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以养正: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探析
2022-03-17秦晓
秦 晓
(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127)
作为明代儒家心学的中坚人物,王阳明的思想博大精深,对儿童教育也有深入的思考和具体的举措。学界对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的研究方兴未艾(1)对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的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就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的内涵和意义进行研究,可参看王宇遥《“致良知”:王阳明儿童教育观的逻辑起点》,《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21年第3期;向文华、苏海茵《王阳明教育思想及其在青少年教育中的指导意义》,《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王学斌《王阳明教育思想及当代价值》,《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年第5期;张惠娟《简论王阳明的儿童道德思想教育》,《船山学刊》2009年第1期;关春红《论王阳明〈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中的儿童教育思想》,《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二、通过比较的方法对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予以研究,可参看范国盛《朱熹与王阳明蒙养教育观之异同及现代启示》,《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0年第2期;林孝斌《主敬与尚诚:比较视域下朱熹与王阳明的童蒙教育观》,《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郑熊波、董学武《卢梭、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之比较》,《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4期;戴岳《王阳明与杜威儿童教育思想之比较》,《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本文立足于王阳明的文本和学界研究成果,通过分析《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教约》等内容,对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的原则、方法、目的等予以探究。王阳明的儿童教育思想不仅丰富了儒家传统教化思想的内涵,体现其心学思想的主旨,而且对当今时代儿童哲学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儿童教育的原则:教以人伦
王阳明认为儿童教育的原则在于“教以人伦”。正德十三年(1518)他在南赣兴立社学,颁发《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在此文开篇说:“古之教者,教以人伦。后世记诵词章之习起,而先王之教亡。”[1]76通过古今对比,王阳明认为教育的首要原则在于“教以人伦”。所谓“人伦”指的是儒家倡导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以人伦”充分说明王阳明对儿童教育的指导性原则在于通过礼义教化提升儿童的道德认知,对单一的“记诵词章”则持强烈的批判态度,所以他说:“今教童子,惟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1]76儿童教育应该着眼于道德品质的提高,注重对儒家传统美德的学习和践行,而非只是记忆、背诵等知识技能的增长。如此看来,王阳明对儿童教育的关怀深植于儒家“成人”思想的背景之中,是对儒家仁义之道的具体阐发。
儒家人伦之道注重个人道德的培养,尤其重视对人世伦理秩序的维护和遵守。《论语·为政》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21用道德和礼义教化民众则人们会有廉耻之心和自我纠正的内在驱动力。对于社会成员的伦理道德,孔子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275人须明确各自的身份,谨遵“角色伦理”的规定性。《孟子·滕文公上》说:“人之有道也,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3]413孟子认为,在圣人的教化之下,人间伦理秩序表现为“五伦”的和谐,通过“亲”“义”“别”“叙”“信”不同的伦理规定,“五伦”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一目了然。王阳明对儿童教育的思考亦同于此,他主张儿童教育首先是对人格品质和道德素养的培育,以此明确在社会秩序中如何做人和行事。
