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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思考

2022-03-18秦海微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环球市场 2022年2期
关键词:信贷机构体系

秦海微 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逐渐扭转了以往小农经营的单一化形式,构建了传统小农经营与新型规模经营共存发展的新格局。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目标提出后,规模经营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的问题逐步突显,需要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优势,通过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建立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各级农担公司需要在中央政策指导下,发挥自身对农业担保体系构建的引领作用,通过拓展担保业务规模,通过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引入为乡村发展提供助力,从而化解农村规模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

一、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构建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银担”合作模式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构建中需要建立起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联合工作模式,要实现三方优势共补、促进三方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以共同防控风险、共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展开合作。

1.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建立信息有效共享平台,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及时获取生产经营相关信息,了解国家扶持以及信贷支持政策,化解以往信息不对等的问题。

2.构建风险共担机制

由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联合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实施提供服务,实现保前、保中、保后全过程服务,通过风险预警机制和三方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拓展融资渠道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3.构建责任共担机制与联合惩治机制

政府部门应通过制度建立,引导银行业与担保机构共同承担农业信贷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三方共担风险的同时,对恶意欺诈以及拒绝偿还债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惩处,从而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长效与稳定开展。

(二)健全基础服务网络

各级政府需要以合作共建模式的要求为基础,对本地区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构的建立给予大力扶持,既要建立市级分公司,也要大力推进县级办事处或乡级专业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站的建立。通过各级服务中心的完善,实现全区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的全覆盖,构建一个覆盖面积更广、可实现上下有效联动、能够高效运营的完善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

(三)全面推行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

各级市县应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核心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档案建立,其他部门应给予辅助。农业农村部应对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信息进行收集,农业企业等信息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集,并最终汇总到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通过信息整理与分析,了解具备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家庭情况、经营状况、信誉度等,还要分析其经营规模、经营经验等。农业信贷部门根据建档立卡信息,以行业需求急缓程度作为依据向合作银行进行贷款推荐。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实施非现场监管,从而强化保后管理力度。

(四)优化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定的利率优惠。需要加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新模式及新产品的推广,通过业务流程的简化与规范,提供办理过程更快、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新型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另外,还要有效衔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与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协同化的信息化项目试点,从而促进这两个体系的同步发展。

二、政策性农业担保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路径选择

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政策性农业担保服务使命价值的展现,需要立足全局明确服务乡村振兴的战略定位,以中央工作部署为引领,秉持创新发展、合法管理的工作思路,创新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通过新型工作体系构建充分彰显政策性农业担保的优势。

(一)明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方向

1.为脱贫攻坚提供大力支持

应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脱贫攻坚政策规划为基准,加强对重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针对性制定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并细化具体的政策性农业担保实施策略,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强化任务清单及项目清单的制定与管理,同时还要加强整改清单制定与完善,推进台账、统计、核算、考核、贷后管理五个系统建设速度,根据地区实际状况推行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加强针对贫困地区的人力物力以及资金资源投放,确保贫困地区分支机构扶贫贷款增长速度高于平均水平,通过脱贫攻坚奠定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基础。

2.加大针对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服务力度

按照中央及地方出台的粮油储备政策,制定与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机制,通过粮食收储资金的充足供应,为粮食市场化收购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基于精准定位目标客户、重点引进优质客户、维持稳定骨干客户、清退淘汰劣质客户的原则构建粮棉油客户群,为重大粮油项目落地速度加快提供支持,为销区企业在产区投资建设粮源基地提供大力扶持,以“一带一路”粮食安全高峰论坛重点推荐项目为核心,逐步拓展信贷支持产业链,将之拓展至粮食生产前中后各阶段,从而稳固银行在粮食收储中主导地位,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提供保障。

3.强化对农业特色产业的服务支持

应着力加强对农业特色产业扶持,做好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与产业扶持政策衔接,促进项目营销对接,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基础上,打造重点农产品保护区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扶持,为企业绿色农产品加工、“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模式实施提供支持,进而驱动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要为节水节肥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构建提供全力支持,加大以供应链金融模式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的路径探索。通过林业扶贫及旅游扶贫助推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支持高标准农田、中低产农田改造,助力农业耕地质量保护成效提升。

