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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棚与岭南水乡地方社会

2022-04-05李书齐

寻根 2022年5期
关键词:凉棚沙田水乡

□李书齐

珠江河口三角洲地区河网密布,自清雍正年间以来大量“沙田民”上岸,“沙田民”上岸后受到周围广府、客家文化的影响,形成了许多别具特色的传统水乡村落。在这些村落中,凉棚不仅是一处人文景观,同时作为公共空间还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随着社会变迁,凉棚的形态及功能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沙田民上岸与凉棚的出现

作为岭南水乡村落独特人文景观的凉棚,其起源与明清以来珠江河口三角洲“沙田民”聚落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关系。成书于明末清初的《广东新语》中就记载了沙田民的“围海造田”的行为:

古时五岭以南皆大海,故地曰南海。其后渐为洲岛,民亦蕃焉。东莞、顺德、香山又为南海之南,洲岛日凝,与气俱积,流块所淤,往往沙渐高,植芦积土,数千百亩膏腴,可趼而待。而农民又辄于田边筑坝,以致封岸之田崩没,而流其泥沙至坝,以为浮生,以故争讼日甚,有司者每不能平。使能于沙田已报税者,按籍给之。

最初,沙田民栖居于小艇之上,直至雍正七年(1729年)沙田民被允许上岸,他们在珠江河口三角洲地区密布的河涌的堤坝上广建茅寮以栖身。《香山县乡土志》中记载:“雍正七年,诏令民有能盖屋栖身者,许其在近水村庄居住,本以示一视同仁,自是泛宅浮家之辈,且有更易姓氏以自附于大族。”

根据田野调查中的一些老人回忆,珠江河口三角洲乡村传统凉棚的建筑构造与沙田民的茅寮相同,此外在当地方言中,“茅寮”也多被称为“棚”,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岭南水乡村落中的重要景观凉棚最初的起源与旧时沙田民上岸栖身的茅寮有着密切的联系。搭建茅寮,一般先要在水上用岭南地区较为常见、廉价的杉木打桩,然后在桩上搭起棚架。茅寮内部多以杉木或竹木做柱,以竹木做椽,顶部以稻草、甘蔗皮、甘蔗叶为定盖,四周用杉皮、稻草混合泥浆抹为墙面,一些有条件的人家会用泥砖垒砌陆地一侧的墙体。个别条件比较好的家庭的茅寮会盖到两层,底层放置农具,上层住人,这种家庭在当地也被称为“高棚仔”。一般茅寮的面积为20平方米,由于杉木长期泡在水中易被腐蚀,一间茅寮的使用寿命仅为十年左右。为了有效防止火灾,茅寮之间皆相隔一定的距离。

岭南水乡地区的许多地名如“寮步”“樟棚”都被认为是与这种水边木质建筑有一定的联系。茅寮是智慧的沙田民适应、利用珠江河口三角洲特殊的自然环境的产物。其所用的建筑原料在岭南地区较为常见。岭南炎热多雨,由于水的比热容较大,河涌附近的微气候较陆地之上更为凉爽,茅寮建于河岸边较易散热。由于珠江河口三角洲河网纵横的地理特点,茅寮建于水边也方便了沙田民利用舟楫下地劳作以及来往交通,在过去一些河涌边常建有供农人田间休息的公共茅寮,因此在岭南水乡当地也有“水落劳作,水涨回棚”的说法,这种田间地头的公共茅寮,也被当地人认为可能是凉棚的最初起源。

凉棚在传统岭南水乡社会中的功能

沙田民上岸后便与广府民系、客家民系之间的交往交流日益紧密,大量的沙田民开始“广府化”“客家化”。当时,流行于广府、客家村落且更为舒适耐用的以泥砖或青砖建造的“直头屋”“行头扒屋”“明字屋”开始取代涌边的茅寮成为上岸沙田民最主要的居住空间。茅寮或凉棚便只能成为居住空间的补充。传统民居空间面积极小,一般“直头屋”以及“行头扒屋”使用面积仅为20~40平方米,即使富裕人家较大的明字屋使用面积也不超过50平方米。家屋面积的限制必然无法满足家庭人口增长的需求。因此岭南水乡农村多将幼年男性在五六岁时,送至凉棚集体居住,直至成年后结婚。

