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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风险的专家知识与公众感知:以性别比失衡为例
——兼论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策略选择

2022-03-18刘中一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婚龄性别比大龄

刘中一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整整持续偏高了二三十年。在这个时期积累了大量的“男性剩余人口”。当前及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随着这个阶段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配期,性别比失衡已经成为我国成年人口结构的基本特征之一。由于婚龄人口性别比(1)婚龄人口性别比就是一个特定时期内某个地区婚姻市场上的适婚男女数量之比(通常是女性婚龄人口数量为100为基准,大于100则表示婚龄性别比偏高;相反,则表示婚龄性别比偏低)。直接牵涉到婚姻机会、家庭组建和社会稳定等等,所以一直是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关注的热点话题。同时,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剧烈的变革期,人口因素与经济、社会因素之间任何不一致、不协调,在现代信息传播机制的催发下,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婚配困境都可能由原本的个体生活风险转化为群体生活风险。比如,有研究者探讨婚龄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对社会风险的加剧和放大效应,认为婚龄性别比失衡不仅可能加剧社会风险的危害程度,也可能成为各种社会风险集中爆发的导火索。(2)刘慧君、李树茁:《性别失衡背景下的社会风险放大及其治理——基于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分析》,《中国软科学》2010年第5期。因为,当大批有着正常生理需求的大龄男性无法实现婚配时,不仅将导致群体性买婚骗婚、性暴力、性交易、拐卖妇女等社会治安案件增加,促使性行为错乱和性暴力行为升级,而且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缺失,大龄失婚男性群体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和生理压力,其较差的生活状况和抗风险能力使得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尤其是晚年的生产、生活充满风险和变数。(3)靳小怡、刘利鸽:《性别失衡下社会风险与行为失范的识别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简单地说,婚龄性别比失衡诱发的社会风险不容回避。不仅大龄男性未婚群体的存在将对我国的传统婚姻家庭秩序以及人口安全形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还可能放大或激化各种社会矛盾,直接冲击社会公共安全。

一、风险、社会风险与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

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概念出现于15世纪,当时的欧洲商人在海上贸易中经常遭遇海难或海损,他们称之为“风险”。此后风险概念被应用在多个领域、范畴和学科,甚至成为一种公共话语。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风险经常被概括为“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换言之,只有不确定性导致损失时才能称为风险。从概念内涵上,不确定性是风险的一种属性,损失性是风险的另一种属性。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性这两种属性中,损失性是更为根本的属性。因为,风险中的不确定性就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4)冯必扬:《社会风险:视角、内涵与成因》,《天津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按照这样的概念逻辑,社会风险就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个社会正常秩序被破坏,其部分或全部处于失序和社会混乱状态之中,那么我们就可以称之为社会风险。进一步意义上而言,社会风险是由个人或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的可能性。(5)冯必扬:《社会风险:视角、内涵与成因》。

一般而言,对风险的认识有实在论和建构论两种不同的视角和路径。从实在论的角度出发,风险被理解为是源自真实、确实的事件和危险,比如水灾、旱灾、台风、地震等。当面对风险在认知和应对上出现限制时,会认为这因于人们对于风险知识的匮乏。因此行动者需要再进行更深层的研究与更加科学的分析而得以掌握与克服风险问题。在这种概念下,去管理风险这些不确定性的事物被视为是得进行更多的客观知识的生产。而在建构论的视域内,风险并不只是客观的现象,而是由社会中不同团体成员所共同建构出一种用来处理与抑制危险的社会产物。即社会风险是经过社会、文化与政治所建构而成的,且由群体所享有的道德规范来确立其正当性。

客观地说,选择了什么样的风险认识视角和路径,反映出认识者自身所处的价值观与信仰体系、喜好或知识系统等,而这些都是特定社会关系下的社会内部衍生产物。我们认为,风险一方面与危险或威胁有关,意味着潜在的负面影响在;另一方面也是某种文化构成的认知图式,显现人们经验、诠释与理解世界的方式,以及人们如何指引自己的行动。(6)Deborah Lupton,Risk,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9, p.35.从实在论的风险观点来谈婚龄性别比失衡的社会风险,偏重科学理性。然而,若只采取这种单一的视角,就会忽略了现实社会中许多层面的考虑。因此,纯粹以实在论的角度处理复杂的婚龄性别比失衡的社会风险议题,其视野可能会不够全面。从建构论视角讨论性别比失衡的社会风险,风险是“对客观的危险进行主观评估后的一项社会产物”。不同文化和社会情境下公众的风险感知很可能不完全一样或完全不一样。不过,这样的认识视角容易造成一个误区:社会风险只是个别文化脉络下的生成产物,而没有确实存在的实在风险。

