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教化治官制度浅析
2022-03-17张永倩
张 永 倩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 300350)
“教化”一词的涵义,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教”为“上所施下所效也”[1]69,“化”为“教行也”[1]168。《白虎通》概括道:“教者,何谓也?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民有质朴,不教而成。”[2]371由此可见,“教化”的基本意涵是通过对榜样权威的仿效而实现的社会行为改变过程,并且在上位者的榜样示范作用是教化得以施行的关键。汉代教化主体中,官员起到承流宣化的关键性作用。董仲舒指出:“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3]2512对官员的管理也应当是汉代教化的重要内容。
已有汉代教化研究成果常常将教化客体定于百姓①,从宏观视角出发,重在分析官员如何身体力行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来感召百姓,起到移风易俗的治民之效②。但是,承流宣化作用的发挥意味着官员既能为民师,更要力争成为符合君主统治需求的合格臣子。也就是说,对教化治官的理解不可忽视对官员居官品质的培养和塑造。为此,本文从治官的两个核心——选官与管控着手,分析汉代官员群体相互间榜样形象的树立及保障举措,以及探讨重构汉代教化理论的儒学对选官制度的影响。如此对汉代教化治官的制度性做法进行归纳总结,祈求方家指正。
一、居官表率与举荐制度
汉代对官员的品格和业绩表现有着比较明确的表率作用要求,并通过选举、升迁与贬黜,乃至于刑罚措施作为制度化保障。同时帝王也采取了诏书、赏赐和口头表彰等鼓励举措,这些榜样事迹也往往记入史册为更多人知晓与效法。
(一)官德
“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4]286这是帝王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也是汉时帝王首要的德性。于官员而言,也首先应当力争做其他官员“忠孝”的榜样,能孝于长亲,才会忠于君主,并恪尽职守。尤其是处于中央位置的官员,须以其忠孝之行率示四方,为下级官员和地方官吏做出表率。例如,宣帝罢免薛宣丞相官职,在罢免诏书中就斥责过他没有对下发挥好“忠孝”榜样示范作用:“君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率先百僚,朕无闻焉。”[3]3393
身为臣子对帝王不仅要绝对忠诚,而且要时刻保持恭敬慎微的态度。樊宏是刘秀的舅父,他的故事既枯燥,又感人:樊宏一向谦虚恭顺,每次上朝他都提前到,俯伏在地上听调遣。上朝的奏章等文件他亲自书写并销毁草本。樊宏去世前留下遗言,希望和亡妻同坟异臧,怕孩子们见到亡妻棺椁腐朽而伤心。光武帝称赞道:“今不顺寿张侯意,无以彰其德。且吾万岁之后,欲以为式。”[5]1121光武帝的这番话既合人情,也是最高的赞赏。但同时,这又何尝不是君臣共同表演的典型呢。
正史中循吏是施行教化原则的典范,为循吏做传始于汉。《汉书》中这样界定循吏:“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3]3623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宣帝褒奖王成的诏书说:“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之效。其赐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3]3627这已然是典型的儒家表述。当然,忠于职守、奉公守纪是官员的基本要求。《史记》《汉书》中介绍汉代“酷吏”时,认为“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方略教道,壹切禁奸,亦质有文武焉。虽酷,称其位矣。”[3]3676其中一些人虽然酷烈,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也可被称为官员榜样。事实上,正是因为酷吏们具备这样的品质往往才获得帝王的褒奖和大胆使用。例如,景帝之于郅都就是这样。而对于负面影响较大的官员,往往也给予严厉的处置。《汉书》中记载了担任军正丞的胡建秉公执法斩杀打通军营矮墙来做买卖获利的监军御史,受到武帝表彰的故事。“制曰:‘《司马法》曰: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何文吏也?……建又何疑焉?’建繇是显名。”[3]2910尽管军队有其自身的特点,但这里确实能看出,于法之外,汉代对官员可能导致恶劣影响的违纪行为的惩处是非常严厉而任性的。
