDP等,ε为随机扰动项。
3.1 基本回归结果
表3报告了Probit和Tobit模型回归后的边际效应。从结果中可以看出,企业加入相关行业协会界定的政企关系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显著为正,这说明政企关系不仅会显著增加企业创新投入,还会增加创新成果形成的几率。具体来看,加入相关行业协会的企业比没参与相关行业协会的创新以及形成创新成果的概率显著增加,分别为17.0%、4.63%。
表3 政企关系与小微企业创新
进一步,以社会责任为主要自变量对创新进行回归。从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企业主动参与捐赠这一社会责任的履行有助于提高企业主动创新以及创新成功的概率,分别提高17.4%和13.9%。企业创新与社会责任的履行显著正相关,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而企业创新成功的概率与社会责任呈正相关但并不显著,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信号理论,这可能是因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向社会传递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助于募集资金进行研发创新。而创新能否成功取决于多种主观或客观的因素,企业自身的能力和社会环境都可能会影响创新成功的概率,而履行社会责任会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创新成功的概率。此外,从控制变量来看,企业资产每增加1个单位,企业主动参与研发创新以及创新成功的概率将会分别提高5.65%和2.05%,并在5%和1%的水平下显著,可见资产的增加将显著增强小微企业的创新。
表4 社会责任与小微企业创新
3.2 机制分析
考虑到政企关系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创新也有显著的推动作用。表5将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做交互项,系统考察两者对小微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从表5中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政企关系(institute)与社会责任(dona)的交乘项在5%的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说明企业在主动参与捐赠这一社会责任的履行会增强政企关系与小微企业创新两者之间的正向作用,使得企业更容易创新。
表5 政企关系、社会责任与小微企业创新
3.3 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借鉴相关文献主要进行了两种稳健性检验。①将因变量创新换成研发支出,回归结果依然显著,即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创新支出具有显著的正向推动作用,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见表6)。②分样本回归。考虑到东西部地区面临的竞争环境不同,可能导致不同的机制在区域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表7的回归结果表明,相比中部地区,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对于小微企业创新的提升作用在东部和西部地区更为明显,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的金融结构更为发达,资金较为充裕,而西部地区政策扶持力度较大,也有助于创新导致的(见表7)。
表6 稳健性检验(研发支出变量)
表7 政企关系、社会责任的地区异质性
4 结语
小微企业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国家鼓励万众创新的重点群体。基于此,本文试图从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履行这一角度探讨小微企业创新的背后影响机制。在小微企业群体中,政企关系确实较为普遍,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能够在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寻找替代机制,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借助CMES小微企业调查数据库的实证分析发现,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均能显著提高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主动参与创新以及创新成果形成方面都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强化政企关系对小微企业创新的正向作用。通过稳健性检验发现,政企关系和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依然显著,而东部西部地区较中部地区企业创新效果显著,这说明确实存在地域影响效应的异质性。通过本文研究可以发现,小微企业通过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内生发展的重要战略,可以实现市场和企业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