在社会生活中,婚龄性别比均衡代表着社会与认知上的秩序,代表着婚姻市场上基本是人人都可以找到婚配对象,代表着一夫一妻制的可延续性。而性别比失衡则代表着偏差、失序与危险,并且应当受到谴责以及避免,代表着婚姻市场上性别比偏高的一方很可能找不到婚配对象,代表着对现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反动。由于婚龄性别比失衡的社会后果是不确定性的,同时可能产生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婚龄性别比失衡是一种典型的社会风险。事实上,目前很多研究者把婚龄性别比失衡以及大龄男性未婚群体直接等同社会风险对待。(7)杨博、李树茁:《性别失衡后果的社会风险及其社区和家庭扩散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朱正威、胡永涛、郭雪松:《基于贝叶斯网络的性别失衡风险传导研究》,《公共管理学报》2012年第4期;刘慧君、李树茁:《性别失衡背景下的社会风险放大及其治理——基于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分析》;靳小怡、刘利鸽:《性别失衡下社会风险与行为失范的识别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另外,婚龄性别比失衡问题经常会不同程度地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问题相互联系和影响,因此,具有强烈的“风险共生”特质和连锁效应。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会激化并放大其他社会矛盾,并可能转化为传统社会安全的巨大威胁。因为,婚龄性别比偏高会使得部分男性无法正常娶妻,而稳定的婚姻生活作为减压阀在个体和社会压力间构筑了一道防火墙,避免出现结构性的社会对立情绪和反社会行为。而某个地区一旦进入婚龄性别比的结构性失衡状态,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就会聚集,在一些因素的诱发下,容易引发一些群体性违法行为,放大社会动荡效应和负面社会情绪。

