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巡游出租车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
2022-04-01金城宇马嘉程单新月
金城宇,马嘉程,单新月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29)
一、传统巡游出租车保险现状概述
(一)政策驱动下的车险综合改革
自2019年以来,为了整改车险市场乱象,我国银保监会接连发文进行了三轮商车费改。2019年年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着重强调加强监管车险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车险业务财务数据存在造假和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这两大突出问题。2020年1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车险综合改革,完善车险条款和费率形成机制” 。2020年7月9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通知,为深入落实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发展理念和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起草«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车险市场经过自2015年以来的三轮车险费改,其长期深层次存在的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加强市场监管、调低车险费率时,保险公司因面临亏损或盈利少而不愿承保;当放宽市场监管时,市场又会出现乱收费、乱定价等情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而2020年9月19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本次改革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本目的,以降低车险价格、提高保险质量与数量为基本目标,从保险条款、保障范围、保费费率、市场监管、车险服务、传统车险等角度,进行全方位改革,着力解决车险市场存在的长期性深层次矛盾。
(二)传统巡游出租车市场“积弊”
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出租车)是按照接单方式分类、与网络预约出租车相对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喷涂安装专门出租车标识的正规营运出租车,也是路上我们最常见的普通出租车。随着网约车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预约出租车规模不断扩大,交通部门为了区分两者,就将以传统方式营运的出租车命名为巡游出租车。
在出租车企业近30年的管理经营发展过程中,巡游出租车服务行业先后实施了几次针对经营方式的改革,但是效果不甚理想,伴随着巡游出租车市场规模缩减,出租车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收益分配不均等矛盾逐渐变得尖锐。巡游出租车司机收入较以往大幅度减少,激化了出租车市场矛盾并且最终打破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同时也直接导致司机平均服务质量水平的下滑,极大地降低了普通市民的服务体验满意度,对社会风貌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但同时,出租车行业具有换客率高、不确定性强、运营风险高等特殊性,难以精确定价,因亏损风险高而不受商业保险公司欢迎。车险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数据显示,2019年,江西省车险业务实现收入113.57亿元,仅少数公司实现车险业务盈利。出租车保险作为车险业务的一部分,更是逐年亏损。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为例,2017~2019年承保年赔付率高达70.02%。2020年以来传统巡游出租车保险保费相较于以往出现降低,其中1~8月实现巡游出租车保费收入1900万,增速-11.46%,承保车辆2695辆,平均保费7105.67元/辆,在出租车保险保费高达7000元/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出现亏损。由于出租车保险赔付高,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亏损严重,“不愿保” 问题突出。
二、传统巡游出租车保险市场现存问题
(一)出租车公司:代缴保费制度不合理,提高司机保险成本
1.代司机缴纳保费,高手续费
调研情况显示,当前出租车司机购买出租车保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为公司代缴保费模式和个人缴保模式。若司机所开出租车为公牌车辆,则车险由出租车公司强制统一购买;如果出租车司机所开出租车为私牌车辆,即车辆为司机所有,出租车司机一次性买断运营牌照使用权,那么其可以自行购买出租车车险。
据统计,由出租车公司统一购买出租车保险所缴纳费用会略高于出租车司机自行购买。一些公司会将一部分手续费算入代缴金额,变相提高了出租车司机在保险上的实际花费。且由于经营及运输人员与乘客安全需求,出租车公司在购买营运车险时往往会添加更多险种,避免车辆损失,也导致代缴保费费用高于自主缴保金额,提高了出租车司机保费负担。
2.预扣保费,截取浮动费用优惠
现行出租车保险大多采用浮动利率制,即第一年按基础费率缴纳保费,若在规定期间内未出险或出险次数及金额在较低区间内,则再次投保时可享受最高浮动上限30%到50%不等的浮动优惠费率。浮动费率制能够降低良好驾驶员的保险成本,有利于降低出险率,促进车险行业有序发展。然而部分出租车公司由于采用公司内部统一购买保险,无论司机上一年出险次数是否达到保费优惠标准,公司均代扣相同的固定保费金额。浮动保费的激励效果并未落实到司机个体,实际负担保险仍居高不下。
(二)出租车司机:低利润,高报车损
1.高保费定价,保费成本居高不下
近年来车险赔付率不断上升,保险公司对行业承保风险预测也不断提高,出租车保险定价随之水涨船高,导致行业内保险费普遍大幅度上涨。在2019年之前,据统计,传统巡游出租车保险年均保费高达10000元。随着银保监会相应费率政策的出台和社会舆论压力的加大,保险费率上升趋势得到一定遏止,但仍处于高位。
2.网约车挤压市场,降低利润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约车业务快速发展。网约车业务与传统巡游出租车业务高度重叠,且具有接单率高、个性化程度高、可预约、客单价较低等多种优势,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一方面,网约车具有网络、价格优势而抢占客单,导致出租车接单率进一步下降,司机收入减少。另一方面,网约车司机仅需缴纳网约车平台服务费用,而传统巡游出租车司机若想增加网络接单数,则需同时缴纳出租车牌照费用与平台服务费,接单成本进一步提高,降低了收入。综合以上原因,出租车司机利润大幅下降,导致保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进一步升高,对保费过高的不满越来越大。
