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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本化对村改居社区社会阶层的重塑

2022-03-20谢晓洁崔江红

北京社会科学 2022年3期
关键词:资本化阶层土地

谢晓洁 崔江红

一、引言

长期以来,从土地制度出发,基于资源数量及资源占有关系分析土地功能进而探讨农村未来是一种惯用的研究思路。农业进入全要素生产率阶段后,土地作为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载体,决定了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强度。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经营要素及其优化组合对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生产经营要素中,尽管技术和劳动等要素不可忽略,但土地仍然是创造财富的首要条件,尤其是在城市化快速进程中。城市化既表现为人的城市化,也表现为土地的城市化。中国的土地城市化可以概括为三种模式:一是正规模式,即国家通过征占集体土地实现城市扩张,促进经济增长。二是草根(试点)模式,即农民与村集体形成民间契约,自主开发、统一经营集体土地,由此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三是中间模式,即地方政府牵线搭桥,集体土地使用权直接入市。基于土地城市化的不可逆属性,以上三种模式的集体土地城市化都可以定性为“非农用”土地的资本化。伴随着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本化趋势日益明显。土地资本化更多指的是将之前的农业用地转化为工业用地或是商住用地后出现的价值增值现象,简言之,土地资本化就是土地变成一种能够增值的资本,为占有人带来增值收益的现象。随着农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的扩大及租金的增长,土地资本化也被理解为将土地作为一种资产,可以获得收益和增收的现象。土地资本化有显著的区域差异特征,在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或工业化基础较好的农村地区,由于资本化收益相对较高,农用地资本化水平也较高;而(缺乏工业化基础的)偏远农村地区,由于资本化收益相对较低,农用地资本化水平较低。相比农村社区,大多数村改居社区在地理位置上离城市不远,且工业化基础较好,土地资本化现象较为典型。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过渡型社区,村改居社区“亦城亦村”的特性突出,集城郊与城中村两种形态,工业、服务业与农业三种产业为一体,集农民、工人、服务业从业者等多种职业为一体,社会分层本身就已相对复杂,而土地资本化又重塑了村改居社区阶层,使之更加复杂。

从社会学视角看,社会转型给当代中国社会带来了两个巨大的变革:一是市场化。市场机制取代中央计划分配机制,在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分配过程中开始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社会日益分化且多元化。人们在社会经济地位、生活消费模式、政治意识形态、观念价值选择等诸方面之间的差别日益显现,乃至形成巨大差别(例如收入差别和财富差别)。正因为转型社会的市场化和多元化的社会分化,社会阶层分化问题再次走上前台,成为一个“热点”问题。社会结构转型分析可以从分化和流动两个基本维度展开。分化是对社会结构状况的分析,关注的是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相对独立的状况。在农村阶层分化研究中,陆学艺从农民占有的生产资料的方式、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从事的职业类型三个维度出发,把农民划分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农村管理者8个阶层。贺雪峰则根据人地关系把农民分为已经脱离土地的农民、半工半农、兼业农民、普通农业经营者、农村贫弱5个阶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农”的概念。也有学者以耕种土地和家庭收入为标准,将农村阶层划分为中上、中间、中下、贫弱阶层4种类型。另外有学者关注了基于生产力分化的农村社会阶层重塑及影响。还有学者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并且根据户籍在村农民的经济与就业状况这两个维度把农民划分为外出经商、半工半农、兼业、外出务工、贫弱5个阶层。尽管近期也有学者关注到土地资本化与农村阶层再分化的关系,但仅涉及农村社区,没有涉及村改居社区土地非农化后的资本化及阶层分化。

基于此,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以村改居社区“云南玉村”为研究对象,探讨当土地对于社区成员来说不再是一种生存保障或是集体福利,而是财富分化为基础的阶层重塑时,成员间的阶层分化会因土地资产的扩散效应发生什么变化,产生怎样的影响?分析村改居社区土地资本化与社会阶层分化的内在联系,以及在土地资本化背景下社区阶层分化的变化及影响,并提出通过人为干预,促进合理分化,避免不合理分化引起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建议。

