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的历史之辨
——历史制度主义与历史政治学的比较
2022-03-24彭琪刘伟
彭 琪 刘 伟
一、引 言
本土话语体系的建构是中国政治学一流学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维度。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化和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政治实践日趋丰富,这呼唤着中国政治学在理论方面进行积极回应和同步更新,从而更好地应对多元化的社会治理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二十二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贺信中曾指出:“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承担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使命。”这一重要论断表明,历史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作为中国社会科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治学的创新性发展离不开对中国历史经验的回顾、学习和总结。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以理性选择论、历史终结论、转型理论为代表的西方主流政治学话语的影响,中国政治学未能在发展过程中激活学科主体优势,创建契合中国政治发展规律、解释中国政治现实的政治学话语体系。这一问题也促使学界开始推动中国政治学的史学转向,聚焦于比较历史分析方法、回顾中国政治传统、分析历时性政治实践等重要议题,进而达到重构中国政治学的目的。目前看,已有成果在中西政治学研究路径方面尚缺乏基于历史维度的深入的对比分析,以厘清二者在历史关怀方面的联系和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中国政治学研究的自觉反思和学术创新存在明显的不足。鉴此,本文选取历史政治学和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路径,辨析二者在历史观与时间性分析方面的异同,为更好地发展中国政治学话语体系提供研究参照,以促进具有历史情怀和国际视野的中国政治学理论的建设与发展。
二、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缘起与发展
(一)历史制度主义
一般认为,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Thelen等人合著的《建构政治:比较分析下的历史制度主义》首次将历史制度主义作为专业术语引入政治学领域
,围绕制度如何发展、制度如何影响政治结果进行分析。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一种主流研究路径,历史制度主义的发展得益于对旧制度主义、行为主义、集团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观点的部分借鉴与批判。具体表现在:第一,对旧制度主义重视正式制度研究的肯定。旧制度主义以制度分析为核心,将正式政治制度作为主要分析对象,重点关注案例中的规范性因素,从而为历史制度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对行为主义研究中非正式制度传统的吸纳。在行为主义研究看来,要实现政治学研究的科学化,必须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前提下,以行动者个体为研究对象,运用精确化的研究方法,提炼出一套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学理论。在对行为主义研究偏离政治现实、分析视野囿于微观层面等不足进行反思的同时,历史制度主义重视非正式制度因素,且引入动态分析视角,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第三,对集团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的部分延伸与拓展。一方面,历史制度主义认同以利益集团为代表的行动者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寻求对由利益集团间竞争造成的差异化政治后果的解释;另一方面,历史制度主义在吸纳结构主义理论成分的基础上,强调组织制度或政治、经济结构是集体行为塑造、政治结果呈现过程中的关键变量。历史制度主义内部并非铁板一块,历史制度主义者之间也存在一定分歧。根据对“制度的重大变迁源于外部冲击还是内部冲击”的不同回答,可以将历史制度主义粗略划分为“间断均衡论”和“渐进变迁论”两条研究进路。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制度主义秉持“间断均衡论”观点,将现存制度状况与先前阶段中的制度结构、外部环境、历史事件等历史因素进行联结,试图对Almond提出的“历史疗法”(historical cure)