二、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风险的专家知识

专家是相对于公众而言的一个概念,在某一方面具有较高理性知识门槛或专业技能的人士。一般而言,“专家”与“公众”之间最大的区分在于专家对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这也是专家风险判断更具有权威性的根本原因。(8)王娟、胡志强:《专家与公众的风险感知差异》,《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年第1期。在此意义上,专门进行婚龄性别比失衡问题研究的学者都可以称为专家。对于婚龄性别比失衡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风险,国内外专家学者早有关注。其核心逻辑就是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和暴力犯罪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尤其是当婚龄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时,由于未婚男性之间的择偶竞争更加激烈,而在这个过程中大龄未婚男性群体会表现出更高的暴力倾向和攻击性。所以,婚龄人口性别比偏高对于社会安全的危害也更大。比如,2006年,有研究者通过历史回溯法对人类历史上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在社会动荡、贫民起义和战争中的作用和角色进行了详尽考察,指出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是当时社会动荡、贫民起义和战争等的导火索或助推剂,并预言亚洲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引发的社会安全风险将于2020年左右集中显现。(9)Kaup KP,“Bare Branches: The Security Implications of Asia’s Surplus Male Population,”Perspectives on Politics,vol.95, no.5,2006, pp.807-808.也有研究者使用1988—2004年我国30个省份的犯罪数据和1990、2000年两次人口普查的1%抽样数据,通过建模分析发现16—25岁人群的性别比升高时,犯罪率会显著上升,婚龄性别比失衡可以解释该时间内我国犯罪率上升的16%。(10)Edlund, Lena, Li Hongbin, Yi Junjian and Zhang Junsen,“Sex Ratios and Crime: Evidence from China,”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95, no.5,2013,pp.1520-1534.不过,美国也有实证研究发现,成年男性人口较多的县区内,犯罪和暴力行为发生率更低。(11)Schacht R, Tharp D and Smith KR, “Marriage Markets and Male Mating Effort: Violence and Crime Are Elevated Where Men Are Rare,”Human Nature, vol.27, no.4,2016, pp.489-500.尤其是当涉及暴力和其他性犯罪时,生活在婚龄人口性别比偏高环境下的未婚男性的暴力倾向要远远小于生活在低婚龄人口性别比环境下的未婚男性。对此截然相反的结论,排除掉技术性原因之外,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在婚龄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情况下,使用暴力的直接择偶竞争对男性而言并不是最优策略。在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情况下,男性通常采取的择偶竞争形式是间接的和非暴力的,通常的择偶策略是竞相展现能够提供给女性的经济资源的多寡。此外,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与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有研究者通过整理美国和英国近百年的人口统计数据,发现英国的婚龄人口性别比与暴力犯罪率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但在美国数据中却没有显示出这种相关性。美国的暴力犯罪独立于婚龄人口性别比,非法行为也是如此。(12)Barber N,“The Sex Ratio and Female Marital Opportunity as Historical Predictors of Violent Crime in England, Scot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Cross-Cultural Research, vol.37, no.4,2003, pp.373-392.同时,还有研究者发现在婚龄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条件下,受婚姻匹配和文化规范的共同作用,婚龄人口性别比偏高虽然可能导致商业性性行为的增加,但也可能对男性保持单一性伴侣形成约束。(13)Entique R. Pouget, et al,“Associations of Sex Ratios and Male Incarceration Rates with Multiple Opposite Sex Partners: Potential Social Determinants of HIV / STI Transmission,”Public Health Reports, vol.125,no.4,2010,pp.70-80.就是说,虽然婚龄性别比失衡是社会动乱和暴力的催化剂,婚龄性别比因素也有扩大或加剧暴力行为的可能性,但婚龄性别比失衡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反社会思维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在国内,有不少学者将性别比失衡作为一种特定社会风险对待,并结合案例分析,开始定性研究性别失衡风险对于公共安全的影响。(14)刘慧君:《性别失衡议题中的多元利益格局与政策博弈——对中国性别失衡政策议题网络的实证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11年第1期;刘慧君、李树茁:《性别失衡风险的社会放大与政府危机应对:一个分析模型》,《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2期;刘慧君、李树茁:《性别失衡背景下的社会风险放大及其治理——基于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分析》。还有人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全面评估了出生性别比失衡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影响及后果,认为当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并可能带来严重的伦理与道德风险。(15)贾志科:《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社会风险、影响与后果》,《社会科学家》2012年第12期。也有研究者通过实证分析,计算得出人口性别比每提高0.01,犯罪率上升3.03%。(16)姜全保、李波:《性别失衡对犯罪率的影响研究》,《公共管理学报》2011年第1期。同时,在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社会人口环境中,性暴力、拐卖妇女、性交易、买婚和骗婚等往往更容易赢得群众的社会认同和情感共鸣。而且这种心理在“法不责众”的社会误识中很容易被强化和放大,并在乡村社会熟人环境中,成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或“护身符”。(17)刘中一:《大龄未婚男性与农村社会稳定——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社会后果预测性分析之一》,《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5期。另外,有研究者注意到局部地区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规模化,很容易将局部范围的个体事件放大为更大范围的群体性事件。因为大龄未婚男性大致相同的“境遇”使得他们在接触过程中容易组成各类团伙,并形成共同性对抗情绪以及集体心理。当社会突发事件发生时,很容易产生更有破坏力的反社会行动,进而放大或加剧社会风险。(18)刘慧君、李树茁:《性别失衡风险的社会放大与政府危机应对:一个分析模型》。有研究者从人口学角度出发,发现婚龄性别比失衡可能加剧人口老龄化风险。因为,大量的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存在就意味着家庭户数量减少和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最终影响到人口年龄结构,加重社会的养老负担。(19)陆杰华、张韵:《中国性别失衡的公共治理视角:“预前”与“预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还有研究者基于风险传导理论和性别失衡问题的相关研究,以专家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从预测推理、诊断推理、影响强度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等四个方面对性别失衡风险传导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讨。(20)朱正威、胡永涛、郭雪松:《基于贝叶斯网络的性别失衡风险传导研究》。不过,到目前为止,多数研究都是局限于专家的认知,很少有研究者对群众如何切身感知婚龄性别比失衡,如何把个体风险扩展为社会风险加以关注,或者说对如何把宏观人口风险具体化为自身的安全风险缺乏研究,更少有研究将婚龄性别比失衡风险放在专家知识和群众感知的对比框架内,分析如何选择更为合理的社会治理策略。

三、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风险的公众感知

婚龄性别比失衡作为一种非常态的人口现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不过,很多时候,人们如何认识和评价社会风险,已渐渐与风险的性质失去关联。公众多根据自身利益对“风险”进行构建和想象,很难理性地认识社会风险。风险是存在于社会互动的脉络当中的。为了掌握群众对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社会安全风险的真实感受,我们通过泛方法(既有旅游、出差、探亲,也有田野工作)、持续性(前后长达数年)、多维度(不局限于性别比主题)进行研究。(21)在本文中,除标明出处的,其他个案资料均来自我们在河北省C市、广西壮族自治区L市以及吉林省Y市部分农村地区的田野工作。

在我的圈子里,光棍比例的确很大。但是这个原因也很明显,大多是农村出来的,在城市打拼,挣着未被平均的平均工资,所以找不到对象很正常,就是穷。穷人家出来的孩子大多老实本分,遇到心仪的姑娘都会脸红和自卑,你们说的性犯罪什么的,万万不会的。我们懦弱且善良。(河北C市,男,25岁,2018年2月)

在一个固定的通婚圈内,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必然会造成男性人口过剩问题,也必然会对传统的婚姻家庭生活造成影响和冲击;但随着城乡差异的加剧以及地区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和婚姻流动,进而造成城乡婚龄人口性别比相去甚远。(22)《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乡村人口性别比均超过100,而城市人口性别比有11个省份在100以下。这意味着乡间频繁且大规模的流动,男女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加上我国择偶梯度文化的影响,婚姻挤压只是集中在少数贫困和偏远的农村地区。这样也可能使某个地区或某个人群感知到的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风险被“遮蔽”。