具体而言,帝王对榜样官员的奖励各种各样,并纳入察举制度,同时还有荣誉性的诏令褒奖表彰、赐以物质、加爵位乃至于赐予封地,死后赐以谥号等。赵苞“初仕州郡,举孝廉,再迁广陵令。视事三年,政教清明,郡表其状,迁辽西太守”[5]2692,这是正式制度做法。赵苞呕血而亡后,灵帝封其为鄃侯。对于鸿儒卓茂,光武帝初即位,访求卓茂,下诏曰:“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淳固,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夫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几杖车马,衣一袭,絮五百斤。”[5]871并诏茂长子戎为太中大夫,次子崇为中郎,给事黄门。卓茂去世后,“赐棺椁冢地,车驾素服亲临送葬”[5]871。宣帝时(公元前51年)的麒麟阁、明帝时(公元前60年)的云台阁,更是功勋卓著的臣子的永久纪念地。这是历代名臣最为向往的功名,也是帝王赐予臣子的最高荣誉。
(二)家风
汉代出于牢固维持家天下统治的目的,朝廷中除了一般的官僚士大夫,还有特殊官员群体——宗室和外戚。他们虽与帝王相对来说关系更为亲密,具有血缘宗法或者婚姻纽带关系,不过还是肩负官员职责,也要具备“忠孝之行”,为其他宗室和外戚做出榜样。例如,王良“修献王之行,母太后薨,服丧如礼,哀帝下诏褒扬曰:‘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其益封万户。’二十七年薨。子尚嗣,王莽时绝”[3]2412。《东观汉记》称赞邓太后之弟邓阊:“于时国家每有灾异水旱,阊侧身暴露,忧惧憔顇,形于颜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汉兴以来,为外戚仪表。”[6]308
同理,官员不仅要教化百姓,还是其宗族子弟的榜样。对于官员来说,整顿家风是自身担负社会移风易俗职责的开端。居于家庭中权威性地位,应承担起家庭道德教化的主体身份,通过严格要求自身言行,践行家庭伦理,建立和维护家庭等级秩序。另一方面要躬身表率,对宗族子弟时常训诫,教导他们谨慎自我言行,不违背法令,以确保家族命运安稳长久和族内子孙仕途有望。如前面提到的樊宏,他的宗族子弟学习他“谦柔畏慎,不求苟进”的为官作风,“未尝犯法”。在他去世后,他的后辈多次受到赏赐③。
(三)风评
伴随着选举制的发展,汉代还有官员之间相互称颂推荐的做法。对一些德高望重、任职勤勉的官员,其他官员则会上书举荐,陈述其德。安帝亲临政事之初,朝廷官员常常称赞刘恺的品德高尚,安帝就派人问候他,并给予了很多赏赐。后来太尉马英去世,尚书陈忠就向安帝推荐刘恺任职:“伏见前司徒刘恺,沈重渊懿,道德博备,克让爵土,致祚弱弟,躬浮云之志,……百僚景式,海内归怀。……诚宜简练卓异,以猒众望。”[5]1308于是,安帝就任命刘恺担任太尉一职。
官员之间相互推送举荐的做法,是在塑造一个个榜样群体,并引发了其他官员的效仿和加入。不仅是汉朝,这也是中国历朝官僚的一种群体内部互动方式。公开的制度化的推举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优良品质的培育和从政技能的训练。例如,一些官吏,特别是出身于儒士的官吏,成为汉代为官者气节的象征。在蔡邕撰写的碑铭中,经常突出这一点:“国失元博,学失表式,凡百搢绅,哀矣泣血,人百其身,匪云来复。于是乡党乃相与登山伐石而勒铭曰:邈矣先生,厥德孔贞。……其视富贵,忽若浮云。既不降志,亦不辱身。”[7]502尤其东汉时外戚秉政、宦官当权,社会政治黑暗腐败,此时一些儒士官吏因其不畏强权、以澄清天下为己任的气节,受到儒生的敬仰。“不畏强御陈仲举,九卿直言有陈蕃。天下模楷李元礼,天下好交荀伯修,天下英秀王叔茂,天下冰楞王秀陵,天下忠平魏少英,天下稽古刘伯祖,天下良辅杜周甫,天下才英赵仲经”[8]673就是其中典型代表,而描述他们为官形象特点的词汇,如“不畏强御”“直言”“模楷”“好教”“英秀”“冰楞”“忠平”“稽古”“良辅”“彩英”等不仅精炼、形象地说明这些官员已成为其他官员的榜样,更体现出人们对理想官员的应具备的气节和品质的期待。
