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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权、资源错配与全要素生产率

2022-04-01李齐云

关键词:分权生产率效应

李齐云,周 雪

一、引 言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由以高速增长为中心的阶段转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的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在经济增长的源头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和增长潜力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标准。关于如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学者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从生产函数入手,研究人力资本、研发资金等生产要素投入数量及配置效率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二是从制度角度出发,研究对外贸易、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政策和制度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其中,人力、资本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内在推动力,但由于受到各种经济制度的引导和干预(韩剑 等,2014),资源配置发生扭曲,资源错配已经成为制约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文东伟,2019)。

税收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影响资源配置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制度安排。税收制度要与国家经济发展目标相匹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的新阶段,现行的税收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对税收制度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税种和税制结构进行优化,如2016年全面“营改增”的实施;二是对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等税收权限进行完善,如2018年对省级以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进行合并,2019年在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对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进行调整。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税权才能更加合理有效地优化税种和税制结构,因此政府间税收分权问题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起点,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分税制改革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的收益权和支配权,从根本上改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激励结构,地方政府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方式也发生改变,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国内许多学者从财政分权的角度出发,对财政收入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结论大致分为促进论(林毅夫 等,2000)、抑制论(Zhang et al,1998)和非线性论(殷德生,2004)。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许多学者将税收分权从财政分权中抽离出来,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的税收分权制度及其对经济的影响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如白彦锋(2004)从制度分析的角度出发,指出我国的税权存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并存的悖论。吕冰洋等(2014)基于契约分析框架提出我国税权的配置形式是弹性分成,一方面会激励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但另一方面会扭曲地方政府行为,形成粗放型增长模式。赵书博(2016)通过与OECD国家对比,指出我国税收收入分权规范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配关系,但地方政府税收权限较小,不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相关的实证检验结论不尽相同,大致分为促进(彭艳芳,2014;徐绿敏 等,2015)、抑制(沈伟,2008)和非线性(单新萍 等,2011;李齐云 等,2017)三种观点。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经济增长质量尤其是全要素生产率的关注,国内诸多学者也开始讨论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主要形成“促进”和“抑制”两种观点。主张“促进”的学者认为,财政分权可以促使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技术创新水平和资源的分配及使用效率,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且促进效果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林春,2017)。范子英等(2009)指出,分权虽然会改善经济效率,但边际效率下降;林春等(2017)发现财政分权与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存在门槛效应;而余泳泽等(2018)、宋美喆等(2020)则发现随着改革的深化,财政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逐渐弱化并不再显著。主张“抑制”的学者指出,财政分权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失衡,使得地方政府之间发生恶性竞争,引发市场分割、重复建设、产业结构失衡等问题,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刘冲 等,2014),无法推进技术进步、改善技术效率(赵文哲,2008),阻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邓晓兰 等,2019)。张瑞等(2020)进一步指出,财政收入分权加强了产业结构高级化对全要素生产率的积极效应,但加剧了产业结构合理化对其产生的消极效应;詹新宇等(2020)发现增值税分成比例的下降,会改变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选择,进而会显著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有部分学者从税种和税制结构方面探讨税收制度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如林小玲等(2019)认为企业所得税的减免通过增加企业内源融资、挤出流动债务融资,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孙正等(2020)认为“营改增”会通过降低固定资产投资成本、提高金融深化程度、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以及优化产业结构等来改善全要素生产率,且影响具有滞后效应。

通过回顾与梳理上述文献可以发现,许多学者从财政分权的角度出发,对财税制度及其经济增长效应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同时,也有学者从税收分权的角度切入,探讨税收分权及其经济增长效应,并从税种和税制结构方面对税收制度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分析。而从税权划分方面对税收制度与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关系的研究尚不够全面和深入。基于此,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从税权划分的角度切入,将税收分权作为外在的制度安排,将资源错配作为内在的影响因素,采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检验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路径;第二,把税收分权分为增值税分成和企业所得税分成,以检验不同税种的税收收益权划分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差异。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我国税收分权的现状是,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也没有对地方自有税种的税种开征权、税基税率选择权等权力;地方政府享有地方税和共享税中地方留存部分的税收收益权,但“营改增”以后地方政府没有长期稳定的地方税主体税种,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共享税,对共享税依赖程度过高,且省级以下政府没有明确统一的税收收益权限的划分;经过国地税机构合并改革之后,税收征管权完全集中于中央。

