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羹』
2022-04-05胡以存
□胡以存
“羹”在古代饮食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究为何物,后人理解各不相同。王力先生主编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训为“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的食物”。《辞海》谓“本指五味调和的浓汤。亦泛指煮成浓液的食品”。《辞源》也二义并举:“用肉类或菜蔬等制成的带汁的食物”“汤”。《汉语大字典》更列三义:“用肉(或肉菜相杂)调和五味做的有浓汁的食物”“用水果或蔬菜做成的汤汁”“烹煮”。学者进一步的研究,多在二者之间有所取舍,或指其为汤,如王学泰、石凌虚等,或偏重于食物(菜肴),如宋玉珂、王作新、黄金贵等。
古代典籍中涉及羹的文献资料,差不多已搜罗殆尽。材料相近,结论却不尽相同,最主要的原因大约在于训诂重在追究语义,对羹作为菜肴所承载的时代变迁及文献资料的具体语境有所忽略。作为菜肴,羹历史悠久,又为日常必需,故不同语境中的叙述者对羹的具体表述有所侧重,不能视为全面、严谨的定义。“名者,实之宾也。”考察羹为何物,似应将其置入烹饪史坐标系中,追本溯源,循名责实,从羹的源流衍变结合具体的语境来释读文献资料,才能全面准确地认识它。
羹字原始
“熟饪”用火,“自从人类开始用火之后,就掌握了烧烤法,这是最早出现的烹饪方法。古代称为炙,具体又分为燔、炮、炙等”。即所谓:“(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以炮以燔,以烹以炙,以为醴酪。”(《礼记·礼运》)但是,烧烤法过于简陋、原始,大约在距今一万年前后,与农耕文明几乎同步,陶器的发明使煮食普及开来。
羹,正是陶器鬲加工肉食而成的产物,故人们提到羹时常常强调肉而忽略汁。如颍考叔“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隐公元年》)杜注明其意“食而不啜羹,欲以发问也”。则此处“食舍肉”当与“食而不啜羹”同义,肉即“君之羹”。
当烹煮成为先民最常用的食物加工手段时,人们会更加强调食物的材质以相互区分,如“肉谓之羹,鱼谓之。肉谓之醢,有骨者谓之”(《尔雅·释器》)。这里集中解释羹、、醢、等诸多食物,即“别鱼肉所作食味之名也”。故“孙氏以为,肉,作羹之物,因以名云”(《太平御览》卷八百六十一)。因此,《尔雅》此处重在区分食材,而非对羹作严谨的解释,真正完整的释义是“肉之所作名羹,鱼所作名,以肉作酱名醢,有骨相杂者名”。
反过来,当人们面对由不同手段加工而成的肉食时,便会有意识地强调烹饪方法的差异。与植物块茎果实不同,肉食加工除煮之外,还可以采用烧烤法,或制成肉酱(醢)。烧烤而成的熟肉是没有汤汁的,故而强调肉汁多半跟烹煮方法密切相关。《广雅》将、、、羹等并列,因这四个字均与肉相关,所以释“羹谓之”便是特意强调汁,故王念孙疏曰:“《太平御览》引旧注云:‘肉有汁曰羹。’《释名》云:‘羹,汪也,汁汪郎也。’之言汁也,字亦作。《士昏礼》:‘大羹,在爨。’郑注云:‘大羹,煮肉汁也。’”
因此,先民创造羹字,强调了羹在制作中的两个基本要素:食材与加工方式。在不同语境中,这两个要素不能等量齐观,释羹便各有侧重:同样以烹煮方式加工,会强调羹的材质,突出羹为肉食;同样面对肉食,则会强调烹煮加工的手段,突出羹为水煮,有汤汁。
五味盉羹
在早期渔猎文明社会中,肉类与谷物等均是人类重要的食物。随着农业文明的兴起,肉类仍是农耕文明社会中人们重要的蛋白质来源,但只能处于辅助地位,主要作为菜肴食用。故先民造字,煮米为饭则曰粥,煮肉为菜则曰羹,二者判然有别。
当饮食文明兴起后,出现了主食与菜肴的区别。胡志祥先生将先秦饮食结构归纳为三型五式,其中“基本型”(饥民、贫民、居丧等)为“食(饭)+饮”,“普通型”(平民)为“食(饭)+羹”或“食(饭)+羹+膳”,贵族和王室的饮食更增加了羞、珍、酱等品种。一般说来,主食不加调料,需要菜肴调和五味,另有酱、豉、醢、醋等调味品以佐餐。“凡人所食,羹饭为主,助以杂物”,作为人们日常所需的最基本的食物,“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礼记·内则》)
羹是最主要的菜肴,承担着调味佐餐的重任,《说文》便径直云“五味羹”。用炮、烤、炙、烹等方法加工的肉食,绝大部分是在食用而非烹饪环节中添加佐料,烹煮而成的羹则不然,在烹饪时将调料加入水中,形成有味道的汤汁,进而使肉食也富有味道(直到今日,我们还在使用“入味”这个词)。“凡味之本,水最为始”,古人说羹五味调和,是强调其味在汁,并非说羹本身为有味的浓汁。五味羹,严格说来,是以水为媒介,肉或蔬菜才是菜肴最基本的内容。
当然,五味调和是烹饪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先民在最初以鬲煮肉时,也仅仅只能做到加工熟食,无法讲究味道。最早的羹是简单的白水煮肉,《周礼·天官冢宰》记:“祭祀共大羹、羹。”《尔雅》释大羹为:“大古之羹也。不调以盐,菜以其质,故以瓦器盛之。”“菜以其质”,即是食材的本来味道,故后人理解“肉汁不致五味曰大羹,太古之羹也,整块煮熟不和汁者,古人贵质之义也”。今日很多地方祭祀仍用无盐白煮(或放极少量盐)的肉作为祭品。所谓“大羹,肉,郑司农云,大羹,不致五味也”,肉汁本来是羹和五味的关键,这里特意强调是针对“不和盐菜”的特例而言。如果将羹直接理解成肉汤本身,很显然是不对的。