在这里需要对调查个案的选择做一些说明:玉村是“云南三村”之一,“云南三村”包括“禄村、易村、玉村”,因费孝通、张之毅的《云南三村》而闻名于世,在社会学村庄类型比较研究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张之毅曾对玉村的社会阶层结构做过研究,与其调查时相比,玉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已经从一个农村社区转变成比较典型的村改居社区,土地资本化对社区成员的分化产生了深刻影响。玉村目前的名称是中卫社区,隶属于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路街道办事处。玉村属于坝区,是一个典型的村改居社区,兼具城乡二元的特征。全村共有9个村民小组,其中1-4小组的村民已经没有土地,多数村民已从原来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但5-9小组的村民仍然在种地,过着传统的农村生活。2017年,全村共1642户,4396人,有劳动力2920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劳动力的有860人,外出务工劳动力1160人。共有耕地374亩,人均耕地不足0.1亩,即使仅分摊到5-9村民小组,人均仍不足0.2亩。从事第一产业的仅有390人,主要种植蔬菜,部分种植葡萄、花卉和莲藕。以蔬菜、畜禽养殖为主的农业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比重由1991年的60.1%急剧下滑到2017年的0.3%左右,以工业、建筑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玉村收入中的占比由1991年的26.3%增长到2017年的54.9%,以商贸、餐饮、物流运输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在收入中的占比由1991年的7.2%增长到2017年的33%。从中可以看出,玉村的非农化现象非常突出,而土地资本化是非农化的诱因之一。从统计资料来看,1983-2003年,国家征用玉村1-9小组的土地共805亩,玉村1-4小组的耕地1997年就已全部被征用。当时的征地补偿不高,政府除了安置村民并给予生活补偿外,还提取征地面积的15%作为村民小组集体事业发展的预留用地。而预留地就成了玉村集体经济的蓄水池,集体出租的租金及分红成为1-4小组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2017年居民租赁收入达1100万元。在经历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社会转变中,土地资本化对社区社会分层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土地资本化与玉村社会阶层的重塑

1938-1942年间张之毅就对玉村的社会阶层结构做过研究。他依据经济情况的好坏把全村分为甲、乙、丙、丁四种农户。甲种农户指的是靠出租田地维持生活者;乙种农户指的是经营自己的田地能够维持生活者;丙种农户指的是经营自家田地却不够维持生活者;丁种农户全无一点田地。在划分玉村的社会阶层时,张之毅指出不能单纯根据农田数目多少划分阶层,因为农田之外还有很多菜地,而每亩菜地的收入比农田收入大四五倍,所以不能把菜地和农田换算成亩数去划分各阶层,只能将农田和菜地的收入作为划分的标准。此时的社会分层是依据农户拥有土地的数量及传统土地劳作能力差异形成的社会分层。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发展,玉村经历了一系列土地资本化的实践探索,这使村民之间的分层不再仅是根据种地的收入或是职业收入的差异进行划分,玉村的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

土地资本化对玉村社会阶层的重塑始于征地。征地后,土地资本化使阶层之间由土地产生的货币财富远远超出之前的耕种收入和职业收入,这种差异形塑了新的阶层结构。玉村土地资本化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土地非农化后的资本化。通过发展非农产业、工商业,建立商场、批发市场,实现土地增值;或在原有集体土地上盖大量商住楼出租,靠房租或服务业经营实现土地增值。二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租金收益。当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并且在地方开发过程中因土地级差产生较大收益的时候,少数掌握了土地补偿收益配置权的利益相关群体开始在土地资本化中获益。一些私营业主投资土地,以地生财。当然,也有一部分群体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由于仅获得较少的地租,不得不依靠在市场中出卖劳动力获得收入。再者,便是那些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没有获得收益的群体,他们仅靠种田维持生活,其收入在土地资本化时代陷入了窘迫境地。在土地资本化影响下,玉村形成了农地非农型阶层以及农地农业型阶层。具体包括农地非农化后形成的建房出租群体、农地商服化群体、农地工业化群体,以及农地农业型的农地流转群体,农地尚未资本化的农地自种群体。这种分层与城镇化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区位差异,并体现出典型的收入差异(图1)。

图1 玉村土地资本化后的阶层结构情况

(一)建房出租

建房出租群体通过租赁房屋获得收益。这类群体在社区中所占比例为40%左右,是玉村的中间阶层。这一群体在土地被征用后发现,征地的补偿款没有可持续性,只有拥有土地才能获得持续性的保障。