本于对道德品质的重视,王阳明认为教师的首要责任是督促儿童道德品行的践履和反思。在《教约》中王阳明规定每日清晨教学活动的首要之事是:“在家所以爱亲敬长之心,得无懈忽,未能真切否?温清定省之仪,得无亏缺,未能实践否?往来街衢,步趋礼节,得无放荡,未能谨饰否?一应言行心术,得无欺妄非僻,未能忠信笃敬否?”[1]77教师对以上问题须“教读以次遍询诸生”,而“诸童子务要各以实对”,并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教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应“随时就事,曲加诲谕开发”[1]77,注重引导和教育。教读的内容关涉道德修养和人伦品质,关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能否内外一致。主要包括:第一,对父母之爱能否做到真切实践;第二,行为举止能否恰当有礼节;第三,言行能否表里如一诚实无欺。这些内容既体现了儒家“吾日三省吾身”[2]3的“为己”传统,也彰显出王阳明注重本心和知行合一的心学思想。在《传习录》中,弟子徐爱问:“如事父一事,其间温清定省之类,有许多节目,不亦须讲求否?”[1]2王阳明回答:“此心若无人欲,纯是天理,是个诚于孝亲的心,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去求个清的道理。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1]2-3可见王阳明对儿童教育的建议是其“心即理”思想的扩展,注重本心的培育和去蔽,强调“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1]29,树木需要培育根须方能日渐长大,同样为学做人亦要修身养心,立志为善,对良知本体有崇高的向往。儿童的成长需要教师培育其德性之根本,重视内心的引导和启发,通过恰当的教学方式将人伦道德内化于心,时时反省,注重“言行心术”的知行合一。
“教以人伦”体现出王阳明始终将儿童的道德品质提升作为要务,所以他强调“每日工夫,先考德”[1]78,在教育活动中将教师外在的引导和儿童内在的德性之知相结合,通过内省式的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德性的涵养和巩固,教育要“常存童子之心”[1]78,帮助儿童在“乐习不倦”[1]78的学习过程中完善自我的道德境界。人伦道德的学习并非停留在头脑中的空想,而是要通过实践活动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王阳明反对一味的“句读课仿”[1]77,批判当时空疏功利的学风,主张在“必有事焉”[1]72中磨砺自我,更加关心道德本心和道德感的培养。王阳明反对空谈性理的浮泛,高呼道德品质的形成需要切身实践。在《答罗整庵少宰书》中他深切地写到:“世之学者稍能传习训诂,即皆自以为知学,不复有所谓讲学之求,可悲矣!夫道必体而后见,非已见道而后加体道之功也;道必学而后明,非外讲学而复有所谓明道之事也。然世之讲学者有二:有讲之以身心者;有讲之以口耳者。讲之以口耳,揣摸测度,求之影响者也;讲之以身心,行著习察,实有诸己者也,知此则知孔门之学矣。”[1]65-66王阳明区分了“讲之身心”和“讲之口耳”两类教师,为学之道必“体而后见”“学而后明”,需要自己的亲身体会和实践,通过个人身心的“习察”方能领会孔门为学之真谛。“讲之以身心者”正体现出王阳明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思想,而身心之体验践行也是“教以人伦”的本然要求。
在知行合一思想的指导下,王阳明认为教学活动不仅是知识的客观获取,更是道德实践的亲身践履,是德性完善的必然要求。教师与儿童在教学活动中均是以“身心”实践体悟人伦道德的崇高性和内在性,启发儿童心灵成长和道德进步是教师的重要责任,教师只有认识到教育的道德内涵,才能理解教学内容的设置和教学目标的达成。本于对人伦道德的内在化追求,凸显本心的纯粹和至善,王阳明在儿童教育方法上也主张内外兼修、知行结合,通过歌诗、习礼、读书等学习方式提升儿童的道德品质。
二、儿童教育的方式:歌诗、习礼、读书
在阐明“教以人伦”的价值原则后,王阳明对儿童教育的具体方式和内容进行了论述。他指出,为落实“教以人伦”的原则需要开展歌诗、习礼和读书三方面的教育内容。“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歌诗以发起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1]76通过诗、礼、书三方面的教育方式引导儿童发蒙启知,达到儿童成长的理想效果。
