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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意识和劳动视角重新审视马克思法律伦理思想

2022-04-01敦鹏

人民长江 2022年1期
关键词:伦理思想法学伦理

敦鹏

在当代中国,如何阐释与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是一项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知识体系的理论任务,也是一项理解与回应当前社会关切的实践任务。为了有效推进该任务,既需要研究者把握當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基本状况,又需要洞悉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诉求。为此,作为长期坚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黄云明教授新近出版的《马克思主义法律伦理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21年2月版)一书,从问题意识和伦理视角提供了一个值得期待和尝试的选项。其中,作者在该书中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意的见解,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该书从哲学高度,特别是劳动哲学的视角,对马克思法律伦理思想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系统探索。作者注意到,长期以来在中国哲学界,特别是伦理学界更多关注的是马克思的道德哲学、经济伦理、政治伦理乃至环境伦理,但对马克思的法律伦理关注不够,对马克思法律伦理思想的研究尚显薄弱且系统研究的专著更是寥若晨星。与此同时,在中国法学领域研究中,学界更强调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实证性、客观性和工具性,而普遍缺乏对法的本体性和价值性的关注。由此作者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的视角,从马克思“法的本体论思想”“法学方法论”“法律价值论”“法律正当性”以及“法律正义观”等方面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做出了新的诠释,并提出应从劳动哲学出发认识马克思的法律伦理。作者认为,一方面,以往学界将物质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本体概念,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本体论,这直接影响了对马克思哲学其他问题的理解。另一方面,对马克思的哲学本体论的误解,也从根本上影响了对其法律哲学和法律伦理思想理解的偏差。为此,作者主张将劳动本体论贯彻到马克思的法律哲学研究中,强调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法的现象。体现在法学研究中,应坚持在法律与社会生活的互动中把握法律,特别是在法律和社会物质生活的对立统一中把握法律。可以说,作者选取的劳动哲学视阈将马克思思想作为一个全面系统的逻辑体系,不仅在研究内容上是以往学者不曾全面关注的,而且这一独特的视角在伦理学研究领域也具有开拓意义,也可以带人们回归原生态的马克思法律哲学。

第二,该书将马克思劳动哲学的方法论运用到阐释马克思法律伦理思想的研究中来,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他们的历史功绩就在于使社会主义学说从空想变成科学。马克思在社会历史领域的革命,也意味着方法论的革命。作者认为,方法论是还原和再现马克思本真思想的灵魂。在该书中,作者对以往关于马克思法学和伦理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重新考察,并指出以往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者忽略了物质本体论不能直接运用于社会生活领域的结论。而且受这种结论的影响,马克思法学思想的研究者对马克思法学方法论的理解也产生了诸多偏差。在作者看来,以上2种解释范式的出现源于对马克思哲学最根本的方法——辩证法,尤其是劳动辩证法的忽视,从而严重影响了对马克思思想本意的阐发。在该书中,作者带着鲜明的问题意识,以马克思劳动辩证法思想理解其法律哲学思想,旨在从社会实践出发、从劳动出发,即在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社会法律现象,强调法律是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才是理解和阐释马克思法律哲学的真正进路。对此,作者提出,对马克思法律伦理的研究:一方面,必须遵循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的对立统一,必须坚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对立统一;另一方面,也应该认识到马克思对以往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的肯定与批判。可以说,作者的以上见解不仅富有启发性,而且也体现着一名学者严谨求真的学术态度与学术品格。

第三,该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彰显出强烈的现实关怀和实践价值。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开放的科学理论,其最鲜明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此,作者在该著中自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基于这种思路,作者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求中国人民“走进马克思”,全面深入地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的法学理论;另一方面,要求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将马克思主义法律伦理价值观中国化。作为上述设想与方法的具体贯彻和体现,作者以当前分配领域出现的贫富差距为实例,提出社会主义本质是劳动主义或劳动人道主义,充分尊重劳动者、劳动神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价值追求。

第四,纵观作者写作该书的风格,从始至终都保持着严谨、 冷静的态度,力图克服以往学术讨论中存在的情绪化、政治化倾向,所得结论既有鲜明的时代感,又不失客观、平实之感,因此该书具备了一部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应有的特质。总之,这部规模分量相当可观的法律伦理专著,正是黄云明教授常年耕耘在教学与研究一线的心血之作,也是近年我国伦理学领域结出的理论硕果,它所解答的问题未必都尽如人意,但它所提出的问题一定会引人深思。

书评人简介:敦 鹏,男,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伦理、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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