FFX的房子是在1998年旧村改造以后建起来的,刚开始由于资金不足只盖了3层,但随着生意越来越好,便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加盖了2层。现在FFX一家住在4楼和5楼,1-3楼共10间用于出租,一年的租房收入在5万元左右。(访谈对象:2小组村民)

(二)农地商服化

这一群体主要依靠1-4(中卫片区)村小组集体分红获得收益。2017年,1-4(中卫片区)村小组在商业广场、房屋、市场、停车场、办公楼、闲置土地、荒滩地等出租项目共有25笔合同交易,年租金337.5万元。商业资金与土地资本的融合,推动着商业市场发展。在商业资本、土地资本和土地收益预期多重作用下,玉村集体经济收益不菲,依靠集体租金收益的群体,也能获得稳定的租金。

始建于1991年的彩虹批发市场,1999年投资1780万元改扩建后,主要由百货副食品、粮油、商品零售、蔬菜批发4个专业市场组成,占地42亩。发展到2016年的彩虹批发市场,为社区和村组集体带来的年租金收入多达900多万元。2003年招商引资2000万元建设的彩虹商业广场,占地17亩,年租金46万元,租期25年;同年,招商引资1350万元建设的彩虹家私广场,使用面积46亩,年租金40万元。累计投资400万元的水果批发市场,占地23亩,年租金收入60万元,租期20年。占地8.2亩的明仁医院,租期20年,年租金18万元。占地17亩的彩虹商业广场,饭馆和停车场生意都还不错,夜市商品琳琅满目,淘宝街人头攒动。(访谈对象:中卫社区主任)

(三)农地工业化

在土地资本化进程中,一些私营企业主逐渐意识到土地带来的资本扩散效益和土地资本化带来的扩散效应。这些人从20世纪80年代土地被征用开始,便通过经商、办企业等致富。这部分人在玉村占5%左右,作为最先富起来的阶层,他们较早地脱离了农业,在非农化领域中寻找资源,带动了村内多数人就业。这部分群体是最先富起来的阶层,同时他们也解决了众多村民的就业问题。

CZG是玉村最大的企业——富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就是在原乡镇企业破产后,通过市场公开“招拍挂”程序收购到破产企业的土地用于市场商业开发,在商业发展中挖到了第一桶金。同时,该公司承租了玉村3、4小组以及居委会的土地,租期20余年,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公司经营的商业地产包括玉溪彩虹商业广场和彩虹新城,富然大酒店、浙商大酒店、华都酒店、瑞兴元酒店、富然中心写字楼、水果批发市场、淘宝街等物业,市值约5亿元,累计上缴国税近亿元,为地方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2005年成立至今,带动解决了相关产业2000多人的就业问题,同时公司全额出资2000多万元修建了中卫路延长线,改善了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利用民营资本为市政建设做出了贡献。(访谈对象:富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玉村成功企业家LWX,曾经也担任过居委会书记,颇具商人的眼光,早期就意识到土地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价值,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购置了土地,作为企业发展的预留用地,目前地价翻了几十倍。经营玉溪呈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中卫基建大队,属于集体企业,1998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LWX与合伙人共同出资购买了基建大队的股份,成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他的带领下,公司发展成为玉溪50强。在强有力的经济和社会资本的基础上,LWX从经济精英向社会精英流动,有效将财富、权力、声望三要素结合,形塑了经济与政治精英相结合的社区精英形象。(访谈对象:中卫社区前书记)

(四)农地流转

这部分群体主要是5-9村小组还有土地的农户,依靠土地流转获得收益,但是收益较少。5-9村小组人均不到两分地,人多地少、僧多粥少,如果租入大片田地搞规模化的种植,需要和周围相连的几家甚至十几家的农户来共同协商完成,成本高且难度大。同时,5-9村小组以蔬菜种植为主,蔬菜种植对土壤有特殊性要求,最好是含一定沙土的肥沃地块。由于流转交易成本高、土地少收益低,因此,只要家里有足够的劳力来管理田地,都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流转出去的也是出于缺乏劳动力,尤其缺乏中老年劳动力。据2017年玉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汇总表”,在5-9村小组拥有的360.45亩承包耕地中,以出租方式流转出去的仅为93亩,分别是5组的23亩、6组的57亩和7组的13亩。共签订耕地流转合同86份,其中书面合同63份,口头协议23份,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72亩,口头协议流转的为21亩。以上统计的耕地流转均是农户间的自发行为,95%都是在小组内或是组与组之间的村民中进行,只有约5%由外村人来承包。