首先,通过歌诗的方式启发儿童的志意,让儿童在游戏中爱上学习。歌诗类似于今日之儿歌,通过旋律和节奏将儿童的纯真天性激发出来,使得儿童能够在歌诗游戏中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歌诗的教育形式是对儿童性情的培育,王阳明说:“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1]76儿童天性喜欢嬉戏游乐,如同草木萌发一般,应该尊重儿童的发展阶段,鼓励他们在游戏中成长,王阳明对儿童心理的认识和洞察十分深刻,明白儿童认知发展的特点并引导以有效的教育方式。歌诗的游戏方式能够“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1]76-77,达到内心喜悦鼓舞的程度从而自发地爱上学习。王阳明用精彩的比喻来说明歌诗的教育效果,“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索,日就枯槁矣”[1]77。歌诗的教育方式往往能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是对儿童心灵和精神的启迪。歌诗不仅能启发心智,而且能够抒发人的情感,达到缓解情绪的作用,“故凡诱之歌诗者,非但发其志意而已,亦所以泄其跳号呼啸于咏歌,宣其幽抑结滞于音节也”[1]77;《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4]王阳明将诗的人伦教化功能充分展示出来,通过歌唱诗歌的方式达到教育儿童的目的。
王阳明对歌诗提出了具体要求:儿童在歌诗时要“整容定气,清朗其声音,均审其节调;毋躁而急,毋荡而嚣,毋馁而慑”[1]77,调整状态,清理声音,审好音调,保持节奏,不要急躁,也不能喧哗或泄气,而要跟随音乐的节奏吟唱,“久则精神宣畅,心气和平矣”[1]77。通过反复练习和吟唱可以达到陶冶情操和精神的目的,可见歌诗的教育方式融道德与审美于一体,充分彰显出古代“诗教”的优良传统。此外,王阳明指出,教师应该按照儿童的多寡分为四班,每一天轮一班表演歌诗,其余儿童安静庄严地聆听,“每五日则总四班递歌于本学。每朔望,集各学会歌于书院”[1]78。通过歌诗表演的方式让儿童在游戏中快乐成长,体现古代“乐教”的教育功能。
其次,通过习礼的规范性教育端正儿童的行为进而达到强健体魄、锤炼身心的效果。习礼就是练习一系列的礼仪规范,通过规范性教育使儿童行为合乎儒家的行为方式。《论语·季氏》说:“不学礼,无以立。”[2]383礼是儒家教育儿童的重要内容,王阳明也充分强调习礼的重要性,不仅能够塑造外在仪表,而且可以促进儿童身体的健康成长,他说:“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1]77结合王阳明作为军事将领的身份可知,对礼义规范的强调也深含其对儿童体质健康的关怀。在《教约》中王阳明对习礼作了规定:“凡习礼,须要澄心肃虑,审其仪节,度其容止;毋忽而惰,毋沮而怍,毋径而野;从容而不失之迂缓,修谨而不矢之拘局。久则礼貌习熟,德性坚定矣。”[1]78习礼要求身心端肃,注重仪节举止,习礼的过程就是儿童坚定意志、磨炼品行的过程,通过长期的练习能够达到合乎礼仪规范,坚定德性意志的教育效果。对于习礼的教学安排,王阳明指出每间隔一天则轮一班习礼,其余儿童整肃观看,习礼这天免去课程考试文章,“每十日则总四班递习于本学。每朔望,则集各学会习于书院”[1]78。习礼也需要通过集体展演的方式进行交流,展现所学的收获。
最后,通过引导读书开发儿童知觉从而达到存心宣志的目的。王阳明重点强调了读书的方法,主张教师“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1]78。教授儿童读书学习不在于贪求量多,而在于对书中内涵能够精透熟知,如此能够引导儿童喜爱读书,则“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1]78,儿童精力充沛,能够觉得学有收获,则会爱上读书。在具体的诵读方法上王阳明指出,要“讽诵之际,务令专心一志,口诵心惟,字字句句,紬绎反覆,抑扬其音节,宽虚其心意”[1]78。读书一定要专心致志,心口如一,并且对字句的理解要反复斟酌,通过抑扬顿挫的诵读深入领会书中真意,如此则能涵养性情,增长智慧,“久则义礼浃洽,聪明日开矣”[1]78。
总之,王阳明对儿童教育的方式有自己深刻的理解,在歌诗、习礼和读书中引导儿童提升道德品质、增长智慧、促进身心的健康成长。其教育方法立足于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主张通过引导启发、规范养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在三方面的具体协调上,他认为要激发儿童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使其乐习不倦,而无暇及于邪僻”[1]78,引导儿童热爱学习,涵养道德情操。从王阳明儿童教育的方式可以看出其目的在于“蒙以养正”,彰显儒家“学以成人”的道德追求。
三、儿童教育的目的:蒙以养正
