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2022-03-31李芳蓉
李芳蓉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以及劳动力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因此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十分必要。通过对当前我国低龄老年人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目前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开发建议:一是摒弃传统观念,积极开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二是政府和相关机构搭建平台、为低龄老年人提供更多机会;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低龄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03-0114-03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呈现出的一种必然现象,联合国2019年版《世界人口展望》对我国2020年以后的人口变动趋势进行了中位数预测。该报告预测我国202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7亿左右,在总人口中约占11.97%。而2020年后,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持续增长,预计在2055年左右达到峰值的3.97亿左右,随后直到21世纪内老年人口规模都处于3.5亿以上的高位。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2020年起持续增长,预计到20世纪末达到31.85%左右。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必将给社会各方面带来沉重的压力,要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进行开发,降低由于老年抚养比上升带来的压力。
一、低龄老年人的现状分析
根据世界银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通用标准,低龄、中龄、高龄老年人口分别对应60~69岁、70~79 岁、80 岁及以上的人口,本文研究的对象即为60~69岁这个年龄段的低龄老年人。
(一)整体情况
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2020)》和《统计年鉴(2010)》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在这十年间我国低龄老年人口的数量呈直线上升的趋势。《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我国60~64岁的低龄老年人数量占总人口的4.78%,我国65~69岁的低龄老年人数量占总人口的3.44%。《统计年鉴(2020)》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60~64岁的低龄老年人数量占总人口的5.56%,我国65~69岁的低龄老年人数量占总人口的5.06%。因此,低龄老年人口的比例增长速度过快也预示着我国正在朝着老龄化的方向发展,而低龄老年人又拥有较为丰富的人力资源,在老龄化的背景下对其进行二次开发或许可以为我国带来第二次人口红利。
(二)就业情况
从2004—2017年间老年人口就业在总体就业中的占比来看,各年份的变化波动总体呈上升趋势。各年份各年齡段就业的老年人中,男性高于女性,大多数年份中,60~64 岁的老年人在整体就业中的占比高于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整体就业中的占比。雷晓康等(2020)通过对西安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低龄老年人的再就业会受到性别、退休工资(收入)、家人支持这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因此,低龄老年人在退休后不管是出于自身因素或是家庭因素进行再就业都是正向发展的。现阶段退休老年人即使本人有再就业意愿也会遭到现实的阻碍。根据我国当前的四种雇佣形式:雇员、雇主、自营劳动者以及家庭帮工,雇员和自营劳动者占总劳动力人口数量的90%以上。在45岁就业人群中,雇员占比数量是最大的,然后才是自营劳动者;在45岁及以上的就业人群中,雇员的比例是逐年下降,而自营劳动者的比例却是逐年上升,到60岁及以上这个年龄段的就业人群,大部分人会选择从事自营劳动,只有较少部分的会选择继续被雇佣。我们可以发现,年龄越小越容易被雇佣,年龄越大越容易从事自营劳动。
(三)人口分布情况
从《统计年鉴2020》的数据中的各省市的人口分布情况来看,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占人口总数的17.8%,沿海发达的地区、西部地区、以辽宁、吉林以及黑龙江为首的东北三省是老年人口抚养比占最多的地区。另外,从我国中低龄老年人口的空间分布情况来看,经济发达的华东地区中低龄老年人力资源最为丰富,占比约为全国总人口数的1/3,而西南地区却只有华东地区的1/5,这不仅与人口结构有关,也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关。
(四)受教育情况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7)》的数据显示,我国就业人群中,未上过学的占比只有2.3%,而45岁及以上的劳动者中,年龄越大,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者占比越大,初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者占比越小。65岁及以上的就业人员中,未上过小学的占比为17.3%。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整体老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当他们出于不得已的原因进行再就业时也只能从事自营劳动或者服务业等行业。而退休的老年人中低龄老年人中排除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人,有一部分是受过较高程度教育的老年人,而这部分老年人再就业的范围相较于前一部分老年人更广。因此,我国在制定老年人力资源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人群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改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结构。
二、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与劳动力供给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更加迫切地需要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进行开发。
(一)年龄结构的变化
