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令仪诲盗与卞福汝恕盗的文化意义分析
——读《乡土中国·礼治秩序》有感
2022-03-18叶回苏
◎叶回苏
北宋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
曹州于令仪者,市井人也,长厚不忤物,晚年家颇丰富。一夕,盗入其家,诸子擒之,乃邻舍子也。令仪曰:“汝素寡悔,何苦而为盗邪?”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如其欲也与之。既去,复呼之,盗大恐,谓曰:“汝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盗大惭,卒为良民。
意思是说,曹州人于令仪家颇为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进入他家中偷盗,结果被他的几个儿子抓住了,原来是邻居家的小孩。于令仪经询问得知,他是因贫困所迫才来偷盗的,于是于令仪不仅没有责怪他,还给了他十千钱, 令其衣食无忧。那小偷刚出去,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却对他说:“你非常贫困,晚上带着十千钱回去,恐怕会遭到别人的诘问。”于是将小偷留在他家,直到天亮才让他回去。那小偷十分惭愧,后来终于成了良民。
无独有偶,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开头有这样一个故事:处于社会底层的冉阿让,不但需要养活自己,还需要支撑抚养他长大的如今孀居的姐姐以及她的七个孩子。冉阿让修剪树木,做小工、牛场伙计、收割工等换取微薄的薪酬,以解决自己、姐姐和外甥们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但是在1795年冬天,冉阿让失去了工作,他不得不去面包店偷窃一个面包。他被捕了,被判处五年苦役,中途他总共逃跑过四次,每次都未成功,加刑14年,共判19年。
出狱后的冉阿让无处可去,既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住所。好在这时他遇到了卞福汝主教,卞福汝邀请他吃晚饭并让他留宿。夜里,他从主教院偷走了一些银器。冉阿让不久就被警察给抓住了并被扭送到主教院。但是主教并没有对冉阿让的偷盗行为加以指证,而让他得以无罪释放,并另送给他一套银烛台。主教这种以德报怨的行为让冉阿让重新思考为人之道。在主教的引导下,冉阿让终于认清了自己,并决定痛改前非,从此以后远离偷窃等犯罪行为,积极探索人性的光辉。
两个故事看起来非常类似,都是以德化人的典型事例,然而,细究一下,两个故事背后的文化根源却大相径庭。
一、于令仪诲盗:“礼俗”的力量
于令仪悔盗的故事记载于《渑水燕谈录卷三·奇节篇》。于令仪是一个小商贩,但显然是一个受到儒家思想浸润的小商贩,这从文中说他“长厚不忤物”,以及后文说他的侄子于杰于仿都考中了进士可以得到印证。他为人宽厚、仁顺,像一个谦谦君子,而且他的家族显然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为荣。所以当于令仪家进了小偷,并且这个小偷还是个孩子,尤其是一个受贫困所迫的孩子时,于令仪心中的一套自小习得的礼的规范立马起了作用。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主要靠礼治,而不是主要靠法治。也就是说,传统社会中,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一套法则主要是“礼”。“礼是社会公认的合式的行为规范。”而礼的推行靠的是社会中的人们主动地服礼。这种主动性从何而来?靠教化。教化可以使一个不知礼的人知礼、遵守礼,并且逐渐形成习惯。一旦习惯形成,礼就成了一种条件反射。人人知礼,人人守礼,于是社会也就成了一个礼仪社会。
故事中的小偷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礼的,于令仪得知这件事后,没有马上将小偷绳之以法,而是主动给他十千钱,担心小偷夜晚拿着十千钱回去,会遭人怀疑,又留他至天明才让他离去。于令仪是善教化的典范。他以实际行动给小偷上了生动的一课,而这种教化的力量甚至大于惩戒的力量,激发了小偷的向善、向上之心,最终成了良民。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传统社会礼治重于法治的特点。当社会关系出现矛盾时,人们更倾向于求诸礼,而非诉诸法。诉诸法可以让小偷暂时不再偷盗,但以后有机会,他也许还会偷盗,如果偷盗未被发现,他还会窃喜。但求诸礼,通过教化让小偷从内心改过自新,小偷以后也不会偷盗。求诸礼的方法,不仅缓和了社会矛盾,还有利于社会更和谐地发展。
