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考
2022-03-25王剑
王 剑
(中共平陆县委党校,山西 运城 044300)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保障,是引领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做好“三农”工作、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途径。
(一)集体经济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石,也是产业化发展的目标。而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就是规模化,没有规模就形不成产业,依靠一家一户经营一亩三分地的经营方式,实现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只有把农户组织起来走合作生产的道路,农业生产才能扩大规模,机械化才有施展空间,产业兴旺才有可能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依靠强大的社会合力,既可以形成产业优势,又可以催生产业体系,进而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二)集体经济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保障。集体经济承载着广大农民的共同利益,能有效调动农民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是有助于提高自治效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成员参与集体决策、管理集体运营、维护集体利益的自觉性,成员之间关系的相对稳固,成员之间、成员与集体、社会之间的矛盾尖锐性会相对降低,各种矛盾纠纷极易通过内部沟通或组织沟通得到化解,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治理成本,真正让“枫桥经验”落地开花结果。
二是有助于彰显法治张力。集体经济组织便于在组织体系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全体村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成员提供法律服务;通过集体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依法依规管理集体事务就会成为行为习惯,使集体经济始终在法律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同时集体经济又引导着集体成员从“学法、知法、懂法”到“依法、守法、用法”的根本转变,使法治成为整个社会的基本遵循。
三是有助于激发德治活力。集体经济体现的是集体意志,成员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具有统一性,这就为惩治假丑恶、传播真善美提供了广阔舞台,使主旋律、正能量得到弘扬。通过“评、比、学、赶、帮、超”各种活动的开展,让“德、孝、礼、仪、廉、耻”等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文明成果成为农村意识形态的核心,从而孕育出积极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
(三)集体经济有利于优化农村空间布局
合理的空间分布决定着乡村振兴的宏图前景,而集体经济是优化农村空间布局的最佳选择。
首先,集体经济有助于优化空间设计。乡村振兴是一项综合性战略任务,牵涉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是检验乡村振兴成效的重要内容。农村水电管网的谋划、农林牧副渔的布排、粮油米豆的种植比例、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新业态的设置,都需要统筹规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能有效调节土地应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让优势产业发展壮大,让基本需求补齐短板,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其次,集体经济有助于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集体经济薄弱的农村,其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对滞后,仅有的村村通公路和医疗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也是完全依靠上级财政拨款建成的,依靠农村自己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几乎没有,久而久之“等、靠、要”就成为了农村基本建设的常态。反观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先进农村,从乡村规划、产业发展、基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无不是立足于本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就,是集体经济的兴旺发达促进了社会服务的健全完善。所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是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振兴乡村的根本之路。
最后,集体经济有助于保持和凸显地方特色。文旅融合、农旅融合是“绿色发展”的基本路径,也是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村级集体经济凭借其在乡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统筹规划产业布局,综合当地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优势,立足产业基础,把独具特色的乡村风貌作为绿色产业予以保护和开发利用。因此,发展集体经济有助于把传统特色产业做成旅游品牌,把沉淀着文化底蕴的特色村落打造成旅游景区,广泛拓展就业渠道,增加收入来源,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四)集体经济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更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景。习近平总书记在描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突出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当前,农业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农村现代化短板还比较多,农民收入水平差距还比较大,“三农”问题仍然是共同富裕的最大难题,没有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就没有整个国家、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们党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依靠集体经济,创造了许多人间奇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生产力的不足。随着农业科技的快速进步,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生产关系更能发挥它的制度优势。发展集体经济能有效推动农村社会再分工,拓宽农民就业创业渠道,丰富农民收入来源,农村留守人员通过资源整合,开展有效合作,扩大产业规模,提高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从而推动共同富裕在农村迈出坚实步伐。
二、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不少地区坚持党建引领,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但也有一些地方“双层经营”中的集体经营层次已在很大程度上被严重削弱,尤其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集体经济发展已成为令人担扰的问题。如若忽视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正确指导和科学探讨,势必会影响乡村振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新形势下,党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扛起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大旗,不断提升引领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但当前仍存在部分村级党组织力不强、部分村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少数村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不高,与发展集体经济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一些农民参与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他们与土地的联系逐渐减少,与村集体联系减弱甚至消失,对农村集体的发展缺少关心,参与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一些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动能不足。一些地方对怎么发展本地集体经济无办法、无思路,往往把发展集体经济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还有部分村干部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存在风险,不愿主动尝试。思想上不想干,行动上不愿干,动力不足,由此导致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三、新时代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新时代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必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符合村级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创造和优化集体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党对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的政治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才能发展壮大。
其一,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力。集体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全体成员创造更美好的幸福生活,这和我们党的宗旨是一致的。有了党的领导,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就有着力点;有了党的领导,集体经济才能完全沿着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前进;有了党的领导,集体经济的运行才有根本保障,农民群众的各项权益才能得到根本保证,群众才有安全感。
其二,强化党的社会组织力。集体经济是组织经济,需要强大的组织合力才能有效运行。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基层群众紧密团结在组织周围,凝聚集体力量、集聚集体资源,攻破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障碍,开辟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路径。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身体力行率先领办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先行先试、亲力亲为,把自己成功的经验和成果积极向群众传授和分享,增强组织的核心力、向心力,提高群众的集体意识、集体信念、集体责任,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夯实群众基础。
