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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百年回顾:历程、成就与经验启示

2022-03-17俞念胜

池州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纪律检查党的纪律党章

俞念胜

(池州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池州 247000)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伟大在于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进程的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百年来为了提升纪律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党围绕不同历史时期纪律检查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了一系列纪检工作理论与实践。建党百年之际,系统梳理回顾百年纪律检查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百年纪律检查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有利于汲取历史经验,对于中国共产党在新的百年进程中,更好地实现党的自我革命,推进纪律检查机关自觉正风肃纪反腐具有重要意义。

1 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的历史分期与阶段性特征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一个自发向自觉发展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1]。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纪律检查工作的一般规律,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纪律治理模式与特点。时间维度和使命维度是贯穿纪律检查工作建设的两条主线,根据这两条主线的发展变迁,可以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建设百年历程划分为四个相互衔接而又各具特点的不同历史时期。

1.1 奠定基础与初步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工作。早在1921年7月,党的一大就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单列“纪律”一章,党的三大和四大分别通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党章修正案,都专列“纪律”一章,基本沿袭二大党章有关内容。这一阶段,尽管党内没有专门的纪检机关,但对党组织及其党员的纪律检查和处分是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部代替执行的。

党章(党纲)都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逐步建立各级纪检机关,对开展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为建国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党的一大党纲没有专门设纪律条款,但包含了纪律和监督要求。1922年7月通过的二大党章,专设第四章“纪律”,对政治、经济、组织和工作纪律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二大党章在党的纪律建设史上具有特殊的奠基性的意义。1925年2月,中国共产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成立,这是党的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执纪监督上的一个新突破。1926年8月,针对少数党员思想动摇,出现的贪污腐化现象,中共中央召开扩大会议,形成第一份反腐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通告》,这是党正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实践起点。

1927年4月,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为纯洁党的队伍、严格党的纪律,五大党章第一次设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前身。机构成立之后,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对党的经费管理、使用和惩治叛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32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毛泽东指出: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2]654!1933年12月,中共中央在苏区针对部分党员干部挪用公款等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训令,对贪污量刑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贪污500元以上判处死刑,起到了极强震慑作用。此后,还有一些反腐败制度陆续出台,如1938年《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党内法规的颁布。1945年,党的七大对监察机构的产生办法、任务、职能、领导体制都作了规定,但处于抗日战争的关键时期,监察相关各级机构尚未有效建立。

这一时期,由于处于残酷的革命战争环境,纪检机关的职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机构和人员处于不稳定状态。最初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明显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其机构设置、职权范围、地位作用等基本是按苏共十四大党章有关规定移植过来的。但革命先辈们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当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不足。毛泽东在延安时期鲜明提出的“十个没有”,代表着“延安作风”,这种纯洁的党风直接推动着中国革命的胜利前进。这一时期,党的纪检工作实践和任务是聚焦于锤炼党和军队的纪律性,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形成了反对腐化、追求廉洁政治的优良传统。

1.2 良好开局与曲折前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新中国成立之后,开辟了党在执政条件下的纪检工作。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全国纪检干部在这一时期从无到有,队伍建设得到极大发展。

1950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首次整风整党运动拉开序幕。整风整党期间,纪检机关紧紧依靠群众和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主责,对个人、享乐、官僚主义作风的党员进行了整顿,开展一系列反对贪污腐化行动,约有32.8万人离开党组织,清除异己分子和贪污腐化分子23.8万人[3]。1952年,针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商联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三反”“五反”运动期间,对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的处理表明了党维护纯洁性的决心,宣示了党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

为巩固“三反”“五反”运动成效,1952年4月,中国第一部反贪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颁布实行。此后《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等系列法规制度陆续颁布,对贪污浪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1955年3月,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对纪检监督的范围作了重要规定。1956年秋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从那时开始到“文革”发动前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左”倾错误影响曲折前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这一时期特别是“建国初期,我们党在扫除社会污泥浊水、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4],“总的来说,那时广大党员、干部是清廉和比较清廉的”[5]。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其作用和职责发挥不充分,但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作风弥补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挫折造成的结果。

