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助”到“自助”: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构建
2022-03-17曲殿彬
王 鹏 曲殿彬
(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吉林四平136000)
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国家对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的郑重承诺。资助育人是高校资助工作的新发展和新要求,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和新举措。[1]如何在资助中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实现从“输血型”的经济型资助模式向“造血型”的自助型发展模式的转变成为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2017年12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提出通过构建包括资助育人在内的十大育人体系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高校必须将资助育人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长治久安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2]自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创新创业教育正在各高校全面开展,将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与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既可以扩大高校创业教育的覆盖面和实践载体,同时也可以为高校资助育人的“自助”转型提供发展动力和实践依据,增强育人实效。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是以实体化、独立化、企业化的资助育人中心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为载体,以学生团队的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为主体,以学校提供的资金、场所、设施和指导老师为辅助的公益性、项目化和商业化运行模式。在实体运营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能够通过自身的创造性劳动获得相应报酬,也可以在自我实践中强化自立自强的意志品质,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一、审视: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现实困境
(一)重资助,轻自助,扶困需求满足不够
资助育人作为“十大育人体系”之一,是当前高校“三全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实中存在将资助与育人相对立或相脱离的实践误区。一方面,随着国家“奖、助、贷、勤、补、减(免)”以及“绿色通道”等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保障体系的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但是对于学生的“自助”脱贫观念和能力培养的方式方法和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导致学生更愿意接受“输血型”的经济资助而不愿意通过“自助”的方式改变现状。另一方面,现有的个别“自助型”资助活动主要体现在简单的勤工助学活动,财富创造价值较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成本的上涨,学习生活开支的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更大力度的资助,而现有的“输血型”资助育人岗位,无论是在岗位设置,还是在劳动报酬等方面都难以满足扶困的需求。
(二)重资助,轻教育,扶智目标达成不够
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认为,解决贫困的根本之道是提高个人的能力。[3]4一方面,当前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过度强调物质资助的片面认识,对资助过程中的教育尤其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志品质教育等重视不够。唯物质的片面化资助模式极容易忽视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导致资助庸俗化、受助学生低俗化,甚至会使得原本负载教育意义的资助沦为消解学生美好品德的反向活动。[4]另一方面,当前高校现有的资助育人岗位多以低水平简单体力劳动为主,其工作内容大部分与学生所学专业无法匹配,与学生未来的职业期待无法对接,该类资助岗位的管理与实施简单易行,同时在活动组织中缺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价值引领、能力拓展等,导致资助育人功能发挥不到位,学生在岗位实践过程中难以得到知识、素质和能力的提升,难以达到扶智的目标。
(三)重资助,轻关怀,扶志功能实现不够
扶贫先扶志,扶志就是要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起自我摆脱困境的斗志和勇气,增强自我造血功能。要从根本上帮助学生摆脱贫困,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实施“志智双扶”,才能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当前,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畏难自卑、性格孤僻不合群等状况,高校的资助活动更重视经济救助而缺少对学生健康心理品质和积极心理的关注与关怀。一方面,现有的资助育人岗位技术含量低,职业发展模糊,难以调动学生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学生更多表现为不屑地简单应对。同时,由于岗位的技术含量较低更加剧了学生的自卑心理。另一方面,现有的资助育人岗位难以取得较大的或符合学生期待的工作成效,学生难以在岗位实践中获得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资助育人的扶志功能非常有限。
二、必要: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时代意义
(一)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符合创新人才培养的国家战略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对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是高校创业教育的有益补充和功能拓展,既能够满足受资助学生对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目前经济困难状况的需求,也激发了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其创新创业能力。一方面,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通过培养创新人才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具备资助育人和创业教育的双重属性,从形式看,其更加具备创业实践的属性,在创业实践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自主经营、管理运行,能够提高学生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创业者捕捉商业机会的能力,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培育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将创业教育与实践引入资助活动中,有助于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创业文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有利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好调整创业心态,通过对创业失败的认识和学习,减少其对失败的恐惧与自卑,激发学生的自主创业热情。
