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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原则、关注重点与实施路径
——以重庆市石柱县为样本

2022-03-24王淑蓉

重庆行政 2022年5期
关键词:攻坚精准政策

王淑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如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为此,笔者就如何推动重庆市石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了初步探讨。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

突出价值导向,注重脱贫群众发展的可持续性,构建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发展机制,依托脱贫地区资源禀赋发展特色经济,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通过思想教育和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方法,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把蕴藏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

(二)完善政策供给

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完善政策供给。一方面,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摘帽不摘政策,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确保脱贫政策持续发挥效力;另一方面,根据石柱特点,增强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使脱贫攻坚的特惠性、阶段性、攻坚性政策体系与乡村振兴的普惠性、长期性、常规性政策体系相衔接。

(三)多元主体协同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完善村民议事会等制度,拓展群众议事管事空间,提高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持续完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动员机制,畅通渠道,搭建平台,创新机制,保障共享,进一步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党政、市场、社会、企业、村集体、个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合力。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注重点

脱贫攻坚期间,石柱县委、县政府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亲临石柱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和陈敏尔书记指示精神,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牢记嘱托、感恩奔跑,尽锐出战、强力攻坚,推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县累计实现85 个贫困村、17541 户、63101 人脱贫,所有贫困村均出列、所有贫困人口均脱贫达标,全县贫困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 年4 月15 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石柱县中益乡视察,充分肯定“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表示“心里感到很托底”。2019 年4 月底,石柱县以零漏评、零错退、群众认可度97.91%的良好成效,一举摘掉国家级贫困县帽子。2019 年10 月中旬,荣获2019 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2021 年2 月,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要盯住弱点、杜绝盲点、明辨拐点、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持而不息,久久为功。将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工作重心转移。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和提升,做好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重心的转变,从贫困户、贫困村转变为所有农户和所有行政村,从“两不愁三保障”转变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二是政策机制过渡。脱贫攻坚政策是教育、医疗、住房和就业、产业等一系列特定政策的精准实施,有效衔接期政策既要持续抓好低收入人群的巩固拓展提升,也需要注重广大农民群众致富问题,工作面宽量大,政策的衔接尤其重要。

三是产业发展质效。农业产业效益发挥问题,规模化产业化水平问题,产业链延长问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问题,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能力问题,农产品销售渠道问题,资金投向问题。

四是农村基础设施。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仍然是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农村从通路通水通电通网到“建好路、用好水、用好电、网络畅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是组织人才建设。乡村治理和发展体制机制不顺,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引领发展能力偏弱。乡村人才队伍储备不充分,农村空心化严重,农业从业者文化素质整体较低。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路径

(一)在规划设计上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规划互补融合

脱贫攻坚期间,出台了《石柱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当前,统筹编制了“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综合规划,科学编制了乡村振兴示范带、库心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跨区域发展规划,分项编制了“交通运输发展”“水安全保障”“东西部协作发展”“数字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专项规划,精心编制了“1+3+9”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规划、村方案,制定差异化的乡村振兴措施,不搞“千篇一律”的标准化作业,不简单照搬照抄脱贫攻坚模式,科学把握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真正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规划的互补融合,既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又推动乡村振兴向前推进。

(二)在扶持政策上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政策延续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出台了包括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生态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残疾人扶贫等一系列扶贫优惠政策,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起到了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当前,石柱县在制定乡村振兴支持政策时,认真研究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的政策措施。比如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保障、消费帮扶等方面,建立一个在政策上有机衔接的机制,挖掘政策的含金量,扩大政策的覆盖面,提高政策的操作性,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功能、叠加效应和杠杆作用。特别是在产业帮扶方面,出台了支持粮油、蔬菜、中药材、畜牧、农产品发展的若干补助政策,每年补助资金3500 万元以上。同时,对易返贫致贫对象出台专项产业补助政策,每户每年最高可享受产业补助3000 元。在就业帮扶方面,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扎实抓好就业培训,不断拓宽就业渠道。2021 年以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297 人次,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26013 人,11 个就业帮扶车间、2 个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基地吸纳劳动力就业491 人,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4652 个、安置脱贫人口3576 人,为1358 名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7 亿元,兑现落实脱贫人口交通补贴211.3 万元。

(三)在方法措施上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举措接续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重要论述,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在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接续活用这些方法举措。