1.3 拨乱反正与巩固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相继恢复重建,这一时期,纪律检查机关不断加强思想和制度建设,并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参与平反冤假错案,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等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新时期党纯洁党风的重要力量。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之后,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发挥了重要作用,最为典型的是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彻底平反,这体现了党对纪检机关职责的充分认可,对于新时期的纪检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的纪律检查工作更加强调制度化建设,纪检机关制定和完善了党规党纪,探索制度化纪检工作和反腐败新路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开始走入正轨。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纪委起草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份重要的党内法规吸收了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教训,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重要的12条准则,旗帜鲜明地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根据党内的现状,开展了3年半的整党活动,各级党组织的纯洁性得到强化。十二大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形成以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为内容的三项工作格局,确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6]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摆脱计划经济时代靠群众性政治运动的路径依赖,而走上靠制度建设和创新的路子。但后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屡禁难绝,主要原因是对实行对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规律性认识上还不够,过于重视经济而忽视或淡化政治,纪检机关在职责上一度偏离主责主业,监督缺位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造成纪检工作存在着“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现象。

1.4 继承创新与全面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进入新时代,在坚持政治强党方略的引领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继承中守正创新、在创新中全面深化。这主要体现在强力推进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强调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重塑内部机构设置,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创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系列重大举措,大大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探索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形成解决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合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特别强调党的纪检机关、监督巡视的政治属性,推进了国家监察制度改革,完善了纪检体制。全覆盖推进政治巡视,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十八大结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392人、厅局级干部2.2万人、县处级干部17万余人、乡科级干部61.6万人;查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四风”问题62.65万起”[7]。这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此外,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基本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本质上来说,是从政治上看问题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实现质的历史性飞跃。

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四个历史时期形成四个各具特色的篇章:第一个历史时期因迫于残酷的革命战争环境外在淘汰,党内腐败与不正之风相对少见;第二个历史时期囿于时代局限,纪检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教训也极为深刻;第三个历史时期纪检工作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对腐败问题认识不充分,但反腐败斗争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第四个历史时期致力于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标本兼治、协同治理和系统推进,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四个历史时期目标使命一致,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出了重大贡献。

2 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的主题与主线、主流与本质

百年党史有清晰明了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作为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有没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答案是肯定的。

2.1 主题与主线:防止党腐败变质,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非常重视党风党纪问题。在党的历史上,纪律检查工作始终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纪检机关在维护党规党纪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防止党腐化变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的主题和主线。近代以来,对中华民族、中国人民来说,是一段屈辱的历史,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无数仁人志士都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自救,但先后都失败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是一个立志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先进、宗旨崇高、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纪律严明是其鲜明特征。

实际上,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的三次“重要对谈”,就均从历代封建王朝覆亡的深刻教训直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实质。1944年,毛泽东将郭沫若写的《甲申三百年祭》作为整风文件,4月12日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说:“我党历史上曾经有过几次表现大的骄傲,全党同志都要引以为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2]200。1945年,民主人士黄炎培一行访问延安。黄炎培看到延安呈现出一派完全不同于国统区的新气象,感慨万千地谈到中国历史上“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现象,称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兴亡周期率。毛泽东自信地表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949年3月23日在离开西柏坡、前往北平的路上,毛泽东对周恩来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

建国前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大会报告,明确告诫全党要做到“两个务必”。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强调“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8]。在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和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均强调“党内绝不允许搞利益集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等等。是故,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就是聚焦“防止党腐化变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个主题和主线展开,避免犯致命的颠覆性错误。

2.2 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的主流与本质

百年党史的主流和本质可以概括为不懈奋斗史、理论探索史和自身建设史,作为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史理当有其自身的主流与本质,从纪检工作的实践发展来看,组织机构变革史、党内法规发展史、廉政治理探索史构成了百年纪律检查工作的主流与本质。

组织机构变革是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历史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虽然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和二大至四大通过的党章都有关于纪律要求,但那时没有党内监督专责机关。1927年,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纪检机构设立的开端。五大党章还增写“监察委员会”,对监委会的地位、作用和运行都作了详细规定。1928年6月,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要求成立“中央或县市审查委员会”,旨在加强对党内财务的管理和对党内机关的监督。1934年,为执行党纪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能,党的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了中央党务委员会,担负起纪律检查的任务。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增加第八章“党的监督机关”,对机构、体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当时革命形势严峻,很多职能和措施都没有落实。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自身建设的紧迫性的考验。1949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第一个维护党纪工作机构的诞生,且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发挥了纪检机构应有的作用。1955年,为加强对党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两年,纪检机关聚焦主业,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党的十四大以后,为更好地发挥整体效能,党中央做出了重大的纪检体制改革,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2018年,为深化并巩固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和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并履行职责,负责全国监察工作。从1927年党的五大开始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期间党的纪检组织机构经历了审查委员会、党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续至1993年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再到2018年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等,历经多次组织机构变革调整才逐步走向完善。