但同时,汉代官员选举制度事实上是和民间舆论、人际关系以及不同利益群体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制度的最大优点是能够很好地吸收民意,较好地校正单纯自上而下察举的缺陷,吸纳更多的地方精英进入国家政治体系。却也极易由于地域歧视、不同精英群体的冲突、以及舆论炒作而受到破坏,并伴有舆论失控的危险。例如,汉时与儒士群体密切相关的影响巨大的清议事件以及党锢之祸的发生,都与汉代的官员选举制度有一定关联。
二、儒学独尊与仕进制度
始时高帝对儒生仅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而后儒家以逆取顺守之说逐渐获得地位。随着统治地位的确立,统治者放松了对民间各种思想流派的严格控制,各种不同流派的思想又开始发展,同时由于功勋阶层的影响不断减小,官僚队伍的不断扩张,选官制度也开始发生变化,各种知识分子和统治者的融合也日益扩展[9]81-87。这个过程中儒学脱颖而出最后获得独尊的地位,对于汉代教化治官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儒士和教师
“士”的身份一开始并不单指儒士。余英时认为,在周代封建制度中,“士”本是贵族阶级的最低一层,各种低级官吏如邑宰、府吏、下级军官之类大抵都是由士来充任的。但是到了春秋战国之际,封建秩序的崩坏加速了阶级流动,处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士阶层”成为上下升降的汇聚之所,“士”的数量激增。并从固定的封建身份中获得解放,成为可以自由流动的四民之首[10]84-87。杨宽把春秋战国时期的“士”看作是知识分子的通称[11]498。士人的身份界定到西汉初未有较大变化。于迎春认为,西汉初年,士人之为学基本上是上承秦之前的百家诸说,不仅儒、道、阴阳、刑名法术,长短纵横、天官方术等,也都纷然并兴。从先秦到汉初,各家学说相互融通。学术思想上百家杂陈,士人为学不固守一门。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对策,通过中央政权的力量,将士人与儒学真正结合起来[12]61-95。
同“士”相对应,汉初教师的身份背景也应当是多样的。以《淮南子》著书为例,《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记载:“淮南王安为人好书,……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3]2145足可见当时著书立说传教授业者并不仅仅是儒家。伴随着经学的兴盛,儒学教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著名儒者以传经为业,而由于习经学在汉代成为飞黄腾达的捷径通途,所以儒学教师开始占有比较尊崇的社会地位,同时儒学理论也开始注重师道的阐释,门派尊奉乃至于成为了习经者的基本规矩。《白虎通》里阐述得很清楚:“故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是以虽有自然之性,必立师傅焉。论语谶曰:‘五帝立师,三王制之。’……尊师重先王之道也。”[2]254-255“天道莫不成于三: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等,君、父、师。”[2]131
不论是儒士还是教师,社会对他们的期望都很高。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他们往往也有非常明确的身份意识,对自身道德素养要求严格,他们既是教化理论的宣扬者,也是教化理论的践行者。他们既要教化门徒,又要教化乡邻,如果是官员,还要忠于帝王,忠于职守,教化百姓。根据余英时的研究,传统上儒士有自身的文化传统和使命[10]118-128。中国古代文化特色主要表现在礼乐传统上,“礼崩乐坏”背景下,儒士阶层成了唯一熟悉礼乐,并且掌握一切礼乐典籍的阶层。“古之儒者,博学虖六艺之文。六(学)〔艺〕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3]3589这意味着他们一开始就专注于周代礼乐秩序的恢复和重建,那么,为了宣扬这种“规矩”,必须“修身”成为“规矩”的代言,这便是他们的文化传统。而在汉儒看来,“儒有今人与居,古人与稽;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13]890。