进行积极回应。“间断均衡论”认为,制度变迁源于外部危机事件冲击下制度的长期稳定状态被打破。在经历短暂的断裂期后,制度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又会进入新的稳定期。但是这类观点过于注重制度的剧烈变化,因而可能忽视了现有政策制度过程中微妙的“漂移”现象 。Thelen等人意识到“制度变动性和制度稳定性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难以截然分开 。这种对复杂制度的动态特征的强调开始让部分历史制度主义研究逐渐转向渐进制度变迁论。Orren和Skowronek引入“交互并存”一词,用来描述制度变迁和制度稳定相互交织的状态。这表明多种不协调的制度可能会同时发挥作用,而制度内外行动者的参与会进一步加剧这种内在不协调,使得具有多重历史渊源的制度安排成为制度变迁的中介变量 。通过对制度变迁的类型区分,“渐进变迁论”指出,制度产生本质性变化的根源是制度内部渐进变化的缓慢过程而不是“单一的历史断裂点”。由此,渐进变迁论对以路径依赖和关键节点为主要概念工具的间断均衡论作出两点修正:一是对以往被忽略的内生性制度变迁过程进行理论分析,修正间断均衡论将制度的重大变化归因于外生性冲击的观点;二是对行动者在制度发展过程中所具备的主体能动性进行强调,修正以往历史制度主义研究将制度持久性归功于制度发展惯性的观点 。总之,历史制度主义建立在对旧制度主义、行为主义、集团理论、结构功能主义的批判性吸收和对现实政治生活及其规律的尝试性刻画之上。历史制度主义将制度置于政治分析的核心地位,关注历时性视角下制度的起源、演变以及其对国家政策、政治后果的影响,进而实现对早期主流政治学理论的超越性发展。
(二)历史政治学
作为中国政治学的前沿议题和发展方向,历史政治学(historical political science)自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路径以振兴中国政治学的重要使命。2013年《超大规模国家的治理之道》的发表,标志着历史政治学的相关讨论在中国正式兴起。随后,杨光斌、朱云汉、徐勇等学者就历史政治学的概念内涵、历史政治学的社会科学哲学基础、历史视角的重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探索与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对历史政治学的初步共识。总体而言,作为一种基于政治学本位,从纵贯视角分析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政治现象和治理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的本土化研究路径,历史政治学以具体案例为分析单元,关注历史发展过程中“非对称性的因果关系”,对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政治学议题均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与中国政治学主流理论范式不同,历史政治学试图在传统中国治理资源与政治现实之间构建起有效关联,激活久被忽视的传统中国治理资源,并将其转化为中国政治学理论验证与创新的知识源泉。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和当下中国,都出现了历史政治学的研究浪潮,但是随着政治学研究方向和理论话语的转换,各自逐渐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美国的历史政治学(historico-politics)起源于内战前后,在19世纪后期达到巅峰
,随着历史研究和政治科学研究之间职业分工的不同而逐渐走向衰落。在美国历史政治研究传统中,历史学和政治学被视为“同一领域的两个方面”,以Ross、Burgess为代表的研究者们致力于建立历史学和政治学的联合领域,发掘作为当前政治行动基础的基本历史原则 。中西两种历史政治学的共同点在于,二者均将历史维度纳入政治学研究,注重对历史资料、历史事实的挖掘以及对现实政治问题的历时性解释和规律总结,但二者之间也存在如下差异:第一,研究目标有所区别。虽然美国和中国的历史政治学均将国家主体意识置于重要位置,尝试建构具有一定可推广性的研究范式,但是兼顾功能性和泛化性的美国历史政治学,强调其终极目标是维护、巩固和宣扬由条顿人祖先传承而来的共和原则 ;中国历史政治学则注重回归本国历史实践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而建立能够为世界所共享的治理经验和方案。第二,理论立场不同。受历史主义的影响,美国历史政治学认为政治学的固有属性是历史性,需要基于史学立场、遵循历史研究方法对本国历史事实进行政治学审视 ;中国历史政治学则在历史学和政治学互相输出的基础上,指出历史政治学的本质属性是政治学本体性,政治学研究需要借助历史视角来分析重大政治议题、验证政治基础性理论乃至建立新的政治概念和理论范式。第三,对历史政治学的发展认知不同。在美国历史政治学研究者看来,现实指导意义有所欠缺的历史政治学只是美国历史学和政治科学专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过渡阶段 ,历史学和政治科学最终还是会因学科追求上的分歧而走向分裂;而中国历史政治学研究者指出,虽然尚处于萌芽阶段,但是具有历史维度、注重过程分析和规律总结的历史政治学,将会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历史学转向持续注入新鲜血液,成为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长期目标。三、何谓政治学中的历史: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的思考
作为对政治进程进行合理化解释的一种基本要素,历史在理解复杂社会治理现实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Tilly所言,“每一种重要的政治现象都存在于历史之中,需要以历史为基础的分析对其进行解释”
