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路径研究
2022-03-17黄世涛易进蓉李太星
黄世涛,易进蓉,李太星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 430212)
为增强水利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水利职业教育体系,必须深化产教融合,将其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水利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路径和重要抓手。研究和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水利职业教育组织形式和治理模式等方面重大变革,推动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深化校企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协同育人是实现水利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精准就业、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的迫切要求。
1 水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存在的现实问题
1.1 不利于产教融合的管理体制
为适应水利事业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水利职业院校建校之初,多以行业企业办学为主,教育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工学结合、学以致用,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需要紧密结合。随着行业企业办学划转到地方,管理体制的变化事实上割断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天然联系,产教互动逐渐减少。产业是以市场机制为运行机制的系统,遵循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调控的基本规律,势必导致产教融合的内容、方式及载体等都要以市场反应为基本参照。而教育具备以政府为主导的运行机制,产教融合中必然会受事业单位既有制度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的影响。政府主导下的水利职业教育协会评价产教融合对学校性质、师生权益、人才培养质量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影响,若在不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强制校企双方开展合作,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系统势必会考虑核心利益而降低合作的预期与投入,造成产教融合的“两张皮”问题。
1.2 政府相关部门相互之间主动协调缺乏
水利职业教育要实现产教深度融合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广泛协调。尽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不同的职能领域,缺乏相应中心控制和总体协调,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如执行机构的碎片化、权威分散和权责划分不明等问题,从而导致政策落地缺乏有效的整体观念,且各部门受关心自我目标和价值实现的影响容易衍生本位主义的问题,当政策目标存在着模糊或不一致的情况时,就会出现政策执行困难或政策执行偏离的问题。一些政府部门为避免出现协调成本过大的问题,对产教融合政策落地过程中如何发挥自身主导作用认识不足,实现主导作用的形式和路径随意,甚至出现“移植”普通高等教育管理规范的问题,对校企合作的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经费投入引导和保障机制、监督评价机制等缺乏针对性,导致中央出台的产教融合政策落不到实处。
1.3 行业组织指导能力不足
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等行业组织作为水利职业教育和水利行业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在水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应发挥服务、协调、监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由于法律对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不够明确,再加上行业组织自身水平和经费有限,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质量评价等方面指导水利职业教育发展的权利和能力相对不足,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弱。
1.4 企业内驱动力不够
作为需求侧的一些水利行业企业的功利性太强,校企合作中信息从学校向企业流动多,而企业回流学校则相对较少,企业缺乏参与水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动力。绝大部分水利行业企业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主要目的是为了以较低成本来解决急缺性普通技术岗位的需求问题。在合作的方式上,多数企业选择了“为学生提供一定的生产、实训或实习岗位”的低成本合作方式,选择“与水利职业院校师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同申报科研或建设项目”、“立足企业需求与水利职业院校共同开发课程、教材”等成本高、见效慢方式的企业较少。虽然各水利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在探索建立水利职教集团、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但在其组织功能、组织文化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整合,学校和企业还没有形成亲密的伙伴关系[1]。
1.5 学校主动融合但内功不强
水利职业院校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较高,且专业结构在对接水利行业发展上有长足的进步,但在对接新材料、新工艺、现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上缺少前瞻性的规划和实质性的推动,在校企合作中,水利职业院校缺乏普通高校所有的科学研究深度和学术文化高度,专业水平和技术技能积累不足,服务产业发展上缺少思路和办法,技术服务能力较弱,难以给予合作企业有效的专业服务,无法实现对产业发展的有效服务和支撑,这种困境亟待破解。
2 水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路径探索
2.1 政府的职能须从主导向引导转变
水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作为一个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供给,加强产教融合政策应对和方法手段创新。水利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的最主要目标是要通过实现专业与产业有效对接,为水利行业企业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面对产教融合主体众多、政府主导作用强大、市场力量明显不足的特点,政府的职能应从主导向引导转变,引导水利职业院校面向产业办学,引导水利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引导社会资本有效介入产教融合。
