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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析

2022-04-04刘美英

中国市场 2022年11期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业财融合优化

刘美英

摘 要:伴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高新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对传统收入核算方法提出了挑战。文章围绕现阶段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业财融合过程中收入核算遇到的问题开展研究,力求探索适合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核算方法,为我国企业开展业财融合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业财融合;收入核算;优化

中图分类号:F4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2)11-0139-03

DOI:10.13939/j.cnki.zgsc.2022.11.139

1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模式较为多样化和丰富化,软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是高新技术企业重要的业务内容。信息技术企业收入成本确认,并没有在国内的会计准则中制定出较为规范合理的核算标准。对于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来讲,项目和产品的研发过程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项目开始到结束往往会跨会计期间,在会计核算中,如果不能深入结合业务的本质,严格遵守会计相关规定的话,收入确认可能就会变得很随意,比如没有明确的收入确认标准,财务核算不能很好的为业务的发展提供服务,报表使用者也很难通过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真实业务情况,甚至出现了通过随意改变收入确认时间和金额粉饰报表、徇私舞弊、偷税漏税、违法操作行为。

2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核算优化对策

2.1 合理划分收入类别,针对不同的收入制定不同的收入确认原则

2.1.1 主营业务收入分类的意义

①将收入进行合理分类,可以从收入类别的角度去分析公司的业务变化情况。比如,总经理通过收入分类数据,可以制定公司未来的战略决策;投资机构通过收入分类数据,可以评价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力,合理评估企业价值;公司管理层通过收入分类数据,可以合理进行绩效考核等。②不同类别的收入,确认收入的原则也不相同,因此,对收入进行分类,便于针对不同的收入类别,制定不同的收入确认原则。③对收入进行分类,按照税务口径统计数据,便于增值税纳税申报。④对收入分类,单独核算,可以节约税金,降低税务风险。结合公司的特点,在销售合同中对收入进行分类,单独定价,主要包括:软件销售和硬件销售单独定价,单独核算;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单独定价,独立核算;即征即退产品和普通产品单独定价,独立核算。如果企业没有对收入进行合理划分,没有单独定价,则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将会非常被动。如果不按照税务规定申报税收,而是自行采取了低税率,则企业将会面临非常大的税务风险。

2.1.2 主营业务收入分类注意事项

(1)收入类别划分应该有理有据,不能随意决定。其一,软件收入和硬件收入划分。软件销售收入有利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软件企业等资质,企业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如果划分不合理,证据不全面,则可能面临税率从高、企业资质审核不通过的风险。这样划分的依据是:有相应硬件生产或购进的业务发生,就应有硬件销售业务发生,开具硬件销售发票;软件销售应该开具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并且有相应软件研发或购进的业务发生。实务操作时:合同条款中应对软件销售和硬件销售单独定价;税务管理中,软件收入和硬件收入要开具相应内容;财务核算中,软件收入和硬件收入要独立核算;其二,软件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的划分。一般纳税人软件产品收入税率为13%;技术服务收入的税率为6%。如果划分不合理,證据不全面,则可能面临税率从高的风险。这样划分的依据是:软件产品销售应该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应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实务操作时:合同条款中应对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单独定价;税务管理中,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适用税率不同;财务核算中,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要独立核算;其三,自主研发软件收入和受托开发收入的划分。自主研发软件可以申请著作权,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定制开发属于受托技术开发,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划分不合理,证据不全面,则可能面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过度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对企业不利。这样划分的依据是: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是指经过信息产业部认证并获得著作权,销售时不转让所有权的软件产品,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特性。定制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实务操作时:合同条款中应对自主研发和受托开发单独定价;税务管理中,自主研发软件申请著作权,进行税务备案,发票开具内容要与备案名称完全一致;财务核算中,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要独立核算;其四,自主研发软件销售收入和外购软件销售收入。自主研发软件可以申请著作权,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外购软件销售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划分不合理,证据不全面,则可能面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过度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对企业不利。这样划分的依据是:如果有外购软件的购进业务发生,就应有相应软件销售业务发生,开具相应软件名称的销售发票;自行开发软件收入应该有研发投入数据的支撑。实务操作时:合同条款中应对自主研发和外购软件单独定价;税务管理中,自主研发软件申请著作权,进行税务备案,发票开具内容要与备案名称完全一致;财务核算中,自主研发软件产品和外购软件产品销售要独立核算。

(2)收入类别划分应该便于与纳税申报数据核对。

(3)收入类别划分不能走极端。分类太粗,后期可能无法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财务分析数据;分类太细,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过于细致的分类也没有意义。如果业务确需详细分类,可以考虑使用财务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功能满足。