党内法规的发展贯穿百年纪检工作历史的全过程。1938年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党内法规”概念,1981年这一概念被写入十一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后于1992年被载入十四大党章。截至2019年底,全党共有4929部党内法规,其中中央党内法规231部、部委党内法规283部,地方党内法规4415部,形成“1+4”的党内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即在党章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党内法规比较有代表性的可以概括为“两准则四条例”。“两准则”是2016年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2015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两条例”是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2019年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5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2015年8月、2017年7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实践进程来看,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在党内法规发展过程中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

廉政治理探索史是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实践最有力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处于险恶的革命环境中,其任何腐败行为都可能导致生存危机,因此始终对党内存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保持高度警惕,把“保持廉洁、反对腐败”庄严地写在自己旗帜上。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战争时期先后处决谢步升、黄克功、肖玉璧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果断处决刘青山、张子善,随后由于党的“左”倾错误升级,反腐倡廉建设曾经走一段曲折之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反腐倡廉建设走上依靠制度建设而非政治运动的新路。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强调要从讲政治高度上看待腐败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反腐败斗争形势虽然依然严峻复杂,但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纪律检查工作也进入新时代,廉政治理现代化体现在正确处理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即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法贯通。

3 党的百年纪律检查工作的经验启示

百年纪律检查工作波澜壮阔的历程,特别是新时代一体推进反腐败的伟大实践对新时代纪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发展有着重要启示。经验既是对百年纪律检查工作历史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为我们深化认识、探索规律提供了一笔宝贵财富,为新时代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基石。

3.1 坚持党的领导和牢记初心使命相统一

“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9]。在新的百年的奋斗征程中,党的领导要贯穿反腐败斗争始终,要在“两个大局”背景下,从政治高度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检查工作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思想认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姓“党”,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那种把多党制或轮流坐庄的西式民主作为解决腐败问题之灵丹妙药的观点是幼稚的,也是有害的。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一条特殊战线。对于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者而言,作为党的纪律的“忠实守护者”和党开展自我革命的“急先锋”这一重要角色,百年纪检工作深刻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纪检工作对全党而言,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者而言,初心和使命是什么?那就是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和党的自我革命的急先锋,防止党腐化变质、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而努力奋斗。

3.2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和站稳人民立场相统一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政治属性很强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随着我们党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虎,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政治站位问题是影响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关键。它决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否则抓不到问题的本质。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10]。唯物史观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中国古代历代封建王朝之所以跳不出历史周期率,根本原因无不是因腐败而失去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争取民心必须解决党内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从实践上看,党的纪检工作的百年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践探索的历史,没有人民的拥护和参与就没有纪检工作取得的成就。尊重和依靠人民群众,善于听取和集中人民智慧推动纪检工作的创新,是中国共产党纪检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活力源泉。

3.3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和打造过硬队伍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党员干部如果刚开始发生问题就有人及时拉一把、大喝一声,他们就不至于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11]。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对象都是党内的同志和战友,不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敌人。要本着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把工作做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能搞“放水养鱼”,克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

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铁军,其中对党绝对忠诚是首要政治品质。《论语》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主责主业的充分发挥需要纪检干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肩负起纪检的责任担当。就像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委员一样,即使是再苦再难也都无一人背叛,用生命诠释了对党绝对忠诚。

3.4 坚持设定理性目标和保持足够自信相统一

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个历史性现象,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反腐败形势的“正在形成”“已经形成”“压倒性胜利”的转变是我们党根据形势确立的,理想目标即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夺取反腐败斗争决定性胜利,即将腐败现象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且稳定持续。

决心即力量,信心即成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12]。这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且全面巩固的宣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1]。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历经百年的历史发展,其突出历史贡献就是在艰难环境中探索出一条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在新的百年征程上,纪检机关要秉持系统施治和标本兼治的理念,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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