传统社会中,类似的故事还有不少。
《南史·隐逸下》中记载了范元琰的故事。范元琰家里很穷,以种菜为业。有一次他看到有人偷他家的菜,他就赶紧走开了。回到家,他母亲问谁在偷他家的菜,他说,“我之所以走开,是因为担心偷菜的人看到我了感到惭愧、羞耻,现在我告诉你他是谁,你不要泄露这个秘密。”于是他的母亲便同他一起保守了这个秘密。后来又有人涉沟来偷菜,他还为小偷修了一座桥,小偷非常惭愧。自此,乡里再没有盗贼了。
《后汉书·陈寔传》记载,陈寔发现自己家的房梁上躲着一个小偷,他并没有声张,而是把子孙们叫到跟前,严肃地讲了一番自尊自爱的大道理。小偷听得清清楚楚,羞得无地自容,主动跳下来认错求饶,陈寔询问得知,小偷生活贫困,于是陈寔还送给他两匹绢。这也是成语“梁上君子”的由来。
这些故事都有一个相似的文化背景,即中国传统社会,也即礼俗社会。无论是于令仪,还是范元琰、陈寔,在面对别人的偷盗行为时,他们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类似的做法。因为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更习惯于依靠礼俗而非法律去解决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依靠个人发自内心的对“礼俗”的遵守实现“天下大同”的愿景。
二、卞福汝宽恕冉阿让:基督宗教的宗教道德
我们再来看卞福汝宽恕冉阿让的故事。卞福汝作为天主教主教,是上帝的在人间的化身,是神的代言人,他的一言一行,体现的是基督宗教的宗教道德。在基督宗教的宗教观念中,“神对每个个人是公道的,是一视同仁的,是爱的”,也即我们常说的平等、博爱。不管冉阿让是苦役犯,还是小偷,还是一个好人,在神的面前他都是一样的身份,那就是神的儿女。所以当别人口中的“游民”“恶叫化子”冉阿让来到主教院请求留宿的时候,卞福汝主教毫不犹豫地收留了他。
夜里,冉阿让醒来,偷走了主教银器扬长而去,不料被警察抓个正着。警察将他扭送至主教院,卞福汝主教却说银器是自己送给冉阿让的,还多送给了他一副银烛台。警察走后,主教对冉阿让说:“冉阿让,我的兄弟,您不再属于恶一方,而属于善一方了。我买下了您的灵魂。我把您的灵魂从邪恶的念头和沉沦的思想中赎出来,交给上帝了。”此时,卞福汝主教的做法很好地体现了基督宗教教义中的救赎论。耶稣为了救赎有罪的世人,死在了十字架上,卞福汝主教为了救赎有罪的冉阿让撒了谎。但正是他的这种“牺牲”,救赎了冉阿让的灵魂,让冉阿让得以重生。很显然,卞福汝主教是雨果心中理想的慈善家形象。他没有阶级观念,宽厚仁慈、乐善好施,他用他的博爱宽恕了一个“恶人”,从而使“恶人”完成了向善的转变。
三、创作动机的不同
从作者创作的角度来讲,也有着很大的不同。《渑水燕谈录》属于一种史料笔记,作者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序》中有言:“今且老矣,仕不出乎州县,身不脱乎饥寒,不得与闻朝廷之论、史官所书;闲接贤士大夫谈议,有可取者辄记之,久而得三百六十余事。私编之为十卷,蓄之中橐,以为南亩北窗、倚杖鼓腹之资,且用消阻志、遣余年耳。”王辟之把与贤士大夫谈谑时听来的小故事记录下来,用以排遣苦闷,消遣余年,然而作者对故事的取舍褒贬,也暗含了作者的政治和审美倾向性。
而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塑造卞福汝主教这样一个仁慈宽厚的形象,实际上也寄寓了作者的人道主义理想。19世纪的法国社会,战争频仍,动荡不安,人民生活困顿,勤劳善良的人民受到歧视和压迫的现象屡见不鲜,司法的不公及残酷给人民带来极大的苦难。雨果在盖纳西岛流亡期间,重新用全方位的思想和目光,审视、反思这一切。《悲惨世界》中卞福汝主教用博爱和善良感动了冉阿让,让一个陷入歧途的人从恶向善,皈依于宗教信仰。这可以看作是雨果审视、反思的结果。在雨果看来,信仰是解决各种矛盾冲突的一把钥匙。
于令仪诲盗的故事发生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卞福汝宽恕冉阿让的情节出现在西方社会中,两个看起来极其类似的故事却蕴含着完全不同的文化内核。于令仪遵循的是传统社会中的“礼俗”,卞福汝以基督宗教教义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作者记录、创作两个故事的动机也全然不同。总之,披着相似外衣的两个故事中体现的是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