。但是,历史在政治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一度被“二战”后向自然科学看齐的行为主义研究浪潮所掩盖。政治学研究中的两类研究分支均受到了较大影响:宏大理论倡导者追求对政治现象具有普遍解释力的“万有理论”;行为主义者则倾向于寻找能够准确预测变量特性和变量间关系的“政治周期表” 。即使部分研究选择纳入历史视野,历史也更多是作为“经验材料的源头”而存在,“政治如何随时间发生”这一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答。政治学研究中历史元素的悬置和简单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在研究变量方面,以静态性或共时性分析为主要特征的政治学研究可能会产生遗漏关键变量、错误估计变量等问题。一方面,这类研究主要聚焦于当前以及较近的时间阶段,可能忽略诸如代际效应、教育培训、个体情感等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产生实质影响的关键变量的影响;另一方面,这类研究的“短时段视角”决定其只能描绘出变量在特定时间内的大致特征和变化情况,难以观测部分变量在较长历史时期内的稳定性抑或规律性变化,更无法区分关键变量之影响的历时性和时滞性。其次,在机制分析方面,以静态性或共时性分析为主要特征的政治学研究的隐含假设是,具有相似条件的不同案例会产生相似的政治结果。因此,这类研究难以回答“为什么有时候很多具有较为类似的条件的案例却出现了不一样的政治结果”这一问题。例如,菲律宾和波兰同属于教会国家,两国的宗教与民族主义之间均具有密切联系,却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在菲律宾,教会承担了包括教育、福利等在内的国家职能;在波兰,教会则成为捍卫国家、抵御外来入侵的主要力量
。只有置于历史过程,才能发现并解释这种表层的相似性背后所隐藏的本质性差异。最后,在结论解释力方面,与纳入更多关键变量的历时性研究相比,静态化和共时性研究出现“采樱桃谬误”的可能性较高,即由于无法对研究对象选取的随机性进行较好的阐释,这类研究难以避免选择性偏差的出现,最终导致研究结论与政治现实之间的疏离,并不能真正实现政治学研究科学化的目标。中西政治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呼吁将历史维度纳入政治过程分析。(一)历史制度主义中的历史
20世纪后期美国政治学中历史制度主义的崛起是西方政治学进行历史转向的一种积极尝试。除了反思政治学研究“去历史化”的危害,历史制度主义对历史的认识还与其对政治本身的认知紧密相连。历史制度主义将政治视为随时间和空间展开的结构化过程,强调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和特定时间、地点对关键行动者的政治行动的影响
。由此,结构性因素和时间性因素就构成了历史制度主义的两种支柱性要素,历史制度主义的历史观也就突出体现在对政治过程中时间性因素的考虑。第一,在历史制度主义中,以时间性因素所呈现的历史是政治发展中的重要角色,而不只是案例背景板。皮尔逊曾对社会科学中的三次历史转向(“历史即研究往事”“历史即搜寻例证性材料”“历史即产生更多案例的场所”)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指出要将历史与社会科学研究较好地结合起来,必须意识到社会过程具有“时间界限”。与之前较为重视历史影响的政治学研究相比,历史制度主义的超越之处在于,它不仅将历史内化于其对因果机制的追求,还对历史从时间进程层面进行了详细拆解。具体而言,历史制度主义的“间断均衡论”认为,政治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具有丰富选择空间的初始阶段、以关键节点为主要特征的第二阶段以及由正反馈强化并锁定可能选择范围的第三阶段。在初始阶段所作出的制度选择至关重要,但也因其出现的随机性、偶然性而难以预判。历史制度主义的“渐进变迁论”则对时间阶段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强调在政治发展的时间进程中,各种具有不同影响力的新旧因素共同作用于制度变迁。例如,Morrison发现,通过逐步改变影响民众与精英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使得《1832年改革法案》的成功出台成为可能。虽然民众压力、精英妥协都是议会改革的关键变量,但民众压力是通过早期渐进制度改革来发挥作用的
。通过对上述两类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可知,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历史具有连续性,但这种历史连续性并不是一种稳态连续性,其中也可能伴随着偶然性和断裂性。正是由于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变迁的历史连续性的关注,使得历史从案例背景板被提升到政治发展的重要解释变量的位置上。第二,历史制度主义尝试将历史置于弥合结构与能动性之间的张力之中。作为一种以整体主义为取向、以制度为核心变量的政治学研究,历史制度主义大多从宏、中观层面出发,对制度与政治行动者之间的互动进行探讨,试图弥合结构与能动性之间的张力。无论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还是历史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理论始终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看待政治行动者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对于这个问题,历史制度主义选择采取一种更为包容的折中主义立场: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相比,历史制度主义更强调制度对政治行动者行为的约束作用;与社会学制度主义相比,历史制度主义更强调制度对社会规范的塑造作用。在历史制度主义设定的时间框架内,政治行动者的策略选择变得对制度变迁至关重要,而这种策略选择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行动者对“行为体自身和他人预期行为的结构的部分了解”
