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2022-03-24沙水清
沙水清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本义其实是:个人要加强道德品行的修炼以造福社会,否则会遭到天地的惩罚。它出自佛教典籍《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10月出版的《实用佛學辞典》第80页简介:“《佛说十善业道经》(经名)……佛为海龙王说一切法无不由心,应修十善,终明广为(笔者按:“为”乃“摄”之误)十善之功德及一切之善法。”该书中有言:“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为”是个多音字,有两个读音。作介词用时读去声,如“为人民服务”的“为”,表示行为的对象。“为己”的“为”表示行为的对象时,“为己”也就是“为自己服务”,如《礼记·礼运》的“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有力气的人嫌他偷懒不用,但不必是为自己服务)”。在这个句子里,“为己”的“为”就是读去声的。但是,“为”在作动词用时却是读阳平的,义项之一是“做”,如“事在人为”“为所欲为”的“为”。而“为己”的“为”有时也是作动词用的,如《论语·宪问》“古之学者为己”之“为己”。这个“为”字就是动词“做”义的延伸,“为己”可以释为“修为自己”或“修养自己”。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说是“古之学者为己,以补不足也”,补不足就是“修为自己”;杨伯峻《论语译注》则直接译为“修养自己的学问道德”。
正是因为“为己”的“为”有这两个不同的读音和用法,便形成了两个不同的意思,又因为读阳平作动词的用法比较少见,民间就按通常的介词用法读了去声,于是原先强调提高自身修养的“修为自己”的意思,就变成了提倡自私的“为自己服务”,并因此习非成是地延续了一千多年。这应该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历来一直被曲解的主要原因。
那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最关键的“为己”一词,也可认为就是源出《论语·宪问》“古之学者为己”之“为己”的。
(摘自《咬文嚼字》,201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