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2-03-24朱菊萍
朱菊萍
(江苏省社科院泰州分院,江苏 泰州 225300)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是当地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地方中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需求、缓解政府融资困境以及培育地方税源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治理力度,推动农村信用社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开业金融机构4593 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539 家,比2019年的1478 家增加61 家,而农村信用社641 家,比2019年的722 家减少81 家;全国已开业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村镇银行共计3871家,占全国已开业金融机构的84.3%。目前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地方法人银行为主,结构单一,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亟需培育发展壮大。
1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泰州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与国有大银行等其它金融机构相比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信贷不出市(区)、实现金融产品创新和税收支持以及地方政府施政的有力助手等独特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较大。如表1 所示,目前全辖区内拥有城市商业银行1 家、农村商业银行5 家、村镇银行5 家,形成“1+5+5”法人银行机构体系。截至2020年底,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币资产总额三千余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两千八百余亿元。近年来,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设社区、乡镇、村网点,目前全辖区内拥有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站、综合服务点、智能网店以及社区银行一千多家,金融服务便民“最后一公里”全面打通。
表1 泰州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情况
1.1 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支持
(1)从信贷总量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逐年增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5 号)等政策文件的深入实施,监管部门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成为泰州金融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如表2所示,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由2015年的733.5 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206.7 亿元,年均增长率10.7%。
表2 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亿元)
(2)从信贷结构看,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贡献突出。近年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立足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断增加,呈现“分散、小额、本土化”特征,对“三农”及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作用较大。据统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户数由2015年的五万余户增长到2020年的八万余户,涉农贷款余额由2015年的300多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00多亿元;小微贷款户数由2015年的4万余户增长到2020年的约5万户,小微贷款余额由2015年的约60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00余亿元。如图1所示,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2020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行支农支小贷款户数遥遥领先,有效支持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图1 2020年泰州本地法人银行与其它银行涉农涉小贷款户数对比
(3)从风险控制看,对区域金融稳定贡献较大。近年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增提拨备、补充资本等措施,强化风险控制。2015年以来,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拨备覆盖率逐步提高,不良贷款率、关注类贷款率不断下降,逐步实现不良贷款低位运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为地方金融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1.2 对地方财政的税收支持
金融机构的纳税是按照总部所在地缴纳。因此,通过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仅获得在地方产生的税收,还可以获得地方以外的大部分经营所得税。如表3 所示,本地法人银行税费地方留存总额由2015 的4.51 亿元(占比40.4%)下降到2020年的3.2 亿元(占比22.0%),究其原因,由于后疫情时代落实惠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导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税费地方留存相应减少。
表3 2015~2020年地方法人银行税费地方留存(亿元)
1.3 对金融创新的先行先试
近年来,面对实体经济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灵活、决策链短以及点多面广等独特优势,立足自身资源,不断开发个性化、实用性信贷产品,为实体经济发展“添薪续力”。全辖区内5 家农商行均已开发上线“农保·泰e贷”产品,实现银行、保险支农资源的融合,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兴化农商行推出“兴园宝”信贷产品,用于戴南紧固件产业园入驻企业购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破解小微企业贷款贵、贷款难问题。与此同时,各农商行发挥发行功能债券优势,如“双创金融债”、“小微企业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拓宽组织资金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靖江农商行发行3亿元“双创债”,用于发放创新创业企业贷款;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发行25亿元小微金融债,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同时发行6 亿元永续债,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资本支撑等等。
2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盈利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仍以传统业务为主,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中间业务收入较少。在利率市场化以及多次降息背景下,银行存贷款利差逐渐收窄,传统业务盈利空间逐渐缩小,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有待拓宽。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等其他大银行的贷存比明显高于地方法人银行,反映大银行获利能力较强,而地方法人银行则稍显不足,资产业务开展能力不够。2020年泰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营业收入为60多亿元,比2019年减少近30亿元。