。这使得历史制度主义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对特定背景下的差异性政治后果具有较好的解释力,且可证伪;二是在中观层面上构建了“创造历史的人”和“使人们得以创造历史的‘环境’”之间的理论关联。但是,折中主义立场一方面使得历史制度主义常被诟病并不具有属于自己的本体论,另一方面也难以产生制度影响行为的确切因果链条。也就是说,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变迁以及结构与能动性关系的理论主张的解释力较为有限。斯坦默注意到了这一点,强调引入实验方法,对时间框架下的政治行动者在偏好、信仰等方面的认知进行精确测量,以弥补历史制度主义在微观层面的不足。(二)历史政治学中的历史
必须承认的是,历史制度主义为历史政治学的历史观提供了有益启示。历史政治学在认同历史具有连续性的基础上,借用了历史制度主义的时间性概念工具箱,将对历史的思考融入因果分析过程。在借鉴学习历史制度主义的过程中,历史政治学的历史观在反思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以及本体论上有所突破与发展。
第二,历史政治学进一步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历史进行了清晰界定。这是历史政治学与历史制度主义的根本区别,如果说历史制度主义因为在人性假设以及结构与能动性的关系等方面的摇摆不定,导致其缺乏明确的本体论,历史政治学则是直接将历史从政治学理论构建的辅助身份转换为政治学理论解释力的指引身份,强调政治学分析的“历史逻辑”优先于“理论逻辑”。在历史政治学看来,历史是“一种‘实存’”,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研究视角来研究同一种实存,可能会产生具有一定差异性的政治学理论。例如,同样是对宋代台谏制度进行研究,主要的理论进路就包括“专制政体论”“分权制衡论”以及立足于中国政治自身的“治体论”。在将历史提升到本体论位置的同时,历史政治学也对历史的文明属性进行了澄清。如果说历史在中国场域中以“中华文明基体”的形式呈现,那么外推到具有不同文明基因的其他国家,历史面貌可能又会有所不同。特别是中、微观层面的政治制度、政治机制以及政治行为,更是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如果在政治学研究中不能很好地认清地方性知识的重要性,就无法从根本上辨识不同国家间治理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总之,历史要素是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强调政治分析与政治现实的结合,但二者对历史的讨论有所不同。对于“什么是历史”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系列时间性分析工具的历史制度主义并没有予以正面回答;历史政治学则进一步为历史赋予了本体论意义,指出作为实存的历史在政治学研究中具有文明底色以及中、微观层面的本土性意蕴。
四、“历史地”看问题: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的时间性分析
在辨明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这两类中西方代表性研究是如何界定“历史”之后,如果要对政治学中的“历史之辨”进行深入分析,那么我们仍需回答“如何在政治学研究中纳入历史”这一问题。无论是历史制度主义还是历史政治学,让历史在相关研究中“显形”的关键是将历史之维有机地内嵌于政治过程分析,这要求政治学研究实现思维转换,通过适当延伸考察的时间范围,积极探索社会机制的时间界限,从而有效地挖掘政治变迁中的可能规律。显然,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对历史的考察不应仅停留于历史资料和历史事实,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动态性、持续性的时间性分析对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进行反思,构建历史背后的理论关联。事实上,时间与政治行动者的双向互动过程就是历史得以形成的过程,彰显历史感的时间“构成了历史得以被认识和理解的向度”。由于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历史长期处于“脱嵌”状态,要让诸如历史制度主义、历史政治学等关注历史的政治学研究全面认识历史,有效识别政治过程中的“历史”,需要格外关注以下两点:
第一,必须承认的是,无论是以研究历史现象为己任的历史学研究,还是试图在理论构建与历史逻辑之间搭建桥梁的政治学研究,都不可能做到对历史细节的全面把握。正因如此,政治学者研究历史,一方面必须具备一定的历史素养,接受相关史学训练以加深对历史的理解程度,提高把握宏大叙事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对适合历史化探讨的政治学议题进行细致筛选,将具有一定时间跨度和普遍性意义的基本议题纳入考察范围。
第二,在看到历史对政治学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治学研究必须坚守政治学学科立场。从本质上讲,政治学所倡导的历史之维,其实不是要在政治学领域中展开历史研究,而是要为政治学研究赋予一种历史性。进而言之,要想真正激活政治学的历史想象力,就必须在遵循社会科学方法规范的基础上,在“复杂历史机制的适度抽象”中提炼、调整、验证政治学理论,最终提升政治学理论与经验现实之间的契合度。
政治学研究中历史之维的建构过程指涉了不同案例中多种重要变量如何与时间进行互动、政治现象的时间秩序如何确立等一系列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答要求政治学研究者以对历史的尊重和洞察为前提,正确处理政治学理论与历史的关系,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时间性分析框架,从而更好地把握政治发展背后的历史因果联系。
(一)历史制度主义的时间性分析:四类情形
历史制度主义进行时间性分析的主要目标,是在回溯历史的过程中找到特定政治结果产生的真正缘由。为此,多数历史制度主义研究在对因果机制和时间性要素进行一定区分、排列组合的基础上,强调时间序列和时机对理清历史因果关系的重要性。