人口年龄结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各年龄组人口在全体人口中的比重,《中国统计年鉴(2020)》的数据显示,自1982年以来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一直在不断地发生改变,15~64岁这个年龄段的人口数量在2012年的时候达到顶峰状态,此后呈现出逐渐减少的趋势,人口年龄逐渐老龄化,会对未来我国的劳动力供给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而65岁以上的人口从1982年开始逐年递增,与其他两个年龄段的人口呈负相关关系。由此可见,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正在朝着老龄化的方向发展。所以人口的年龄结构不仅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人口再生产变动的基础和起点。
(二)劳动力供给的变化
劳动力供给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工资的条件下,劳动力供给的主体(家庭或者个人)愿意并能提供的劳动时间,它不仅会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经济因素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在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作用下,迅速实现了人口生育水平从高到低的转变,1997年新生儿出生率达到峰值,占人口总数的23.33%,此后一直呈现出递减状态,虽然在2011年单独二孩政策出台之后有小幅上升,但总体上还是呈下降趋势。同时,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在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总量达到峰值9.22亿,之后增量由正转负,2018年为8.97亿,总量进入减少阶段。在新生儿出生率和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都下降的同时,中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和比重却持续上升。这表明,我国经济发展的人口红利逐渐减弱,支持和鼓励有劳动能力且有继续劳动参与意愿的低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未来我国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政策支持缺位
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没有一部专门保护老年劳动者的法律,国务院虽然在2016年10月,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明确提到:“要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用好老年人這一宝贵财富,充分发挥老年人的各种优势,但是这项法规还是显得过于原则,并未细化各项措施。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各项内容也无法解决现阶段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问题,我国也并未像西方那样有专门针对老年人就业的法律保护文件。
(二)低龄老年人的社会支持薄弱
当下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支持是很薄弱的。首先,由于我国老年群体本身受教育程度较低,并且大部分老年人在退休后都想安享晚年,如果老年人在退休前从事的是技术难度不高,薪酬也不高的岗位,那么他们大多都会缺乏终生学习的意识;其次,我国也并未建立老年人学习场所,我国由于人口数量众多,基本公共设施中的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相对较少,虽然老年人本身对于学习的需求可能不大,但是如果连基本设施都没有的话就更加降低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最后,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用工的最终目的是赚取收益,他们招聘的对象大部分是年轻的劳动力,老年劳动力所需的成本与收益并不成正比,因此大多数企业拒绝录用老年群体。
四、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建议
(一)摒弃传统观念,积极开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
对于老年人力资源开发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老年人是弱势群体这一观念,60岁退休的男性老年人和50岁退休的女性老年人,他们大多拥有较为健康的身体,绝大部分老年人也愿意继续在自己原来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但是由于观念还未转变,社会留给他们的岗位并不多,他们明白老年人不仅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同时也拥有选择继续工作的权利。因此,社会和政府在提供老年人再就业岗位时也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二)政府和相关机构搭建平台,为低龄老年人提供更多机会
低龄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搭建平台。首先,需要建立老年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以及老年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作为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使低龄老年人在决策咨询、科研攻关、教学指导等方面发挥作用;其次,充分发挥老年大学的作用,对当前老年大学的课程进行整改,开展知识层面和技术经验交流的课程,并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培训。针对老年人的文化知识层次、工作经验、人生阅历、身体素质及实际需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指导和培训。
(三)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老年产业是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按照《2016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计算,我国60~64岁就业的老年人中,从事农林牧副渔业老年人比例是40%,从事商业服务业老年人的比例是26.2%,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老年人的比例是15.9%,专业技术人员老年人比例是5.8%;65~69岁就业的老年人中,从事农林牧副渔业老年人的比例是54.1%,从事商业服务业老年人的比例是22.6%,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老年人的比例为10%,专业技术人员老年人的比例为5.2%。我国低龄老年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列并不高,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而老年人由于年龄以及健康的原因更适合第三产业。随着老龄化的加深,老年服务业也在逐渐兴起,这些也为低龄老人提供了更好的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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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晓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