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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价值研究
——以木兰溪生态价值实现为例

2022-03-18谢丽英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兰溪协同价值

谢丽英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福建 莆田 3511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联系中国生态实际,秉承“生态至上”的发展理念,从人民安康福祉视角出发,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核心利益和生态整体利益作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自然发展的基本规律,始终如一坚持生态转型价值观,毫不动摇恪守人民主体的生态观,坚定不移补齐补好生态短板,系统地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将其摆在民生更加凸显和问题解决更加紧迫的重要地位。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宏伟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充裕、博大精深、科学严谨,精准对焦我国生态环境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传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观,是马克主义新生态思想中国化成果的继承和创新。它系统、深邃地解答了中国要建设怎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和时代课题,科学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为世界生态文明和谐发展提供中国答卷、中国力量。中国正进入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和大机遇的时代,生态环境总体保护发展良好,但由于人口增长及工业化进程加速、市场化尚不成熟等因素,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仍面临巨大威胁及严峻挑战,如水土流失问题突出、荒漠化和草原退化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森林资源利用率较低、破坏力较强、稀缺生物物种面临灭种风险、地下水使用方式较为粗放、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时有发生、城乡环境保护呈现区域不均衡态势等。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恪守“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等生态理念,为构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健康中国指明前进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恪守“地球村”“天下一家”理念,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能源安全,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挑战”,生态治理与保护中国责无旁贷,世界各国需要联合大行动,为建设美丽世界发出中国声音,彰显中国大国风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理论和实践智慧。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木兰溪生态价值形成的逻辑

历史上的木兰溪曾因治理不善,十年一大灾,年年有小灾,当地人民深受其害,谈溪色变。1999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亲自擘画,全程推动,高瞻远瞩地提出“是考虑彻底根治木兰溪水患的时候了,要变害为利,采用软体排技术,裁弯取直、科学治水,造福人民”的木兰溪治理指导方针。经过多年综合治理,木兰溪旧貌换新颜,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体实践的生动体现。

1.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享的生态优先逻辑。习近平同志恪守自然的先在性、人因自然而生、自然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成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出推动人与自然和睦相处是解决生态问题的前提,处理人类与生态对立统一的关系就是解决人与人的关系,妥善处理生态问题就是提高人类生活品质问题,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美好的未来,维护人类的民生福祉。

2.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发展共建共有的民本逻辑。马克思指出:“自然不是孤立于社会之外的自然。”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必然的物质需求和精神诉求,解决人与生态问题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对人与人直接或间接利益进行重新分配,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过程。习近平同志坚持生态价值与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的统一,坚持生态保护要结合国情,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和优越性,坚持生态保护与发展经济、人类和谐发展协调推进,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生态理念,坚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既要做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加法”,也要做好生态污染、资源消耗的“减法”。认为生态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获得幸福感、安全感,保护生态就是保护民生。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主体利益和发展利益、精神需求为中心,生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有共建共享。

3.建设生态治理辩证系统性的整体逻辑。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现实、具体、历史的角度去考虑,要妥善处理好生态资源、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的关系,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前提和基础。生态文明建设要因人、因地、因时、因势而为。解决生态问题不能一蹴而就,从污染、破坏到修复、重建,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要坚持全民参与、协同治理、固本增元、代际公平、法治为本,宣传与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精准施策。要着眼于可持续发展,规范人的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广大人民现实利益需求与生态治理的困扰。生态治理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生态资源调配方式,要秉承综合、系统、整体思维治理和保护的理念。