第一,政治结果可能来自特定时间序列影响下所产生的“强化型因果关系”。这种随着时间序列展开而不断强化的因果关系,在受路径依赖影响较强烈的政治结果中尤为常见。在这类因果关系中,不同变量对最终结果的影响大小并不一致,因此,准确捕捉在时间序列早期具有因果意义的变量十分重要;而且,越是接近政治结果所处时间阶段的变量对政治结果的影响越大。如图1所示,处于T1阶段的X和处于T2阶段的X是Y产生的原因变量,而靠后出现的X比X对Y的影响更大。
第二,政治结果可能来自“叠加型因果关系”
。历史变迁过程中不同变量的叠加组合会产生不同的政治结果。如图1所示,变量条件组合中的各变量不一定共时出现,但是X和X这种变量组合是特定政治结果Y产生的必要条件。第三,政治结果还可能是上述两类因果关系综合作用的产物,即“混合型因果关系”。如图1所示,Y的产生需要T1阶段的X和X组合以及T2阶段的X共同发挥作用。例如,Ohemeng等人在对加纳改革历程的回顾中发现,只有在明确发展道路、形成稳定的政治和行政体系的基础上,触发政策学习这一关键节点,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发展
。第四,特定政治结果可能在不同时间阶段反复出现,但是使其产生的原因变量组合并不完全一致,即可能存在“组合型因果关系”。虽然部分变量是特定政治结果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产生这种具有稳定性的政治结果的特定因果组合随时间变化而变化
。如图1所示,在T1阶段,X和X的组合产生了Y;在T2阶段,X和X的组合产生了Y;在T3阶段, X和X的组合产生了Y。其中,X是不同时间阶段中一直存在的原因变量,也是Y出现的必要条件。由上述四种时间性分析模式可知,首先,历史制度主义在历史发展维度下对单个变量的独立影响和变量组合的综合影响进行了一定区分。与其他时间阶段的变量相比,处于关键节点时期的变量对特定政治结果的影响更大;在不同时间阶段中,相同的变量组合也可能产生不一样的政治结果。其次,历史制度主义发现了政治过程中非线性发展的一面,特定政治现象不再是“去历史化”的共时性产物,而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多种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图1 历史制度主义的四种时间性分析(说明:加粗箭头表示影响更强烈;表示两个变量之间存在交互作用。)
(二)历史政治学的时间性分析:两个案例
历史制度主义不仅在时间性概念方面为历史政治学提供了一定启发,而且在结构与能动性的关系上构成了历史政治学开展时间性分析的部分知识来源;但是二者仍在议题确认、功能发挥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以历史政治学视角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案例一)与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案例二)为例,本文对历史政治学的时间性分析过程予以阐述。
为了回答“如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问题,案例一首先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这一议题属于历时性重大议题。以此为基础,案例一对这一议题蕴含的时间性因素、情境性因素及其属性进行了充分挖掘。具体而言,案例一将社会环境视为情境性因素,认为兼具动态性(即社会环境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和特殊性(即不同社会环境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差异性影响)的社会环境从政治行动、制度建设、领导内涵等方面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共产党。而以时期(如革命时期)、关键节点(西方列强入侵)等形式呈现的时间性因素则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兼具阶段性和持续性影响。最后,案例一发现,作为深层结构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时间性因素与情境性因素高度耦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必须与传统政治文明建立有机关联,以确保最高政治权威的延续性;另一方面也必须尊重现代政治发展规律,例如,作为整体政治力量的人民的认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保持生命力的重要来源。
与聚焦国内政治实践的案例一不同,案例二基于历史政治学研究路径,对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进行了回顾和反思。从历史政治学视角出发,作为一种具有强烈的历史性和现实导向性的政治学理论,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必须注重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政治实践的理论化提炼。一方面,包括初始条件(16世纪至17世纪的军事革命)、关键节点(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等在内的时间性因素构成了人们认识、理解历史经验的路线图,为揭示植根于历史的现实主义国际理论全貌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特定的文化情境孕育并深刻影响了欧洲人好战的民族性和国家性,塑造了相关国家的政治观念与行动。在时间性因素和情境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不仅具有均势政治、强权政治双重面向,还成为一种具有一定适用性和层次性的基础性政治学理论。进而言之,历史政治学在相当程度上增强了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的现实解释力。
