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证把握“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
2022-03-18龙丽波
龙 丽 波
(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新时代中国正处于伟大复兴的战略性全局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合叠加期,怎样保持战略定力,怎样顺利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给予了清晰明确的回答,全方位部署了党和国家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专门研究了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之制”、如何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首次整体性总结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首次阐释了“中国之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以及重要制度,首次论述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战略任务、总体部署、实现途径以及路线图时间表。新时代需要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的指示,深入剖析“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区别与联系、重大价值,探寻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效能的路径选择,进一步构筑“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使广大人民坚定对“中国之制”的自信,开辟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新境界。
一、“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区别与联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之间的关系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厘清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是诠释“中国之制”独特优势以及彰显“中国之治”显著成就的基础。新时代党和国家更加注重“中国之制”的建设,“将其置于突出位置,继续推进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1]。完善和发展“中国之制”是推进“中国之治”的前提条件,推进“中国之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之制”的目的和归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辩证关系,并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并列进行深入系统地阐释,二者都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并深深植根于中国肥沃的土壤之中,是获得了广大人民支持的科学制度和系统治理体系,二者既有明显区别,也存在内在的紧密关系。
(一)“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有所不同但紧密联系
“中国之制”是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实践探索逐渐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囊括了根本、基本、重要三种制度。“中国之治”具有两个方面,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精确概括了“中国之治”,认为“中国之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2]91。我们可以将“中国之治”的内涵概括为:在党的科学领导下,通过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深化改革,使国家各项制度更加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中国各项制度在执行和运用过程中更加符合新时代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实现中国各领域的精准治理。“中国之制”的关键在于制度,通过明文规定并已经定型成熟的规则形成制度体系,而“中国之治”的核心在于治理,通过党和国家的统筹规划并依照制度破解国家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治理实践中验证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中国之制”针对的是制度和法律法规自身,而“中国之治”针对的是对“中国之制”的执行和应用。二者之间显然存在不同之处,但也存在联系,即“中国之制”是“中国之治”的基础和根本依据,而“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的具体执行和应用,二者统一于中国伟大的实践之中。这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中“中国之治”与“中国之制”之间的辩证关系定位高度契合,“中国之治”是“中国之制”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彰显。
(二)“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各有侧重但互相补充
国家制度是现代国家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石,任何现代国家的建立都需要确立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我们党参照苏联的国家制度,创造性地构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制度体系,为我国各领域的有效管理和运转供给了依据,也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和国家的繁荣富强供给了制度保障。我们党创建的“中国之制”是“中国之治”的肇始。1978年以来,我国坚持根本制度不动摇,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积极探寻经济、文化、政治等各项制度的改革。此后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确立了符合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科学分配制度,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方向指导。我国制度经过七十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基本形成了系统的“中国之制”,这是“中国之治”的根基。因此,“中国之制”的形成在前,“中国之治”形成在后。“中国之制”形成与中国的优秀文化、人民的智慧、生产生活的方式等紧密相关,因而它更加侧重于逻辑自洽和价值理念,而“中国之治”更多的是侧重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和冲突,因而它高度关注实践效果和现实需求,二者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补充。
(三)“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相互作用有所差异但相辅相成