他们不是社会问题。他们是组团犯罪去了,还是抢劫去了,还是聚众游行了?都没有。犯罪分子都是单身么?并不是,成年人、未成年人,未婚的、已婚的,有对象的、没对象的都有。为啥喊他们是社会问题呢?你看,日常父母对你们催婚,你们有一万个理由来证明单身也可以活得滋润,过得很好。转到他们这里,为啥就成了潜在的犯罪分子?(吉林Y市,女,49岁,2017年8月)

我们调查发现,人们往往会根据婚龄性别比失衡或大龄未婚男性与自身的距离,并通过不同的心理机制来应对可能性的威胁。这种感知有时并不是经由专业训练或拥有大量知识才能获得,很大部分是因身体或心理自主性的反应与察觉危险,进而建构出自己的风险感知。由于科学建构出来的某些风险不能被专家所解释和应对,但却是群众最可以直接感受到的风险。这样的感知对周遭事物的变化及自身安全的不确定性,使群众开始出现对专家知识的反抗。

咱这的光棍还比较好,比较文明。光棍群体还以老实懦弱的居多,不是不安定分子,这些人连找到老婆的本事都没有,给他一把刀都未必敢捅人。这个村本身就没有多大,要有什么事都瞒不住,不会有那样的事……我倒听说过这么一档子事。这是前两年的事了,从外地过来的一个疯妇女,被村里那个老光棍逮住了。那人很不是人,把人家关了好几天,最后才给放了,你说的欺负本地妇女的事,倒还是没有听说过。都住在一块,干这处事太缺德了。(吉林Y市,男,65岁,2017年8月)

我们调查发现,公众的风险感知常常以日常生活的逻辑为基础。公众对于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印象与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因素密切相关,在过去生活中形成的刻板印象和经验经历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众对于未来社会生活中的风险感知和价值判断。风险感知不仅受到人格特征和价值观等个体性因素的影响,而且地方性知识(23)地方性知识是一种新型的知识观念,地方性不只是在特定的地域意义上说的,还涉及在知识的生成和运用的特定语境,包括由特定历史条件所形成的价值观、由特定利益关系所决定的立场等。也会促使公众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感知发生较明显的变化。通常,传统文化以地方性知识的形式深深嵌入人们的思维惯习与行动逻辑中,使其风险感知呈现出显著的地方性特色。换句话说,公众依靠直觉或基于某种情感因素进行风险认知和判断,这种认知和判断依赖于人们所身处的文化、背景以及社会等脉络。

跟村里的留守妇女偷情。就是互相解决一下需求吧,一般都会有固定的对象,选择跟丈夫出门打工的留守妇女在一起。一般来说,要说勾引,也主要是30—50岁家庭条件较差的已婚妇女。事实上很多人不具备婚外恋的条件。他们不可能勾引到年龄小的未婚女性,没有勾引黄花闺女的,即使去勾引人家也不会理;也不可能勾引到村里富户的妻子。(河北C市,女,45岁,2018年10月)

在我们的调查中,确实也发现存在大龄未婚男性勾引良家妇女的案例,几乎在所有的被调查地区,我们都看到大龄未婚男性对已婚妇女的勾引在道德上是不被接受的,在社会舆论上也是被贬抑。对于婚龄性别比失衡造成的大龄未婚男性而言,“婚外恋”不是“想不想”的事情,而是“敢不敢”的事情。如果发生了这种行为,不仅双方当事人自己,而且双方的宗族也会颜面扫地,在一些宗族观念强的地区,甚至会自发形成对这类行为的惩戒机制。总之,多重关系与多重情感的叠加,再加上多数大龄未婚男性自身婚恋资本的经济条件有限,使得他们会主动抑制自己的冲动。

我还要在这个村子生活下去,女人也不会跟我跑,我不能到最后过继的人都没了,孤独终老才是最惨的,我要做人,人家女的也要做人。就是让我在村里找,我也不敢,女的也不敢,这种事是不划算的,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事是千万做不来的,除非你不想在村里继续生活了。如果还想在村里继续生活下去,那最好就老实一点,少惹麻烦。(广西B市,男,55岁,2019年4月)

总的来说,风险的感知是决定于当事者所身处的文化环境。在宗族文化盛行的村庄当中,宗族内部会安排血缘关系最近的人给予过继,并要求过继子为大龄未婚男性养老送终。在这种村庄和家族文化下,虽然大龄未婚男性的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如果违反了宗族和村庄规定,这些福利或者救助就会受到影响,甚至被剥夺。情节严重者(比如勾引近亲和本族妇女等),当事者的名字会从族谱上删除。这使得大龄未婚男性社会越轨的成本极高,一般人都会望而却步。因此,在这样的村庄之内,公众基本上不会感受到性别比失衡带来的直接风险。