(二)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符合高校资助育人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高校的中心任务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开展。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时代主题,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高校资助工作改革必须回应时代挑战,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资助是手段,育人是根本,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为新时期高校资助育人改革寻求了新的突破点。一方面,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丰富了高校资助育人的方式方法,激发高校资助育人活力,实现资助育人活动的外部输血向自我造血的转化,改变原有资助育人岗位由学校设置并支付报酬的简单劳务运作模式,旨在通过企业化和市场化的组织形式进一步盘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可以在市场化运作中将学校常规性设置的补助型资助育人岗位与有市场前景的创业型岗位设置相结合,可以增加资助育人岗位的数量、扩大资助的覆盖面,提升岗位层次,拓展经济收益,同时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校资助力度不足,经费有限的瓶颈。
(三)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符合当代大学生的自我发展需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更加渴望成功,更渴望得到别人和社会的认可,更希望自己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尤其随着近年来高校大学生就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我发展需求更加强烈。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不但进一步完善了现有的学生资助保障体系,更从深层次满足了他们成长成才的需求。一方面,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符合新时代资助育人的精神实质,把学生的理想信念、责任担当融入整个资助过程中,培养学生克服艰难困苦的意志品质,创新创业意识,传递自立自强的奋斗精神,满足学生精神成长需要;另一方面,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把握时代责任和方向,在济困助学的同时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学生通过自主管理、自主经营、收益分享等多样化经营模式,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满足学生的物质生活需求。同时在模拟创业或实体经营中可以获得丰富的创业知识、创业实践体验、职场发展经历,得到较为全面的自我提升。
三、可能: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高校创业教育的实质内涵为创业型资助育人提供精神引领
高校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引导大学生的精神追求,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知识建构,塑造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创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创业教育的精神内涵强调对受教育者实施思想、知识和实践的综合作用,更注重促进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发展意识,而不是局限于某些技能的训练。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创业者的创业意识、使命感、责任感、进取精神、自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意志。创业教育强调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特点,重视受教育者健康、健全、完整人格的形成,是一种注重实践体验,培养人们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求新求异的思维品质和不畏艰难的意志勇气的教育活动。[5]可见,高校创业教育的精神实质与创业型资助育人的内在要求相统一,创新精神和优秀品质的培养成为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的重要目标,高校创业教育的精神实质引领创业型实践育人的价值追求。
(二)高校创业教育的知识内容为创业型资助育人提供智力支持
要改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就要使其具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完善的知识结构。[6]近年来,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基本构建了“专业课程与创业课程相渗透、知识学习与技能培训相统一、学科课程与实践课程相支持”的全方位、立体式课程体系,并嵌入人才培养方案。一方面,按照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各高校都将“创业基础”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并设置了理论探索、创业企划、模拟实训等多个模块,增加了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创业实务等教学内容,作为公共必修课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广谱式”的创业教育。另一方面,高校各专业也根据专业特点,开设了大量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类案例课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基础性和专业性创业理论与实务知识体系的建构与掌握为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智力支持。
(三)高校创业活动的全面开展为创业型资助育人提供实践平台
近年来,随着高校创业教育的全面推进,一批成熟的创业竞赛活动和创业实践基地为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如我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举办以来,五届大赛累计有947万名大学生、230 万个团队参赛,涌现出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高质量项目,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一方面,各高校正大力推进各类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等,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展示平台。另一方面,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等机构,为学生提供创业及就业机会平台。尤其是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全面推进,为高校资助育人模式的创新提供更广阔的拓展空间。各高校正在发挥其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搭建校企面对面平台,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创业型资助育人岗位,营造了良好的校内外资助育人环境。
四、实践: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实施路径
(一)组织模式多样化
1.基于勤工助学组织的社团创业资助育人模式
高校现有的资助育人岗位设置基本源于勤工助学岗位,除了传统的低水平体力劳动岗位外,高校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学生专业技能型社团,依托其原有活动内容和实践项目基础,依据市场需求组建若干创业团队,如小规模家教服务组织、计算机维护维修组织、广告设计组织、外语翻译组织等,将学生的专业技能商品化,向校内外提供以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并在一定条件下开展有偿经营。在该模式下,学生可以通过向外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获得相应经济报酬,相对需要的前期资金投入较少,运营风险较小。学生通过有偿服务既获得了一定的生活补助,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水平。当然,由于涉及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高校要加强对创业团队的法制和维权教育,确保组织在开展经营过程中对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尊重与维护。
2.基于服务社会的高校公益创业资助育人模式
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曾指出:“公益创业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学生是公益创业的主力军,公益创业是商业创业的准备阶段与条件检验阶段。公益创业将大学生个人爱好与长处相结合,加上其成本低、门槛低、容易发动的特点,对于未来商业创业的大学生们有直接的帮助,可以有效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公益理想和回报社会的使命感。当然,公益创业不是光有热情就行的,由于融资渠道、法律政策等原因,公益创业往往比商业创业更困难,高校应积极协调当地企业、政府等多渠道帮助和指导大学生公益创业组织,充分运用社会资本推动公益服务,广泛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让更多的企业、组织参与其中,最终实现更大的社会效应。高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传统资助育人的学校全程主导到公益创业资助育人的服务外包的转型。