中国在伟大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中国之制”,其显著的优势支撑着“中国之治”的不断推进,即根据社会发展需求改革和创新“中国之制”,进而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效能,集中回答了在新时代怎样推进“中国之治”的重大问题。其中,“中国之制”是我国各项制度的有机集合,“囊括了社会不同群体间的关系、国家战略规划、社会发展目标等内容”[3],“中国之制”决定和规范着“中国之治”的内容和性质。同时,“中国之治”依照“中国之制”规定的内容和目标严格执行和推进,在“中国之制”确定的情况下,国家是否能够达到既定的制度目标,关键在于“中国之治”效能的强弱,“中国之制”最终执行的绩效和程度取决于“中国之治”的水平。可见,“中国所有治理活动都必须依照‘中国之制’来展开”[4],二者的相互作用存在差异,但又形成了相辅相成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而构成了辩证关系。
二、“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重大价值
“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辩证关系,推进了“中国之制”的发展完善,也为“中国之治”提供了思想凝聚力和不竭的动力源泉,“中国之治”的推进为“中国之制”得更加定型成熟提供了重要条件,夯实了人民群众对“中国之制”的高度自信和强烈认同,彰显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重大价值。
(一)“中国之制”的发展完善为“中国之治”提供了思想凝聚力
“中国之制”发展完善之后,人民大众就会对“中国之制”产生高度认同,会对“中国之制”的效能产生认同,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希望。“中国之制”能够为推进“中国之治”创造良好的环境,能够凝聚广大人民的思想共识。事实上,推进“中国之治”不但需要制度的制定和运用人员对“中国之制”进行精准把握,还需要人民大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因此,要顺利推进“中国之治”,就需要“中国之制”为其凝聚共识。其一,“中国之制”为推进“中国之治”创造良好的环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准概括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发展完善“中国之制”的重要性,这是人民高度认同“中国之制”的根本依据,“体现了中国制度的人民性”[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来,中国发展举世瞩目,再次验证了“中国之制”的有效性和优越性。新时代人民对“中国之制”自信前所未有的增强,不仅体现为对祖国的深厚感情,而且体现为对“中国之制”的理解和认同,还体现在人民大众对国家发展前景的期盼。对“中国之制”的高度认同和自信转化到“中国之治”上,就体现为对领导“中国之治”的执政党的高度信任和认可,从内心由衷地支持推进“中国之治”,对实现“中国之治”充满信心和期待,从而营造推进“中国之治”的良好社会环境。其二,“中国之制”为推进“中国之治”提供智力支持。怎样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中国面临着重重发展困境,没有先例可寻,也不能模仿西方国家的治理方式。推进“中国之治”只能立足中国现实发展情况,深刻总结实践经验,凝练符合中国情况的治理智慧和治理方案。因而对“中国之制”的高度认可意味着对“中国之治”智慧的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来,“党正确领导人民大众在改革和创新制度执行方面积淀了诸多智慧”[6],这为新时代推进“中国之治”夯实了基础。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发展程度不尽相同,治理的主体与对象存在巨大差别,治理的任务与方法也需要着眼于本国的现实情况来确定。因而我国必须在守正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必须坚持“中国之制”的根本原则不动摇,革旧鼎新,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体现“中国之治”的中国智慧。其三,“中国之制”为推进“中国之治”聚集人心。“中国之治”是对制度体系的彻底改革,涉及不同的利益群体,各种矛盾和冲突交织在一起,改革的推进异常艰辛,直接决定了“中国之治”需要获得人民大众普遍的支持和认同,需要将人心聚集在一起。实际上,推进“中国之治”不仅需要全体成员对“中国之治”的机制、治理主体、治理制度等有深刻而全面的认识,还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对“我们需要坚持巩固什么、发展和完善什么”有清晰完整的认识,使社会成员对各项制度形成共同认知,正确引导社会成员理性看待“中国之治”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冲突,指引社会成员对“改什么、如何改”形成广泛共识。唯有如此,“中国之治”才能引发广大人民的强烈共鸣,“中国之治”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二)“中国之制”的发展完善为“中国之治”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
国家的稳步发展与有序的治理活动紧密相关,任何国家的道路和治理方式都受到其制度的深度影响,制度对于国家治理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具有强大的保障作用。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探寻出的“中国之制”对“中国之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之制”的形成具有坚实的实践根基,它的发轫和成熟都经受了岁月的考验,彰显了其科学性和有效性。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积极推进“中国之制”的建设,不断推进“中国之治”,获得了一系列宝贵的经验,“中国之治的提出来源于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7],集中彰显了“中国之制”的生机活力。这些经验充分证明,“中国之制”是新时代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基本制度,再到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创新,从始至终都以制度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制度建设凸显出来,高度重视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以“中国之制”助力“中国之治”。其一,善于“啃硬骨头”,注重发挥法律制度的强大作用,以此破解“中国之治”难题。“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各个法律制定机构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通过的重大法律问题的决定46次,法律解释9件。”[8]42可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进“中国之治”的深刻变革。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可以看出,党领导人民协调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推动“中国之制”更加完善,不断推进“中国之治”,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其二,新时代的实践经验凸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作用。从过去的实践总结到新时代经验的凝练,制度对于国家治理的巨大作用愈加明显,人民大众愈加感受到制度带来的实惠,从而增强了对“中国之制”的高度自信,这是促进“中国之治”的强大保障。党和国家立足战略高度进行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地为国家治理定基调立规矩,可以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国家繁荣发展最为关键的“软实力”。其三,在全球治理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制度水平对于国家国际竞争力的价值日益突出。以制度反映国家的治理能力,进而凸显其制度优势,是我国推进国家发展的可行路径和定力秉持。纵观世界发展史,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陷入社会混乱、经济疲软、人民矛盾突出的危险境地,往往源自制度的失灵。中国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证明,制度优势越是超群和显著,国家治理就越能取得斐然的成就。因此,“中国之制”建立在有效、科学的国家治理之上,“中国之治”的非凡成就得益于“中国之制”的鼎力相助。
