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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川渝石窟寺文物管理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2022-03-24

重庆行政 2022年5期
关键词:石窟寺石窟石刻

孙 琳

石窟寺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川渝两地具有丰富的石窟寺资源。2020 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整合川渝的石窟寺资源建设国家遗址公园”。2022 年9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依法惩治和有效防范文物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近年来,川渝两地切实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特别是在支持开展石窟寺抢救保护、考古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这与当前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分析解决。

一、川渝石窟寺保护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石窟寺整体统筹需加强

一是川渝两地石窟寺分布较为分散,石窟寺保护工作所涉学科多,专业强,技术整合还不够。二是川渝石窟寺保护利用规划未出台,仅个别大型石刻编制有专门的保护规划,部分已编制公布的保护规划亦需修编。三是川渝两地在区域责任划分、人员经费配置等方面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各文物机构之间还存在一定合作壁垒。四是川渝石窟寺文旅资源未充分挖掘,以石窟寺为主要项目的旅游环线、协同发展区还不成熟,川渝石窟寺的国际品牌影响力不足。

(二)石窟寺系统保障需完善

一是川渝石窟寺考古工作有待加强,部分石窟寺文物档案不完备,文物保护“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不到位。二是中小石窟寺普遍缺乏系统研究,其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发掘不充分,文物保护等级有待重新评定。三是川渝石窟寺整体的数字化保护利用较为滞后,依托数字化成果的智慧文旅项目发展缓慢,产品创新不足,品牌效益尚未凸显。

(三)石窟寺保护责任需压实

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的石窟寺部分区域存在病害治理不及时、保护利用不到位等情况。二是文物部门与专业机构、相关机关的工作关系未完全理顺、协作机制不健全,监管职责或重叠,工作协调配合不够。三是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川渝石窟寺影响进一步扩大,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石窟寺日常保护和有序利用的程度不深、探索不多。

(四)石窟寺法治服务需优化

一是在立法方面两地人大尚未出台关于川渝石窟寺统一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二是面对文物保护专业性强的现状,川渝各级政法机关的专业办案团队构建较少,并未建立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三是文物保护领域的相关法律的衔接有待加强,跨区域、跨系统的工作配合和技术协助制度不健全。四是文物保护法治宣传频次较低、形式简单,多功能、综合性的法治宣教场所长期缺位。

(五)石窟寺文旅价值需深挖

一是川渝石窟寺普遍缺乏多学科合作的科研队伍介入,导致其学术研究价值尚未得到系统性挖掘。二是现有保护技术存在瓶颈,数字化标准还未统一,致使保护投入与保护成效不成正比。三是石窟寺的多元价值在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的利用度不高,未充分发挥川渝石窟寺在文旅融合、城市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及国际文化交流中的应有作用。四是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刚刚起步,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需进一步探索。

二、加强川渝石窟寺保护利用路径

(一)建立“会商+规划+调度+营销”的统筹推进机制

一是政策统一会商。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指导下,打破行政机关、研究机构、文旅企业、高等院校及司法部门之间的行业和系统壁垒,建立包括石窟寺在内的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利用会商制度,定期通报两地文物保护状况,分析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共建需求,对文物保护利用的地域性、系统性、周期性问题深入研判、分类施策,更好地把政策规划落到实处。

二是方案统一规划。在川渝两地省市文旅部门联合组织下,以大足石刻、安岳石窟为中心点,囊括四川乐山、资阳、遂宁、内江和重庆大足、潼南、铜梁、合川、璧山等地石窟寺资源,编制《川渝石窟寺保护利用规划》,确保重点石窟寺一处一规划,一般石窟寺纳入区域整体规划;依托“雅安—乐山—自贡—重庆”“广元—南充—广安—重庆”等横纵交错的旅游通道设计多条文化遗产探秘精品路线,共同打造川渝石窟艺术特色产品系列。

三是力量统一调度。推动实施川渝石窟寺文化旅游创新改革,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的石窟寺按地域便利划分,把重点石窟寺就近纳入对应区域有影响力的研究机构进行统筹保护管理运营,并在人员编制、科研项目、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加强人才资源协作,推行双向兼职、对口挂职、技术对接、项目合作等引才用才模式,在川渝全域优化配置石窟寺保护利用高层次人才。

四是文旅统一营销。整合“巴蜀石窟文化旅游走廊联盟”“石刻艺术文化精品旅游线路产品推广联盟”“巴蜀世界遗产联盟”等文旅平台,统筹完善成渝中部乡村旅游政策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石窟石刻艺术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区,形成一体化推介、系列化宣传、连锁化营销的新格局,培育出“游川渝石窟,忆田园乡愁”主题的特色旅游品牌,显著提升区域文化和旅游行业整体竞争力。

(二)搭建“考古调查+精准立档+科学评价+数字化保护”的系统保障工程

一是加强考古资源调查。联合开展石窟寺考古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川渝石窟石刻文物底数,加快推进石窟寺重大考古项目,加强考古发掘设施配套,建设重庆、成都等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健全并发布各级各类石窟寺文物名录,实施川渝地区重点石窟寺考古报告出版工程,强化重点石窟寺系统性保护,加快中小石窟抢救性保护,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乐山大佛保护管理。