(二)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模式

为强化脱贫攻坚扶持力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应以农业产业服务创新为核心,引入新型政策性金融服务。一是采取“农社担贷”农民合作社直贷模式,针对种养合作社发放产业扶贫贷款,实现政策性农业担保服务范围的全覆盖。二是加强与中华财险等机构的合作力度,共同制定粮食收购保证保险等新型农业担保贷款模式,为市场化粮食收购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强扶贫过桥贷款审批力度,保证农业企业产业扶贫项目有充足资金来源。四是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批,为农村土地流转以及规模化经营提供支持。五是打造产业扶贫试验示范区,给予示范区域差异化的信贷政策支持。

三、政策性农业担保优势发挥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措施

1.确保财政资金的充足提供

当地政府要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给予大力扶持,结合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资金投入规模的确定,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实力得以增强,使资本金规模与担保体系更加契合。由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存在较大风险,并且收费较低,因而可对这些机构给予适当的担保费补贴,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业务奖励补偿。各个地区应构建完善的农担机构救助机制,也可建立风险资金池,以便农业产业出现系统性风险问题时,有充足资金化解资本流动性危机。各个市县须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划拨部分资金,用于为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提供补贴,从而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顺畅实施提供保障。

2.构建财政与担保有效协同的支农机制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均要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给予大力支持,将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所担保的具备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资格的用户纳入优先扶持的队列,构建财政、农业两个部门有效协同的支农机制,从而增强支农方面财政资金利用的精准性,实现资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各级农业担保机构要以自身平台优势有效发挥为基础,加强与财政、农业等各部门的配合,从而在支农资金效益有效展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加强农业信贷担保配套政策的建立与完善

相关部门应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基准,对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进行完善,确保国家为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发展所推行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还需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对符合要求的担保机构与金融信息数据库的有效衔接提供指导与约束。此外,还要以人才培育为着力点,做好人才的引进与利用分配,以金融企业的薪酬福利待遇为参照,通过薪酬体系完善、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并以业绩作为薪酬待遇的发放标准。

(二)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力度

构建各省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全面规划与逐步推进,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持久驱动力。要确保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自身职能的完全展现,通过绩效考评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强化三农工作中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服务成效,促进金融贷款业务发展,实现贷款综合费率的逐步降低。各级政府均须重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应将之作为关键性工作,并实现工作方案的科学规划与制定,在可行性、有效性的措施实施下,确保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徐徐开展。

2.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避免农业担保风险问题的发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自身职责,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给予严格的管理及有效的指导。财政部门要发挥自身监管作用,负责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过程、资金利用过程监管针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有效预防与控制担保风险。农业部门担负着监督与指导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的职责。金融监管部门则需负责优化涉农信用环境,并负责信用等级评价及惩治联动机构的建立与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勇于承担、履行自身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与政府、担保机构三方联合为农业提供贷款服务,由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负担代偿风险的业务,银行需要对利率进行适当下调。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则负责风险预防及业务发展,在二者的有机平衡下实现双赢发展。

3.确保绩效考核机制的科学构建与有效实施

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纳入核心工作范畴,并给予大力支持,结合各市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进展,科学规划与部署支农资金的配置。财政部门应以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特征为依据,立足实际,结合当前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具有实效性的绩效考核制度,并科学确定与量化考核指标,以年度为单位针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展开全面的绩效考核,从而为其长效性与平稳性发展给予大力支持。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对银行当前的绩效考核机制进行优化,并要完善构建风险问责机制,有效控制或降低金融风险,加强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控制。考核银行绩效情况时,要以在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中的参与度作为关键性的考核指标,应将其参与业务的规模大小、风险分担责任是否履行作为考核重点,还要考核其利率优惠情况、评价其业务办理时效。

4.加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宣传推广力度

各级政府应通过灵活运用宣传范围拓展、宣传方式,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应于体系建设过程中做到问题的及时梳理与解决。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深入把握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内涵,增强各界人士对此工作开展价值及意义的了解,通过环境氛围改善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提供支持与促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自身也需加强宣传,既要对农业担保方面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措施全面宣传,又需详细解读业务办理流程,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优势作用充分展现出来,通过影响效应的最大化发挥,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农业生产资金支持,从而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与落实产生有益推进。

四、结语

农业发展是国之大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基,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重中之重。为化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因此,有必要通过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性构建,将财政支农政策的效应最大化展现出来,从而引导更多资金向农村农业流入,在充足的资金支持下促进农村规模经营的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从而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进程,助力乡村振兴目标的快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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