“村里最好的地块,比如八里沟、州大河附近这些,地块平整,水利条件好。最多也就是一年2000元/亩。按照目前人均不到2分地,一家人最多也就1-1.5亩左右,即便全部租出去,也就2000-3000元的收入。但如果是自己种菜,一亩菜1年小2万元的收入是绝对有的。”(访谈对象:9小组村民)

(五)农地自种

这类群体主要是5-9村小组仍有土地的农户,在家庭收入中既有务农收入也有打工收入。玉村征地涉及的村组主要集中在1-4村小组,占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从2000年开始,5-9村小组的耕地也在不断减少,到目前仅剩374亩,人均耕地面积0.13亩。5-9村小组的村民家庭的收入主要是以打工为主,务农为辅,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玉村约有30%的家庭属于这个阶层。由于5-9村小组的村民仍有土地,且没有预留地发展集体经济,因此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他们获得的收益分配较少。从2006-2017年村组集体经济收入统计数据可以发现,玉村5-9村小组的集体经营收入占比仅在9%-21%间徘徊。以2015年集体分红为例,5组人均400元,6组人均100元,7组人均700元,8组人均300元,9组人均400元。

玉村5-9村小组基本上每家都有菜地,1亩菜地每年大概有1.5-2万元的收益,如果管理和经营得好的每亩纯收益可以到1.8万元。以5组为例,大多数人除了种菜外,都是以打零工为生,女性一般做清洁工、服务员、保姆等,平均月工资在1700-1800元;男性一般从事建筑业,每月约3500元。(访谈对象:5小组组长)

农地自种中有一部分群众因残疾、疾病、劳动力缺失等导致自身家庭状况进一步恶化,占比约5%。这类群体主要是5-9村小组中没有劳动力外出务工且只有少量耕地而无法获得更多农业收入的家庭。他们大多是家里人多劳动力少,没有劳动力外出务工,仅依靠少量耕地务农维持一家人的口粮。由于这群体主要以从事农业为主,无法兼业,因此他们的生活高度依赖于土地,属于社区中的贫弱阶层。

YFY是中卫6组村民,只有小学文化,1966-1972年期间在易门铜矿厂工作,因为粉尘大,患上了肺气肿后就回家务农了。目前还经常犯病,每个月要花费150-200元的药费。虽然有两个女儿,但各自也有负担,不得不自己种点菜卖,才有买药的钱。家庭年收入仅有种菜的1.5万元左右收入。(访谈对象:6小组村民)

三、土地资本化对玉村社会分层的影响

土地资本化在一定程度上挖掘了土地的价值潜能,不同经营主体的产权和投资收益推动了各种生产经营要素在市场的规则下实现有效的组合和流动,缓解了农村经济再发展所面临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特别是资金匮乏的问题。推动了玉村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盘活了土地资产,增加了不同群体的收入和财富。但土地资本化也导致社区成员传统价值观受到冲击,社区关系紧张,资本贫困加剧等影响和谐发展的问题。

(一)土地资本化使农民传统价值观受到冲击

原来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在资本化进程中转变为资本投资的载体,玉村贫富差异拉大,社会阶层也因此被重塑,给原来的劳动观念及正在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带来冲击。传统农民认为种地、劳动是一种美德,更是实现财富积累的主要手段,但这一观念在土地资本化以后已经落伍,真正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很难积累财富。于是,对土地资本的逐利和投机心促使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在1-4村小组的人看来,5-9村小组的村民种田是“落后的”“保守的”“小农意识的”,而在5-9村小组村民的眼里,1-4村小组的村民“命好”,可以通过租房“不劳而获”,“闲着也能有收入”。由于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冲击,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谁拥有土地谁就可以获得财富。