这主要看人,看情况,并不是说光棍就多坏,有的人天生就是贱,有事没事总爱占人年轻妇女的便宜,爱往年轻媳妇堆里钻,整天长在人家,谁不烦。我的亲戚中还真没有光棍,我想如果有,只要他不是那种人们常说的特别不通人情的,我会和他们交往,有什么不能交往的,人家光棍又不是自己愿意那样,这不能怪他们,我想我会和他们交往,和正常人一样。(河北C市,女,45岁,2018年10月)

风险感知是人们对某个特定风险的特征和严重性所做出的主观判断。社会大众所认定的污名化常让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形象陷入刻板印象,固化其社会风险的危害性。其实,不同文化和社会情境下公众的风险感知很可能不完全一样或完全不一样。不同的风险类型和风险性质也影响到公众的风险感知。比如,在一定的村庄范围内,对于婚龄性别比失衡危害社会安全的风险感知比较弱,而对婚配困难风险感知的强化作用较突出。因为,社会网络和亲属关系对风险感知的弱化作用明显。另外,不同的文化脉络投射出不同的风险感知,这很真实地证明了多样的文化脉络对于不同的风险有很重要的影响力。

四、正确认识专家风险知识与公众风险感知之间的差异

对于风险的认识和应对依行动者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专家知识和公众感知。相较于专家,公众对于风险的感知可能是十分仰赖于主观意识而决定,对于风险的评估也是十分主观且易受到情境因素的影响。比如,对于经历过或看到过大龄未婚男性婚配困境的公众来说,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估计会过高;而专家的知识却与经验因素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因为专家只关心宏观的社会影响和客观的数据结果,不关心具体的个案和感受,然而正是生活经验影响了广大公众的风险感知。同时,专家对于数据结果的过分执着会造成知识与实际生活之间可能有所偏离。在实际生活中的多因素影响下,婚龄性别比失衡在不同的社会场景中可能会造成大相径庭的影响或结果。所以,即使面对同样的婚龄性别比失衡状况,专家知识与公众感知之间出现差异和张力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们客观呈现专家和群众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的不一致的风险感知,并非否认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客观事实,更没有否定专家体系对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判断。相反,我们强调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治理策略的有限性以及其衍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我们关注存在于专家及公众之间有关社会风险感知的紧张关系。当然,如果要搞清楚风险认知差异背后隐含的社会意义,仍需要回归到具体的社会场景中去思考,否则不仅不能厘清专家知识的局限性,还会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的社会治理造成误导。

第一,性别比偏高不一定必然引起冲突性竞争行为。没有机会与伴侣建立关系的男性也并不一定都特别容易发生攻击。当政治或文化系统排斥男性人口的某些人交往时,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例如,在印度,种姓制度可能会造就一群没有婚姻机会的男性。尽管性别比偏高的地区凶杀率最高,但这些北部地区也严格执行种姓制度,这使得在印度将性别比与暴力联系起来的说法过于简单。(24)Oldenburg P,“Sex-Ratio, Son Preference and Violence in India——a Research Note,”Economical and Political Weekly, vol.87, no.27,1992,pp.2657-2662.男性交配策略中的行为多态性也可能是由于进入婚姻市场而引起的,而不仅仅是性别比失衡本身。还比如,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婚姻市场,男性要在婚姻市场上取得成功,就必须在经济活动方面表现出更有效率、更有竞争力,即表现出不同于其他男性,在经济方面(挣钱养家方面)对配偶有吸引力,而不是相互直接竞争。(25)Angrist J,“How Do Sex Ratios Affect Marriage and Labor Markets? Evidence from America’s Second Generation,”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ol.117, no.11,2011,pp.997-1038.我们的田野工作也发现,在婚龄性别比失衡的地区,女性及其家庭对男性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有典型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总体性行为发生率并不高。从调查看,在有过性伴侣的农村大龄未婚男性中,性对象是“别人妻子”的比例也不到10%,甚至还低于与“性工作者”发生性行为的比例。(26)张群林、孟阳:《婚姻挤压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多伴侣行为研究》,《中国性科学》2015年第9期。这也就是说,大龄未婚男性性能量主要靠自我压抑,或者自慰等渠道释放。把大龄未婚男性当作性犯罪的主要群体,有刻板化和妖魔化的嫌疑。和已婚男性相比,大龄未婚男性获得性行为的机会和条件有限,他们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频率非常低。由于合乎传统规范的性活动通常被限制在婚内,婚姻之外的性行为通常被认为不道德。在这种社会规范下,自慰能在某种程度上补偿性行为的缺失。(27)张群林、李树茁、阿塔尼·伊莎贝拉:《中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性现状、性风险和性安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94—103页。