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木兰溪生态价值实践中的体现

1.木兰溪生态价值的实现基础——人民为先、生态至上、协同治理。坚持人民为先原则,尊重和发挥人民生态治理的主体地位和力量,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惠及民利,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木兰溪治理和保护的机制化空间、增加其参与治理和保护的意识,提高其治理和保护的能力。同时,加大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的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秉承“生态至上”的理念,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不应以发展经济为名,行破坏生态之举;不应只看到眼前的、短期的既得利益,而忽略长远的、深远的发展大利;不应为了满足局部经济利益,而损害整体生态利益;不应陷入先污染、先破坏而后再修复、再保护的恶性循环圈;不应进行选择性、局部性生态治理,而应坚持系统性、整体性治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提高爱护生态、敬畏生态、尊重生态发展规律的生态意识。推进木兰溪生态价值转化,构建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的价值型生态体系,达到木兰溪环保价值与经济价值协同实现,可依托木兰溪天然的地理优势,推动当地绿色经济发展。坚持木兰溪生态产业集约化发展,规划好、树立好、宣传好木兰溪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发挥好木兰溪的水、景、文化等优势,构建生态高质量产业体系,提高生态经济效益。木兰溪生态价值权的实现,坚持和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坚持“一张图、一盘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防治、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共同做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生态治理整体性思维,做好木兰溪水域生态治理的顶层谋划,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生态资源,整合区域产业优势,共享生态治理和保护人才,构建区域特色生态治理和保护文化,人民群众支持,各相关行业团体协力合作,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市场协同、利益协同、社会协同、文化协同、生态协同工作空间大格局。政府制定木兰溪区域治理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治溪,科学界定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区域管辖权、水权、产权,排污权,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谁补偿”的规则,建立木兰溪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机制,通过资金、土地、技术、政策、经济、资本、人力、数据等多元市场补偿方式,加大并完善木兰溪生态保护相关配套体系。

2.木兰溪生态价值实现载体——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木兰溪流域生态价值权的实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参与面广、即时性强、互动性好大引擎独特优势,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木兰溪全流域的水文、水流、水质、水土进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和控制。组织网络技术力量,开发研制木兰溪生态管理线上协同管理平台,为木兰溪生态治理提供核心化枢纽化管理体系,实现木兰溪生态治理从各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联动、各相关行业、企业业务联动,人民群众参与联动到生态价值上下联动。利用智能化设备自动采集木兰溪全程、实时、全面现实数据,形成木兰溪生态治理数据区块链,打造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点、线、面”网络大格局,实现生态治理和保护从“点对点”“面对面”到“键对键”的转变,实现自动同步生态“智能协同云”管理模式。实现木兰溪生态治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推动木兰溪生态价值的自动化最佳化生态资源市场供需配置,形成木兰溪生态产业数据有效整合、形成市场化的生态价值。发挥木兰溪生态网上治理优势,加强木兰溪流域生态污染治理强度和水源地保护力度,构建生态人才数据库。制定相应的生态法律法规,推出网络生态企业或个体白名单和黑名单,划定木兰溪生态网络治理底线和红线,克服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地域差别、时间和空间错位、互动不畅、生态治理和保护信息化不强、生态治理和保护数字化运用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拓展网络生态协同治理和保护协商渠道,丰富网络生态治理和保护协调模式,开展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视频调研、生态远程治理和保护讨论互动。加强对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的网络技术研发、大数据共有共享、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网络纠纷处理机制的前瞻性规划,强化木兰溪生态治理保护网络标准化建设,打破区域生态治理和保护壁垒,加强区域生态治理保护数据大融合,打造指尖上木兰溪生态治理保护新态势,突破木兰溪生态治理保护时空限制,形成“生态治理和保护磁场”效应,提升木兰生态网络治理保护协商的强度,拓展生态网络治理和保护协商的广度,增加生态治理和保护网络协商的深度,提高网络治理和保护协商的精度,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实现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全面互联,网络跨界融合,网络集成创新,“思维永远在线,智能时刻连线,交流永不断线”,达到木兰溪生态价值权实现的最大公约数。

3.木兰溪生态价值实现根本——建章立制、体系保障、权责合一。木兰溪生态价值权的实现,需要科学把握和运用生态发展规律,依托较为完善的生态制度和法规。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一场生态攻坚战、生态持久战,其每一阶段都有新任务、新要求、新问题和新挑战,要对木兰溪生态治理保护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深入调研、详实掌握、准确评估、科学预测,精准施测、务求实效。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严源头、重过程、究责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运行有效”的生态治理和保护体系,因时、因势、因事对生态治理和保护制度和法规做相应的立改废释。对已有的生态治理和保护制度,要压实生态主体责任,要建得好、讲得好、用得好,有敬畏感、论法纪、谈规矩、树权威、抓落实、有督查,有反馈。要做木兰溪生态治理和保护的坚定宣传者、执行者、实践者,充分发挥好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团体等监督作用,在生态制度制定和执行上坚持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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