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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实践

2022-03-30张松

唯实 2022年1期
关键词:农房农民群众

张松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書记对苏北老区人民殷切嘱托的重要举措,是实施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牛鼻子”工程。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省政府已连续三年将其列为民生实事,省委一号文件对江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针对性部署,并明确提出:“加快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鼓劲苏中苏南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苏北地区三年30万户农户改善任务。”

一、淮阴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具体实践

2018年9月以来,淮安市淮阴区抢抓机遇,将农房改善作为乡村振兴的“强引擎”。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竣工农房改善项目30个,超过1万户农民住进新房,过上了好日子。

精心编排布点,激活“产业链”。淮阴区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农科园辐射作用,确定“一条示范带、两个示范片区、多个示范点”的“一带两片多点示范”农房改善项目布局,形成“围绕产业布点位、围绕项目壮产业,以城带乡、产业下移,城乡园融合发展”的农房改善总体思路。科学编排2019—2021年三年45个项目,其中包括集镇新建类型17个、乡村新建类型16个、依托老村提升扩建类型12个。通过项目安置、进城入镇购房和危房改造等途径,计划改善1.4万户。项目选址按照“两近三靠”原则和产业集聚导向,科学选择高、中、低三种建筑类型,以满足不同农户的安置需要。通过项目的总体安排和科学实施,有效引导人口集聚、产业集聚、要素集聚,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和价值链条。如该区刘老庄镇通过农房改善,全镇耕地集中流转率已近八成,进一步实现了镇村布局优化、土地流转集中化、产业发展规模化。

精细规划设计,提升“民意值”。该区在农房改善项目参加市级评审之前,前置区级和镇村两轮预审,听取区、镇、村、特邀专家、设计单位、建设方六方意见,把农房改善政策送下去,把群众诉求带上来,有效提高了市级最终评审认可率。将民意评审嵌入区级评审,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量,对每个新建项目进行“10+N”评定。在具体评定过程中,每个新建项目必须具备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建设标准、产业配套、社会治理、群众满意度等6个方面10个以上特色优点。通过对新建项目进行评定彰显群众意愿,让农房改善的初衷本意鲜明地体现在特色优点上。如三树镇联盟社区注重村庄风貌塑造,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如内涵。该社区原址汪梨园村早年遍地梨树,因此同步建设了梨花大道、农旅梨园等,重现了“十里梨花白雪香”的盛景,该项目也因此被评为全省农房改善示范项目。

精准统筹推进,织密“保障网”。建立健全农房改善体制机制,为农房改善提供机制保障。打造“1+X”政策文件体系,出台《淮阴区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作为实施农房改善工作的总遵循,出台“X”项子文件,对项目建设模式、资金统筹、规划设计、农房改善、人才保障等各项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坚持把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作为政策设计和推进工作的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个别不愿走的群众允许其暂时不搬。适度提高搬迁补偿标准,让农民在“旧房换新房”等面积差额部分不花钱或少花钱。努力兜好“底线民生”,将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优先纳入改善范围。对临时困难家庭采取共有产权、贷款贴息、延期支付等方式帮助农户及时住上新房;针对“病、残、孤、老、灾”等特困家庭,通过增加补助、集中供养、配建交钥匙工程等方式进行托底安置。

二、苏北地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面临的问题与困惑

用地指标难以完全保障。2022年前,全区共规划新建和提升80个农房改善项目,但经统计约有2000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2021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已下达区流量指标1000亩用于农房改善,但仅能基本满足2020年上半年开工项目需求。农房改善项目用地指标严重不足,与群众改善住房的需求相比形成较大的矛盾。

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农房改善面广量大,省级专项资金和区级城乡挂钩指标交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资金压力,但由于省级定向补助资金申请难度大、区级财力有限、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农房改善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尤其是保留村庄的提升改造压力较大。仅2018年、2019年两年,淮阴区就有25个保留村庄改造提升任务,资金投入存在很大缺口。

项目品位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房改善项目规划设计不够“高大上”,有品位、有鲜明特色的项目较少。建筑色彩单调,建筑风格单一,建筑风貌缺乏美感和内涵,给人千篇一律、“千村一面”的感觉。这种偏城市化倾向无法体现地方特色元素和历史文化,失去了农村固有的乡愁记忆。

农村“空关户”现象影响工作开展。苏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其中部分人在城市已有住房,经济条件一般的不愿意再进城入镇购房或就地拿安置房。而省农房考核办法要求,必须要在拆旧房的同时购买或安置新房才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货币安置的不纳入考核,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房改善工作的开展。

三、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对策与建议

持续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正确途径。解决农房改善当前面临的问题,重点要做好“地”“钱”“人”“房”四篇文章,确保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用地保障,做好“地”的文章。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前提是有地可建,必须确保所有新建项目土地手续合法合规。建议加大省级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向苏北地区倾斜的力度,合理规划使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做好集镇空间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农房改善项目土地指标落到实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使用价值。通过整合农民宅基地、废弃工矿用地、沟渠路拾边地等农村集体土地,不断增加农村群众住房条件用地空间,促进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强化资金筹措,做好“钱”的文章。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与省市级农房办、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的对接力度,主动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充分整合农业、水利、环保、乡村建设等涉农资金,同时统筹调度陈年资金,共同用于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发挥各类资金最大效益。二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鼓励和引导包括国企、央企在内的大型企业、社会资本等产业资金进镇入村,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合理有序地开展融资。以农民群众住房改善条件项目为主体,向农商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融资,以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为核心资产,统筹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资金。

强化基础数据,做好“人”的文章。优先保障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四类人群”:对居住房屋比较破旧、年代久远的农户,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零散居住的自然村庄和单庄独户,长期无人居住的空关房,靠近污染源、水源地和生态红线的农房,优先解决人员住房问题。对已脱贫的农户但居住条件急需要改善的,必须集中资源推进集中居住;对于其他有住房改善意愿、愿意集中居住的农户,可以同步纳入推进。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确定人员,建立一户一档、一户一册,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和实时动态更新。

强化规划建设,做好“房”的文章。着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努力解决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质态不优的问题。秉持高品质、高标准原则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在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做好公共功能配套、充分挖掘文化内涵等方面狠下功夫,充分展示地方特色风貌,防止“千村一面”和乡村景观城市化。统筹考虑农民生产生活、产业长远发展、乡村风貌塑造等实际需求,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进产业发展,同步打造乡土特色,同步加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房改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十不准”规定,决不能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决不能先拆后建、未批先建、强拆强搬。

(作者系中共淮安市淮阴区古清口街道党工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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