儒士认为当他们与前人志同道合,自己也会成为后代儒士的楷模榜样。“公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至公不萌于心。治身则伯夷之洁也,俭啬则季文之约也,尽忠则史鱼之直也,刚平则山甫之励也。总兹四德,式是百辟。”[7]112至于教师,则必须拥有一定的知识和道德,是学生效法的榜样。扬雄在《法言》中强调了教师的重要性,将教师看作是学生的“模子”,学生以老师为榜样塑造自我,就能得“道”。“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也。务学不如务求师。师者,人之模范也。”[14]18除此之外,《韩诗外传》中将“行为仪表”作为为师的标准:“智如泉源,行可以为表仪者,人师也。”[15]185-186董仲舒认为:“是故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蚤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勿趋,稽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吾取之。”[4]37-38明师的首要条件是美道、慎行。汉代私学鼎盛,许多大儒学者因其学识渊博,受到儒生的追崇,产生很大的影响。裴松之在《三国志》中注解:张璠汉纪曰:“东州有郑康成,学该古今,儒生之所以集;北海邴根矩,清高直亮,群士之楷式。”[16]510蔡邕记所见:“伊余有行,爰戾兹邦。先进博学,同类率从,济济群彦,如云如龙。君子博文,贻我德音。辞之集矣,穆如清风。”[7]466
不过,汉代长时间政教一体,教育并未从政治体系中分化出来。因此很多儒士既是行政官员,又担负教学之师的职责,兼有“吏”与“师”的双重角色和身份,这种影响力可谓巨大。如郡国设立学校的创始者文翁,他为了改变蜀地民风野蛮的状况,就选拔聪敏的小官吏送到京城跟随太学博士学习,后又在蜀郡修建学宫招收学生,免除他们的徭役,并根据学问的高低任命为郡县吏或者孝弟力田。出巡时就带着通晓经书、品行端正的学生一起去,让他们宣传教令。后来县邑吏民都争着到学宫读书。于是,蜀地“大化,……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3]3625-3626。而名儒大司徒阳都侯伏湛年轻时继承父亲的学业,教授几百人。他任平原太守的时候,突逢兵乱,人们都十分惊慌。唯独伏湛依然继续教学。他对妻子说:“夫一谷不登,国君彻膳;今民皆饥,奈何独饱?”[5]893于是和大家一道吃粗粮,并把俸禄分给百姓。后来有人商议为他起兵,伏湛指责他蛊惑人心,将他斩首示众。此举使官吏百姓皆信任归依伏湛,郡内得以安定,“平原一境,湛所全也”[5]894。《后汉书》还记载了徐异卿乞降伏湛的故事,这当然成为了教化可以治乱世、平叛乱的典型。因而书中多有称赞:“湛虽在仓卒,造次必于文德,以为礼乐政化之首,颠沛犹不可违。”[5]895“湛、霸奋庸,维宁两邦。淮人孺慕,徐寇要降。”[5]922
(二)官学、仕进制度和教化
儒学构建了教化理论,官员、儒士则是施行教化的中坚力量,他们是意识形态理论重建的推行者,也是教化理论的阐释者和维护者,同时对社会舆论起到重要引导作用。将儒家教化思想、儒士、教化的实行以及统治阶级的意志这几方面结合起来并形成牢固制度的,是在尊儒基础之上构建的官学和仕进制度。通过官学和仕进制度,源源不断地造就信奉教化理论的儒士群体,并将其输送进国家的官僚体系,继而实施以教化为基本原则的治理方式,但同时也在统治机器中生产出庞大的士林群体和官僚利益群体。
为将儒学确立为汉家的政治意识形态基础,贯彻儒家的治国理念,董仲舒向武帝进言在中央设置太学,地方设立庠序,推行教化:“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3]2503-2504董仲舒将太学视为教化的本原、养士的关键场所。“故养士之大者,莫大(虐)〔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3]2512太学的学生生源,一方面“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17]3119;另一方面,“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17]3119。从选拔条件可以看出,这些学生都是品德学业上的榜样楷模,日后也能成为承流宣化、教化一方的治国人才。如《三国志·杜袭传》引《先贤行状》,讲杜安“年十岁,名称乡党。