五味之中,咸与酸最为重要,古人有“若作酒醴,尔惟麴蘖。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尚书·说命》)的说法。羹如何调味?“作羹者,盐过则咸,梅过则酸,盐梅适中,然后成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饮食愈加讲究,味道越发丰富。开始仅就四季各有针对,“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周礼·天官冢宰》)。接着便讲五味调和,“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子,以平其心”。至《吕氏春秋》时,羹的制作便真可以称得上是烹饪艺术了。
羹、汤辨
随着烹饪手段的多样化,羹在菜肴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张光直先生认为继用火及农业的出现之后,中国饮食史上“第三次的重要突破是‘面食’的输入”,以及“和面食同一时期的饮食变化则是出现在烹饪方式中的炒”。炒用于烹饪菜肴,最早的记载应见于《齐民要术》。
炒是现代烹饪最重要的一种方法,速度更快、能源更省、做法更有弹性。炒菜与羹最大的不同,是它以油(而非水)为主要导热体,炒菜中汤汁分量极少(原材料含水,或者水炒)。但是,当羹作为早期菜肴的主要形式逐步淡出人们的日常饮食时,又出现了与羹极为相似的新的菜肴品种——汤。
现代人对于作为菜肴的汤的理解,虽小有参差,但基本一致。如《辞海》对“汤”的释义是:“食物加水煮熟后的液汁。……亦指水多菜少的菜肴。”《汉语大字典》对“汤”字的解释,则更直接,为“带液汁的菜;熟食的液汁”。汤字的原始意义是什么,又是如何衍化的,姑且不论,我们还是能看出羹与汤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相较于《汉语大字典》的释义,《辞海》似乎对汤的特点把握得更为准确,因为它着眼于水,强调是“水多菜少的菜肴”,而非泛指“带液汁的菜”,后者与王力先生所谓“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的食物”几无区别。羹以菜蔬为主,而汤以液汁为主,从表面上看,可以直观地体现在汁水的多与少,但本质上却源于二者烹饪方法的不同,水只是羹烹煮加热的媒介,但它却是汤的主体。食羹为“啜”,也可以使用筷子(“羹之有菜者用,其无菜者不用。”《礼记·曲礼上》),而汤便只能“喝”了(当汤中有大块的食物时,人们常常将其提出单列,而将汤的意义缩小为汤汁,如俗语中对“吃肉”“喝汤”的区分与强调)。
由于羹是早期人们主要甚至唯一的菜肴,故而在烹饪时力求食材多样,营养丰富,味道鲜美。羹在烹饪时,精心加工,将肉切割较碎,熬制较长时间,或者加上其他物品来调和,如“ 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最常见的则是加,即“以米和羹也”。凡此种种,使得羹中的液汁非常浓稠,以增加其口感与营养。
即使羹中的原材料发生很大变化,甚至已不明显,其液汁也与汤不同。如不禄羹(又名“不乃羹”),“羹以羊鹿鸡猪肉和骨同一釜煮之,令极肥浓,漉去肉,进之葱姜,调以五味,储以盆器,置之盘中”,虽然漉去其中的肉、骨等,但这极肥浓的液汁,放置之后应近乎半流体,外观在某种程度上与今日的鱼冻或鸡蛋羹相似。事实上,鸡蛋羹与鸡蛋汤截然不同,是当今人们区分羹与汤的最佳范例。
结论
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词语的外延与内涵或有临时的变化,但这只是语用的临时意义。阅读、理解文献资料时,应当对这些临时语用变化予以辨析。从烹饪、食用等方面考察,似乎可以更完整地认识作为菜肴的羹。
作为上古、中古时期人们最常食用的菜肴,羹遍指烹煮加工而成带有液汁的肉食与蔬菜,种类繁多,因此,在加工方法、材料来源、外在形态及进食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有细微的差别。“其常食之羹,鸡犬兔及脯皆和米屑作之而不用蓼。又有菜羹,但有盐菜。《内则》所谓羹,堇葵薇之类皆可作之。”但羹为菜肴,用以佐餐的基本功能没有改变。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于羹越来越陌生,很容易将羹与汤两种食物混淆(如银耳汤与银耳羹的称呼等),或者最多觉得羹更古雅。但是,毕竟羹的历史悠久,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其生命力一直在延续。人们普遍还是会有或清晰或模糊的认识,羹虽有汁,但重在食用菜蔬,而汤则否,它更偏于饮品。今日的胡辣汤、羊肉汤等,外观与制作非常接近古人烹羹,但它还是偏重汤汁而非菜蔬,将其归类为汤是实至名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