一是把产业帮扶与产业兴旺有机衔接起来。继续抓实产业帮扶,把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发展以黄连为代表的中药材30 万亩,以辣椒为代表的调味品10 万亩,以莼菜为代表的绿色果蔬26.5 万亩,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92 个,家庭农场1017 个,确保乡乡有支柱产业、村村有增收项目、户户有致富门路。

二是把生态帮扶、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生态宜居有机衔接起来。继续推进生态帮扶、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广大农村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2021 年以来,建成国家级休闲美丽乡村5 个、建成美丽庭院205 个、改造户厕3244 个、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49 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处理率达100%。

三是把农民教育帮扶与乡风文明有机衔接起来。继续加强农村教育,将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培育一大批亲农爱农兴农的管理者、职业农民和家族农场主5600 余人;建立完善了“一约四会”“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等治理机制,在全市范围推广“贵和工作法”,构建“六长”体系:家长、院落长、网格长、村长、派出所所长、乡镇长;配齐“六员”力量:由村主任担任“总协调员”,由综合服务专干担任“管理员”,由派出所民警、辅警担任“警务员”,由司法所司法人员或“调解能手”担任司法“调解员”,聘任片区法庭人员或有相关能力人员为便民诉讼“联络员”,由乡镇、街道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担任法律“咨询员”;强化“六方”协同:组建乡贤、部门、行业、律师、综治、司法等“六方”协同调解队伍。自推广“贵和工作法”以来,全县化解矛盾纠纷19523 件,化解成功率达99.39%,人民群众安全感综合指数和满意度指数分别达99.8、97.26%、乡村振兴积分管理办法等治理经验,成功开发“平安乡村·智惠农家”防控系统并入选全国“智慧警务十大创新案例”,大力弘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四是把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基层组织与治理有效有机衔接起来。继续推行脱贫攻坚“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成功经验推广运用到乡村振兴中,及时调整建立1 个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17 个业务工作专班、33 个乡镇(街道)业务工作小组,形成“1+17+33”工作体系,促进工作力量、组织保障、技术支撑等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如桥头镇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生态优先、市场导向、艺术赋能、改革创新、共享共富五大工作原则,有效凝聚起政府、企业、高校、村集体、广大村民五方合力,以产业振兴带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共建乡村振兴桥头堡,共享乡村振兴新红利。2021 年以来,该镇吸纳重庆餐饮商会、民宿协会等15 家企业抱团入驻,协议招商金额7700 万元,已完成投资2000 万元;引进重庆大学设立乡村振兴研究院研学基地、生态振兴研究示范基地,引进重庆报业集团设立乡村振兴新闻采访基地;引进四川美术学院等9 所高校设立重庆市大学生写生创作基地、引进市作协设立重庆文学小镇、引进市文联设立重庆文艺小镇,接待写生创作团体5 批1100 余人次;村集体经济组织联手12 家合作伙伴,预计可带动集体经济年均收益突破200 万元,参与群众户均增收1 万元以上。

五是把“六个精准”与生活富裕有机衔接起来。对照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等六个精准工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带动有生产生活能力的群众富起来、无生产生活能力的人得到兜底保障。2021 年以来,石柱县精准安排财政衔接资金6.33 亿元、项目635 个,安排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1.76 亿元、项目1164 个,带动11.9 万群众增收,效益发挥良好。创新监测对象帮扶机制,按照1 名处级干部+1 名监测干部“1+1”结对帮扶方式对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针对性帮扶,实时解决具体困难。累计识别监测对象832 户2324 人,其中风险已消除365 户1029 人,剩余风险未消除467 户1295 人,已针对性落实措施跟进帮扶,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派出102 支工作队、298 名驻乡驻村干部帮扶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及村,为村级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有生力量,共为群众办实事1.6 万件,为村级协调项目资金5600 余万元。

(四)在考核机制上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考核同向激励

复制和借鉴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形成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激励机制。一是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研究细化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指标体系,将此纳入地方乡镇党委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对涉及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实行全方位考核。二要规范考核程序,加强跟踪督查。建立以平常督查为主、年终考核为辅的方式,由县委政府督查室、组织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住建、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调度,并明确牵头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实时跟踪记录各部门、单位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三要强化惩戒约束,改进工作作风。对年度考核后5%且总分低于95 分、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交由组织部门对党政主要领导处理。通过惩戒约束手段,为乡村振兴工作戴上“紧箍咒”,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让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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