在目前的分税制下,地方政府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权,无法根据本地税源的实际情况开征税种、确定税基、设计税率,只享有部分税收收益权,由此形成的不完全税权会激励地方政府之间展开竞争,通过加大财政补贴政策和扶持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放松征管等措施来降低企业实际税负,通过加大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等财政投入来积极改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努力进行招商引资,以扩大当地的税源,获取更多的税收收入。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本流入,并引进新的技术,扩大要素投入规模,提高要素生产效率,不仅有利于经济总量在短期内获得快速增长,还有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更倾向将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引导到在短时间内能带来更多税收收入的产业和项目中,并会采用盲目投资、过度优惠等不理智策略干预地区经济发展,导致资本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制约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经济建设的持续性发展。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1:

H1a:税收分权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促进作用;H1b:税收分权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抑制作用。

(二)资源错配的中介效应

资源错配是造成全要素生产率损失的重要因素,而税收分权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经济激励会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影响全要素生产率。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完善当地基础设施降低要素流动的成本,并促使企业和居民通过用脚投票来选择投资、就业和生活的地区,推动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产生促进作用;而另一方面,为防止资源外流,引导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向,地方政府会采取倾向性的经济政策来干预市场,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阻碍要素资源在产业间的自由流动,且大量基础设施的投入会带来重复建设、结构失衡等问题,造成资源错配,降低资源的配置效率,抑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2:

H2a:税收分权会通过减弱资本、劳动力等资源错配,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H2b:税收分权会通过加剧资本、劳动力等资源错配,抑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三)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效应

地方政府除了会受到分权带来的经济激励以外,还会受到官员考核带来的政治激励。在以GDP增长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地方政府官员考核体系中,地方政府官员为获得政治竞争优势,会更加关注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率,更加偏向于采用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激励下,地方政府的政策偏向就会更加严重,主观上更愿意发展可以快速带来大量税收收入的产业和项目。同时地方政府间由于分权而产生的竞争就会加剧,甚至产生恶性竞争,从而加剧资源的错配,抑制经济增长效率的提高。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3:

H3a:官员考核压力会在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直接影响中产生调节效应;H3b:官员考核压力会在税收分权—资源错配—全要素生产率的间接影响中产生调节效应。

(四)不同税种的经济增长效应差异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二者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比例和方式,一直是税收收益权划分的关键内容。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分成比例为60∶40,“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分成由75∶25改为50∶50。

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的主要税种,税基主要来源于企业利润的增加。一方面,地方政府针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等措施会引导企业扩大投资,从而促进当地经济增长。企业所得税在调整企业利润与生产结构、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但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会使得企业利润下降,减少企业的研发创新投入,降低企业的生产活力,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企业所得税对所有行业采用统一的税率,而不同行业由于利润率不同导致承担的税负存在差异,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阻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增值税是间接税的主要税种,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税。一方面,“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的范围扩大,能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资金筹集功能,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提供充足的财力。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进行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给企业和居民带来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提高企业和居民的投资意愿,降低税负带来的经济效率损失。但另一方面,增值税具有明显的累退性,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公平方面的功能较弱,会降低居民的消费水平,阻碍经济增长。增值税的财政资金筹集功能较强,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倾向于发展可以带来更多增值税收入的行业,从而阻碍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不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两个税种的特征属性不同,对地方政府产生的激励效应也有所不同,进而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也会存在差异,相比较而言,直接税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间接税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升(常世旺 等,2015)。如吕冰洋等(2019)发现,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税,而增值税仅对商品(即企业产出)征税,企业产出过程中能通过带动就业等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地方政府偏向于提供增值税优惠以实现经济短期内的快速增长。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4:

H4:不同税种的税收分权制度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不同的激励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为检验以上假说,本文根据温忠麟等(2014)的理论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并利用依次检验的方法进行验证。

1.检验官员考核压力对直接效应的调节作用

Yit=c+δYit-1+α1taxit-1+β1preit+λ1taxit-1×preit+θXit+εit

(1)

图1 官员考核压力对直接效应的调节效应模型

其中,Y为全要素生产率(tfp)及其分解指数即技术效率指数(effch)和技术进步指数(techch);tax为税收分权;pre为官员考核压力;X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ε为随机扰动项;i为省份;t为年份。根据以往国内学者的研究,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可以分为要素投入和制度安排两大类。因此选用的控制变量主要有投资率、人均受教育程度、对外开放程度、产业结构、金融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