3.基于实体运营的高校商业创业资助育人模式
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实施重点要实现从对学生资助的“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高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以一定的服务和经营实体为依托,如学校可以将校内的书报亭、复印店、快递站等经营实体授权给资助育人组织来经营,校方与资助育人实体组织形成甲乙双方一定的商业关系,以学生的经营收益作为资助育人资助资金,或者与学生组织约定收益分配比例。学生通过组建运营团队,在创业实践中自主经营、管理实体,并享受实体收益及合理分配收益,团队的劳动付出能够取得极大成效,有利于增强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提升学生的自我效能感,营造浓厚的创业育人氛围,实现经济效益和精神效益的双丰收,实现资助育人的济困助人功能。当然,商业创业资助育人模式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具有一定的经济风险,高校应总体设计,合理选择,择优孵化。
(二)风险规避原则化
1.坚持精准助困的原则
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兼有资助育人和创业教育的双重属性,该模式与普通的高校创业教育活动与实践有着明显区别,因为其针对的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精准助困的原则。在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实施中首先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先参与性,应充分利用当前大数据技术的开放性、个性化、互动性、可选择性等优点,确定拟接受资助人群。由于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对学生的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素养具有一定的前提要求,所以高校应对拟资助对象进行考核性再筛选,选拔具有较好创业综合素质的学生作为实体项目的管理者或组织者,通过朋辈关系引导其他学生参与到活动当中。
2.坚持学生主体的原则
资助育人重在“育人”,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必须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高校应改变传统资助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实现由经营者向投资者、参与者向管理者、执行者向组织者的转变,实现创业型资助育人实体运营模式的管办分离。坚持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团队成员视为创业活动的主体,通过赋权增能,赋予学生充分的经营权即实体组织架构、管理权即实体的经营活动和收益分配权即实体的利益分享比例,增强学生的职业发展动能、专业自主知能和自我发展效能。当然,高校的职责转变并不是简单的“袖手旁观”,而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扶,形成“学校主导、教师指导、学生主体”的运行模式。
3.坚持风险严控的原则
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体现出较强的“创业性”,既然是创业就会有风险,因为创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创业机会的复杂性,创业实体的多样性,大学生创业者及其创业团队的能力不足,以及创业投资者实力有限等因素而导致创业结果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的创业型资助育人组织,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加薄弱。高校在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风险严控的原则,通过明确组织定位即重在育人,谨慎选择创业项目即不得承担较大风险的领域和项目,合理组建创业团队即有专家的指导和相对专业化的人员,提升学生创业素质即创业心态和创业知识能力等途径规避风险。
(三)实施保障三全化
1.人员维度的全员参与
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改革蕴含了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与“三全育人”的育人模式存在内在契合点。“全员育人”,即全体教师应明确自己在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中的主体责任。高校要建立“三导师制”的指导团队,这里的“三导师”分别为由学生处、就业处、学工办、分团委、辅导员等组成的“生活思想导师团队”,由学科专业教师和创业教育课程教师等组成的“学业课业导师团队”,由优秀校友、行业专家和创业先锋等组成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其中“生活思想导师团队”侧重于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精神,宣传创新创业文件与政策、规划职业发展方向等;“学业课业导师团队”侧重于挖掘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元素,开展实践教学,寻找专业或项目可能的创新创业点,提升学生的岗位创业能力;“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侧重于对学生创业实战的指导和可行性项目的孵化,助力学生创业项目的落地转化。
2.时空维度的全程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高校在开展创业型资助育人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四段式”的全程指导,即“暖心帮扶—培养激发—实践体验—实战提升”。“暖心帮扶”阶段重点针对大学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暖心指导和心理帮扶,开展以培养自信心、人际交往、感恩社会为主的心理辅导和素质拓展,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培养激发”阶段重点通过对大学一、二年级学生进行广谱式和专题式的创业教育课程,通过思想帮助、经济资助、知识辅助、人际互助四维合力,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激情;“实践体验”阶段重点针对大学二、三年级学生,通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参与资助育人组织等体验创业实践活动,将学生的创意变成研究和行动;“实战提升”阶段重点鼓励大学三、四年级学生在顶岗实习、参与创业组织中挖掘创新元素,探索专业创新和岗位创业,实现学以致用和用以创新。
3.内容维度的全方位保障
高校应构建“师资—经费—课程—实践—环境”五位一体的保障体系推动创业型资助工作融入育人体系当中。资助育人的全员参与成为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实施的师资保障;经费保障即高校应建立创业型资助育人专项经费,科学遴选投资项目,合理进行项目预算和风险评估。课程保障即高校应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需要,把困难生创业心理、创业法律知识等内容纳入课程体系之中,在丰富理论课程的同时,加大实践课程及线上课程的比例;实践保障即高校可以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各类创业实践竞赛、校企合作基地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创业实践岗位。环境保障即营造创业型资助育人的文化环境,通过选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典型、榜样先锋,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对成功案例进行经验交流,营造困难学生也能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塑造自立自强、开拓进取、拼搏创优的创业型资助育人文化氛围。
构建高校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既符合当前“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主题,也极大地丰富了高校“三全育人”的内容和途径,是新时期高校资助育人改革的应然趋势。但是,创业型资助育人模式的实践与完善是一个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企业、学生等多主体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与时俱进,最终实现高校“资助”与“育人”的深度融合,学生“接受资助”向“主动自助”的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