一是要引导推动水利职业院校建立主动对接产业发展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水利行业产业发展需要,不断统筹调整与优化水利职业院校的专业(群)的布局与层次结构,引导水利职业院校重新规划、设计、论证和完善专业建设与发展布局,引导不同院校打造服务产业发展关键域的重点专业群,推动水利职业院校面向水利行业产业集群差异化错位发展。二是引导推动企业参与水利职业院校办学,一方面在水利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联合水利职业院校组建产业学院,在水利职业院校重点专业(群)建设上探索混合所有制试点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另一方面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水利企业,通过政策倾斜、税费减免、资金奖励等方式给予扶持和鼓励。三是引导推动区域水利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可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不断推动水利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人才规格标准指定和引导企业参与水利职业院校办学等方面的指导作用,整合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协调推动水利职业教育建设与改革。四是引导推动水利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用人导向,出台技术技能人才的用人激励政策,对积极实现水利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企业给予政府补贴,不断扩宽技术技能人才就业渠道,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和地位。
2.2 创新水利职业教育组织形式和治理模式
目前水利职业教育拥有比较稳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模式,但这种相对传统的形式和模式无法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的需求,甚至无法满足专业内涵建设的需要,在全面坚持党对职业教育领导的前提下,必须对组织形式和治理模式进行创新。
一是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由于产教融合涉及的责任主体较多,需要建立多个部门共同商定的工作制度,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与规则等事项,及时沟通情况,协调不同矛盾,从而形成推动产教融合顺利实施的工作机制。二是要重塑政府管理与水利职业院校办学的关系,政府主要发挥保障发展、促进公平、激发活力的作用,水利职业院校要担起找准定位、提高质量、服务发展的职责,加快落实和推进“放管服”改革,也要考虑水利职业院校的承接能力,给予配套的跟进和服务措施来予以保障,为产教深度融合步入良性循环夯实基础。三是要加大制度供给支持办学模式创新,水利职业院校办学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明显提升的同时但创新不足,在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有效建立水利职业院校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与创新中的保障机制和容错机制,在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搭建教师社会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政策供给,给院校提供明确的、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为水利职业院校的改革减除负担、增强动能。
2.3 发挥水利行业组织的作用
水利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映射着政企关系、政社关系调整和优化的现实进程,要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包括水利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成为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水利行业组织作用,探索高效的运行约束与保障机制,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性、前瞻性的系统化整体发展规划,催化体制机制的细化协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要构建多方参与的组织架构,由水利行业组织牵头,努力搭建产业链与职业院校专业(群)之间的对接合作平台,统筹做好水利职业教育的办学资源整合与共享,破除因举办体制多元而带来的资源分散及条块分割局面。同时要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和保障,引导企业以混合所有制等方式深度参与水利职业教育。二是要拓展优质资源集聚渠道,在现有的集团化办学的基本框架下,积极探索引导各成员单位之间以产权为纽带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三是要促进校企互动、互信、共赢,以“降本增效”为原则,面向职业院校和水利行业企业搭建信息服务机制和平台,推动职业院校解决行业企业用人需求、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提高水利行业企业尤其是龙头、重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覆盖面,推动企业职业培训作用发挥,组织校企合作联合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
2.4 压实水利行业企业的产教融合责任
水利行业企业作为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但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也不能为水利职业院校提供实训设备、实训场所和技术服务等资源,甚至有的企业还难以支付校企合作的成本,致使产教融合停留在表层难以深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产教融合相关方的利益关切没有得到很好保障,需要结合企业实际在推动责任压实上下功夫。
一是对水利行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实行分类指导,对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应将其参与水利职业院校办学和人才培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予以明确和细化;而对中小微企业,则应搭建其参与校企合作的有效集聚平台,明确其参与形式和内容,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二是可以通过设置一批建设项目来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发力,例如可以立足现代水利行业产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遴选一批重点专业(群)校企合作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利用校企合作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或配套支持;也可以推进教育型企业建设,遴选若干主动承担水利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的企业授予“教育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等荣誉称号,在税费减免、奖励扶持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还可以推进职业(社会)培训项目建设,集中梳理水利行业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本着集约资源、高效实施的原则,支持企业牵头开展水利职业教育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与考核工作[2]。
2.5 提升水利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中的竞争力
要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水利职业院校“一头热”的难题,必须提升院校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和支撑水利行业企业的发展的能力水平,才能做到有效吸引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3]。
水利职业院校要根据水利行业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不断完善专业(群)动态调整和自我完善机制,打造校企全方位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重构内容丰富、共享度和利用度高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共享,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服务平台,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水利职业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院校在产教融合中的核心竞争力。