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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探析

2022-03-23王聪玲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民营企业总书记

朱 尉 王聪玲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对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域扩展和分层细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和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论述的出场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具有同源性,皆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统战理论为源头活水,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统战智慧为精神根基。同时,其出场又有特定的实践逻辑和现实逻辑,即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经验的借鉴和深化,以及对民营经济发展现实状况的解答和回应。

一、理论逻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统战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注重统一战线对革命和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在关于无产阶级掌握革命领导权、“联合”的本质等方面进行了系列理论探索,这些探索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石。

(一)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地位认识的延续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从两方面阐释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地位问题。一是无产阶级要在统一战线中保持其独立性。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政党在一定的条件下完全可以利用其他政党和党派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它不应当隶属任何其他政党。”[1]列宁也指出,“共产国际应当同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派结成临时联盟,但是不要同他们融合,要绝对保持无产阶级运动的独立性。”[2]这表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在联合中保持无产阶级的独立性,避免联合的结果偏离初衷。二是无产阶级要把握好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马克思恩格斯认真分析各阶级特性,认为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本质,都不能成为统一战线的领导力量,而无产阶级自身的先进性和彻底的革命性代表了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只有他们才有资格掌握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马克思强调“在政治上为了一定的目的,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联盟,只是必须肯定,是你领着魔鬼走而不是魔鬼领着你走。”[3]毛泽东在与王明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论战中也曾指出:“离开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不能建立。”[4]这些都为新的时代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提供了思想指导。

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历史的发展无不印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抓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5]一方面,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我国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各级党委统战部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给予民营经济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充分的发展保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推动其发展创造充足条件。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必须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即党的领导。“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6]要充分发挥党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把方向、谋大局的作用,在双向发力中助力民营经济实现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领导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中必须坚持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思想相契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呼应。

(二)对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中“团结和联合”本质的遵循和拓展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政治联合”的斗争方式已出现在现实的政治活动中,由于时代背景的局限,联合的阶级意义尚未显现。1840 年恩格斯在《唯物论和虔诚主义》中指出:“在同宗教的黑暗势力进行斗争的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结成统一战线。”[7]在这里,恩格斯首次提出“统一战线”的概念,并将其运用于解决宗教争端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其思想体系中将这一理念提升到策略原则高度,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8]在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将联合的范围在世界领域内铺开。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结合时代变化和俄国实际丰富了统一战线理论,不仅强调全世界无产者的联合,更将其扩展为“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9]列宁认为只有联合才能充分激发被压迫人民的觉醒,凝聚起更强大的合力,使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得到真正的解放。这一演进过程表明,无论统一战线的对象如何变化,领域如何扩展,其最本质的特征仍然是“团结和联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10]将这一观点运用于经济领域,就表现为他对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的重视、认可和肯定。2018 年11 月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11],这一论断蕴含着强烈的统战意蕴。一方面,民营企业家中的大部分本就属于人民的范畴。从改革开放后的人员构成来看,“民营企业家阶层的成员,主要来自回城创业的下乡知青、下海经商的干部职工、放下锄头的农村干部群众、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科研人员和青年学生等。”[12]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对其吸纳和团结的必要性。党和国家充分认可民营企业在保税收、稳就业、促改革等方面的作用,肯定民营企业家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己人”的论断体现了对经济领域同盟者的争取和团结,只是这里的同盟者不再是特定历史时期谋求革命胜利的“革命同盟者”,而是成为目标一致,谋求发展前途的“爱国同盟者”。

二、历史逻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统战理念的传承和汲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既是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对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又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和滋养下发展起来的,其中“大一统”“和合”等价值理念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的历史源泉。

(一)“大一统”的思想理念奠定民营经济统一战线的文化基因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亦是中国人五千年思想和行为的演变史。在这一过程中,“大一统”的统治理念对维护和巩固特定社会制度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是对中国古代影响最大的思想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形态。孔子提出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彰显了儒家思想对统治者政权的维护。《春秋公羊传》中明确提出“大一统”的政治理念:“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西汉时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更是将“大一统”思想贯彻的淋漓尽致,成为后世政治家们所推崇的治国理念。不仅如此,道家、法家等思想中也或多或少蕴含着“大一统”的统治理念。文化的积淀为政治国家的发展奠定思想基础,无论是从炎黄时代的部落联盟,还是从夏商西周到秦朝的中央集权,抑或是历朝历代的更迭变迁,“统一”一直都是我国社会的主流,这是由“大一统”思想所奠定的,经过历史积淀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信念和认同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将“大一统”思想中所蕴含的国家统一、民族独立、人民团结等理念与当代国家建设相结合,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立足全局,统筹谋划,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取得新突破。丰富“大一统”的时代内涵,明确将民营经济人士划归人民范畴,是我们“自己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既体现了对中华传统文化中“大一统”理念的继承和发展,又服务于我国统一战线工作的发展大局,实现了对传统理念的改造和升华。

(二)和合文化的价值意蕴奠定民营经济统一战线的历史智慧

和合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崇尚和追求和平、和谐、合作的价值理念。传统和合文化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承认万事万物的差异性。孔子曾提出“和而不同”的君子之道,希望自己及其弟子秉持自身,与小人区别开来。在《国语·郑语》中史伯提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蕴含着朴素辩证法的思想精髓,区分“和”“同”的范畴,强调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不包含内部差异性的事物根本难以为继。二是对不同事物之间差异的包容性。《书经》中指出,“有容,德乃大”。这里的“容”强调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协调融合,消弭冲突,扩大共识。“和合”二字从最早在甲骨文、金文上篆刻记载,经漫长的历史更迭和文化积淀,融入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等诸多领域,为我国统一战线思想的发展奠定文化根基。