二是精准管理文物档案。在深入开展川渝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石窟寺“四有”工作要求,对原第三次文物普查档案加以完善,通过补录文字、补充照片、视频,准确记录石窟寺保存现状、周边环境、损毁原因、安全隐患、利用程度等情况,并坚持做好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工作。

三是科学评价文物价值。对川渝两地非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石窟石刻特别是中小石窟寺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对其中应当列入保护单位而未列入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对文物价值远高于原保护等级的层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新的文物保护等级,对有望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全力支持申报。

四是推进文物数字化保护。加快制定石窟寺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持续开展石窟寺彩绘、金箔、雕像、洞窟、摩崖石刻等数字化工作,建立川渝石窟寺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优化川渝石窟寺的信息与管理平台,实时掌握石窟寺的保护状况。构建与文物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商业秩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体系。

(三)构建“属地管理+行业主管+专业监管+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体系

一是落实属地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考虑到文物保护的综合性、系统性,以及川渝石窟寺数量巨大、分布广泛的特点,在基本保障文物保护经费的前提下,将区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尚未定级的散见文物)的安全责任交由当地镇街具体承担,以便就近管理、合理使用、及时治患。通过加大文物安全工作在政府考核指标的占比,强化文物督察,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压紧压实镇街文物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文物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川渝各级文物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文博管理机构、充实文物执法力量,积极组织开展石窟寺文物资源调查,制定石窟寺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对负责石窟寺管理的专门机构、受委托组织和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注重加强与发改、财政、公安、建设、规资、环保、宗教等部门在石窟寺保护领域的工作配合和执法协作。

三是赋予专业机构技术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石窟寺研究机构在专业技术和人员力量上的优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一个或多个区县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委托其负责文物保护技术层面的安全监管责任,从而加强对负责石窟寺管理的专门机构、受委托组织和使用单位的专业指导,统筹安排文物本体修缮、文物遗址发掘、重大隐患整治和文物适度利用等工作。

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在普遍采用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保护管理使用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探索引入机关支部、群团组织、文物协会等与中小石窟寺结成对口保护关系,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文物部门或研究机构,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周边的老旧房屋或闲置院坝开辟宣教阵地、文化活动室、文物科普点等公益文化场所,让石窟寺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

(四)营造“协同立法+专业司法+多方协作+联合宣教”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石窟寺保护协同立法。在收集整理《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等川渝两地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参照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立法保护的先例,两地人大可就川渝石窟寺保护利用开展协同立法,以完善川渝石窟寺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统一文物管理、开发使用、监督执法的标准规范。

二是探索文物领域专业化办案。在各地政法委牵头组织下,建立石窟寺保护司法联动机制。由检察机关组建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统一办理该领域的审查逮捕、刑事起诉、公益诉讼及诉讼监督案件;人民法院组建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负责该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集中审理;公安机关设置文保支队、大队或办案组,统筹指挥、办理该领域刑事和治安案件;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律师人才库,为该领域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帮助。

三是强化两法衔接和技术协作。在石窟寺保护利用方面,川渝政法机关不仅要加强彼此间以及与其他省市政法机关的司法协作,还要与文化旅游、规划资源、城乡建设等系统保持密切工作配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同时还要加强与文物研究机构的合作,聘请相关专家为文物鉴定、价值评估、受损修复、侵权索赔等提供技术支持,构建起内部联动、外部配合、跨区域协作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

四是开展“法治+科普”的联合宣教。在大足石刻等知名景区筹建集法律政策宣传、案例警示教育、文物知识科普为一体的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中心,面向中外游客定点开展文物保护宣讲、展示执法办案成果。联合文物部门或研究机构,通过车载视频播放、宣传资料发放、模拟庭审、微型小品等形式,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开展石窟寺等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宣讲、法律咨询、举报受理、线索移送服务。

(五)打造“人才建设+技术创新+产业融合+文化交流”的文旅孵化基地

一是建设高精尖的文物保护队伍。川渝两地教育、文物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石窟寺保护技术人才,支持行业领军人、学科带头人开展石窟寺疑难病害及修复研究,建立文物保护专家智库,形成多学科、专精尖的石窟寺保护人才队伍。健全职业教育体系,设立文物保护和文旅产业教育培训基地,加强石窟寺保护和开发人员在职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理论水平、实践本领和创新能力。

二是发挥科技支撑和创新引领作用。抓住川渝石窟保护研究中心、川渝石窟保护研究联合实验室、川渝石窟保护利用科技创新基地建立的有利契机,加快石窟寺病害机理、水文地质、生物病害防治、保护修复材料、保存环境监测与预警、数字化和展示利用、专项修复技术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传统技术和营造工艺的传承创新,争取将联合实验室及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为中国南方石质文物保护研究和科技创新高地,将大足石刻研究院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研究院。