(三)“中国之治”的推进为“中国之制”得更加定型成熟提供了重要条件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奇迹式的增长,为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社会当中依旧存在一部分人对“中国之制”缺乏信心,其原因在于西方媒体对“中国之制”的歪曲和误读,加之这部分人对“中国之制”没有进行深入完整的认识和理解。新时代增强人民群众的制度自信需要进一步推进“中国之治”,使“中国之制”更加定型成熟,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来自“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获得感。其一,以推进“中国之治”为依托,实现“中国之制”自身的逻辑自洽。社会得以稳定发展,“各个治理领域的分工合作也就更科学合理,对具体的制度要求也就更高更完善”[9]。事实上,“中国之制”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制度体系,怎样改革创新这一庞杂的制度体系,使制度在实践运用中不烦冗、不冲突,这就需要以推进“中国之治”为依托。党和国家从战略高度出发进行顶层设计,“形成系统完备高效的科学制度体系”[10],也就是破解制度自身与各类制度之间的自洽问题。基于此,“中国之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需要不断推进“中国之治”。其二,推进“中国之治”不断向纵深发展,提高“中国之制”的执行运用水平。新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改革深化时期各种难题和冲突日益凸显。怎样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怎样健全“零容忍”反腐机制,怎样处理多元治理主体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凸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科学的处理,“中国之制”的优越性就得不到充分发挥,“中国之制”就会遭受质疑和否定,制度自信更是空谈。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立足国家顶层设计,全方位改革和创新国家制度,也就是要推进“中国之治”不断向纵深发展,借助“中国之制”的发展和完善,大力提高“中国之制”的执行运用水平。其三,进一步推进“中国之治”,充分彰显“中国之制”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国也不例外,如司法不公、贫富差距、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亟待破解。如果这些突出问题难以有效破解,就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中国之制”的优越性就会被遮蔽,从而使人民大众难以感知其优越性,无法对“中国之制”产生自信和认同。从“中国之制”的性质来分析,公平正义问题的解决是“中国之制”的题中之义,这些阻碍公平正义难题的破解,需要深化改革分配制度,进一步推进“中国之治”,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治理活动中都体现公平正义。
三、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效能的路径选择
辩证把握“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关键在于探寻科学的路径,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效能。新时代需要着眼于提升“中国之制”的执行力,着眼于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充分释放“中国之制”的优势和潜能,着眼于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来实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有机衔接,切实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效能。
(一)着眼于提升“中国之制”的执行力
“制度作为国家职能的载体,其生命力在于执行。”[11]新时代需要切实提高“中国之制”的执行力,执行力的提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需要全方位加强“中国之制”的执行监督,有效增强“中国之治”的治理效能。“中国之制”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执行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以抓铁有痕的态度推进制度落实,切实提升“中国之制”的执行力。需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与具体分层对接工作,统筹推进制度的改革创新与制度的常态化运行。“中国之制”的生命力在于有效执行,不管如何优越的制度如若得不到有效执行,也无法发挥所蕴含的显著优势,更不能科学转化为治理效能。在一般情况下,制度的实效性来源于内外层面的双重推动力,既包括制度实施者的水平、方式以及素质等外在因素,也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在因素。一是制度的科学性。制度需要与客观现实相符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不仅要充分考虑人民、国家、社会的多样化发展需要,还要切实考虑制度建设的周期、实际条件以及技术层面上的局限,尊重和考虑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和渐进性。二是制度的权威性。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人们的一切行为,假如制度丧失了权威性,就不能得到彻底落实,只能形同虚设,不仅不会发挥任何作用,反而会极大地降低制度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因而需要高度重视重塑制度的权威性,构建行之有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全面监督制度的各项执行情况,坚决防止出现打折扣、应付变通的现象。三是制度的操作性。从制度的运行层面来看,制度的操作性必须是明确具体的,需要实现明确含义和清晰规则,杜绝出现模糊性和笼统性,也要防止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矛盾。四是制度的整体性。制度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统一有机体,不仅要集中彰显协同性和系统性,还要高度体现制度的完备性、配套性,各个环节要实现彼此配合呼应,产生“链式效应”,进一步发挥整体功能,尤其是要注意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实现制度的系统集成和全方位的联动。
(二)在深化改革中充分释放“中国之制”的优势