通过对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的原则和方式的论述可知,其本于心学的立场对儿童教育提出了人伦道德和学以成人的要求,在遵循儿童身心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利用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开展启发式和规范性的教育活动,激发儿童学习的兴趣,引导儿童提升道德素养,培育向善之心,获得心灵和精神的崇高感,在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熏陶中实现“先王立教之微意”[1]77的教化作用,达到儿童“蒙以养正”的目的。
王阳明的教育方式旨在引导儿童:“顺导其志意,调理其性情,潜消其鄙吝,默化其粗顽,日使之渐于礼义而不苦其难,入于中和而不知其故。”[1]77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儿童在知情意等方面“变化气质”,成为有道德修养的人。儒家教化的主要作用在于引导儿童成人成才,使儿童“为善”,培养向善之心自觉抵制恶劣品行的侵扰。但是在现实中王阳明看到的是道德教育的形式主义和失衡,功利实用的教育心态横行,以科举考试之文进行的应试化训练普遍存在,遂造成“近世之训蒙稚者,日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若待拘囚”[1]77的恶劣局面。功利的应试化教育导致儿童品行培养缺失,只追求“句读课仿”的教育活动正在丧失教育的本质,王阳明始终认为教育儿童主要在于“养之以善”,德育活动的内化是儿童道德品质形成的重要方式,如此才能真切体会教育的本真面目,对至善良知的不懈追求是王阳明思想的核心要素,其对儿童教育的期望也着眼于此。
单一的应试化教育不仅丧失了教育的灵魂,更是背离了教育的初衷,造就了一批“有知识而无良知”的道德野蛮人。在机械式的课仿程式压迫下,儿童的学习热情和好奇心会遭到破坏,如此一来便会导致相反的教育效果。王阳明对此颇为担忧,他说:“彼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窥避掩覆以遂其嬉游,设诈饰诡以肆其顽鄙,偷薄庸劣,日趋下流。”[1]77一味追求科举程式之文的灌输,缺乏良知道德的崇高教育会造成令人担忧的人性危机,儿童向善之心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不爱学习、不尊师重教,品行恶劣,道德滑坡。所以王阳明高呼要极为重视儿童的人伦道德教育,德育活动必须得以真切落实,他强调说:“尔诸教读,其务体吾意,永以为训;毋辄因时俗之言,改废其绳墨,庶成‘蒙以养正’之功矣。念之念之!”[1]77足见其对儿童教育的良苦用心和殷切期许。
“蒙以养正”出自《周易·蒙卦·彖传》:“蒙以养正,圣功也。”[5]62培育童蒙得以正道被誉为“圣功”,强调儿童教育的重要作用在于培养纯正的道德品质。《蒙卦·象传》说“君子以果行育德”[5]63,可见对儿童进行德育启蒙极为重要。儒家秉承“蒙以养正”和“育德”的思想,大力践行道德教化,促使儿童从自然状态转变为文明状态,由野蛮走向文明,王阳明儿童教育的目的亦是如此。此外,作为心学思想家,王阳明“蒙以养正”的思想也蕴含着对良知本心的探寻,道德教育内化成为个人的志意和心性,儿童教育的过程即是致良知的过程。
“致良知”是王阳明晚年讲学的宗旨,他在解释《大学》“致知格物”时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1]39致知格物就是致良知的过程,而良知即天理,王阳明试图通过良知将心与理合一,由“吾心良知”扩充到对万事万物之理的探索都应在心上下功夫,而不是离心言物。所以他对《大学》“格物”作了新的诠释,将“格”训为“正”,即是《孟子》中“大人格君心”的“格”,指的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1]5-6,成为人心的内向探求。王阳明“养之以善”的教育思想也正体现出其对良知本心的守护。心灵和精神的转变提升是儿童教育的内核,也是道德教育的应有之意,对至善良知的体认是“蒙以养正”的指南针。
此外,“蒙以养正”注重对儿童“志意”的兴发,而志意是人心的活动,由此王阳明着重对“意”进行了强调。当弟子徐爱问及“‘格物’的‘物’字即是‘事’字,皆从心上说”时,王阳明回答:“然。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中庸》言‘不诚无物’,《大学》‘明明德’之功,只是个诚意。诚意之功,只是个格物。”[1]5王阳明认为从“心即理”的角度来说,“物”就是“事”,而心与物的沟通在于意的中介作用,“意之所在即为物,并不是意识在外部时空中构造一个物质世界,而是通过心体的外化(意向活动),赋予存在以某种意义”[6]。意的作用既表现为心体的发用,也体现在致知的工夫上,诚意的功效在于“格物”,“格物”表现为致良知,王阳明由此贯通了心、性、理、物,消解了心物内外的隔阂。本于此,他反对朱熹修改《大学》的文字次序,而主张《大学》古本的原有顺序,将诚意放到格物致知之前。由此可见,“蒙以养正”要点在于诚意和正心,通过教育活动达到对良知本体的归复。