其三,强化党的群众服务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是一蹴而就的,村级集体经济由强到弱、再由弱到强的历史演变过程,影响着农村基层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但目前农民的守成思想、自我意识都比较浓厚。所以,要破除旧式思维,重燃集体之火,就需要我们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增强本领,全面提高服务能力,扎实做好集体经济的基础工作,统筹好眼前事务和长远打算,协调好群众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帮助群众克服困难,为群众提供有效保障。通过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坚持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它适合于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状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要保障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作为公有经济基本制度,其土地等生产资料属集体所有,必须明确予以保护,如果模糊或丧失这个权属,就动摇了国家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二要保障集体土地的处分权。既然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就同时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力。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自治下,集体拥有处理、分配、发包土地的权力。三要保障集体土地的收益权。集体土地的收益归集体所有,这既是物权法的基本规定,也是集体资产保值升值的基本要求。无论何人,承包使用集体资产,就必须向集体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此,集体所有才能体现,集体经济才能发展。四要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主体责任。村两委要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民加入村级集体事务的决策和监管中,以确保村级集体重大事务的公开、透明。
(三)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发展集体经济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体系和人口结构体系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业人口首次低于城镇人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越来越少。面对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和农业现代化新征程新要求,就必须用改革的办法来突破发展瓶颈,用创新的方式探索前进的道路。
其一,积极调整农业生产关系,推动农业产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现代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成为现实。每家每户承包的零碎化土地,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调整,发展规模经营。在保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引导鼓励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委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向规模化、现代化迈进。
其二,创新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集体经济之所以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关键就在于它把农民组织起来了。组织起来的农民,其主人翁意识、发展使命感都会增强,抵御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会提高,农业产业发展才会壮大。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主导作用,整合集体资源,领办集体经济;要引导农民成立各种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要鼓励企业涉农投资,推动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不管是企业+农户,还是产业合作、股份合作以及托管经营,只要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有效提高农业效益,带动农民共同富裕,都要给予大力支持。
其三,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要加大财政对落后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优先解决集体经济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技术应用、产业规划等方面的难题;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从体制上解决国家粮食需要与农民自主经营的矛盾,形成合理的种粮补贴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解决发展集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理赔率,为农业发展吃上定心丸,撑起保护伞。
(四)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是农民群众,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离开了农民群众去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就失去了根本。所以,必须坚持农民群众在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为了农民去发展,依靠农民去发展,集体经济才有指向,才有价值,才有目的。
其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实践中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农业实际的发展道路,用自己的劳动智慧创造性地实现了贫穷落后国家农业生产关系的根本转变,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面对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与要求,面对农业生产力倒逼生产关系的改革,农民只有组织起来,结成利益共同体,才能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讲大势,论优劣,增认知,帮助农民群众转变生产观念,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就一定能实现。
其二,发挥制度优势,维护农民群众的主体性权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赋予了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的所有权、参与权、经营权与收益权,确定了农民在集体中的主人翁地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农业用工明显减少,其他行业劳动力需求旺盛。部分农民利用农闲外出务工创收,渐渐脱离了农业生产。但他们的身份没有改变,他们在集体中依然享有成员权利,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时,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保留他们在农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他们的集体归属感和乡土亲情感,利用他们在外见多识广的优势,动员其为家乡发展出谋献策,鼓励他们回乡投资创业,领办集体经济,用其技术、资金和经验,为集体经济壮大增添动力和活力。
其三,实现共同富裕,激发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承载着农民群众的美好期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要保证脱贫农民在“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尽管在扶贫过程中,国家从产业政策、就业扶持、社会救助、贫困兜底等各方面给予了困难农民无限关怀,但由于疾病、教育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他们在整个社会中仍然属于弱势群体。只有依靠集体经济,才能帮助他们在致富路上不掉队。通过适当的土地流转,一方面把土地交给合作社或有能力的人,贫困农民在获得国家补助的同时,还能获取土地股份或租赁收入,加上力所能及的打工收入,远比自己单纯经营土地的收入要高;另一方面,获得土地的其他成员,随着土地规模的扩大,单位生产成本会降低,提高了土地收益率,增加了总体收入,从而增强了发展的进取性。集体积累增加了,还可以对困难农民再补贴。尽管还存在着一些差别,但尽力做到了致富路上群众“一个都不能少”。
(五)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自然禀赋、历史传承、资源环境千差万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立足当地的实际,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来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发挥比较优势,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做出特色,做出品牌效益。利用现代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其一,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产业规划。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多样性发展。除了农业、加工业、商品服务业,还可以从交通运输、农机服务、乡村旅游、技术服务、网络平台、劳务输出等方面发展集体合作经济。要广开思路,更新观念,多元发展,不能一提农村集体经济就只局限于种植、养殖。
其二,要深挖资源潜力,盘活资源资产,获得资产性收益。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加财产性收益。各村要对辖区的闲置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将村集体所属的闲置资产利用起来,把集体资产盘活,增加收入来源。
其三,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学思想,学办法,学模式,但又不能一味地“东施效颦”“照葫芦画瓢”,既要学会抬头看天,又要学会低头走路。暂时不适合搞集体经营的,就缓一缓,放一放,等条件成熟了再搞,不要强求,更不能强迫。要防止搞“运动式”“一刀切”,不顾客观条件而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坚决反对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为农民群众谋利益,要老老实实,不玩虚套,不做表面文章,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坚持从提高集体经济发展质量着眼,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