第二,动物界交配策略的阈值效应在人类社会可能失效。在自然界极高的性别比下,雄性可能会从求偶和吸引雌性偏爱的策略,转变为雄性之间的对抗性竞争策略。尽管动物界雄性会在某些性别比例阈值处改变交配策略,但我们认为这种状况不太可能在人类社会发生,依据主要有两个:其一,最近的研究发现,即使在接近每100名女性中有150名男性的人群中,男性对长期忠诚关系的兴趣似乎随着性别比失衡程度的加深而增加。(28)Ryan Schacht and Monique Borgerhoff Mulder,“Sex Ratio Effects on Reproductive Strategies in Humans,”Royal Society Open Science, vol.2, no.1,2015,pp.140-402.因为,一旦男女比例到达一定数值(通常超过2∶1),男性之间的竞争对手增多,攻击行为的成本也就会增加,所以,此时男性就会优先选择非侵略性的竞争手段,比如说通过将精力集中在养育子女和维持长期的伴侣关系上,这样一来,男性就不需要为了获得新伴侣而互相竞争。在那些选择不建立长期伴侣关系或没有成功建立长期伴侣关系的男性身上才观察到更强的攻击性。其二,动物行为学研究发现,在雌雄比例接近三的情况下,雄性之间的冲突不会增加。取而代之的是,雄性越来越愿意牺牲自己供雌性食用,以换取一次交配机会。(29)Schwartz SK, Wagner WE and Hebets EA,“Spontaneous Male Death and Monogyny in the Dark Fishing Spider,”BiologyLe-tters,vol.9,no.4,2013,pp.20130113.总之,这些研究表明,男性在富裕时加强了对关系的承诺,或者性别比需要比目前要达到的阈值大得多,男性才可能会追求更具攻击性的行为。

第三,婚龄性别比偏高并不直接引发性犯罪。尽管引起公众关注的性别比失衡逻辑上可以导致女性贩运和卖淫的增加,但缺乏支持数据。另外,虽然个人的婚姻状况是犯罪和暴力行为的重要预测指标之一,但并非所有单身男人都同样容易遭受安全和激烈竞争。例如,没有证据表明男性偏见地区的未婚男性暴力更为严重。相反,有研究发现未婚男子更害羞、更孤僻,并且可能会沮丧。(30)Zhou XD, Wang XL, Li L and Hesketh T,“The Very High Sex Ratio in Rural China: Impact on the Psychosocial Wellbeing of Unmarried Men,”Social Science & Medicine,vol.73, no.3,2011,pp.1422-1427.如果考察一下大龄未婚男性性犯罪的原因,很多都是自身文化素质低下、社会环境恶劣(比如难以就业、无稳定直接的收入来源、遭受过不公平的待遇以及自身家庭教育缺乏)等原因造成。因此,不应该不考察事件背后的原因就笼统地将性犯罪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性别比例失衡。比如,我国性别比例偏差最小的地区,性工作者在地区人口中的比例反而最高。(31)Hesketh T, Zhang J and Qiang DJ,“HIV Knowledge and Risk Behaviour of Female Sex Workers in Yunnan Province, China: Potential as Bridging Groups to the General Population,”AIDS Care,vol.17, no.11,2005,pp.958-966.换言之,与性别比相比,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不平等是性产业增长的更好预测指标。在村庄日常生活中,大龄未婚男性逐渐被主流社会排斥,也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破坏他人婚姻行为产生的条件。比如在村庄生活中,未嫁的姑娘与已婚的妇女均被要求远离大龄未婚男性,未婚的小伙子与已婚的男性也被要求不得与其交往。(32)董磊明、谢梅婕、李欣灿:《社会整合与农村光棍的求偶策略——对山西离村和江西莲村的比较分析》,《中国青年研究》2019年第10期。在一些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大龄未婚男性倾向于采取一些非主流的婚姻策略来结束单身,如招赘婚姻、买婚和交换婚等。(33)韦艳、张力:《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人口研究》2011年第5期。