“从优势到效能的聚焦发展”[12],彰显了制度优势对国家治理的强大保障作用。让制度所蕴含的显著优势彻底充分地释放出来,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体制机制的弊病和障碍,全面释放“中国之制”的优势与潜能,提高“中国之治”的现代化水平。正因如此,完善和发展“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实现重大目标的过程也恰恰是深化改革的过程。新时代需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的重大目标,以坚持和完善“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为主轴,把“中国之制”建设和“中国之治”能力建设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破除所有阻碍发挥“中国之制”优势和“中国之治”效能的体制机制,让我国显著的制度优势更加精准地转化为治理效能,集中彰显党和国家的使命担当与高瞻远瞩。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336项重大改革措施,集中力量攻破难啃的“硬骨头”。与过去相比较,新时代的深化改革出现了一系列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对深化改革的协同性与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以强大的革命精神推进“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建设的自觉性,突出“中国之制”的建设主线,在新时代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推进“中国之制”更加成熟定型。在新征程中推进“中国之制”,需要高度重视制度创新与制度自信的融合统一,形成真管用、高效率、行得通的科学制度体系。因此,在新时代深化改革中,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中国之制”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不断创新完善的动态过程,需要在保持我国制度属性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革,以制度创新激发制度优势,以制度优势创造和诠释中国治理奇迹。
(三)依托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有机衔接
2020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依宪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3]依宪治国是现代国家推进制度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国之治”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法治不仅是发展和完善“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的重要依托,也是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支撑。新时代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真正确保人民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之一。对此,需要着眼于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法治机制、健全法律实施监督机制等,实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有机衔接。法治是“中国之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我国法治体系,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选择。“中国之治”要求依法依规治理,推进“中国之制”的现代化要求必须娴熟应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方位发挥法治的强大引领力和推动力,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动制度创新和实施。需要从各方面完善法律制度,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及依法治国的协同共进,多方面共同发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以及法治社会,依托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有机衔接。同时,需要高度重视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突出我国政治制度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区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宪法的核心地位,实现了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有法可依,切实确保了民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公平对待民众的各种诉求,尽最大努力让每一个公民在法律案件中切实体验到公平正义。因此,“始终以人民为中心”[14],依托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有机衔接,进一步释放“中国之制”的优势和潜能,激发全社会的生机活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共生与公平正义,切实将“中国之制”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效能,确保广大民众增加源自“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结语
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制度”与“治理”,由“制度”与“治理”共同构成系统完备的国家治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共同形成了一个辩证的有机整体。“中国之制”是关涉我国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长期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唯有建设好“中国之制”,才能催生科学有效的“中国之治”。同时,“中国之治”的好坏与“中国之制”的兴废直接相关,如若没有科学高效的治理,再优越的制度也无法发挥作用。不能简单地将“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等同起来,并不是“中国之制”健全了,“中国之治”的效能就能提高,只有不断提升“中国之治”的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中国之制”的制度优势,促进“中国之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辩证把握“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现代化,把“中国之制”的优势更好转化为“中国之治”的效能具有重大价值。因此,“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所蕴含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是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四个自信”的根本依据,也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科学应对一切风险挑战,赢得战略主动不可缺少的强大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