三是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资大(资阳、大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遂潼(遂宁、潼南)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两大平台,重点开发人文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等,推动川渝石窟寺文旅产业集群化、片区化、品牌化发展。发挥大足石刻、安岳石窟等人文资源优势,持续培育大足石刻文化创意产业园、四川石窟博物院、石窟精品之路等文旅融合新项目。依托石窟寺研究保护基础,整合利用现有设施条件打造西南地区文物科技保护修复区域中心,推动建设南方石刻工艺品交易市场。将文化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四是深化川渝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领域的交流合作,在文物援助与合作项目中重点安排石窟寺考古研究、文物保护等项目,共同策划一批石窟寺文物外展精品项目,塑造川渝石窟寺文化传播品牌。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联合举办川渝石窟石刻国际学术研讨会,共同推动世界遗产申报、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六)创建“品牌统一+展示丰富+功能多样+文化独特”的国家遗址公园

一是共创共用形象品牌。主推世界最大唐宋石窟群的国际定位,在两地省市文旅部门牵头组织下,开展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形象品牌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举办“你心中最美石窟寺”打卡推荐活动,征选川渝石窟寺文旅形象大使,持续提升川渝石窟文化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树立川渝石窟寺国际知名品牌,倾力打造石窟文化体验的最佳旅游目的地。

二是线下线上丰富文物展示。正确处理石窟寺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健全“先考古、后开发”的制度设计和经费保障,逐步开放修缮后的中小石窟寺加入展览点和旅游线路,充分运用石窟寺数字化成果,加快发展数字艺术展示、网络视听、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创产品供给,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立体覆盖、云游一体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三是发挥文物公共服务功能。在川渝石窟寺保护场所完善文物历史价值介绍和保护宣传标语设施,随时随地向游客宣传中华传统文化、传递文物保护责任。注重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与新媒体的微信、微博、短视频的有机结合,满足不同人群对石窟寺等传统文化的了解需求。根据不同年龄对象和特殊时间段统一策划石窟寺展览重点和讲解内容,提高文物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效果。加大石窟石刻文创产品的研发投入,推出一批形象生动、健康实用、保留原艺术元素和地域特征的文创产品,让人们“记住乡愁”。

四是打造国际文化旅游胜地。以文化引领旅游发展,全面梳理川渝石窟寺的艺术传承和历史渊源,深入挖掘其中承载的巴蜀文化的演进历程、价值体系和独特内涵,向世界讲好巴蜀故事、展现石刻精神。以旅游促进文化繁荣,将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与长江三峡、九寨沟、武隆喀斯特、都江堰、青城山、峨眉山、三星堆等一大批世界级文化及自然遗产联通,打造富有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国际旅游消费目的地,让人们在旅游中感悟文化之美、增强文明认同。

(七)形成“城景融和+古今交汇+文化繁荣+主客共享”的世界文化地标群

一是以石窟艺术引导城景融和。挖掘提炼川渝石窟寺文化内涵和形象符号,推动石窟艺术深度融入其所在城市乡村的血脉和肌理,用石刻美学活化城市闲置空间、改造老旧城区,雕琢乡村风貌、修缮传统建筑,营造出一座座美观宁静、精致典雅、人性舒适的石窟之城、石刻之乡,使之成为中外游客向往流连的艺术表达、生活彰显、心灵归属之地。

二是以多元开发推动古今交汇。川渝石窟寺不仅是珍贵的古代文化艺术遗产,也是现代文明的资源宝库和营养源泉。在理论上完善“大足学”,通过研究巴蜀石窟文化,进而探索中华文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对现今世界发展的借鉴意义;在技术上探索川渝石窟寺的开凿技法和材料制作,推动当代艺术和科学的创新发展;在经济上分析巴蜀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促进成渝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在生活上推出具有川渝石窟石刻元素的“潮品”“潮牌”,将文化自信根植于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是以文艺创作促进文化繁荣。共同组织石刻故事会、石雕技艺大比拼、雕刻工具锻造展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促进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机融入石窟寺旅游观赏中。积极鼓励国内外优秀艺术家、影视公司、艺术制作公司围绕川渝石窟寺文化品牌创作绘画、诗歌、舞蹈、戏曲、杂技、电影、电视剧等艺术作品,推出一批彰显巴山蜀水魅力的“扛鼎之作”。在石窟寺精品旅游路线上建设巴蜀文化影视基地和艺术中心,以进一步发挥川渝石窟石刻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品牌带动力。

四是以人为本引领主客共享。依托成渝间铁路及高速公路大通道,开通石窟主题旅游专列和景区直通车,优化区县及乡村公路交通网,打造特色自驾风景道,构建主客两便的“快旅慢游”交通体系。共建“巴山蜀水”乡村旅游示范带,协同推进“石窟文旅”小镇建设,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联袂开发多语言版本的“川渝石窟寺智惠游”小程序,为公众提供集“吃住行游购娱”功能于一体、便捷优惠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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