2.1.3 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1)自主研发软件销售收入。该类收入的特点:企业自主研发软件产品是指经过信息产业部认证并获得著作权,销售时仅提供使用权而不转让相应的所有权的软件产品,这些软件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特性,有很强的通用性,适用范围比较广。收入确认原则:如果产品不需要安装的话,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如果产品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话,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安装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外购软件、硬件销售收入。该类收入的特点:因时间、能力等原因来不及研发生产或者研发生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等需向第三方采购再转售给客户的情况。收入确认原则:如果产品不需要安装的话,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如果产品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话,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安装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该类收入的特点:技术服务收入,主要是指按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要求,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产品实施和产品售后服务等业务取得的收入。收入确认原则:技术服务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完成(以完成客户验收为标准判断)且收到相应的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4)受托开发收入。该类收入的特点:受托开发是指根据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到客户的经营场所开展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客户的业务内容和实际需求,在本公司成熟软件产品的基础上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专门的技术设计并具体的开发,按照这种方法开发出来的软件适用范围针对性非常强,不具有通用性。收入确认原则:一是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开发,不需要安装的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签收后确认收入;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按合同约定在项目安装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二是开发工作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如果提供受托开发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 (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的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如果提供定制软件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2.2 结合业务需求,做好收入核算

2.2.1 合理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明细科目及相关的往来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要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设置明细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建议设置项目辅助核算。这样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清楚地核算每个项目的收入、盈利情况,方便项目核算管理。主要适用于公司项目比较多的情况,如果公司项目不多,可以用明细账代替。

(2)往来科目。為了便于将同一个项目的往来情况统一到一个科目核算反映,防止出现同一款项两边挂的情况,建议启用应收账款科目,预收账款科目不再启用。其一,应收账款科目建议设置项目辅助核算。这样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清楚地反映项目的应收预收事项,便于了解项目往来情况。主要适用于公司项目比较多的情况,如果公司项目不多,可以用明细账代替;其二,应收账款科目建议设置客户往来辅助核算。这样处理的目的是:清楚地反映与客户之间的往来情况,便于与客户对账;便于公司编制账龄分析表,制定催账政策和销售政策。主要适用于公司客户比较多、与同一个客户之间存在多个项目、统计公司前几大客户往来情况等情形;其三,核算中的注意事项。客户往来核算应按照客户的全称来设置,客户全称与签订合同的客户名称(甲方)一致,做到签订合同的客户名称与发票、账务处理一致。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加销项税额(暂估)科目。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纳税义务已经产生,但是因为客户的特殊原因,还未向客户开具发票,不能确定准确的销项税额数据,只能估计销项税额的情况。

2.2.2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账务处理

(1)往来科目启用应收账款,与收入相关的往来均通过应收账款核算,无论是现销还是赊销,均通过应收账款核算。

赊销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现销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做一笔收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与收入相关的往来均通过应收账款核算,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无论是预付款,还是正常结算款,统一计入应收账款科目。

收到客户支付的预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收到客户支付的正常结算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这样处理的好处是:有利于通过逻辑关系稽核会计核算的准确性,项目确认收入价税合计(项目金额)=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有利于分析现销和赊销的比例,便于制定销售政策;有利于通过应收账款科目的客户往来辅助核算,全面反映与客户之间的往来关系。

2.3 优化应收账款管理

(1)财务业务数据统一。每月月末分析客户往来情况,与业务人员核对,保证挂账项目与业务数据吻合。建议财务部与业务部门共同制定核对流程,落实到人,保证财务业务数据统一。

(2)往来会计核算规范。核算往来业务时,尽量统一使用应收账款,不再单设预收账款。因业务需要,确实需要开设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会计主管以上人员必须定期分析应收、预收挂账事宜,避免两边挂账情况发生。

(3)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建议财务部至少每半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会计主管以上人员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针对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需告知销售业务部门经理,由其制定催收方案督促业务员进行催收或执行相关措施,缩短应收账款周期,提高公司营运能力。

(4)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建议财务部针对历年收款情况,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5)定期核销坏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销售经理提交《坏账申请核销表》并附有效证据,报各级领导依据授权审批制度逐级审核和审批后作为坏账损失核销。

参考文献:

[1]李闻一,王嘉良,陈桢.基于业财融合的一体化管控[J].财会月刊,2015(28).

[2]马贵兰.从业财融合视角看管理会计信息质量[J].财会月刊,2016(35).

[3]梁凯. 财务共享中心模式下的财务与业务融合[J].经贸实践,2018 (13) .

[4]李恒瑞. 浅谈以业财融合促进会计转型升级[J].金融视线,2018 (31) .

[5] 田超. 浅谈管理会计在中小企业的应用:业财融合的视角[J].商业会计,201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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