考虑到被解释变量的动态效应,在模型中加入被解释变量的滞后一期。同时,考虑到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时间滞后效应,税收分权均取其滞后一期。为解决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系统矩估计(SYS-GMM)方法对模型进行估计。

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直接效应为(α1+λ1pre)。若系数α1显著为正,则H1a得到验证;相反,则H1b得到验证。若系数λ1显著且与α1的符号相同,则官员考核压力会正向调节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相反则会产生负向调节,从而验证假说H3a。

2.检验官员考核压力对中介效应的调节作用

Wit=c+δWit-1+α2taxit-1+β2preit+λ2taxit-1×preit+θXit+εit

(2)

Yit=c+δYit-1+α3taxit-1+σ3Wit+β3preit+λ3taxit-1×preit+λ4Wit×preit+θXit+εit

(3)

图2 官员考核压力对中介效应的调节效应模型

其中,W为资源错配,具体地又分为资本错配(km)和劳动力错配(lm),模型(2)中的控制变量主要选取产业结构、金融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支出等。模型(3)中的控制变量与模型(1)一致。

资源错配的中介效应为(α2+λ2pre)(σ3+λ4pre)。若α2和λ2、σ3和λ4至少有一组同时不显著,则不存在中介效应,从而可验证假说H2a和假说H2b。若λ2和σ3显著,λ4不显著,则官员考核压力仅在前半路径中存在调节作用;若λ2不显著,α2和λ4显著,则官员考核压力仅在后半路径中存在调节作用;若λ2和λ4均显著,则官员考核压力在前后路径中均存在调节作用。假说H3b得到验证。

(二)变量设置

1.被解释变量

全要素生产率(tfp)及其分解指数——技术效率指数(effch)和技术进步指数(techch)。本文采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法的DEA-Malmquist指数来测算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指数。产出指标采用GDP平减指数折算名义GDP处理得到的实际GDP(基期为2000年)衡量。投入指标借鉴林春(2016)的做法,选用资本投入、劳动投入和能源投入三个指标(1)林春(2016)选用资本、劳动、能源和环境四个投入指标,本文认为环境更符合产出的特征,如学者们在计算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时都将环境作为一种典型的非期望产出,因此本文只选用资本、劳动、能源三个投入指标。:资本投入,采用各地区利用永续盘存法计算的实际资本存量衡量,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张军等(2004),并参照余泳泽(2017)的做法,采用异质性折旧率以体现不同资本投入结构带来的折旧率差异,从而更准确地衡量资本存量;劳动投入,采用各地区的就业人口数衡量;能源投入采用各地区的能源消费量衡量。

2.解释变量

税收分权(tax)。本文借鉴吕冰洋等(2021)提出的财政收入分权的衡量方法,以某省留存的税收收入与该省征收的税收收入之比作为某省的税收分权指标,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地方产生的税收收入中地方政府可以留存的比例,即“分权”特征。其中,某省留存的税收收入为统计年鉴中该省的税收收入;某省征收的税收收入为税务年鉴中该省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该指标越大,表明税收分权程度越高。

为检验假说H4中不同税种的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差异,将税收分权按税种分为增值税分成(tax11)和企业所得税分成(tax12),分别进行回归分析。

3.调节变量

官员考核压力(pre)。根据钱先航等(2011)、郭峰等(2014)的做法,分别从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和失业率三个方面来衡量官员考核压力,并根据“可比地区”的原则,以某省份的以上变量与同类型省份(2)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将内地划分为八大综合经济区域,分别为东北综合经济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上海、江苏、浙江)、南部沿海经济区(福建、广东、海南)、黄河中游综合经济区(陕西、山西、河南、内蒙古)、长江中游综合经济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大西南综合经济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大西北综合经济区(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每个综合经济区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水平接近,因此本文设定同一个综合经济区中的省份为同类型省份。的该指标经GDP加权后的加权平均值来构建官员考核压力指数(pre)。具体计算方法为:GDP增长率和财政收入增长率小于同类型省份均值则为1,否则为0;失业率大于同类型省份均值则为1,否则为0;三个得分加总即为官员考核压力指数。该指数越大,表明官员考核压力越大。

4.中介变量

资源错配(W)。根据陈永伟等(2011)的做法,将资源错配分为资本错配(km)和劳动力错配(lm),计算公式分别为:

(4)