以上两个案例为我们展示了历史政治学开展时间性分析的可能过程(如图2所示):首先,在研究议题上,历史政治学倾向于选择诸如政党演变、国家成长、经典理论反思等居于不同研究层面但具有一定时间延续性的重大议题。历史政治学认为研究这类议题能够有效地增强政治学学科的知识积累;其次,在时间性因素和情境性因素识别环节,历史政治学指出不同研究中的历史会因文明底色、社会环节、时间阶段等方面的不同而成为一种特定的存在,相关研究需要在这一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时间性分析,理清结构与能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最后,在分析目标上,历史政治学希望通过时间性分析,将政治传统与现实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历史政治学的理论激活和创新功能、价值指向功能以及现实观照功能。
一言以蔽之,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都致力于揭开政治过程分析的黑箱,试图回答如下两个问题:某些特定政治结果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导致特定政治结果产生的长时段历史原因究竟是什么?历史制度主义在进行时间性分析时,倾向于从中观层面出发,将时间性要素与诸如文化、利益等因素混杂在一起,对时间性要素和结构性要素的注意力分配并不均衡,因而遭到历史政治学研究者的批评,认为其“有制度无历史”;历史政治学则进一步拓宽了研究领域,在重视社会结构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注重关键行动者的政治行为,这为其对不同场域中具有一定差异性的政治现象予以准确解读提供了可能性。但是,当前的历史政治学研究多集中于宣传其纲领性思想而非进行实证研究,历史政治学的时间性分析框架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图2 历史政治学的时间性分析过程
五、结论与启示
通过对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这两种产生于不同背景之下、具有鲜明“历史转向”特点的政治学研究路径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历史制度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历史政治学的西学缘起,在历史观、时间性分析方面对历史政治学均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制度主义一贯秉持的折中立场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学者们在肯定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包容性的同时,也从本体论意义上的二元性、关键参与者的被动性应对等方面,对历史制度主义进行了批评。例如,对制度能否同时扮演资源和约束两种角色的质疑,进一步催生了强调观念因素对后期制度发展具有“某种独立的路径依赖效果”的建构制度主义。在未来,历史制度主义的完善发展有赖于对制度、时间性概念等理论内容的重新思考,这也意味着在历史制度主义与历史政治学之间存在一定的交流、对话空间,以将二者间的关系由单向度关系转化为相辅相成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与处于理论成熟期的历史制度主义不同,历史政治学尚处于起步阶段,拥有巨大的成长空间。历史政治学不仅致力于扩大政治学研究的时间跨度和议题范围,还试图建立历史与现实之间的直接关联,从根本上丰富政治学研究的历史维度。只是,当下的历史政治学主要聚焦于对中国政治现实的分析,以及对中国重要的政治结构发展进行历时性回溯和规律总结,尚未形成一套全面、系统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进而言之,作为中国政治学自主创新的产物,历史政治学与历史制度主义、历史社会学等西方政治学研究路径之间的根本性差异仍不够明晰,距离成为具有国际视野、能够推动历史转向的中国政治学话语体系,尚有较长的路要走。
鉴此,历史政治学体系建构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推进。第一,研究案例的选择与优化。历史政治学要求构建一种“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的整体性视角,这意味着历史政治学不能仅仅停留于对中国场域内部的个别案例进行分析,而是要在贯彻“控制性比较原则”的前提下对多个案例进行谨慎筛选和纳入,厘清不同时间阶段中关键变量的变化程度,排除分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干扰变量,为相关实证研究结论赋予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意义和可证伪性。第二,研究概念的深化与区分。例如,作为历史政治学研究中的关键概念,“时间性要素”具有多重内在维度;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历史政治学主要基于时间序列和时机两种时间性概念进行结构性分析,对其他维度的时间性概念内涵挖掘不够充分。未来可以进一步挖掘时间性概念中诸如持续时间、节奏、加速度等成分
,区分不同类型的时间性概念对政治结果的影响程度,从而提供更加精细化的时间性分析。第三,理论预测能力的发掘和提升。与历史制度主义类似,当前的历史政治学也是一门“向后看”的学问,历史政治学的一项主要功能就是对差异化政治结果的根源和发生过程进行历时性因果解释,但是其在提出针对性的预测性假设方面仍存在一定理论空白。如何强化历史政治学的理论预测能力,也将成为检验历史政治学是否实现对历史制度主义的超越性发展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