“和合”智慧在我国统一战线中的运用历久弥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中所传承的“和合”智慧,体现的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共生、共存、共同发展。一方面,他将“和合”的本质外化为党和国家与民营企业间的“和谐”与“合作”[13]。“和谐”表现在党和国家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采取的系列方针政策,以及民营企业回馈社会的系列公益举措,以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繁荣、稳定与和谐;“合作”表现为政府和民营企业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市场中的团结与协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另一方面,坚持以“和合”理念凝聚起经济领域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合作”促“和谐”。发挥统战之力,在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双向合作中,繁荣社会主义市场,共享发展红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合”理念相契合,对丰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工作形式和工作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践逻辑: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经验的借鉴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经济体制发展变革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梳理不同历史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政策,可以发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理念从萌芽到成熟完善的发展变革,进而探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出场的实践逻辑。

(一)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政策变迁的接续和深化

建国初,我国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秩序混乱,发展经济刻不容缓。在百废待兴的时代背景下,为获得民主党派的支持,调动各种经济成分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在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基础上,于1949 年《共同纲领》中规定了国家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纲领,明确新中国的五种主要经济成分,其中个体经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体现了我国经济所有制成分的多样性。这表明,建国初政治层面的统战有向经济层面拓展的趋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对国民经济成分的性质判断出现偏差,经济领域统战的理念暂时停滞。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逐步扭转对经济发展方面的错误认知,开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邓小平在1979 年10 月对新时期统一战线作了完整概括:“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14]这一论述肯定了新时代条件下统一战线的重要性,为统一战线向经济领域的扩展奠定基础。十三大首次承认并允许私营经济发展,将其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十四大强调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指出不同经济形式间可实行联合经营的发展模式;十五大确立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在党和国家的支持下,一系列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相继出台,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结合其主政浙江的经验及治国理政实践“在我们党内首位正式明确使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概念。”[15]为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奠定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16]“两个都是”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表明民营经济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领域,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采取相应政策激励措施保障其全面健康发展。这一过程表明,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且不断深化的,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几代领导人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识的延续性。

(二)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成果的丰富和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允许存在——必要的、有益的补充——重要组成部分”的变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为满足“两个健康”的发展条件,党和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一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成效不断彰显。党和国家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对新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在理想信念的引导下,大部分民营经济人士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把办企业作为自己追求事业、贡献国家的独特方式。另一方面,统战之力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向外发展成效显著。统战部门联合工商联等组织,顺应我国推进互利共赢开放发展战略的需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其他各国的经济合作,拓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辐射范围,为其向外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借鉴发展经验,巩固现有成果,获得了党和国家及民营企业的多方认可。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取得的成果,并不断加以巩固和深化。他不断探索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新形式,从不同角度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建议和要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两个健康”“自己人”等论述,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认识的深化以及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理论创新。尤其是2020 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首次作出“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即“民营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6]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及民营经济人士地位的最新认识和判断,是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发展经验的接续和深化。

四、现实逻辑:对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现实状况的解答和应对

矛盾是无处不在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是机遇和挑战并存,需要统一战线发挥聚合性优势,破解其现实困境,谋划其长远发展。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需要统战来破解

新形势下,民营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仍受多重因素制约。一是民营企业内部因素制约其发展的速度和效能。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理念与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差异;内部制度体系建设紊乱,缺乏统一领导机制和科学的管理体制;企业文化缺失,社会责任意识薄弱;人才意识觉醒较晚,人才引进方面吸引力较弱。二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外部环境的束缚。由于公有制经济在部分行业的垄断地位,民营企业在政府行政审批、金融贷款等方面有着更为严格的审批流程,时间和金钱成本增加;由于资金受限,部分企业的发展规模、科技研发都将停滞,失业问题随之而来,逐步引发社会问题,政商关系紧张。三是社会舆情打击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虽已明确规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7]但受模式化思维的影响,“私营”被划归为私有制、资产阶级等固化标签,部分企业家宣扬其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离场论”“退场论”,严重动摇了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信心,难以真正甩开膀子加油干,实现新的发展突破[18]。

现实问题的倒逼对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统战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工商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5]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和发挥统战部门在政治、人才、资源上的优势,成立专门监管部门,为民营企业提供咨询、维权等服务,破除内部因素制约。其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19]即通过规范政商关系,破除外部政策环境层面的发展壁垒,合法、合规、合理的推进“两个健康”。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最后,针对社会层面对民营经济存在的误解和偏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自己人”等重要论述,有力地回击了现实中不切实际的舆论冲突,使民营企业家有信心、放宽心。习近平总书记通过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破解其内外部发展环境制约,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树立起攻坚克难的信心,实现新飞跃。

(二)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统战来凝心聚力

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决定其长远发展需要通过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民营经济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紧抓时代机遇,在提升经济发展速度、推动创新、保障就业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营经济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同向而行,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民营经济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动力。单一的公有制发展模式无法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而民营企业的大量涌现,企业发展目标的针对性、机制的灵活性等充分彰显,极大改变市场的单调景象,民营企业成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的实践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人士尽最大努力协调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三者间的关系,在追逐自身事业发展中投身公益,肩负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责任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11]我们必须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助力其发展,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则成为凝心聚力的重要方式。首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以党的领导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发展领航定向,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工商联等组织各司其职,多向发力,共谋发展。其次,以统战之力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需要。统战部门统筹和规划民营企业内部中高级人才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和培养工作,汇聚人才助力民营经济的转型需要。最后,给予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保障,提出长远发展的期盼和要求。“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11]民营企业可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获得大展身手的舞台和机会,在党和国家的支持和帮助下获得长远发展的现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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