以资本错配指数(kmi)为例,Ki/K表示i地区实际使用的资本量占全国总资本量的比重;ωiβKi/βK表示i地区在资本有效配置时的资本使用比例;ωi表示i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βKi表示i地区的资本产出弹性,参照赵志耘等(2006)的方法用索洛余值法进行计算,其中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与前文中计算全要素生产率的公式一致。kmi>1,资本的实际配置高于有效配置,资本错配表现为资本配置过度;kmi<1,资本的实际配置低于有效配置,资本错配表现为资本配置不足。

5.控制变量

(1)投资率(invest),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GDP的比重表示。(2)人均受教育程度(labor),以就业人员人均受教育年限表示,计算公式为:labor=X1×6+X2×9+X3×12+X4×15+X5×16+X6×19,其中X1、X2、X3、X4、X5和X6为受教育程度分别为小学、初中和中职、高中和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就业人员占地区就业总人数的比重。(3)对外开放程度(open),以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表示,其中进出口总额数据按照当年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4)产业结构(is),以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值表示。(5)城镇化水平(urban),以城镇常住人口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表示。(6)金融发展水平(fin),以年末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值表示。(7)经济发展水平(lnpgdp),以人均GDP的自然对数表示。(8)科学技术支出(sci),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表示,2006年以前的科学技术支出为科技三项费与科学事业费之和。

(三)数据说明

由于2002年实施了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为剔除此次改革对税收分权的影响,本文采用2003—2018年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因部分数据缺失严重,剔除了西藏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除特别说明外,本文数据均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税务年鉴》。少数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或增长率补齐。为更好地解释调节效应的系数,对自变量和调节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处理。各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分析

(一)官员考核压力在直接效应中的调节作用

官员考核压力在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直接影响中的调节效应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模型(1)(3)(5)为不加入调节变量的基准回归模型,模型(2)(4)(6)为加入官员考核压力及其与税收分权交互项后的调节效应回归模型。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指数的变化均具有正向的动态持续性。在模型(1)(2)中,税收分权滞后一期的系数均显著为负,加入调节变量及其与自变量的交互项后,模型(2)中官员考核压力与税收分权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从分解指数技术效率(effch)来看,模型(3)(4)中,税收分权滞后一期的系数均为负,但不显著,加入调节变量及其与自变量的交互项后,模型(4)中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从分解指数技术进步(techch)来看,模型(5)(6)中,税收分权滞后一期的系数均显著为负,且加入调节变量及其与自变量的交互项后,模型(6)中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

表2 调节直接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实证结果说明,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验证了假说H1b,否定了假说H1a;抑制作用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即随着官员考核压力的增大,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向影响越来越大,验证了假说H3a。对分解指数的检验发现,受官员考核压力的影响,税收分权显著降低了技术进步,但税收分权对技术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在目前的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在税收收入方面的自由权限较小,官员面临的考核压力越大,地方政府越倾向于将有限的税收收入投入到短时间内具有较大经济增长效应的项目和部门,大量的重复建设挤占了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抑制技术进步,阻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二)官员考核压力在中介效应中的调节作用

表3是资本错配为中介变量的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3)(5)(7)是未加入调节变量的回归结果,模型(2)(4)(6)(8)是加入调节变量及其与自变量、中介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结果。由模型(1)(2)可知,税收分权对资本错配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并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正向调节。结合模型(4)中资本错配及其与官员考核压力的交互项的系数均显著为负可知,官员考核压力在税收分权—资本错配—全要素生产率的前后路径中均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即随着官员考核压力的增大,税收分权会加剧资本错配,且资本错配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向影响会增大,资本错配产生的中介效应为(0.086+0.389pre)(-0.040-0.037pre)。结合模型(6)可知,资本错配在税收分权对技术效率的影响过程中未产生中介效应,且官员考核压力在税收分权—资本错配—技术效率的前后路径中均没有产生调节作用。结合模型(8)可知,官员考核压力在税收分权—资本错配—技术进步的前后路径中均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资本错配产生的中介效应为(0.086+0.389pre)(-0.138-0.109pre)。

表3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资本错配

表4是劳动力错配为中介变量的回归结果。由模型(1)(2)可知,税收分权对劳动力错配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正向调节。结合模型(4)中劳动力错配的系数显著为负,但与官员考核压力的交互项的系数不显著可知,官员考核压力仅在税收分权—劳动力错配—全要素生产率的前半路径中具有调节作用,劳动力错配产生的中介效应为-0.064(0.035+0.064pre)。模型(6)和(8)的显著性结果与模型(4)一致,由此可知,在税收分权—劳动力错配—技术效率和税收分权—劳动力错配—技术进步中,官员考核压力均只在前半路径中具有调节作用,劳动力错配产生的中介效应分别为-0.061(0.035+0.064pre)和-0.043(0.035+0.064pre)。