“茅寮”与“凉棚”建筑形式上相同,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凉棚具有高度的社会公共属性,当一座茅寮成了未婚、未成年男性集体生活的主要空间之时,其性质也就从“私人空间”转变为“公共空间”。传统的凉棚与茅寮在空间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传统凉棚多为两层空间,上层用于未成年男性居住,下层则被作为休闲、娱乐、社交以及储物的场地。此外,作为岭南传统村落中公共空间的重要象征——榕树,就出现在了凉棚附近并与其一道组成一种具有社会性的公共景观。凉棚的“集体生活空间”性质使其成为未成年男性“社会化”的重要场域,其承载了对未成年男性濡化教养的重要社会功能。在传统凉棚的生活中,集体内成员要服从其内部的纪律与秩序,“大言悉听”和“不犯众怒”一般是凉棚生活中的两条重要记录。所谓“大言悉听”,即所有人都必须服从棚长以及集体内年长者的绝对权威。“不犯众怒”中的“众”有两层含义:一者指“出众者、能服众者”,即凉棚内不可顶撞年长享有较高威望的男性;二者为凉棚内的大众,即在凉棚内当与人为善,遵守纪律,讲信修睦。凉棚内的小集体会通过公共选举推选棚长,棚长对内管理公共收支。凉棚内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将收集的尿液、粪便作为肥料出售,一些因“共同志向”而组建的凉棚集体会通过组织集体劳动获得收入并购买少量的公有田作为经济收入来源;凉棚的主要开支即是用于其修缮。同时棚长也管教其成员遵守纪律秩序。据童年时在凉棚中生活过的老人回忆,当凉棚内的小孩违反“棚规”时棚长可当家长之面责备管教,父母不得出面阻拦。棚长对外也有保护其成员不受欺负的义务。在凉棚集体成员的心目中,棚长是一个大家庭中兄长的角色。棚长以身作则影响着男性青少年的成长,当地老人回忆,凉棚里的许多小男孩在长大后出于责任感、自豪感往往都积极竞选棚长。

当地人认为,岭南水乡男性自幼在凉棚中的“社会化”过程中树立起遵守秩序、讲信义的“契约精神”。在岭南水乡广府化、客家化的沙田民传统社会中,国家力量长期真空,宗族力量也长期分散且微弱,当地社会能长期保持和谐稳定,秩序井然,与当地男性自幼在凉棚中的“社会化”过程中所养成的“契约精神”不无关系。正如日本学者藤井明所言:“共同体依靠制度得以存续,制度作为体系渗透到聚落空间当中。正是因为该体系有效地发挥作用,所以聚落才得以延续至今。在聚落共同体内部有社会制度,在家族里有家族制度。它们作为社会的体系而成立,通过有效地发挥作用防止外敌入侵,防止内部土崩瓦解。在聚落景观中可以看到以几何学的构图表现出来的经过漫长岁月冲刷形成的制度。这就是聚落的空间图示,它作为民族、部族固有的体系被继承发扬。”(藤井明著、宁晶译:《聚落探访》,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在岭南水乡传统乡村社会中,凉棚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典型的被物化、空间图式化的制度。

在岭南水乡人的传说中,今天许多凉棚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个别凉棚甚至可以上溯到清道光、咸丰、同治年间。凉棚的命名多能体现出“共同体”的性质,最明显的案例即许多凉棚多以男性社团名字来命名,“××社”是凉棚多见的命名方式(如农安社、农义社等)。此外,一些凉棚的命名也体现出了宗族或姓氏共同体的特质(如林姓凉棚、曾坊凉棚)。还有一些凉棚的命名则有一定地域共同体的色彩(如巷尾凉棚、五坊凉棚)。

传统凉棚是一个典型的由青少年男性所组成的小团体、小社会,岭南水乡传统社会的每个成年男性在成家前都有过相当长时间的凉棚社会经历,在成家以后各种社交活动同样也离不开幼年时在凉棚结下的友谊,即使离开了凉棚其也是连接男性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纽带,因此凉棚在补充居住空间,为未成年男性提供“社会化”场域的功能之外,还有重要的社会交往、社会团结功能,凉棚对岭南水乡男性个人所产生的影响几乎贯穿其终身。在旧时的岭南水乡地区,男性之间的“拜把子”行为极为常见,拜把子有其社会目的,珠江下游不少农村姓氏、宗族关系较为复杂,加之当地匪盗盛行,人们更多地通过拜把子来实现互助以及自卫。传统凉棚内结义风气极为浓厚,因此“拜把子”的对象也多以凉棚中交往的“异姓兄弟”为主。通过凉棚内“拜把子”形成的男性团体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微型政权的角色。一方面岭南水乡人重义,凉棚内的结义兄弟往往会形成一方的实力团体;另一方面凉棚内“德高望重”的领导者在走出凉棚真正走向社会后,在水乡地区也能成为呼风唤雨的一方实力派人物。当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凉棚中的实力派人物甚至能对初建的基层政权产生影响。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的老人回忆新中国成立前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吴文彪”的故事便是其中的典型:

在解放前后,漳澎还是三个坊。快要解放的时候土匪听说解放军要来就都丢盔弃甲跑了,这时大家见形势有变,村里的那些强人都想借此变局争夺各“坊”的领导权,夺取了坊的领导权,以前的烟馆、赌档交给土匪的保护费就可以交给新的“领导人”了,大家都想乘此机会捞上一笔。南安坊里有个强人叫吴文彪(音),他是现在的四坊人,年轻的时候在凉棚里当“棚长”领导凉棚里的年轻人,他威望、能力都很出众,当时南安坊各个凉棚的人都愿意听他的。不仅如此他还闯荡过广州,在广州结识了好多国共要员,有见识有胆量。他回到漳澎振臂一呼,南安坊的曾跟他(住)一个凉棚的年轻人都响应,那个时候讲“得凉棚者得天下”,只要凉棚里的年轻人都支持他,那他在水乡就是有实力的人物,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想要在村里站得住脚都必须要找他合作,毕竟年轻人都听他的。后来吴文彪受到小人陷害连夜外逃香港。但听说他(吴文彪)在香港闯荡得也是风生水起,毕竟威信在凉棚里足以服众者都是有能力之人。

在过去的许多传统岭南水乡村落中,凉棚对于村中青年男性具有无可替代的影响力,其无疑可以算得上是一个重要的权力中心。这与凉棚中通过结义、选举能人带领众兄弟称霸一方的权力生成方式不无干系。而在凉棚中,社会化的佼佼者往往也都有成为旧时地方精英的潜质。

凉棚社会功能转型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进一步深入地方基层。凉棚也被基层所利用并将其纳入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轨道。在这个背景下,凉棚制度开始改革。首先,凉棚的命名开始淡化过去的社团、宗族色彩,以地域命名开始成为凉棚命名的主流。这样从观念上凉棚由作为超地域的青少年男性组织象征开始向地域整合单位转变。水乡地区的老人回忆,20世纪50年代,过去凉棚中有威望的强人便开始崭露头角,他们大多都能比较顺利地竞选为各生产队的负责人,这样凉棚中因共同童年经历凝结成的感情纽带便很好地发挥在了集体生产中。此外,为了便于信息公开,生产大队每日的排工、财务公开及重要事项的通知同样是以凉棚为单位。每日的排工及重要通知都会由专人用粉笔书写在凉棚的墙上,凉棚在很大程度上也承担了生产动员的功能。在凉棚里公布重大事项的“传统”延续了下来,如今在村里的凉棚的外墙上,仍然还能看到张贴着村中及村中各坊重大事项公开的相关告示。

改造凉棚是为了适应大规模集体化生产的需要。从这时开始,凉棚又同时扮演了“生产队食堂”和“生产队俱乐部”的双重角色。凉棚的社会交往功能、文化娱乐功能与生产组织功能进一步加强。由于新中国成立后生产力的提高,凉棚的材质也发生了改善,一些凉棚中甚至铺抹了水泥地面。东莞作家龙浦尧在《水乡凉棚》中回忆了他在1968年初冬来水乡农村插队时所见到的凉棚:

这是一座建在涌边的两层建筑,水泥铺的地面,二层的楼板则是木板铺就。下层近水之处连接着一个伸出水面也是木搭的水台,水台上横摆着几条长长的木凳,上面坐满了谈天说地的男人,他们谈论着生产,交流着从各处得来的信息。水台下面,几十只农家小艇在随波荡漾。水台对面近墙的一边,是一排木搭的大通铺,我们几个知青被安排睡在那里,不过,这大通铺并不为我们所独占,我们的旁边,还有十多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密密挤挤地一字排开,与我们睡在一起,显然,我们的到来,把他们挤在一边。

我惊奇地发现,通铺旁边的墙壁上,整整齐齐地悬挂着各种各样的乐器,这些乐器对我来说大都不陌生,我认得其中有二胡、三弦、秦琴、边祖。我正思疑着这些乐器是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一个浑身黝黑的壮汉走近悬挂乐器的墙壁,伸手将一把二胡取了下来,只见他坐回水台边的长凳上,熟练地调校好弦音,然后拉起了乐曲。他的琴声似乎是号令,琴声刚一响起,便陆续有人从长凳起身到墙边取乐器,很快,挂在墙上的乐器便被取去一空,原先的二胡独奏,也就变成各种乐器的齐奏了。

虽然在生产合作化、“大跃进”、农业学大寨、人民公社化运动等一浪高过一浪的集体生产建设运动中传统凉棚的社会功能有了转型,但这也导致了传统凉棚的衰落。这时为响应上级单位关于“生产军事化”的要求,水乡地区的许多农业生产大队响应“食在田间,睡在田间”和“节约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的号召,一些传统凉棚被拆除,其木料被用于修建田间茅寮,加之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广东沿海地区台风灾害频发,部分凉棚在受损后也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修理,许多有着几十年甚至近百年历史的凉棚就此湮没。