3.低利润诱发虚报车损利益链,导致高赔付率
近年来传统巡游出租车利润大幅下降,部分司机为提高收入,可能会参与虚报骗保利益链。虚报骗保利益链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以次充好制造差价。修理厂以次品部件冒充正品部件给车辆进行维修,然后仍以正品价格计算维修费用,套取理赔金,赚中间差价。②虚增定损数额。部分保险公司定损员及其他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与汽车4S店相串通。汽车4S店通过高价定损,夸大车损情况,虚增定损数额,使得保修费用远高于维修费用,定损员协助理赔勘定,骗取高价理赔,赚取差价由利益链成员共同分配。
(三)保险公司:车损数据失真导致高定价逆向选择
1.车损勘定机制不完善,粗放经营,给欺诈利益链留下滋生空间
当前汽车出险时车损勘定的机制并不完善,一般情况而言,在出险时往往会出现高报车损的情况。例如当出租车发生事故时,如果车损鉴定员的自我道德约束意识不强,便可能与汽车修理店修理员以及司机合谋高报车损情况,在汽车修理店开具金额远高于实际损失的发票,使每一方均可获得一定的利益。这形成了一条高额利益链,助长了车险欺诈行为。
2.欺诈利益链导致的高赔付反向抬高保费定价
一些保险公司缺乏车险欺诈识别经验,反欺诈意识不强,缺乏反欺诈相关监管,导致识别难、勘查难、追保难的“三难”问题。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方面赔付率高、单次赔付金额大、欺诈理赔金维权追讨难等问题,进一步使得保险公司亏损严重,只能进一步提高对车险的定价以减少损失。
3.优质投保人流失,整体赔付率升高
按照出险次数,可将出租车投保人按出险次数分为优质投保人和不良投保人。在出租车公司统一代扣相同的固定保费、司机无法享受到浮动利率优惠的情况下,随着保费定价的进一步提高,优质投保人出险的平均损失远远低于保费价格,因而续保意愿降低,可能离开传统巡游出租行业,改营网约车业务,造成保险公司既有优质保单流失。而不良投保人由于出险频率高,出险金额大,保费成本低于出险损失,仍会续保。随保费定价的升高,不良保单占比不断升高,导致了整体赔付率的升高,造成逆向选择,反向加快了定价攀升的不合理涨价循环。
总的来说,从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出租车司机三方面的角度来看,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出租车车险高赔付率的因果关系图。出租车公司预扣与代扣行为、保险公司对车险的高定价、网约车市场竞争共同导致了传统巡游出租车司机的低利润,而车损勘定机制不完善进一步导致了司机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引发了出租车保险高赔付率现象,而高赔付率也导致了保险公司对车险的高定价,形成了恶性循环。
图1 出租车车险高赔付率因果关系图
三、当前车险高赔付率困境下的优化方向
(一)借助第三方科技平台降低出险率
面对巡游出租车保险高出险率、高赔付率的问题,江西省在财政支持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利用第三方科技手段来降低出租车出险频率。为此保险公司、科技公司以及政府三方应当通力合作,建立起一套全市统一、全域一体的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出租车车载终端设备,出租车公司可以对车辆实行7×24小时的实时动态监测。通过DMS行为分析仪进行的人脸识别、动作捕捉发现抽烟、打电话、打哈欠等不良驾驶行为,并及时监控监管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同时下达实时预警提醒,及时纠正营运车辆司机的不良行为。
(二)精准定价出租车保险
面对巡游出租车高保费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当对所承保地区进行风险分析与风险评级,精准删除风险群体,因地制宜调整定价模型的自主系数,在风险系数较低地区适当降低整体保费水平。同时保险公司需要改变传统观念,在风险定价模型中降低NCD(无赔款优待系数)、车型、年龄等不足以充分支撑风险细化的因子系数。提高数据存储、降噪、过滤、加工水平,建立起完备的驾驶员驾驶数据储存平台,以提供更加精确细化的风险模型因子参数。
(三)建立健全诚信记录体系
针对出租车司机的保险欺诈问题,保险公司在弥补理赔环节漏洞之外,还应当联合出租车公司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诚信记录体系。对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换牌重复索赔、谎报交通事故等欺诈行为进行记录,对涉事相关驾驶员进行处罚并记录在册、纳入个人征信,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对出租车出险时的勘察定损人员进行监管,杜绝勘定人员与驾驶员互相勾结、谋取私利的现象。
(四)虚拟仿真还原场景
针对巡游出租车车损难勘定、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出租车公司可以建立虚拟仿真系统,通过还原场景来确定车损的真实情况。具体来说,勘察定损部门在现场完成取证后,可以利用社会监控网络确定事故发生时的完整路况,同时利用车载电子智能设备确定驾驶员状况以及具体车况,通过虚拟仿真系统还原事故发生场景,并由此得到仿真车损状况以供与现场情况进行对照。
(五)规范出租车公司定价机制
在网约车时代,针对巡游出租车司机利润低的问题,出租车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并定期评估完善巡游出租车定价形成机制。出租车企业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考虑网约车定价情况并及时调整,同时按照规定组织听证会,进行社会公示。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需要建立出租车保险成本规范体制,防止运营成本过度增加;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透明公开的市场管理机制,定期要求出租车公司公开运营数据,同时要严厉打击“黑出租” ,规范市场行为。
(六)新老业态相结合
随着“互联网+交通” 与客运出租汽车逐步融合,滴滴等网络预约出租车进入交通运输市场,尤其是其方便快捷的互联网下单机制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同时也改变了客运出租车市场组成结构。针对网约车挤压巡游出租车市场份额而导致的利润下降问题,出租车公司应当转变运营观念,积极推进新老业态结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巡游出租车” 平台,同时开通更加丰富的客运出租车服务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通过与网约车平台合作,由网约车公司提供线上叫车平台,巡游出租车公司提供安全合规的运营保证,共同开辟客运出租车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