第四,性别比对男性暴力倾向和暴力行为的影响逻辑是分情境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虽然男性在伴侣稀缺时更愿意加入承诺的伴侣关系,但他们也可能利用暴力维持伴侣关系。亲密伴侣的暴力行为在女性相对较少的人群中会更普遍。国外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在性别比偏高的社会中,家庭虐待率更高。(34)D’Alessio SJ and Stolzenberg L, “The Sex Ratio and Male-on-Female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vol.38, no.11,2010,pp.555-561.虽然在性别比偏高的社会,由于男性在婚姻市场供给提升,使女性的婚姻与家庭分工得到更好的报酬。但在给定一个相对性别不平等的环境条件下,性别失衡对婚姻与劳动市场都会有不良影响。另有研究显示,当社会处于性别失衡,贫穷妇女可能面临更高的暴力、人口贩卖风险与婚配压力。此外,性别比失衡可能导致区域犯罪率提高,出现更多的谋杀案件。中下阶层男性相对剥夺感更强,也有更强的报复心态。(35)Hesketh, Therese, Li Lu and Zhu Wei Xing,“The Consequences of SonPreference and Sex-Selective Abortion in China and Other Asian Countries,”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 ,vol.183, no.12,2011,pp.1374-1377.由于适龄女性人口的减少,婚姻市场已面临婚姻挤压的现象,男性不易找到婚配对象,且有人指出由于性别比失衡导致原有的阶层分化和资源配置不公在婚配中表现得更加明显。经济实力较强家庭中的男性相较于其他男性更容易找到配偶;相反,经济处于劣势地位家庭中的男性,往往由于缺乏竞争力而“被挤出”当地的婚姻市场。(36)何倩倩:《从“婚配”到“婚恋”:婚姻模式变迁与农村光棍形成——基于关中L村的实地调查》,《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在这个过程中,男性并未表现出更多暴力倾向和暴力行为。

第五,社会规范可以有效整合相关行为。除非犯罪所带来的预期收益或诱惑足够大足够吸引人,能够弥补以后难以寻找到配偶的预期惩罚成本时,大龄未婚男性才可能选择铤而走险。作为理性的个体,在行动前都会进行利弊得失的权衡,如果明知此行为可能会损害其生存的资源,很多时候,他们是选择拒绝或规避的,尽管他们的方式和理由可能不同于常人。(37)刘中一:《大龄未婚男性与农村社会稳定——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社会后果预测性分析之一》。换言之,大龄未婚男性的行动并非总是盲目和不理智的,只是很多时候他们有着自身的逻辑。由此,性别比例失调的现象虽然值得重视,但不应把这一因素从整个社会历史背景中孤立出来。只有性别比失衡不能被社会规范有效整合时,其作为社会问题的一面才会暴露出来。

五、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应对策略

如前所述,人类对于社会风险的评判和认知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公众和专家。一般而言,相较于公众,专家知识常被认为是更有价值、更具意义、更符合科学。但专家知识因为高度概括了社会文化以及社会情境,往往会影响其对于具体社会风险的理解力,造成公众感知与专家知识张力很大。目前,新兴的风险治理模式倾向将公众感知纳入社会风险治理的架构中,这不仅打破了风险治理原有的专家垄断模式,甚至促成风险治理与民主化的融合,并转化成一个同时重视专家知识与公众感知的新兴风险治理典范。

传统婚龄性别比失衡治理路径上,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治理策略基本都由人口学为主的专家所垄断。但是,不管人口学为主的专家如何不遗余力地证明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将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和影响(38)截至目前,在中国知网上以“性别比失衡后果”“性别比失衡影响”等主题词进行搜索,可以得到近600条的结果。,对于公众而言,这只是个逻辑推论,并不能形成真切感受(日常生活中尚未出现结构性婚配困难的场景)。因此难以引起公众生育性别选择行为的改变。可见这种偏重专家知识、轻忽公众感知的治理路径和治理策略,由于不能理解公众是在何种“脉络”之下产生对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认知及因应之道,所以再多的治理策略也无法真正落实到公众的日常生活中,达成有效降低或化解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目的。另外,婚龄性别比失衡问题本身的高度复杂性,导致任何人都无法掌握所有的信息,纵然是专家,其所掌握的婚龄性别比失衡问题的知识也往往局限于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的理论假设之上。因此,即便是专家的风险社会治理策略也受到自身知识局限性的制约。比如,有研究者认为“性别比失衡所产生的社会风险,部分是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有效抵御的,如失婚人群的家庭养老问题、贫困农村地区女性的婚姻市场转移问题、失婚人员及其家庭的心理压抑等”(39)刘慧君、李树茁:《性别失衡风险的社会放大与政府危机应对:一个分析模型》。,可以通过政府加强相关制度保障、改进相关政策、提供相关法律依据等等措施来降低或化解。但是这种治理策略往往因为忽略了公众的具体感受,在实际生活中,公众并不把性别比失衡当作一个天然的社会风险,更不会像专家那样采取相应的社会行动。比如,尽管很多人都明白出生性别比失衡可能对未来的婚姻市场产生负面作用,但多数人也抱有侥幸心理,相信厄运不可能会落在自己头上。因此,在专家尝试对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与控制时,人们的行为不是根据“事实”或者由专家提供的 “风险知识”,而是其自身的“感知”。

