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策
2022-03-29
评选标准
■ 对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
■ 对当前职业教育工作指导作用突出
■ 体现改革和创新精神
■ 受关注度高并具有普遍影响
上 榜
《關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
入 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入选理由 《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定位于破除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主要内容 《意见》共7个部分22条。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等工作要求以及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通过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健全职普并行、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培养体系,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第三部分“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围绕加强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健全多元办学格局,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第四部分“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模式,通过不断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内容、优化政策环境,创新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第五部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强化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第六部分“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品牌”。坚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通过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增强国际话语权,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智慧。第七部分“组织实施”。要求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制度和经费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工作实效。
《意见》提出,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新华社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入选理由 《意见》通过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着力打通乡村人才发展梗阻,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制度基础。
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意见》要求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
《意见》明确了抓好落实的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方面,强调各级党委要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政策保障方面,强调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支持涉农企业加大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投入。在平台建设方面,强调要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奖补等政策,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在规划制度方面,强调要探索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推动“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年2月23日新华社发布
《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入选理由 《计划》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提供有力师资保障,全面安排和部署“十四五”时期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
主要内容 在总体要求上,《计划》提出,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把“三教改革”、1+X证书制度、教师企业实践等作为重点内容。
在具体内容上,《计划》提出,一是深化“三教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推出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访学研修等五大举措,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二是校企双向交流,深化产教融合。一方面选派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到国家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采用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研发项目、兼职任职等方式,开展产学研训一体化岗位实践;一方面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三是启动名师名校长工程,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名校长(书记)培育、名师(名匠)团队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通过示范引领、重点推进、以点带面,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7月29日
《“十四五”職业技能培训规划》
入选理由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主要内容 《规划》指出,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就业导向、提质扩容,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
《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共建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更加有效等目标。《规划》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二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加大公共培训供给、鼓励企业建设培训基地、推进院校开展培训工作、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发展。三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增强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工作多元化多层次标准框架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五是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规划》从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加大培训投入力度、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推动国际合作、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5个方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实施保障的工作要求。
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配合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长成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社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入选理由 《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
主要内容 《目录》提出三项执行要求。一是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二是落实专业建设要求。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三是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教育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出台背景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教育部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发布时间 2021年3月12日
《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入选理由 《意见》提出将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解决了技工教育的发展定位问题,为技工教育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主要内容 《意见》从总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大力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六方面提出24条意见。
《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把劳动教育纳入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每学年16学时。
《意见》要求,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
《意见》提出,巩固扩大招生规模。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群体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积极推进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多举措多渠道扩大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比例,支持有技能提升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
《意见》提出,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工程。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完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并根据情况进行灵活增补。《意见》明确,要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推动与有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认。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深化技工院校改革,促进技工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1年8月12日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入选理由 《办法》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设置程序、指导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引导高校依法依规设置专业。
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总则、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附则5章21条。第一章“总则”提出出台《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基本原则、专业目录管理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职责。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提出专业设置依据、论证要求,以及包括师资队伍水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办学条件、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社会声誉等设置条件。第三章“专业设置程序”规定专业设置的基本程序,明确了相关备案要求和备案所提交的论证材料。第四章“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明确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调整机制、落实相应主体责任、加强阶段性评价与周期性评估监测等。第五章 “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办法》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把招生、办学、就业、生均经费投入等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高校所开设专业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连续3年不招生的,原则上应及时撤销该专业点。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引导高校依法依规设置专业,教育部制定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1年1月22日
《“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入选理由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实施方案》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并将该行动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一项重点工作。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既注重全面性、系统性,又突出工作重点,既注重體现前瞻性、创新性,又注重梳理总结现行的典型做法,形成制度性安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通过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十四五”期间,实现新增技能人才400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0%,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中西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3个百分点。
为确保实现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入手,围绕健全“技能中国”政策制度体系和实施“技能提升”“技能强企”“技能激励”“技能合作”四大行动,提出20条具体举措。健全政策制度体系,重点是健全技能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构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技能提升”行动,重点是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支持技能人才创业创新。“技能强企”行动,重点是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大规模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技能激励”行动,重点是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技能合作”行动,重点是做好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的参赛和办赛工作,加强技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国际互认。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四五”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实施“技能中国行动”,特制定《“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
入选理由 《意见》为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为推行新型学徒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各类企业可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开展学徒培训。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
《意见》指出,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要健全企业保障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授课费、课时费),制定职业技术技能等级认定优惠政策,畅通企業间流通渠道。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作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与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考核评价,推动企业全面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广泛动员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职工积极参与学徒制培训,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覆盖面和提高学徒制培训的质量。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1年6月8日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入选理由 《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助力乡村振兴。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方案》提出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建设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100个左右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二是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层分级建设100个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三是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层分级建立1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四是组织实施一批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考核,开发100个左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力争每县至少实施一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五是培育一批劳务品牌,积极培育100个左右知名劳务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的品牌效应,提升脱贫劳动力输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六是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七是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引导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状况,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方面的完善服务保障政策。一是加大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将职业教育培训协作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重要内容,加强技工院校对口帮扶,建设东西部技工院校合作联盟。二是落实好技工教育各项资助政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各技工院校要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三是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帮扶家庭子女、劳动者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范围,落实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持。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技工教育管理、专业建设、技术开发、教学改革等方面专家队伍。
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助力乡村振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