(二)土地资本化导致社区关系紧张

客观的“社会结构紧张”和人们主观上产生的“公正失衡”意识是贫富差距引发社会问题的两个环节。土地资本化拉大了各阶层之间的差距,使1-4村小组与5-9村小组两极分化严重,中断了之前玉村渐进的梯度社会阶层,扩大了因土地租金拉大的差距。伴随着土地资本化对阶层的重塑,玉村阶层矛盾在社会结构紧张和公正失衡的舆论环境中越发凸显。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资本化会进一步固化社会阶层结构,给正常的社会流动带来危害。使无法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获利的那部分阶层产生消极情绪,劳动的积极性减弱。玉村最显著的分层就是1-4村小组与5-9村小组在收入、社会福利、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差异。调查中,5-9村小组的一些农户给1-4村小组的农户打工,心里感到不平衡是一种直观表现。可以说,土地资本化导致玉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贫弱阶层的贫困问题越发突出,阶层矛盾凸显,产生了“公正失衡”的舆论,加剧了社会矛盾。

(三)土地资本化加剧了资本贫困

征地后预留地的分配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累积效应使工商业资本的膨胀大于土地劳动力产生的效益。当土地与资本结合产生的原始资本积累完成以后,资本的扩散效应越发凸显,掌握土地征收分配、土地补偿收益配置权的少数群体开始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受益。同时,随着大多数村改居社区租赁业、商业的兴起,带动了一些私营业主投资土地,以地生财。当然,也有一部分群体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由于获得的地租较少,不得不依靠在市场中出卖劳动力获得收入。再者,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没有获得收益的群体,他们仅靠种田维持生活,在土地资本化时代陷入窘迫境地。由此形成了土地资本效应中的暴发户以及土地资本效应中的弱势群体。这部分弱势群体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不但没有获得任何收益,而且还因土地资本化陷入贫困。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玉村的调查研究可以发现,土地资本化使得村改居社区的农地非农型阶层与农地农业型阶层两极分化严重。掌握土地补偿收益配置权的村干部及追逐土地财富的私营企业主等精英阶层获益颇丰;而一些普通村民尤其是边缘群体在失去土地之后,单一的家庭收入结构不仅使其收入减少,更是让这一群体在社区的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向下的阶层,难以有上升的空间。同时,土地资本化影响下的村改居社区,社会结构不再是由职业差异产生的渐进、循序流动,因地租形成的巨大差距打破了村庄内循环,形成“断裂”结构。这种断裂表现在社区成员很难通过自身的努力,包括劳动、培训等实现向上阶层的流动。此外,土地资本化使通过集体分红及租赁土地获得租金的中间阶层成为闲人,他们作为村庄的主体阶层,虽然从经济收入角度看,获得了比种田更多的收益,但却失去了传统的“劳动是财富之父”的价值观。

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家帕森斯说过,社会学就是研究这个社会是如何把具有不同利益的群体整合在一起的。只有组成社会的主要社会群体都按照一致同意的规则相处,社会才能保持一定的秩序。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说,就是在社会已经高度分化且还将继续分化的基础上,如何不断重新整合社会,既保持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又保持相应的社会秩序。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和社会要相互适应、相互改变,即所谓“共进化”。从社会整合角度看,村改居社区成员的阶层分化给社区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阶层分化对社会整合形成了冲击。村改居社区成员间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化在职业分化的过程中越发明显。随着阶层分化,各社会阶层的自我意识正在不断加强,逐步形成差异化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对社区发展进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也难以形成共识。在土地资本化进程中所获得的资源、机会的巨大差异,以及向上流动难度的加大,使得阶层之间以利益为核心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多。因此,要实现村改居社区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应从土地资本化角度进行适当干预。一方面,农户承包地的流转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基础,具有土地资本化特征,与土地城市化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植根农村集体组织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以系统开放和机会均等的理念在进行农户承包地资本化流转的利益协调时,需要在宏观层面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合理权衡两种土地资本化活动(农用地资本化和非农用的土地资本化),以便在微观层面对农民、村集体和相关企业的行为选择进行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最终实现中国农户承包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应健全村改居社区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机制,保持各阶层的利益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使两极分化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及时缓解。帮助不同人群建立属于本人群的利益表达平台,有效倾听各阶层人群的意见,扩大不同阶层的利益代表,鼓励公众充分利用网络等开放式表达渠道进行合理畅快的利益表达,实现村改居社区在土地资本化进程中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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