进一步而言,当专家知识不被认可时,公众便更多依赖自己的主观风险感知。但公众囿于知识的欠缺和关键信息的不对称,往往将复杂的情境诉诸简单的判断,得出的结论也往往是片面的有局限性的。因此,专家知识仍然是婚龄性别比失衡治理策略的重要支撑。不过,合理的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治理策略,将不再是执着于专家知识的“理性”和“控制”,而是结合公众感知的“人文”特点,进行合理限度的“包容”。至此,治理思路也将不仅仅限于怎样消除“失衡”,而是调整为“怎样的失衡水平可以为社会所接受”。对于婚龄性别比相关问题的科学研究来说,专家知识既要保证科学严谨,又要注意能让老百姓“听得懂”;不仅要回答宏观社会层面的问题,更要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自身微观利益问题。只有让公众愿意听取专家意见,相信专家知识,才能保障风险沟通的有效性,从而提升婚龄性别比失衡风险治理策略的科学性。换言之,充分认知专家知识与公众风险感知之间的差异性,并找到一条结合两者的合理路径,对于克服风险沟通(40)风险沟通的主要功能在于风险相关的利益主体基于共同的风险知识达成相互理解与尊重,最终建立信任关系,以此解决风险相关的各类冲突。过程的障碍性,保证风险治理策略的针对性,提高风险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策略的完善要加强专家和公众的风险沟通。针对群众和专家对于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感知差异,有专家提出以人口知识讲座和人口政策讲座的形式,开展婚龄性别比失衡后果的科普教育活动,促进社区居民了解性别结构变化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和不利影响。(41)杨博、李树茁:《性别失衡后果的社会风险及其社区和家庭扩散研究》。但是,如此专家主导的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治理策略中,公众的经验与意见并未能有效进入到体制内反馈,导致我国大龄未婚男性群体被形塑出过度单一的风险形象,同时也让大龄未婚男性风险认知策略至今仍充斥问题。换言之,虽然专家在婚龄性别比失衡治理政策过程中的作用也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诸多制度规定加以体现,但这种作用在实践层面上是否能够有效实现则引起学界的多方争议。要避免这种情形发生的最好方法,就是建立一个让专家和公众之间得以相互完整沟通的空间与制度条件,将会是改善现有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策略过度仰赖专家的治理体制的必要选择。换言之,性别比失衡的社会治理框架除了专家技术性观点之外,也应当纳入社会的常民进行民主式的讨论。技术型的风险分析以及专家的风险评估不会独霸于风险议题,相反地,风险应当是社会互动下的产物。风险议题的理解唯有在纯粹理性计算下且囊括社会情境、脉络及建构的要素,才能拥有更加全面的视野。

其次,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策略的完善要遵循多中心治理原则。多中心治理就是要强化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在婚龄性别比失衡治理中的分工与合作,通过提高社会自洽或自我修复能力来培育整个社会的风险防范能力。(42)刘中一:《多中心治理逻辑与出生性别比治理策略创新》,《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策略的改进需要遵循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第一,拓展公众参与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渠道。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听证、征求意见等方式,让公众通过参与公共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提高政策及法律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第二,引导鼓励公众在防范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方面进行实践创新。比如,国家可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鼓励“外国新娘”,确保跨国婚姻中女性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证属于跨国婚姻形成的家庭享有国家更多的优惠政策,让其真正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现实选择。第三,培育公众参与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的文化自觉。要让公众明白婚龄性别比失衡的社会治理不仅关系到家庭利益和个人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第四,催化公众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内在认同。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外部激励可从精神、物质等方面激发公众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感知,对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参与意识的养成也起到一个不断增强的作用。其中,有奖举报“拐卖妇女”和“买卖婚姻”行为制度是外部激励的重要方式。与单纯的教育引导相比,有奖举报“拐卖妇女”和“买卖婚姻”行为更能强化有力治理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风险的效果,达到弘扬社会正义和道德风尚的目的。

最后,婚龄性别比失衡社会治理策略的完善还必须把社会情境因素考虑进来。因为,婚龄性别比失衡的社会后果和社会风险不仅受到性别比失衡及其严重程度的影响,还受到社会文化,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民族宗教状况、社会文化背景、婚姻政策与习俗等因素的影响。不能以逻辑推理来替代复杂的历史过程,而缺少对特定时空、特定地域之中的“人”的行动逻辑的具体分析。一定要增加治理婚龄性别比失衡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因素,把大龄未婚男性当成社会弱势群体,而不是社会风险的根源。不要停留在一种抽象的、宏观的理论层面探讨性别比失衡的社会后果,把大龄未婚男性当作正常群体,多进行帮扶和社会支持,而非简单粗暴地控制和打压。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各级政府更应该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早日缔结婚姻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产业吸引人,产业留住人”等方式让更多年轻女性留在乡村地区,通过健康的“婚姻市场”疏解乡村消极情绪,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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