至十三,入太学,号曰神童。……后征拜巴郡太守,率身正下,以礼化俗。……州郡贤之,表章坟墓”[16]665。此外,官吏以地方官学为教化场所,向民众宣扬伦理道德和礼仪规范。例如,章帝时秦彭“迁山阳太守。以礼训人,不任刑罚。崇好儒雅,敦明庠序。每春秋飨射,辄修升降揖让之仪。乃为人设四诫,以定六亲长幼之礼。有遵奉教化者,擢为乡三老,常以八月致酒肉以劝勉之”[5]2467;东汉丹阳太守李忠“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垦田增多,三岁间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迁豫章太守”[5]756;光武帝时九真太守任延“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5]2836凡此等等。兴办官学,在当时看来政声卓著,而史学家们也在史书上将其树立为典范。对于儒家而言,这是兴教化的典范,但由于缺乏更深入的信息,从今人的角度看似乎也不好做出更有说服力的判断。
两汉选官主要以察举制为标准。按照黄留珠的考察,从高帝到武帝,察举制和儒学都经历了“三峰两谷”的变化,儒士登上政治舞台实际上也对应着察举制开始发展到确立定型的时期[9]148-151。另一方面,两汉官学的发展也与察举制的确立和发展密切相关,不仅太学和地方官学的创办与选官紧密联系,经学门派也受到选官制度和学官体系发展的巨大影响[18]。官学体系和仕进制度结合在一起是汉代儒家教化制度建立起来并占据统治地位的关键。但是,这是否如儒家的理论家们所设想的那样能够实现天下大治的理想呢?即便是有汉一朝,从历史经验来看,似乎也不是那么乐观。
可见,汉代教化治官举措主要表现在选举与管控方面。对官员品格的塑造和业绩的要求源于官员本身具备的多重角色。官员在朝为忠孝榜样,在家则为宗族表率。并通过奖惩等制度性做法进一步保障对官员品格的管控。在选官制度上,能够获得推举的标准之一就是躬行教化成为表率;并且随着儒学独尊、经学被作为选官标准,以及官学的兴盛,儒家思想得以渗透进官僚集团。儒家极为重视教化的施行,官员也必然将教化作为自己的必然使命,作为自己治理一方的准则,这从史书记载的官员业绩中就可见。不仅如此,还有以“轨德立化”为使命的儒生参与到官僚群体中。由此来看,汉代教化治官制度客观上起到了提高官员素质的作用,并且与儒家思想密切结合,促进了教化治国方略在全国范围内的兴起,使得儒家德治蓝图进一步走向现实。然而,儒学、官学与仕进制度的结合却也极易导致知识分子纷纷以此为出仕之捷径,儒学最终演化成他们获取利益的工具,只求掌握经学教条,而不问真才实学。安帝曾言:“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5]210这反而不利于汉代官员治理。不过,其弊病是要溯及整个专制制度体系并从中寻找治愈之法,已非本文讨论的教化制度所能解决。
注释:
① 例如,葛荃指出,教化就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通过学校和其他手段教育民众成为合乎其政治统治需要的孝子、忠臣和顺民。参见葛荃.教化之道:传统中国的政治社会化路径析论[J].政治学研究,2008(5):64-73.
② 例如,刘厚琴指出,儒家伦理道德教化培养了东汉官吏良好的职业道德,巩固和延缓了东汉王朝的封建统治。参见刘厚琴.东汉道德教化传统及其历史效应[J].齐鲁学刊,2002(1):48-53.张惠芬指出,各级官吏是人民效仿的老师,并且皇帝以奖励为手段促使各级官员重视并切实推进地方教化。参见张惠芬.中国古代教化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9:54-55.葛荃分析了汉代循吏所承担的教化功能。参见葛荃.教化之道:传统中国的政治社会化路径析论[J].政治学研究,2008(5):64-73.
③ 汉代官员以身为范教化子弟的事例还有很多。例如,缪肜见自家兄弟间分家争斗的情形,“乃掩户自挝曰:‘缪肜,汝修身谨行,学圣人之法,将以齐整风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诸妇闻之,悉叩头谢罪,遂更为敦睦之行。”参见樊晔.后汉书[M].李贤,等注.北京:中华书局,1965:2686. 窦武为官清正廉明,“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参见荀悦,袁宏.两汉纪(下册)[M].张烈,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