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探究
2022-03-28刘波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全社会加以保护与传承。我国乡村中存在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乡村文化精华之所在,其在现代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文化驱动作用。由于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够、认知不足,传承发展中存在断层断档、保护开发不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许多现实困境。随着乡村的振兴与发展,如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当前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要抓住机遇,创新思维,立足发展实际,坚守文化阵地,通过提升人们的文化自觉性,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长效保护机制,创造性地开发利用等途径,积极探索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健康而持久的发展。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意义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来自乡村社会,是不同历史时期乡村精神文化的智慧积累和精华结晶,影响着不同历史时期的农村生产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保存下来的文明精髓,是人类优秀文化的精华,是乡村历史演化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意义。在乡村振兴和发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内容,因此,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持和驱动力量。
(一)丰富乡村文化内涵,有利于乡村文化形象的树立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众多,形式多种多样,如节日庆祝仪式、祭祀活动、各类手工技艺、各类口头文化、民间艺术表演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发展历史的浓缩与积累,具有浓厚的乡土特点、丰富的精神内涵、深厚的历史沉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精神文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通。因此,在新的发展时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能够更好地挖掘乡村文化的内涵,激发乡村文化发展的动力,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重塑乡村社会村民的精神家园。而且,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承载了厚重的精神文明。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乡村的文化形象标识。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不仅能够增强村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而且能够提高乡村文化形象,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载体展示村庄的形象,奠定乡村的文化基石,打造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形象,丰富村民的精神内涵。
(二)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有利于乡村文明建设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是广大村民在漫长的生活和生产中逐渐积累和沉淀而形成的集体智慧结晶,具有非常厚重的乡土生活气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乡村社会正是伴随着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世代沿袭,让村民产生了情感的共鸣、生活习俗的共识、价值观念的共存,从而在维系整体乡村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作用,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能够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而且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准则、礼仪规范、伦理约束,如崇真向善、勤俭节约、忠孝诚信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内容。因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村民的价值认识、情感体验和生活状态,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有利于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和谐社会
的构建。
(三)提升乡土文化生产力,有利于乡村产业形态多样化
在市场化发展的今天,科学合理开发乡村文化资源,不断增强乡村文化活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已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精华所在,随着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其也必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绝大部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无形”或者“隐形”属性,是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精神创造及价值追求,不能单纯地就保护非遗而保护非遗,故步自封。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核心和关键,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持和驱动力量,对于提升乡村文化的生产力、打造多样化的乡村产业形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鄉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明传承,作为中华民族的动态发展历史文化,作为乡村文脉的延续与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其多元价值也必将在新的发展时期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对于推动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文化振兴将起到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有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意识不强到断层断代严峻、缺乏创造开发等,种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重要作用的发挥,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到位
随着时代发展特别是受工业化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已发生重大改变。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大多仍为传统模式样式,并未根据时代需求做出调整,根据审美形式加以改进,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创新,没能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无法体现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等。加之部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保护和推广力度不够,人们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敬畏,造成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短缺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多年的生活和生产中不断积淀而形成的,传承方式大多数都是老师带徒弟,口耳相传,亲授传承。单一的传承方式影响了当前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许多非遗技艺产品工艺复杂制作烦琐,产品生产条件要求严格,传承人学习技艺周期较长,且许多产品具有不可复制性,无法实现批量生产,部分产品市场前景不佳等,导致许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品面临传承人短缺的窘境。国家非遗分级保护名录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分布状态呈现金字塔状结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获得政府津贴较高,而县区市级传承人补贴较低,且规定津贴需使用在非遗传承活动方面。老一辈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多年龄偏大,而新一代传承人后继乏人。传承人短缺导致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乏力,这些都给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缺乏整体性和规划性
当前,有些乡村已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经济效益,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商业化开发。但这些开发缺乏整体规划,既没有深刻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没有文化与艺术的提炼,又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行有计划的开发,缺乏长远性规划。个别商家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甚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改头换面、变异肢解,存在低俗媚俗现象,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也有待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后劲不足。
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复杂工程,要通过多种渠道让人们提高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认识,树立新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开拓思路,创新思维,积极探索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策略,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期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发挥新的作用,得到更长久的传承。
(一)转变观念,树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要做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人们就要转变观念,树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首先,作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匠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观念,要认真选择传承人,倾心传授自己的独门技艺,耐心指导,持续引领,使传承人真正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从而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其次,乡村干部要正确认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仅要积极帮助工匠选择传承人,而且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保驾护航,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有利条件。再次,社会各界要重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与乡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创新乡村产业形式,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乡村发展。
(二)科学管理,构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发展时期要得到良好保护与传承,就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大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的乡村政府和部门要积极采取行动,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同时,要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筛选优秀的、能够吃苦的高素质人员作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对于这些非遗传承人,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条件,让其能够安心学习传统技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传承有方。另一方面,成立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小组,由专业人士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作出科學的指导,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作出可持续性的规划,使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更具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合理开发,创新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达方式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历史文化产物,要在当前新的发展时期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就需要创新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达方式,使之与当今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得到更健康更持久的传承。在当前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今天,要通过创造性开发生产销售等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或者与其他文化产业业态相融合,使之符合现代文化表达方式。同时,吸引乡村年轻人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相关文化产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责任主体部门要正确认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合理开发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坚守传统技艺,让其文化核心得到科学有效的挖掘。同时,要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融入现代社会发展理念,创新文化表达方式,形成多元的产业发展形式,构建新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体系,促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朝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作者简介:刘波(1984—),女,辽宁朝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群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