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工会职工权益保障体系构建
2022-03-25陈星宇张春勇
陈星宇 张春勇
摘 要: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但目前很多高校的工会工作仅仅停留在“唱歌跳舞、体育比赛、布置会场、带头鼓掌”等方面,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手段单一。文章通过对云南省五所高校的工会在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现状调查基础上,找到工会在现阶段职工维权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工会职工维权保障体系,将职工的维权落到实处。
关键词:高校工会;职工权益;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05-0115-02
DOI:10.13939/j.cnki.zgsc.2022.05.115
目前,我国工会会员达到3.3亿人左右,工会组织庞大[1]。会员多、情况复杂、难以管理是现阶段我国工会组织最为显著的问题。2020年7月7日,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案件”[2],调查结果为司机蓄意报复社会。深究此案,发现司机蓄意报复社会的一大原因是对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公租房不满,最终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这一案件的发生,再次警醒我们,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增强职工法治意识,遇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并非通过极端暴力的方式来报复社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1 调查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课题组通过问卷和访谈的方式对云南省五所高校的工会日常工作和教职工对工会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195份,有效问卷193份,有效率为96.5%,访谈人数为24人,最后通过SPSS 17.0系统分析得到结果。
2 调查结果的统计与分析
2.1 云南省高校工会对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现状
2.1.1 云南省高校工会的主要工作
了解当前高校工会在高校中的日常工作概况是找到各高校工会在职工维权中所起作用的突破口,因此,课题组首先对五所高校近一年来工会日常工作进行了调查,这五所高校工会共同的工作主要是:其一,发放节日慰问品;其二,组织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其三,帮助解决教职工子女读书问题。工会的这些工作带给了教职工家的温暖,但是也不难看出,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许多高校还存在缺位状态。
2.1.2 教职工对工会日常工作的评价
教职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对象,其感受最能体现工会工作的有效性,因此,课题组对五所高校的部分教职工对工会日常工作的评价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教职工对工会的日常工作基本还算满意,虽然评价一般的占了接近1/3,但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占了将近1/2。
2.1.3 教职工对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的满意度调查
为了进一步了解教职工对工会在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中的作用,课题组还设置了以下问题,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被调查的高校工会建立了专门的法律部门,制定保障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办法的高校比较少,教职工对工会在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满意度不高。因此,高校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还比较薄弱,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2 当前高校工会在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中作用微弱的原因调查
2.2.1 从意识层面看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高校工会领导和教职工自身的维权意识直接影响着教职工维权行为,因此,本次调查中设计了教职工对本单位工会职能的认识调查,87.6%的教职工认为工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过年过节发放福利、组织文体活动等,对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不清楚或不信任。
2.2.2 从组织层面看
高校工会是在高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其根本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中,高校工会依附于学校党政部门,从干部配备、选拔、管理、待遇到组织活动场地、设施等一系列运作程序无自主权,工会不可能真正做到独立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3]。
2.2.3 从为教职工维权的规章制度设立看
虽然《工会法》已经颁布,但高校工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却规定得不清晰,使高校工会的维护权威性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4]。在本次调研中,只有一所高校制定了校内的一些规章制度,这所高校制定了《校内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会女职工特殊保护》《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办法》等,其他四所高校都没有。
2.2.4 从高校工会为教职工维权实践看
高校工会为教职工维权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实践运作上。随着教职工法治意识的增强和高校工会制度的改革,高校工会不断建立和完善教职工维权制度,例如,建立教代会制度。但是一些高校在实践中存在教代会职权表面化,教代会规章制度缺乏有力的刚性指标作为主要依据和支撑,从而限制了高校教代会的作用[5]。
2.2.5 高校工会在为教职工维权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团队
高校工会的工作人员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兼任,在非综合性大学或理工农医类的高校中,拥有较高法律素养,能够切实帮助教职工进行合法有效维权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不多,导致教职工维权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团队。
2.2.6 高校工會教职工维权部门不明确
高校工会一般设有综合办公室、教育宣传部、文体部、职工服务部几大部门,没有专门的教职工法律维权服务部门来帮助教职工维权,即教职工维权诉求机制缺失。在参与调研的五所高校中,只有一所高校的工会成立了专门的职工维权部门,其他四所高校则没有。
3 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完善高校工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建设
3.1 高校工会以职工为本,完善制度建设
第一,高校工会设立本校法律援助中心。为保障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的合法权益,高校工会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教职工提供法律法规及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教学纠纷、行政处分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第二,高校工会设立本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有效地调解教职工之间的纠纷,高校工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工会下设的调解教职工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高校工会应设立本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高校的改革和发展,高校工会可以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校内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校组织人事部门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或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工作。
3.2 制定符合高校發展的高校工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了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高校工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制定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3.3 高校工会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宣讲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无论是高校工会还是教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正常运行的先锋。高校工会应经常聘请法律专家到校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3.4 树立高校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的威望
一直以来,高校工会在教职工的心目中,主要职责就是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过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组织职工进行疗养活动等。对于高校工会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业绩不突出,没有树立起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威望。因此,高校工会应主动帮助教职工维权,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树立高校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上的威望和榜样,让更多的教职工依靠高校工会来解决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1]也许可.依法治国视角下高校工会维权制度建设探讨[J].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9(3):89-92.
[2]警方通报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司机蓄意报复社会[EB/OL].(2020-07-12).http://finance.sina.com.cn/wm/2020-07-12/doc-iivhuipn2586158.shtml.
[3]张靖.法治中国背景下高校工会维权建设机制探析[J].山东工会论坛,2015,21(3):9-11.
[4]徐莹.高校教职工“工会维权意识”的问卷调查及分析:基于某高校的个案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26):172-173.
[5]姚树颍.新形势下构建高校教职工权益维护机制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17(5):35-3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云南农业大学工会“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项目“‘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职工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研究”的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星宇(1979—),女,汉族,云南巍山人,硕士研究生,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张春勇(1975—),男,白族,云南大理人,博士研究生,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动物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