(2)利率定价机制缺乏科学合理。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后,各机构尚未摈弃差异化利率测算,仍实行简单的加基点做法,最终定价以基准利率和上浮为参考。由于缺乏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更加重视自身经济效益和利润目标的实现,对市场资金供需、地方农户收入情况以及企业盈利水平等指标考虑不充分,在贷款定价过程中偏离定价程序和准则,导致贷款利率水平整体偏高[1]。如表4所示,2020年泰州地方法人银行涉农、涉小平均贷款利率均高于国有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
表4 2020年泰州各类银行涉农涉小平均贷款利率
(3)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从股权结构来看,自然人持股比例整体偏高,国有企业持股比例整体偏低,股权整体比较分散,弱化对管理层的监督,股权结构亟待优化;从监事会履职来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外部监事中以外地高校教师为主,外部监事的履职普遍流于形式,构建形神兼备的治理体系尚有不少差距。
(4)整体信用环境有待强化。一方面,逃避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受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时有发生借款人逃债,不仅阻挠法院执行,还向监管部门蓄意举报,加大催讨清收难度,导致信用环境变差。另一方面,地方法人银行获取农户和小微企业信息较为困难。泰州征信体系虽已建立,但功能有待完善,地方法人银行难以直接、及时和充分获取小微企业纳税、水电气、社保、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信用信息,需要向大数据公司等第三方平台购买信息,或者消耗大量人力资源开展“广撒网式”营销,信息获取成本投入较大。
3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思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具有较强实力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城市的金融名片,也是展示城市形象和经济实力的窗口。因此,需持续探索机构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引入战投股(战略投资者),支持地方国有资本适当入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壮大机构资本实力,积极防范各类风险,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金融深度服务新发展格局。
(1)拓展业务领域,培育多元化利润增长点。一是大力开发创新信贷产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因此,应充分发挥自身决策链条较短的优势,立足传统优势,结合泰州经济特点,在广泛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信贷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二是依托政府开发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政府部门实施财政补贴、贴息、奖励、税收减免以及建立贷款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通过优惠政策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三是推动金融业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和代理类中间业务等表外业务。开办交易类中间业务、管理咨询业务,争取发债承销、投行等业务资质。通过提高中间业务比重,缓解利差导致的收益波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兼顾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建立利率定价模型,明确利率区间,建立科学合理的存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四是实施个性化金融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农商行及村镇银行人熟、地熟和情况熟的自身优势,借助阳光信贷、普惠e贷、乡村振兴贷等产品,做深做实“两小贷款”,同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他行“不愿做,不敢做,不想做”的客户,以本土品牌优势惠泽优质客户,争取更多优质客户,通过深耕细作本土经济,探寻差异化发展之路。
(2)加强内部治理,提高治理效能。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通过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以党委会研究决策事项前置,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切实增强党管金融力度,充分发挥“四会”(党委会、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作用,逐步建立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现代金融制度体系。二是强化内控管理。首先,注重员工行为管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发员工行为管理系统或合规管理系统,建立“人防+技防”的内控机制;其次,完善业务和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监测、经济责任控制以及相互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科学的内控制度体系;最后,用好外部审计第三方手段,激发地方会计事务所参与金融机构审计。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引培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和建立规范的培训体系,分条线、分批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员工,提高培训效率[2];市场化遴选高级管理人员,完善内部激励机制,为培养和造就一批专业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人才队伍创造条件;成立行业协会,建立金融顾问专家库,尤其是房地产、船舶等抵押物评估专家;聘用具有“三农”专业背景的地方离休干部充实农商行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队伍。
(3)发展金融科技,实现降本增效。一是加强数字金融顶层设计。尊重金融本质和客观规律,保持明确的战略方向和坚韧的发展定力,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培育本地互联网金融机构。鼓励辖内互联网公司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作,打造本土金融大数据公司,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可靠,通过科技信息公司信息引贷、助贷和合作放贷,实现金融科技融合发展。三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范在优势,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特色化金融科技服务,延伸金融服务辐射半径,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四是提升科技应用水平。以点带面,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力度,在系统应用、产品开发方面推陈出新。可选取重点领域突破,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安全使用,将金融科技打造成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4)加大扶持力度,构建良好发展生态。一方面,强化地方税收政策扶持。通过降低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收费和征税标准,减少其经营成本,增加资本积累,壮大地方金融实力。比如降低申报门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值税减免政策全覆盖;降低或减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相关税费;鼓励采取税前核销或置换不良资产等途径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质量等。另一方面,支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在现有征信公司及产融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对水电气、海关、社保、司法等方面的数据整合,适当收取费用,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放权限,降低征信成本;进一步提升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评估公司的业务能力,发挥校准航向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防范风险能力;严厉打击逃废债和脱保行为,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