表4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劳动力错配

综合表3和表4的回归结果可知,税收分权会通过加剧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抑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验证了假说H2b,否定了假说H2a。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为中介变量均会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作用,但调节效应存在明显不同。资本错配为中介变量,前后路径均会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而劳动力错配为中介变量,仅前半路径会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验证了假说H3b。表明在目前的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没有对税率、税种的调整权限,在官员考核压力的激励下,为获取更多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努力拓展税源,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当地环境等措施吸引资本和劳动力流入,制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并引导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到可以快速获得更多税收收入的产业和部门,导致资本和劳动力在某些产业中配置过度而在其他产业中配置不足,由此产生的资本和劳动力错配不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随着官员考核压力的增大,税收分权会加剧对资本和劳动力资源的错配,从而增大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消极影响。由于当前的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投资的高速增长,且资本流动比劳动力流动的成本更低,资本配置更容易受到政策的引导,故资本错配在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效应、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效应更加明显。

(三)税种异质性检验

为检验假说4中不同税种税收分权制度的影响差异,将税收分权按税种分为增值税分成和企业所得税分成,分别验证其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回归结果如表5和表6所示。结果说明,增值税分成和企业所得税分成均会通过加剧资源错配进而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抑制作用,但影响路径和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效应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分成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向影响大于增值税分成,而增值税分成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路径中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效应大于企业所得税分成。表明在目前的分权模式下,增值税的效率改善功能和企业所得税的促进公平功能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增值税分成和企业所得税分成都阻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但由于两个税种的特征属性不同,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和机制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课税,地方政府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会影响企业的投资策略和生产行为,更加直接地影响经济增长效率,因此企业所得税分成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更加明显。增值税的财政资金筹集功能较强,官员考核压力越大,地方政府就愈加倾向于发展可以带来更多增值税收入的行业,以获取更多财政收入,因此增值税分成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效应更加明显。

表5 调节直接效应的税种异质性回归结果

表6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的税种异质性回归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一,替换被解释变量。首先,分别采用张军等(2004)和单豪杰(2008)计算的资本存量方式,重新计算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指数进行检验;其次,采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法(SFA)计算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检验。第二,替换解释变量。分别采用各地人均税收收入占全国人均税收收入的比例、各地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例作为税收分权的替换指标进行检验。估计结果均与前文的实证结果基本一致,表明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将税收分权、资源错配和全要素生产率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中,从理论上梳理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机制,并利用我国2003—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税收分权、资源错配与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和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作用进行验证。结果表明:(1)税收分权抑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且官员考核压力越大,税收分权对技术进步的抑制作用越明显,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向影响越大。(2)税收分权通过加剧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抑制技术进步,阻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3)官员考核压力对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的中介效应均会产生显著的调节作用,但调节效应存在差异。官员考核压力在资本错配为中介变量的前后路径中均存在明显的调节作用,仅在劳动力错配为中介变量的前半路径中存在调节作用。(4)从不同税种影响的异质性来看,增值税分成和企业所得税分成都通过加剧资本和劳动力错配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产生抑制作用,且均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但影响的效果和路径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分成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向影响大于增值税分成,而增值税分成在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路径中受到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效应大于企业所得税分成。

(二)政策建议

税收分权对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明显的消极作用,是因为目前的税收分权模式不尽完善,地方税体系等不尽健全,不合理的税收分权制度削弱了分权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正向激励效果,又加上官员考核压力的调节作用,导致资本和劳动力配置效率低下,阻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因此,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应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收分权模式,同时完善官员考核体系,以激励地方政府为高质量经济发展而竞争。

首先,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税收自主权,让地方政府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发挥税收在经济增长中的调控作用,优化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更加合理的税收收入分配机制,防止过度分权带来的经济效率损失。其次,完善官员考核体系,使地方政府官员摒弃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转向以技术和制度为主的创新竞争,纠正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盲目投资、制定不合理产业政策等扭曲行为,提高经济效率。最后,完善地方税体系。着力建立健全地方主体税种,以保证地方政府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减少地方政府对共享税的过度依赖;充分考虑不同税种对地方政府产业决策的不同影响,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增值税税率设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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