改革开放后“凉棚”的再回归

如今我们在水乡地区所能见到的凉棚皆为改革开放后重建的。据当地人回忆,改革开放后人们的生活开始日渐富裕,许多过去“凉棚共同体”中的成员开始集资对凉棚进行“拆旧建新”改造,改革开放后重修的凉棚就不再采用传统竹木结构,而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岭南水乡地区重建凉棚的风潮从80年代初一直到了21世纪初,在今天“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凉棚作为水乡重要人文景观得到了基层政府的支持,许多行政村甚至拨专款用于凉棚的修缮与改造。据当地一些老人回忆,当时大家都愿意出资重建凉棚几乎都是出于从小对凉棚的情感与认同:

现在上了年纪的人都是从小在凉棚里长大的,凉棚对我们来说不仅是集体更是家,凉棚里的人都是我们的兄弟,以前我们出去都会说自己是“××凉棚”的人,在外面受欺负了也都是凉棚里的兄弟给自己撑腰,所以大家对凉棚都是有感情的,都不愿意这样看着自己“家”就这样彻底不在了,虽然说后面生活好了,年轻人不用住凉棚了,但这里还是大家一起玩一起联络感情的地方,重修凉棚谈不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重修凉棚还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旧时凉棚不仅是男性青少年共同体的象征,更是在男性青少年成长经历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凉棚是曾经记忆的载体以及维系限制人与人感情的重要纽带,大家积极出资重修凉棚更是出于“报恩”的情感。在前文中所提到的《水乡凉棚》中也记述了香港富商陈冠杰和凉棚的故事:

一位当今事业相当成功的漳澎籍香港企业家陈先生,向我讲述了他与凉棚的一段往事。20世纪50年代初,因为父亲远走、母亲入狱,他成了孤儿。为了生存,还未满12岁的他,揣着户口迁移证,独自一人从广州回到故乡漳澎,由于爷爷的阶级成分是地主,家乡的房子早已于土地改革时被分掉,碍于他的家庭背景,他原籍的生产社又不愿收留他,他成了一个无地可立、无家可归的沦落客。负责接待他的李乡长只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把他安排到自己所在的生产社当牛草仔,但他的食宿如何安排,却令李乡长费了不少心思。最后,李乡长把他领到了自己出身的凉棚里,后生们为这位无家可归的孤儿在凉棚挤出了一个铺位,并为他买来一个瓦煲,又在凉棚旁边一个有瓦遮头的地方,用三块红砖替他垒起了煮饭的灶台……

二十多年过去了,历经磨难之后在香港和大陆创下一番事业的陈先生回到了漳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资将当年自己踯躅街头时庇护过自己的凉棚修葺一新。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家屋空间仍然普遍有限,因此一些未婚的青少年男性依然会选择前往凉棚居住。然而也正是从那时起,岭南水乡乡村的家屋开始得到了质的改善,家屋空间的扩大不再需要凉棚作为男性居住空间的补充,凉棚的社交、娱乐功能的比重开始日益增加并逐渐占据了绝对地位,这也导致新式凉棚的内部布局、设施较之以传统凉棚发生了质的变化。旧时娱乐手段较少,人们多在凉棚内演奏乐器、唱粤剧,乐器也是凉棚内一项很重要的陈设,但今天的凉棚里乐器摆件已极为少见。现代凉棚里大部分的空间是用于放置棋牌桌、麻将桌,一些凉棚内甚至还有电视、卡拉OK等娱乐设备。现代凉棚虽然内部保留了木板卧榻,但卧榻主要是供人午休、聊天以及下棋打牌,已没有人还在凉棚内居住。一些凉棚虽还保持着二层布局,但二层多已废弃。现代凉棚的经费或来自乡民募捐(这些“自营”的凉棚每月每季度都会公开财务收入及支出),或外包于个体商户并通过出租麻将桌获得收入。如今的凉棚也不再是只是男性的专属空间,凉棚里的娱乐设施也吸引了相当多的女性。此外,由于近年珠江河口三角洲的河涌大面积消失,许多凉棚也早已不再沿河而建,其建筑形式更类似于今天较为常见的凉亭式建筑,直观上来看其空间、功能更加趋近于现代建筑学中的小型的广场与公园。

虽然,今天的凉棚无论是功能、形态都已经发生了质的转变,但其对于岭南水乡人的日常生活而言依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今天的一些凉棚中我们也能看到一丝丝的传统水乡社会的痕迹。如在今天漳澎村的“同和社”凉棚内,沿河涌的“头”旁悬挂有一艇“龙舟”,每当端午“龙舟景”之时,“同和社龙舟队”便会代表本凉棚出征端午赛龙舟,凉棚在一定程度上依然被视为一个共同体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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