概言之,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的目的在于“蒙以养正”,培育儿童的德性进步为第一要务,将儒家道德理想主义落实到教育活动中。“蒙以养正”的教育目标也彰显出王阳明“致良知”的心学思想,强调对儿童志意的正确引导,在心上下工夫,注重本心的培育和体认,形成道德的理性自律,是其心学教育思想的内涵。
四、余论
综上所述,王阳明儿童教育思想既是儒家传统教化思想的发展,也体现出其心学思想的特色。王阳明有见于现实功利化教育的弊端,主张开展道德教育活动,以“教以人伦”为教育原则,通过开展歌诗、习礼和读书等教学活动培育儿童乐学、善学、向上的精神,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达到“蒙以养正”的教育目的。王阳明的心学思想涵摄其儿童教育理念,其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期望通过“致良知”的工夫进路达到儒家理想的道德境界,在知行合一的践履中将儿童培育成为未来的君子和圣人。
王阳明认为为学的目的在于成为君子、圣人,而君子和圣人是儒家理想人格的典范,特别是圣贤人格是儒家学者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是崇高道德的化身。王阳明认为普通人皆可通过“蒙以养正”的道德教化达到圣人“纯乎天理”的境界,故人皆可以为尧舜。他说:“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1]25王阳明把学成圣人的人比喻为“精金”,认为圣人之心是纯粹的天理流行,而不在于才力的多寡,主张在心性上用功,在事中磨砺,则“人人自有,个个圆成”[1]28,这与单从书本名物上获取知识有极大的区别。“每做一件事,道德理性是统领,知识理性听命焉。而知识理性完成这件事的纯知识部分,道德理性又对结果进行监察和评价”[7],体现为“德性之知”的特征。
教育不仅是师者的引导,更重要的是自我的内在觉醒,王阳明强调德性修养的自我生发,其对志意的重视即本于此。“学者一念为善之志,如树之种,但勿助勿忘,只管培植将去,自然日夜滋长,生气日完,枝叶日茂。”[1]29这种对自我良知的培养和爱护将本体与工夫融为一炉,涵养心体的工夫展现为体认良知,而对良知的体认要达到“去蔽”的本体澄明之境,这更加凸显出王阳明心学的特色,即在心上用功,对心性磨炼。徐爱将其比喻成“磨镜”:“心犹镜也。圣人心如明镜,常人心如昏镜。近世格物之说,如以镜照物,照上用功,不知镜尚昏在,何能照?先生之格物,如磨镜而使之明,磨上用功,明了后亦未尝废照。”[1]18良知本自澄明,因为人欲之遮蔽导致镜面昏暗,“磨镜”不是拿镜子去照外物,而是在此心上用功,“磨镜实际上是‘复明’的工夫,也是习性、人格的重造,此乃是一种‘体知’的锻炼”[8]。通过“蒙以养正”的教育工夫,培养儿童对良知的不懈追求,以期在未来达到良知澄明无物不明照的状态,成就儒家追求的道德至善境界。
王阳明儿童教育的思想对当今儿童哲学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儿童哲学”(Philosophy for Children)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旨在引导儿童进行哲学式的思考,培养其思维的提升。儿童哲学倡导人李普曼(Matthew Lipman)说:“将哲学引入基础学校的教育意义在于能够带来更好的思维——更有逻辑、更连贯、更丰富、更成功的思维。”[9]可见儿童哲学注重儿童本身思维的深入和拓展,培养儿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斯坦利(Sara Stanley)、莱尔(Sue Lyle)进一步指出:“哲学是由儿童在游戏中、在他们的对话中、在他们与人、所有生物和物质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10]主张通过游戏等体验方式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和思考力,这种通过实践提升儿童思想品质的做法可以和王阳明通过歌诗、习礼、读书等方式促进儿童德性进步的方式形成沟通和互补。通过传统与现代的互动,将王阳明儿童教育的思想精华和当今儿童哲学的发展内涵相结合,有助于促进儿童在信息化时代成为德智兼备的人,为呵护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助力。
同时,王阳明的儿童教育思想饱含着深厚的爱意,爱是教育的心灯,对儿童的关爱呵护是其坚守的理念。本着儒家“仁民爱物”[3]1022的仁爱思想,真切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王阳明在洞察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主张对儿童进行积极的爱护。童子之情“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1]76,在宽容关爱的环境中引导儿童成长,保护儿童个体的自尊心,让儿童能够在教育活动中体会到爱的温暖,这也是“教以人伦”所内含的深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